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读后感
文学网整理的高三读后感(精选41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高三读后感 篇1
夜阑人静的夜晚,躲开白天的喧嚣,细品沈从文先生的《边城》,思绪随着书中人物的变化发展起起伏伏……《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展示给读者的是湘西世界和谐的生命形态。
《边城》发表于1934年,小说描写了山城茶峒码头团总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与摆渡人的外孙女翠翠的曲折爱情情节简朴优美。在小说中,地处湘川黔三省交界的边城茶峒,青山绿水,美不胜收。秀丽的自然风光教化着茶峒白塔下两个相依为命的摆渡人。外公年逾古稀,却精神矍铄。翠翠情窦初开,善良而清纯。他们依着绿水,伴着黄狗,守着渡船,向来往船客展示着边城乡民的古道热肠。谁又能想到,在这古朴而绚丽的湘西画卷中,铺衍的竟是一个美丽而凄凉的爱情故事。翠翠与外公失散,幸得美少年傩送相助,从此翠翠平添了一件不能明言也无法明言的心事。正是“以我心换你心,始知相忆深”而愿“两心永相依”的美好爱情的萌芽,谁知傩送的哥哥天保也爱上了翠翠。为了成全傩送与翠翠,天保外出闯滩,不幸遇难,傩送也因此离开翠翠驾舟出走。疼爱着翠翠并为她的未来担忧的外公终于经不住如此打击,在一个暴风雨之夜溘然长逝。翠翠守着渡船深情地等待着那个用歌声把她的灵魂载浮起来的年轻人,雁来音信无凭,路遥归梦难成,翠翠也知道“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她也希冀,“也许明天回来!”,令人无限感慨。
天真善良,温柔恬静的翠翠、古朴厚道的老船工、豁达大度的天保,豪爽慷慨的顺顺,热诚质朴的杨马兵……他们都是美好道德品性的.象征,都体现了理想人生的内涵。这里的人们无不轻利重义、守信自约;酒家屠户,来往渡客,人人均有君子之风;“即便是娼妓,也常常较之讲道理和羞耻的城市中绅士还更可信任”。比起物欲横流、纷繁复杂的社会,这里俨然是一派桃源仙境,令人无限神往。
读完《边城》,不能不被沈从文笔下湘西民族和整个中华民族美好的文化精神所打动。那幽碧的远山、溪边的白塔、翠绿的竹篁、质朴的百姓以及这美好的边城所发生的那段爱与守候的故事,将永远在我心中闪耀着光辉!
高三读后感 篇2
今天,我读了冰心奶奶所著的《繁星春水》,感触颇深。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著称。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繁星》、《春水》的内容,是诗人冰心平时随便记下的“随时随地的感想和回忆”。这两本诗集是冰心生活、感情、思想的自然酿造,在中外享有很高的声誉。后来,她受到泰戈尔《飞鸟集》的启发,觉得自己那些三言两语的小杂感里也有着诗的影子,这才整理起来,而成为两本小诗集。
读“母亲呵,天上的雨来了,鸟儿躲在它的巢里;心中的雨来了,我只能躲到您的怀里”,我领悟到:母亲是我们心中的依靠,是风雨的臂膀。母爱如水,静之的温柔浸泡你。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是在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
书中的诗歌情至深,语至美。以含蓄、温婉、典雅、美丽著称。还有淡淡的忧愁。每一首诗都如天空中的星星,荷叶上的露珠,晶莹剔透,有着特具的艺术感。
总之,我觉得冰心奶奶的诗是在茫茫夜空中闪耀着晶莹亮泽的星星,是散落在忘河之滨的点点小花,永远散发出沁人的馨香。
冰心的诗含蓄深刻,字里行间透漏着作者的独具匠心,不知为什么,看了这繁星春水,我的心灵微微触动了一下, 也许,这便是感动......
