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方案
文学网整理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方案(精选8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原则,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大通区行政区域内(以下简称“禁放四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拒绝购买、携带、运输、燃放烟花爆竹。20xx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烟花爆竹禁放政策后,“禁放四区”行政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不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二、工作举措
(一)明确禁放区域。按照全市部署要求,20xx年1月1日起,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大通区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四区”以外的县区,若出台禁放政策,按照本通知要求予以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即日起,各单位要在校园内张贴禁放公告、宣传标语,校园网站、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滚动播放禁放标语。年底前,各学校要组织一次禁放规定宣讲,向每一名学生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并经家长签字确认,回执由学校统一保管。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淮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及相关知识,带头执行禁放规定。面向单位职工(含临时工、离退休人员)和学校家属区住户发放《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单位教职员工要签订《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做到不漏一人,真正全覆盖。
(四)建立包保制度。根据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文件和会议要求,市教育局将建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包保制度,并参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明确的包保领导、责任科室、包保对象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过其林任组长,由办公室、组宣科、机关党委、人事科、计财科、法规科、基教科、职成科、督导室、德育科、师资科、工会、团委、老干所等科室或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教育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科),统筹推进全市教育系统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二)狠抓任务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方案,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和包保制度,明确任务分工,狠抓任务落实,确保“禁放四区”内的.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宣传发动到位。
(三)强化督导问责。市教育局将定期对各单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情况进行督查,凡因组织领导不力、责任不落实、宣传不到位,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予以问责。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将纳入年度综治与安全考核。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方案 篇2
为做好我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以下简称“禁放工作”),按照《射洪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射府通〔20xx〕1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原则,落实镇、村(社区)、组“三级责任”,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我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禁放区域
武安镇管辖全部区域。
三、职责分工
集中行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2月15日。
1.各村(社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职责分工,统筹协调本辖区的禁放工作。组织党员、小组长、网格员等力量,紧盯春节、元宵节等时间节点,采取“定人、定点、定时”巡查方式,严防严控烟花爆竹燃放。
2.镇生态环境办:负责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镇村级广播、QQ、微信等载体,加强《通告》和禁放工作的宣传,及时曝光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例。督促各村(社区)抓好禁放工作;负责上报工作进度,对接上级部门;加强禁放工作宣传。
3.镇派出所:负责制定巡查督导方案,依法查处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会同社会治理办、应急办、集镇办、生态环境办、金家市场监管所等部门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加强禁放工作宣传。
4.镇社会治理办、应急办:负责制定禁售工作专项方案,组织对香樟社区、文聚场社区、玉皇街社区区域内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网点的清查整治,会同审批部门依法有序收回、停止发放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组织加强对原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网点的宣传教育,妥善处置原已批准经营户库存的烟花爆竹;查处职责范围内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行为;加强对寺庙香蜡销售、燃烧的监督管理;加强禁放工作宣传。
5.镇集镇办:负责查处非法占用香樟社区、文聚场社区、玉皇街社区街道销售烟花爆竹、高香大蜡摊点,依法取缔街面流动占道兜售烟花爆竹行为;负责对执法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造成污染的`行为进行处罚;加强禁放工作宣传。
6.镇直各部门: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加强本部门、本单位职工的宣传教育。
四、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题安排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并做好记录,并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明确禁放工作的责任人,
(二)迅速启动实施。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加快组织实施,确保春节前做到宣传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整治到位。
(三)严格考核问责。将禁放工作纳入20xx年度目标考核,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并依据发现的问题扣减年度目标分。对履职不力导致被全省、全市点名通报、出现明显空气污染的,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方案 篇3
一、禁止燃放区域及时段
(一)嘉积主城区全年禁止销售、燃放所有品种的烟花爆竹。
(二)嘉积镇、塔洋镇、万泉镇行政管辖区域。春节、元宵期间(20xx年1月21日至2月6日,农历十二月三十至正月十六期间),在禁放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所有品种的烟花爆竹。
二、在禁止燃放区域外,以下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党政机关办公区、医院、学校、公园、商场、影剧院、文物保护单位、大型文化体育场所、档案馆、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博鳌亚洲论坛国际会议中心、博鳌机场、车站和码头等单位场所及其周围50米内。
(二)加油站、液化气站、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及其周围100米内。
(三)广播电视台、电信、邮政、金融单位、电力、通讯线路附近及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
(四)重要军事区域。
(五)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的建筑物安全距离25米范围内。
(六)大型小区及周边50米范围内、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或高层建筑,在物业公司划定燃放区域以外。
(七)林地等重点防火区。
(八)市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它时间、地点。
三、在禁止燃放区域外,可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
在禁放区域外,可以燃放的品种为A、B、C、D四级。其中:
A级是指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的室外空旷地点燃放、危险性很大的'产品;