高三读后感 篇3
《我的野生动物朋友》这本书是一位法国小女孩蒂皮所写的。她1990年出生于非洲纳米比亚,从小跟拍摄野生动物的父母在丛林里长大,与非洲野生动物和当地土着人生活在一起。小蒂皮非常爱她的野生动物朋友们;和土着人就像一家人一样。
我看了书中的照片,只见她与“野生动物”在一起,我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我真的想问你不怕吗?后来,我仔细翻阅,才知道野生动物并非是我们的敌人,而是我们不可缺少的好朋友。有时,野生动物会伤害人类,但它们伤害人类的事件远远比人伤害它们的次数少得多。动物伤害人类不是有意的,它们有时是把人当成了猎物。动物不是凶恶的,而是好斗的。有时它们发脾气或样子凶狠地向你*威甚至伤害你,那也是它们因为怕你而采取的保护自己的手段。
蒂皮说:“我真不明白,人类为什么要杀死野生动物,真是荒唐极了。对啊!蒂皮说的对。但我也曾问过我的父母。
一天,我正思考着一个问题。我怎么想也想不明白,人类为什么要杀死野生动物?我连忙跑去问妈妈说:“人类为什么要杀死野生动物呢?它们又没惹我们。”“因为一些人为了钱才要杀死野生动物的。”妈妈严肃的说,我听了不禁惊讶了,我们人类真残忍。
野生动物和人一样也是有生命的,如果你是野生动物,给人类残杀,这种皮肉之苦你能受的了吗?让我们要团结起来,共同保护动物和我们共同的地球,保卫我们生存的家园。就像蒂皮在文中所说,她希望我们团结起来,共同保护地球。不要辜负蒂皮啊!
高三读后感 篇4
初次看到这部作品我便被封面的图画所吸引了。
《边城》的作者是沈从文,我们学过他的文章。从照片上看他是一个非常幸福的老爷爷。但读完一本书后,才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整本数弥漫了一股恐怖的气息,仿佛让我感觉到了那个年代人们的无奈与辛酸,有一个片段让我惊悚好久,尽然在那个年代里会有人卖人肉,历史书里并没有交代这些。并非没有正义温暖的片段。第一幕《渔》中哥哥与弟弟的感情深深的打动了我。虽然两人调皮不懂事,但是在关键时刻哥哥拼了命的也要保护弟弟,作者在字里行间里仿佛是想让读者体会,就算是在黑暗的年代里,也是会有人性的光辉的。
在《题记》中曾经提到一个问题,用过去与现实作比较,名族品德的消失已经成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人们很自私,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丧失道德。妻子命的也成了用来交换的物品,这不光是道德的问题,更是人性的丧失,我们不能改变时代,但是我们可以改变自己的思想,不做肮脏图利的小人,正是沈从文想表达给我们读者的。
高三读后感 篇5
芳草萋萋,水影曳曳。一位女子在木舟上撑着撑不完的船。行云流水,翻浪前行。木舟前放着烟草,草上挂着香泥。木舟尾托着大缸,缸里盛满了茶水。风儿推动了水波,撩起了发丝,吹乱了思绪。仿佛回到了那年,端午盛会,爷爷相随,抱着黄狗,换了新衣,动了情愫。“小心水里的大鱼!”又一次穿透了内心。水中的鱼儿在水面上翻了个滚,拍出了花,又掉头扎进水里。女子望着远方出神,眼神中透着期待,期待那远远地岸边一个模糊的身影,一曲高昂的山歌……
那可怜的翠翠还在渡着船等着心上人吗?这是我读完《边城》心中的疑问。
我处事尚浅,阅历不足,无法将这一部文学界的奇葩分析的透彻细致,但我的确感悟出了许多。