B级是指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的室外空旷地点燃放、危险性较大的产品;
C级是指适于室外开放空间燃放、危险性较小的产品;
D级是指适于近距离燃放、危险性微小的产品。
四、焰火燃放规定
组织焰火晚会和大型燃放活动必须经公安机关审批核准并领取《焰火燃放许可证》。
五、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事项
在燃放区域内,社会各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要做到:避免酒后燃放烟花爆竹;不得燃放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采取其它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必须由监护人或者其它成年人陪同看护。
六、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与处罚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违反本通告规定,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相关部门
各镇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管委会、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根据《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六个严禁两个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府办〔20xx〕13号)、《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20xx年度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海府办函〔20xx〕68号)文件要求,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烟花爆竹管理的相关工作,切实加强宣传和监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方案 篇4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关于生态环境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域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落地落实,促进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2.5、PM10等主要污染物持续减少,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二、工作措施
(一)坚持关口前移,突出源头治理。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和宣传引导,对全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全面摸底、建档管理。依法取缔烟花爆竹违规违法销售摊点,严禁市域范围内销售、违规运输烟花爆竹。对重点区域、废旧厂房等开展拉网式大排查,最大限度消除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隐患。加大巡逻巡查、执法检查力度,形成震慑效应,及时发现、处置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确保全域禁售落实到位。
(二)坚持依法治理,严查违法行为。广泛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核查举报线索,及时劝阻、制止、查处违反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行为。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建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协调联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加强警示曝光,释放依法严管的强烈信号。
(三)坚持重心下移,抓好重点管控。全面加强全域巡查管控,特别是元旦、除夕、元宵、清明节等烟花爆竹燃放的重点时段,要组织强有力的'巡查守护力量,落实包保责任,逐村逐组、逐街逐巷严防死守,及时发现制止燃放行为。乡镇、街道、社区、村组作为禁燃禁放的“主阵地”,要发动群防群治力量,打好禁燃禁放人民战争,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不间断地开展巡查盯控,明确管控人员,实行责任捆绑、问题倒查,确保“零燃放”。
(四)坚持宣传发动,营造强大声势。围绕燃放危害、禁放政策等内容,通过曝光典型案例、线上线下结合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开展媒体宣传。深度开展社会宣传活动,营造“全域禁售禁燃禁放、全民弃售弃燃弃放”的浓厚氛围,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声势,确保禁售禁燃禁放深入人心,让自觉遵守成为共识。依托基层社会治理网络,开展“走村入户、入楼入栋”宣传活动,确保禁售禁燃禁放宣传在基层网格中落细落实。
三、工作职责
(一)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各区县(含高新区,下同)负责本辖区春季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组织领导、任务分解和各项保障工作,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最小单元。对重点时段,要明确落实责任领导,动员组织乡镇(街道)和社区(村、组)的党员干部、群防群治力量,分片区划段包干,深入开展宣传提醒,发现、劝阻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苗头。排查、化解和妥善处置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督促本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动员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带头遵守禁售禁燃禁放规定。
(二)压实内部管理责任。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履行好内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禁售禁燃禁放规定。要加强单位内部宣传、教育,督促内部员工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引导家人及身边亲朋自觉遵守禁售禁燃禁放规定。
(三)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各职能管理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市纪委监委机关:负责查处禁售禁燃禁放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强对全市党员干部执行禁售禁燃禁放规定的监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各类媒体,借助多种手段,全面开展禁售禁燃禁放宣传引导工作。
市直机关工委:统筹党员力量和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筑牢坚实防线。
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全市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的.全域、全时段管控,依法严肃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市应急局:加大对生产、批发、零售烟花爆竹环节监管检查力度,取缔、查处未经许可、超期限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市民政局:牵头做好监督殡葬服务机构严格执行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规定,不得提供烟花爆竹服务。
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做好教体系统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组织各类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动员学生和学生家长自觉遵守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规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采取拉标语、小喇叭宣传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居民区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提醒,配合社区开展重点时段小区禁售禁燃禁放管控。督促建筑工地、建筑企业自觉执行禁售禁燃禁放规定。
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针对个体工商户组织开展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提醒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加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力度,及时通报有关污染情况;对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公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瞬时值;配合做好禁售禁燃禁放宣传和执法检查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春季全市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立即部署开展整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分管负责人要具体安排、细化任务。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区域、本部门(单位)职责和任务,细化具体工作方案,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
(二)加强督导检查。市委目标绩效办要会同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组织督导工作组,深入各区县开展实地督导和重点时段巡查管控督战。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督导工作组,深入街道、乡镇、社区(村组)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加强纪律保障。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作为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对责任不严、措施不实、工作不力造成工作效果不佳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安、应急等部门在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发现报告的党员、干部、职工等公职人员违反禁售禁燃禁放规定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方案 篇5
为全面贯彻执行《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推进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防治大气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区政府要求和职责分工,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监管部门的职能,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和严厉执法查处,全面落实禁放各项管控措施,引导广大市场主体自觉遵守《通告》,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广陵区禁放区内重点管控时段实现烟花爆竹“零响声”。
二、组织领导
区局成立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有楠,副组长:尤敬宁,成员:汪筠、尚军、孙晓燕、鞠在祥、王珲、陈洋、吴勇、朱国顺、苏有来、夏礼军、刘春、刘士顺、杨兆禄、杭国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科,联络员:周昀。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即日起——20xx年1月31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部署动员会,组织开展集中宣传。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2月1日——3月上旬)。按照工作职责,严格查处违规行为,特别是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段,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
(三)巩固长效阶段(20xx年3月起)。建立禁放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宣传和查处工作。在重大节日期间,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集中开展宣传告知和查处整治行动,逐步推动社会文明新风的形成。
四、职责分工
(一)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科:负责牵头全局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传达市、区两级政府禁放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负责各部门监管工作的情况汇总并上报。
(二)餐饮科:负责向办理登记注册的承办及可能承办婚庆喜宴的酒店发放告知书进行禁放宣传。
(三)注册科:负责在行政审批窗口发放禁放提示告知书进行禁放宣传。
(四)农贸办:负责向集贸市场主办单位发放禁放提示告知书,督促其加强对场内市场主体的检查管理。
(五)办公室:负责对本系统开展宣传、发动和管理工作。
(六)各分局:负责依法对辖区内市场主体实施检查管理,发现无证无照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及时上报区局,以便通过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向辖区内办理登记注册的烟花爆竹零售店业主发放禁放提示;在分局登记窗口发放禁放提示告知书;向办理登记注册的承办及可能承办婚庆喜宴的酒店发放告知书进行禁放宣传。
五、工作要求
各科室、各分局要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抓好烟花爆竹禁放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人员加强巡查检查,特别是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管控。牵头部门要及时收集掌握并上报全局禁放工作情况信息,与相关部门加强联动监管,对重要舆情、重点信息、重大事件及时报送。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将按照区政府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执行《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87号,以下简称《通告》)和《晋江市关于印发20xx年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12号),切实做好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保护机场净空安全,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构
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政办、综治办、组织办、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团工委、妇工委、工会、安办、财政、工商、行政执法和教育等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王荣誉任主任,人员从综治办和派出所抽调,办公地点设在综治办。同时,调整充实禁炮工作队,队长由尤全芳担任。成员由综治办、巡逻队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查处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二、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加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力度,决定从现在起至20xx年4月15日,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1月26)。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迅速掀起“禁炮”宣传热潮,通过开展针对性的入户宣传,利用各种传媒营造宣传舆论导向,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宣传工作多层次、全覆盖,做到“禁炮”安全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禁炮”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1月27日至20xx年4月5日)。要对辖区进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严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清明”等重点燃放时段及婚丧喜庆活动期间,要集中力量做好宣传教育和查处工作。其中,“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前要各开展一次以上的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派出所要牵头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查堵非法制售烟花爆竹源头。集中整治阶段要积极查处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案件,至少要查处30起以上。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4月6日至4月15日)。要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采取积极措施,狠抓整改落实。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持续进行,取得实效。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整体形象,事关机场净空安全,事关消防安全。要通过落实“五个一工作制”,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状、成立一支禁炮专业队、重点时段各组织一次督察,达到“四个有”的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贯彻过程有督察、工作结果有奖惩,确保本辖区“禁炮”工作分步骤、有重点的稳步、有序推进。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的优势,广泛发动辖区内基层组织,通过悬挂标语、横幅,手机短信、彩铃,设立板报、橱窗,微博、微信,宣传车、广播,举办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确保不留死角。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炮工作,出动一部宣传车深入社区,分发《通告》、《倡议书》,通过社区广播及宣传车循环播放录制《通告》的磁带,在辖区闹市区、人车流量大的部位设置大幅广告牌,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职责,分工协作。禁炮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街道办事处为主负责,党政办、综治办、组织办、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团工委、妇工委、工会、安办、财政、工商、行政执法和教育等部门协同配合。要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作为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重要内容来抓,组建禁炮工作队进行日常巡查,并具体落实到社区,动员和组织老人协会等社会力量配合开展日常巡查和宣传教育,全面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通告》的贯彻执行。