初读《边城》我便深深地被沈从文先生的清丽灵动的笔墨打动了。与其他书不同,没有太过绚丽华美的语言,也没有肤浅通俗的普通。多得是轻灵中透着深邃,朴素中融着一丝悠绵。虽然很多的方言我无法理解,但是却将湘西人民朴实积极的性格展现了出来,为小说增添了不少的亲切感。我佩服沈从文先生将山村写成桃源的手法,也佩服将人性展现的淋漓尽致的感知。
接着,我了解了文章的内容。这也是我连连叹气的原因。山村姑娘翠翠“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和山头黄麂一样。”一位情窦初开的少女。在一次端午集会时,爱上了傩送。却迟迟没有开口倾诉心扉,而是将这份感情留在心里,静静珍惜。结果大哥天保以外去世,爷爷的雷中归天,傩送不堪承受,独自漂泊去了,留下了翠翠在村庄渡河。从初尝爱情,到静静守候,到孤独老去,这一爱情的悲剧,让读者无不为之惋惜不已。
如果翠翠提前做出了选择,如果翠翠想傩送袒露了心声,也许留下的会是一段美好的爱情故事了吧。
所以,我浅浅的悟出了一条道理,别让秘密融化在心里。
每个人都有秘密,或大或小。一定是自己所珍惜的,希望保存下来的。藏在心里,生怕别人玷污了它。有时候,我们静静守护,有时候,我们静静品味,一个人,孤独的享受秘密。但有时候我们也需要袒露秘密,对他人。将我们的心声告诉别人,将我们的心扉向他人敞开。
让别人了解自己,这样往往可以抓住机会,不做下令自己后悔的事。如果我们太过在意自己的`秘密被他人知道而不属于自己,就错了。一个人的秘密告诉一个可以信赖的人,就变成了两个人共同守护的秘密,更加的有价值,更加的亲密。有时候坦诚相待,是最好的交往方式了。抓住机会,袒露心声,比如在毕业的时候,告诉老师,你藏了多年的话,毕业后,也不会因这些话说不出来憋在心里而后悔一辈子
还有,便是情字。
爷爷和翠翠之间的亲情,傩送翠翠之间的爱情,天保傩送之间的兄弟情。一个情字贯穿全篇。情得真挚,情的深刻。
爷爷,一个伟大而又平凡的人。为什么伟大?为什么平凡?拿着不高的工资还处处想着他人。收集上等烟草,塞给他人,沏了一缸的茶水,供人解渴。并不富裕却为人着想。对孙女翠翠无限的爱,不让座热石头,怕她的病,在乎翠翠的感受,感情方面一直听取翠翠的意见,伤心时给他讲笑话,讲故事,唱歌,这一个伟大而又平凡的老人,是一面镜子。照出了质朴的湘西人民。与爷爷之间的亲情,一直是翠翠心里的最后港湾。有了它,翠翠才能保持纯洁开朗的性格。
傩送与翠翠的爱情,只有一个字———纯。没有海誓山盟,海枯石烂,没有挥金如土纸醉金迷,也没有天涯海角,惊天动地。也许最纯的,最美好的,自然中孕育出的,男女之间令人向往的爱情,莫过于此,一个为了她,愿落一个破船,一个为了他,孤独撑船一生。
天保和傩送的兄弟情,也令我深深感动。当双方都清楚了情敌关系时,兄弟二人没有反目成仇,也没有决斗,而选择了一个和平公平的方式,让翠翠自己选。唱山歌。当天保自知唱歌不如弟弟时,没有纠缠,没有埋怨,只有一个人默默承受,默默祝福,然后浪迹天涯。多么潇洒,多么豁达。
这一个情字也令我感悟颇深。
我们要珍惜每一段感情,不管是来之不易还是天生存在,都应该我们用心去维护。情是人类发展的重要结果,如没有一个情字,何谈进步,何谈和谐?互相体谅,互相鼓励,别让情线纷纷崩断。这是宝贵的,也是自古以来受人赞美的。
还有就是那山村的美丽景色了,宛如水墨画一般,那么柔和,那么恬静。黄竹中鸟儿交递相鸣,这是灵动,平静水面上林立的吊脚楼,这是和谐,小河中的龙舟鼓点,岸上激动人群,这是生气。活灵活现,有血有肉,栩栩如生,生动自然。
我们要保护这些人文美景,别让世界上仅存的美消失。
我年龄尚小,望到我成熟几分后再读此名篇,盼望有些新的收获!