(四)健全机制,常抓禁炮。一要实行禁炮联动机制。在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部门、各社区及各有关单位组成联动小组。各社区、各单位在接到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合力。二要实行禁炮情况分析通报机制。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将对统一行动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予以通报。同时,适时组织召开禁炮工作汇报会,听取禁炮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禁炮工作情况。三是要实行禁炮工作考评机制。街道禁炮领导组将制定禁炮工作考评奖惩办法,对工作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通报,对落后的单位给予黄牌警告。四要实行禁炮工作责任追究机制。要逐级分解责任,确保禁炮工作各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一旦违规燃放有人查。一旦出现大范围或长时间燃放无人制止等失职行为,有人被问责。要积极引导各社区将禁炮纳入村规民约,形成自己监管、自己约束机制。
(五)鼓励举报,严厉查处。街道禁炮办举报电话为xxx,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一旦接到举报或发现有有违规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禁炮工作队要立即出动、及时查处。对非法制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人依法处予罚款、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举报情况经核查属实的举报人给予200元奖励。同时,要积极引导和帮助各社区制订、实施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村规民约,动员和组织老人协会等社会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区自己管理、自己约束的长效管理机制。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方案 篇7
为进一步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强化社会治理,倡导移风易俗,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噪声干扰和大气二次污染,创建和谐、有序、文明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甘肃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甘安办发〔20xx〕29号)和金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川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通知》(金区政办发〔20xx〕10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以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金川为目标,依照《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公安、应急、城管执法、生态环境、各镇、街道等职能部门作用,动员和依靠各方面力量,实施整治工作网格化管理,以最严厉措施,坚决彻底取缔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教育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提升安全意识,维护全区安全稳定秩序。
二、工作重点
重点整治违反《金川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厉查处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倡导文明过节新风尚,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逐步树立烟花爆竹燃放和销售安全意识、法律意识,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
三、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时间为:20xx年2月11日至2月23日
四、职责分工
专项整治工作由区应急局牵头,市公安局金川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金川分局、两镇六街道全力配合。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区应急局负责查处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违法行为,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违法行为;
市公安局金川分局负责查处未经许可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或者是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流动商贩、流动摊点的日常巡查管理,对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及时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现场处置;
市生态环境局金川分局负责依法对燃放烟花爆竹造成污染行为的查处;
各镇、各街道负责对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负责倡导文明过节新风尚,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逐步树立烟花爆竹燃放、储存、销售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负责对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的巡查举报和配合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充分认识此次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站在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和落实隐患治理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按时完成此次专项整治任务。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两镇六街道要严格落实《金川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有效遏制非法销售、存储烟花爆竹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切实肩负起属地禁燃宣传职责,立即组织开展禁燃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标语、新媒体宣传、面对面宣传、网格化监管等多种方式,对辖区范围内所有综合市场、商业超市、文体门店、婚庆商柜等有可能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宣传并建立登记台账;对在禁燃区和禁燃场所内承办各类喜庆活动的经营者,要及时督促其告知消费者相关禁燃规定;对辖区内发现的流动商贩、流动摊点售卖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要立即向区城管执法局报告,并对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宣传、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及时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
(三)打击非法,依规追责
此次检查过程中不放过任何一个经销店、不放过任何一个疑似存储仓库,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坚决果断的进行查处,要加大惩处力度,提高“打非”手段,有效遏制“私炮”猖獗势头。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涉及到公安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烟花爆竹禁售禁燃专项整治工作将纳入20xx年度应急管理专项工作考核内容,请各镇、各街道、各相关部门于20xx年2月25日前,将烟花爆竹禁售禁燃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以及图片、影像资料报区应急局311办公室。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方案 篇8
为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全面提升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减少环境污染,营造美丽文明、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全面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杜绝和减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发生。
二、禁放区域和时间
禁放区域:全镇范围内。
禁放时间:20xx年1月17日零时起。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全域禁放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回郭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杨少华任组长,副书记、人大主席曹延辉任常务副组长,班子成员及回郭镇公安分局副局长张晓嘎任副组长,综治办、文化中心、安监办、城管办、公安分局、安监中队、环保所、工商所、教研中心、供销社、卫生院、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负责人和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开展和推进,副镇长张煜炀兼任办公室主任,公安分局副局长张晓嘎任办公室副主任,与禁燃禁放工作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成立21个禁燃禁放督导组,组长由各包村领导担任,组员由各村包村干部担任,深入村组加强对禁燃禁放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各村委会安排专人负责,配备值守力量和分片包格的责任人。
四、职责分工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全镇新闻单位做好禁放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台、微信等营造浓厚氛围,宣传全镇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要求和《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组织、协调镇电视台对禁放工作部署及各单位、各村禁放工作开展情况等跟踪报道,对查处的违禁案例进行曝光。
公安分局:负责对烟花爆竹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对“违禁”案件进行查处;参与春节期间的禁放值勤工作。
安监办:负责组织查处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负责做好加油站、加气站及批发市场的禁放宣传工作;组织人员在加油站、加气站周边加强巡逻,严防加油站、加气站周边发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交警六中队:负责做好公交、出租车的..禁放宣传工作;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上车。
工商所:负责做好对申领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禁放宣传工作;对违反规定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城建办:负责建筑企业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教育和建筑工地禁放的监督工作;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居民小区的禁放宣传工作,及时制止、举报、报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协助公安机关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卫生院:负责收集并详细登记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燃放地点;负责各村诊所的禁燃禁放宣传管理工作。
城管办:负责运用镇区主干道两侧广告栏、灯箱和电子屏幕等开展不间断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参与春节期间禁放值勤,协助公安机关对沿街门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工作;负责做好绿地、游园广场、公园的禁燃禁放及宣传工作。
教研中心:负责组织中、小学生、幼儿园的禁燃禁放宣传教育及全镇学校禁燃禁放工作。
民政所:负责做好丧葬人员家属的禁燃禁放宣传工作。
环保所:负责监测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情况,每天要及时对数据进行收集、分析、上报。
综治办:负责收集、统计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火灾事故及财产损失情况;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通过群发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发送禁燃禁放宣传内容。
各村: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要求,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层层明确禁放工作要求,逐级签订责任状,做到分工细致、责任明确;督促指导本村开展禁放烟花爆竹的教育、防范、制止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月15日-20xx年1月17日)
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禁放工作宣传计划,确保分管领域和辖区内不留死角;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签订责任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使全域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集中整治查处阶段(20xx年1月17日-20xx年2月15日)
各责任单位严格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巡逻值勤,开展堵源截流,严防烟花爆竹流入我镇,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运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重点时段加强执勤巡逻,确保禁放效果。
(三)日常管理阶段(20xx年2月15日以后)
各村、相关单位要做好日常监管、打击和处理工作,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案件,将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
各村要积极做好本辖区内禁放宣传工作,组织群众通过板报、标语、横幅、电子屏、报纸、广播、微信公众号和发放《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等形式切实加大禁放宣传力度;在企事业单位、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居民楼院及物业小区门口要广泛张贴《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做好本单位和主管行业内禁放宣传工作,大力开展禁放宣传活动。镇电视台要通过播放法规、流动字幕等做好禁放的宣传报导。从20xx年1月17日至2月15日,每晚黄金时段播放禁放宣传内容。利用联通、电信、移动信息平台,通过群发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我镇全域禁放要求等主要内容。要在沿街门店、银行的LED电子显示屏上连续不断播放禁放宣传口号字幕。公安分局要及时受理群众举报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线索,依法从严查处。
(二)层层落实责任。
各村要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宾馆、酒店、超市、社区物业签订禁放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三)开展堵源截流。
公安分局、安监办要密切配合,对超市、沿街商户进行清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公安分局要加强我镇主要出入口的执勤和巡查力量,杜绝烟花爆竹流入我镇。公安分局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发现并依法查处非法运输、携带、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四)重点时段加强执勒。
20xx年1月24日19时至1月25日凌晨1时、1月25日早上6时至8时、2月8日19时至2月9日凌晨1时为重点控制时间,各村要组织工作人员,分工包片,定人、定岗、定责,对辖区内居民点、大街小巷进行巡查,保证执勤人员履职尽责。春节期间公安分局在主要干道、次干道要增加巡逻力量,延长巡逻时间,加强对社会面的巡逻控制,及时发现、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者。其他责任单位要加强对主管行业单位和区域的巡查,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依法严厉打击。
公安分局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从严处罚,起到震慑作用。安监办要强化对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各村、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镇形象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工作实效。
(二)强化部门联动。
各村、各责任单位要成立组织,明确专人负责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要注意禁放工作宣传、监督、整改、查处各环节的衔接,加强信息沟通、情况反馈,形成层级负责、部门协作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严格督导问责。
为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人成立督导组,对各村、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群众举报频繁、媒体曝光集中、违规燃放突出的村、单位或个人,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追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
为及时掌握我镇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展情况,请各村、各单位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及时收集汇总相关资料、图片以及好的经验、做法,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