高三读后感 篇6
《追风筝的人》一出版,媒体界就好评如潮,市场响应异常热烈,其景象在图书出版界实属少见。著名作家伊莎贝拉·阿连德对此书的评论:"《追风筝的人》是一个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赛尼的处女作,霸占了美国两大权威畅销书排行榜《纽约时报》排行榜、《出版商周刊》排行榜长达80余周,声势超过红透全世界的丹·布朗的《达·芬奇密码》。这本小说太令人震撼,很长一段时日,让我所读的一切都相形失色。文学与生活中的所有重要主题,都交织在这部惊世之作里:爱、恐惧、愧疚、赎罪……"。
《追风筝的人》的故事从一出身就有着相似际遇而在生活中身份却悬殊的两个少年开始讲起。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无法面对哈桑,于是用计逼走了哈桑。不久阿富汗爆发战争,阿米尔被迫与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次回到故乡,希望能踏上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小说如此残忍而又如此美丽,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从这本书里,我看见作者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用一种博大宽广的悲悯之心承载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所有欢笑和悲伤。没有因为对故土的爱而回避了阿富汗社会的种种不公和鄙陋,却也没有刻意嘲讽,只是去还原并且理解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的选择,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快乐。
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友谊从放风筝开始,很多年后,能让阿米尔记忆犹新的依然是和哈桑追着风筝穿越城市的大街小巷,在追风筝的过程中,看清这个城市的方方面面。
尽管小说的叙述如同流水一般,将故事的发展情节徐徐展开,但作者内心确如同奔腾的潮水,想卷席一切不公正的社会现象和人性的正反两面。一冷一热,使得整本小说有了正常的体温,甚至能让人听到书页里的血脉的流动和心跳,最后都冲破作者的身躯和思想,变成宽广的河流,沉静而包容。
可能就我目前的生活状况,是不能体会作者写这本小说的初衷。但我能从作品中体会他作为主人和仆人之间的尊卑,作为贵族与贱民的隔阂,作为朋友和兄弟的真情,以及对历史和现无法转变的种种无奈却又想要倾诉的一种诉求。
《追风筝的人》将两个不同人生的人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运用生动而细腻的刻画,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不得不说,这些是吸引我继续读完它的一个理由。
高三读后感 篇7
我喜欢沈从文这个名字,也喜欢沈从文写的《边城》。
在沈从文的笔下,这是一个用人性描绘起来的瑰丽而温馨的世界,这里人性皆真、皆善、皆美,由每个人身上所焕生的人性美、人情美营造了这个世界,这里看不到邪恶、奸诈和贪欲;这里有贫富区分和社会地位高低的差别,但他们都相亲相爱、互帮互助;这里也有矛盾,但那决不是善与恶的冲突,小说的结局是悲的,可是不是险恶奸邪所为。在一首清澈、美丽但又有些哀婉的田园牧歌中,为人类的爱做了恰如其分的说明。在这样一篇美丽的文字之中,我们更能感受到一种似乎已为我们所陌生的自然、优美、健康的人性,那种如大自然本身一样凝重、明慧而又本色真实的人生形式。
读着它的时候,心是宁静的,灵魂是清澈的,感动的.心是真切的痛,却又是饱含着最深的向往。在这个生活节奏极快,思想剧烈碰撞的年代,人与人的关系越来越紧张、越来越脆弱,爱情,缺少婉转;相亲相爱,也带着目的,抱着想法。突然很伤感,现代人真的就聪明就快了了吗,没有。科技可以加速我们的交往,却淡去了我们的相互珍惜的感情,这难道不是另一种悲哀么?
高三读后感 篇8
习惯城市的喧嚣,习惯华丽的辞藻,当好不容易静下心来翻开这本书时,便立即沉醉其中。
它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语言,平淡无奇,内容,也并无什么新意,但它却能将一个小山村的情味跃然于纸上,使人完完全全沉醉其中,一气呵成读毕全书,读罢还回味无穷,这便是它的魔力吧。
对农村,我存有的感情不过是外婆家的一句乡音,一片竹林,不过是个玩乐的地方罢,充其量,不过是一家人在异乡的一个念想。这个小村庄,和我脑海中的的确有相同,又着实不同,它与我的家乡有着近似的景,至于情,是在认识这座小村庄后才忆起与自己的家乡有所相似的。
一切都这样纯朴。
摆渡的人并不求利益,有时甚至还白送上一条黄烟;大黄狗如此近人情,不再被当作宠物来养,而就是与人为伴;顺顺没有丝毫财主的蛮横,大方洒脱,又能济人之急;两个儿子也没有公子的娇气,荡桨时选最重的一把,吃干鱼,睡舱板;人们的皮肤被阳光染上小麦的颜色,空气中震荡着沙哑的歌声,老人摇桨摇五十年,身板仍硬朗着。大自然在这林子中造一个“世外桃源”,俨然如沈从文自己评价的一样,同时,大自然赋予这里的人们与生俱来的快活和不受任何杂质玷污的心,大概就是这一点,使人着迷。
这个故事的悲剧结尾,让无数人叹息,似乎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大老的溺死和二老的离去,为它画上省略号。故事没有给我们一个温馨的结尾,也就使我们拥有更深的思考和永远的回味,是分歧,是分歧让他们之间有距离,不只是人与人之间的,还有“车路”与“马路”,船主和船夫,这个么多的分歧使他们相去渐远,也不足为奇。
似懂非懂的,我合上书,一股书卷的气息扑鼻而来,我闭上眼,为故事假想着另一个结尾,却总是不合适,这时,我明白这书的又一高明之处:它的故事是不容拆散的,情感、分歧也是一样。
高三读后感 篇9
我非常喜欢《我的野生动物朋友》这本书,是因为看到那么多动物的近照,还有蒂皮的介绍,真不敢相信,蒂皮与它们相处在一起生活了好几年。平日里在家,也就是养养小鸭、狗、猫什么的,也不能养别的动物,可蒂皮却与豹子、狒狒、蛇,这些在平日里想都不敢想的动物是那么亲昵!
书中的'图片真让我大开眼界,我真没有想到,一个小女孩居然把豹子、狮子、变色龙、鳄鱼等大人们认为危险的野生动物当作自己的伙伴,跟它们相亲。在“豹子很危险,但我照样跟它玩”这篇小文章里,我学会了豹子和猎豹是不一样的,甚至于不知道怎样区分它们,在蒂皮的文章里我知道了,辩认它们很容易,猎豹的眼睛两边有又黑又粗的毛,像两行泪水,样子挺伤心的。以前我认为猎豹比豹子凶,但我错了,猎豹不像豹子那么凶,还可以驯服。看了文章我才知道,蒂皮的冒险是偷了糖果或是厨房里的蛋糕,跟要好的朋友一起偷偷地吃,这些事想起来就好玩,如果是这样的冒险,我也愿意试,这样才有滋有味。就象蒂皮说的,如果生活仅仅是这些,那就太美了。但是,人长大以后,问题就来了,就象我,我长大了,学习就占满了我所有的时间。我的选择受了限制,比如说,我想学画画,可我必须学好语数英。蒂皮“做作业总是想做的十全十美”。我也很想,做的十全十美,我真羡慕她那么自信。
高三读后感 篇10
有这样一个人,出生时相貌如同八旬老者,没有一丝啼哭,没有一丝叫喊,就安安静静的来到了我们的世界。他安静的降临并不代表他便可以被这个世界接受,从出生就受到人们以异样的眼光看待,说他是个怪物,他的出生是那家医院的耻辱,对那个接生医生是一种侮辱。 从出生就引起这样的波澜,注定他的一生不会平凡。
这本书改编的成的电影获得了81届奥斯卡奖,人们因为这项荣誉记住了这部电影,争相去电影院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却忘了回归原本,看看菲茨杰拉德在纸上是如何用语言文字描写着一神奇的事情的。
村上春树评论菲茨杰拉德,说看了他的小说永远是不可思议,好像命中注定一样始终牵扯着自己,看了他的小说,让自己有写小说的念头,菲茨杰拉德就像他的老师,他的大学,他的文学伙伴。
看这本书我看的十分仔细,中文译本反反复复看了很多遍,即使故事已经深深刻在我的脑子里了,我仍然重新回到他最初写作的英文版本,即使有大量的陌生词汇,我仍然孜孜不倦的查阅字典,一个字一个字的翻译,品味不同语言文字的魅力。
返老还童是从古道今人们所梦想的.,但是如果我从出生就有着这样的经历,我又会怎样生活在这些世界呢?读完这本书之后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出生时面对全社会异样的眼光,上幼儿园因为奇怪的长相不能交到朋友;小学,中学因为超乎同年龄段的智力和长相又会受到歧视;到了上大学的年龄因为年龄和长相不符而被退学。一生的光荣岁月只有到了年过半百的时候,那时候的自己一副俊秀长相,令人羡慕不已,在旁人感叹时光流逝,惋惜自己逝去的青春,没有一个人能相信你是一个已经历了大半个世纪的人了。碰到自己喜欢的人又不能追求,爱与死亡冷酷的纠结着,结局终究令人伤心。
岁月稍纵即逝,我们只能珍惜这如瀑布上的水一般流逝的光阴,返老还童终究是一场美梦,抓紧身边的每分每秒,做有意义的事情,充实自己的精神灵魂。做一场返老还童的梦,朝着菲茨杰拉德向异想天开的幻想小说之路迈进!
高三读后感 篇11
诗人卢仝好茶成痴,诗风浪漫;白居易是一位品茗行家,他对自己的爱茶、烹茶十分自信;杜甫的“落日平台上,春风啜茗时”成为千古绝唱;苏轼也是一样爱茶至极的人,诗云:“酒困路长睢欲睡,日高人渴漫思茶,敲门试问野人家”;郑板桥清廉刚正,对茶情有独钟,“从来名士能评水,自古高僧爱斗茶。白菜青盐米见子饭,瓦壶天水菊花茶”……
在我看来曹雪芹不愧是一位见多识广,才气纵横,琴棋书画件件皆能,诗词曲赋无所不精的小说家、诗人和画家。他的百科全书式的'文学巨著《红楼梦》就以茶与酒而言,小说中言及到竟有几百处,咏及茶酒的诗词有几十来首;小说所载形形色色的饮茶喝酒方式、珍奇精美的茶具酒具及丰富多采讲究非凡的名茶名酒是我国历代文学作品中记述与描绘得最全的。由此可见曹雪芹是酒茶的千古知音。
早听说《红楼梦》有一百二十回,只是看了越剧的表演,不过是林黛玉、贾宝玉两情相悦,宝玉却偏偏娶了个薛宝钗,黛玉忧愤而死。
现在啃着《红楼梦》,有时候不禁要问:她到底写了些什么?怎么读了好几回都没有眉目?不是写荣府,就是写宁府,似乎很平淡,顶多也只有几个小波澜,这使我这个急性子有些着急了。
一本好书,总会有高潮的,我想应该认认真真、耐心地读下去,如果读了几回就去看结局,未免太吃亏了。
在小学的思想品德课里,关于美与丑的论述,有两个例子:贝多芬双目失明,仍然热爱音乐,谱出不朽之作;王熙凤貌若天仙,蛇蝎心肠。
《红楼梦》的头几回,本来安分守己的王熙凤,果然有了“动静”,她明知贾瑞对她有心,故作顺从的样子,让贾瑞上了钩,结果一命归西。
世上的人,有好有坏,没有坏人的衬托,怎么知道好人的“好”呢?那么,王熙凤这个坏人也“坏”得值得了。
高三读后感 篇12
据说芈月是中国历第一位太后。
中古时代,天文星占是重要的一门学问,它主要并不是为农业生产服务,而是为了预测国家命脉和军国大事的起伏。一事(天象)一占(占卜)一验(现实中发生的事件),是史书解释历史的一种重要模式。
纵观历史,芈月也罢,武则天也罢,皆牵系星象。古人之星象占卜,真的那么神奇吗?
恰巧又看到一史记之事,说的是东晋女李陵容。李陵容本是奴隶,皇帝生不出儿子找到她,结果生了儿子,当了太后。
如果说薄姬当上太后是因为运气够好,那么李陵容成为太后就是一个奇迹,因为她的发达只是因为她拥有健康强大的身体素质。
李陵容是东晋简文帝司马昱的妃子,当初,司马昱还只是会稽王的时候,她只不过一个在宫中做粗活、打下手的宫女,她出身贫寒,从小就被卖入王府从事纺织工作,来历无人知晓。因为李陵容的样貌身材让人不敢恭维,她身上有一些当时的中原人不具备的体貌特征:人高马大,皮肤黝黑,头发卷曲,也因此被人戏谑地称为“昆仑”,另外,也有人叫她“昆仑奴”。至于她外貌体态的样子,《晋书·后妃传》用“形长而色黑”来概述,《资治通鉴.晋纪》说她“黑而长”,《续晋阳秋》称她“形长色黑”。这三本史书的记录虽然略有不同,但依然可以推断,她一定是,人高马大、肤色黝黑。
据史料记载,昆仑奴本来生活在林邑以南的地区。史书所说的林邑以南,也就是现在的印度次大陆以及东南亚地区。至于李陵容的长相,史书中并没有明确地记录,但是估计不会过于丑陋,如果在现在这个社会,李陵容不失为一位另类美女,因为李陵容这样的身高和肤色,无疑是代表着一个女人的性感和健康。只不过,李陵容没有生在一个有如此审美标准的时代。魏晋是狼烟四起、动荡不安、人心惶惶的年代,其哲学思辨和审美趣味,有着独树一帜的鲜明时代气息。那时的男人,保留着擦粉、薰香的习惯,在行为模式上比较倾向于女性化,而人们则崇尚身体消瘦、皮肤白皙,甚至是阴柔美,无论宫里宫外都将这个作为美的典范。如《晋书》所载,司马炎为太子选妃时,就对“美而长白”的卫氏情有独钟;王羲之赞美杜皇后时,就特别用了“肤若凝脂,眼如点漆,此神仙人也”这样的溢美之词。
由此可见,皮肤白净润泽,是魏晋美女的首要标准。李陵容的身材虽然颀长,但皮肤黝黑却成了她的致命伤。所以,“本出微贱”的她,只能在王府的纺织车间籍籍无名地做事,并且还被人嘲笑,将她唤作“昆仑”,似乎就要这样下去一辈子,年复一年,这个女子的绚烂似乎永无机会绽放。
司马昱,东晋第八任皇帝。父亲是晋元帝,他三岁封琅琊王,七岁封会稽王,二十五岁当抚军大将军、录尚六条书事,二十六岁辅政,四十六岁当丞相、录尚书事双兼会稽与琅琊王,五十二岁当皇帝,成一国之主。但是,当英雄得志之时,有一件事让司马昱很烦恼,即《晋书》所讲的“会稽王,有三子,俱夭。自道生废黜,献王早世,其后诸姬绝孕将十年”。当时,司马昱曾有过三个儿子,可是全都夭折了。之后,姬妾们就再也没有为他生过孩子。司马昱担心自己的江山事业无人继承,又为此招纳了不少年轻貌美的女子入宫。但是不知原因何在,“播种“了几年却始终没有儿子。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司马昱对儿子的渴望简直迷了他的心窍。
此时,有人把一名相士介绍给了司马昱,据说这个相士道行很深,特别会看女人,只要女人从他眼前一过,他就能马上知道女人能生男孩还是女孩。这让司马昱欣喜若狂,他毫不犹豫地将为自己的儿子找娘的重任全权委托给了这位相士。相士把司马昱所有的姬妾都观察了一遍之后,断言没有一个能给他诞下儿子。但是司马昱并不死心,他让相士将选妃范围扩大到王府里所有的女人,每一个女人都让相者一一验看。当看到李陵容的样貌时,相面先生终于吐出:“就是此人。”大费周章、历经波折的司马昱,终于在最后发现了李陵容。
李陵容的样貌在当时被认为是不堪入目,难以接受的。对于相士给自己找的这样一位老婆,司马昱心里是十分难以接受的,但考虑到传宗接代的.大业,他还是勉为其难,硬着头皮,“召之侍寝”。不久,李陵容果然顺利怀孕。李陵容为此还告诉宫中其他女人,她曾梦见“两龙枕膝,日月入怀,意以为吉祥”。司马昱一听也觉得事有蹊跷。几年的时间里,李陵容先后为司马昱生下三个孩子,两男一女。正所谓母凭子贵,李陵容在宫中的地位节节攀升。
公元371年,五十一岁的司马昱登上了皇位,封李陵容为淑妃。由于司马昱并没有册封过皇后,因此李陵容在实际上就相当于后宫之主。两年后,司马昱驾崩。十岁的司马曜顺理成章地继位为孝武帝,作为母亲的李陵容地位也是一路扶摇直上,成为尊贵的皇太妃,仪式服装上已与太后基本相同了。二十年后,李陵容的次子司马道子上书,劝哥哥封母亲为皇太后。司马曜听从了弟弟劝谏,不久尊母亲为“皇太后”。司马曜驾崩后,他的儿子司马德宗继位当皇帝,又尊奶奶为“太皇太后”,李陵容的地位又再升一级。就这样,长相普通、出身卑微的李陵容仅仅因为“碰巧”,不仅飞上枝头变成成了后妃,而且还因为生了儿子的原因,母凭子贵,使得她在错综复杂、明争暗斗的后宫中,一直被夫君所眷顾,牢牢地守住了自己的地位。更幸运的是,她的儿子、孙子们,一个个都顺利地继承了帝位,她的后半生反而越过越好,一路富贵。纵观历朝历代的后妃命运,这可是十分罕见的。李陵容命中似乎注定是为了“生天子”而来的,所以,在婚姻和生活中,她的人生虽然乏善可陈,了无生趣,但作为母亲、女人,她无疑是幸福、幸运的。
这些个神奇的女子,早已湮没在历史的长河中,徒留下神秘,叫我向往破解其情其景。
高三读后感 篇13
暑假妈妈和爸爸陪我一起去买书,妈妈那个狠呀,一下子就给我买了中国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我随手拿起《红楼梦》这是因为,作为一个女孩子,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到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则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里面写的贾氏家族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造成的,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又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他们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冷清了,又何苦进宫呢?皇帝佬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我花了五天时间囫囵吞枣的把《红楼梦》给解决了。想起来这本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高三读后感 篇14
《老人与海》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海明威所写的一部小说,这是作者生前创作的最后一部小说,也是最著名的作品之一。这篇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古巴渔夫与一只巨大的马林鱼在大海中搏斗的故事。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位名叫圣地亚哥的老渔夫在海上航行84天后一条鱼也没钓到。最后,他决定去不熟悉的海域钓鱼。幸运的是,他发现了一条巨大的马林鱼。经过激烈的战斗,尽管筋疲力尽,他还是战胜了马林鱼。马林鱼的血的气味吸引了鲨鱼,使他们忍无可忍。鲨鱼袭击了老人,咬了马林鱼的肉。老人拼命抵抗鲨鱼的攻击。然而,当他回到港口时,只剩下了马林鱼的骨架。关于这具骨架,在港口里的人们议论纷纷。
虽然老人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了,但他从来没有失望过。他的沉着使我们看到一颗无比坚强的心。尽管桑提亚哥又老又可怜,但他永远不会放弃。他坚持与命运作斗争。有时候,我们的命运不能被我们控制。但我们可以乐观地面对命运,平静地接受它。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虽然我们的身体可以被折磨,但我们的决心永远不会被侵犯。马林鱼象征着我们的梦想。同时,鲨鱼代表着我们无法避免的挫折。不可预测的大海就像我们现实的社会,在那里,很多人坚持不懈地追求他们的梦想,永不放弃。
当我们追求我们的梦想并战胜它的时候,马林鱼是完整的还是不完整的都无关紧要,因为我们生命的意义一直都在。在追逐马林鱼的过程中,一方面,老人是个失败者,因为他的马林鱼最后被鲨鱼吃掉了。他最后什么也没得到。另一方面,圣地亚哥是一个胜利者,他没有妥协,向大海、马林鱼和鲨鱼投降,即使他用尽了所有的武器。老人是一个孤独的旅行者在梦想的道路上,但他也不孤单,因为他坚强的意志陪伴着他。无论老人得到了什么结果,他的精神都受到我们的尊重,因为他给我们带来了一个勇敢的人所拥有的巨大信心。
我们的生活充满坎坷和不幸,只有我们有一个自信的头脑,勇敢和顽强地迎接挑战,我们才能成为真正的赢家。我们应该相信人不是生来就注定要被打败的。即使我们面对不可征服的自然,我们也可以获得道德上的胜利。也许结果是失败。我们可以见证一个普通人成为一个正直的人的过程。无论逆境是什么,我们总能克服过去的。
高三读后感 篇15
《我与父辈》是阎连科先生的一本散文集。阎先生的小说大家都知道,也有很多人都读过,被很多人所喜爱。但先生散文的知名度却似乎没有小说那么高。但是我觉得,这本散文集,比许多小说写的还要好。
这本书里主要介绍了阎连科先生的几个男性长辈,包括他的父亲、大爷、四叔等。他们都不是十全十美的人,也没有什么伟大的事迹,甚至还有一些非常大的缺点,比如好赌。但是他们身上都有一种,传统意义上的中国男性形象身上的那种吃苦耐劳,可以为了家庭跟子女付出无限努力、汗水、辛劳甚至生命的精神。
他的父亲,为了自己的儿女能在崭新的瓦房里成家,在隆冬时节里,趟过冰凉的河水,去山上采石。最终积劳成疾,在五十多岁的年纪上就离开了他们。这也成为了作者一生的痛。他的.四叔,在外地的工厂辛勤工作了一生,农忙时节还要回来收割粮食。作者本人也有着非常艰辛的成长经历,辍学、务农、打工,一步一步走出了山村,走出了那种艰难的生活境地。他们都不是伟大的人,没有波澜壮阔,没有惊心动魄,更没有我们今天所谓诗和远方。
他们生活在河南一个普通的山村里,靠自己的双手度过了自己普通的一生。如果没有阎连科先生这位作家后人,我们甚至永远也不会知道他们人生的任何一个细节。而在中国大地上的每一个角落里,还有着无数这样平凡的身影,在日复一日地循着这些永久的足迹前进着。这才是生活,艰难,痛苦,没有运转时来一夜暴富,也没有厚积薄发大器晚成。
前进的每一步都需要咬紧牙关拼尽全力,步步血泪,也不过是乏善可陈的一生。但他们端端正正,腰背笔直地走完了这一生,不向谁低头也不靠谁照看,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为自己与家人争取最好的条件,使自己的后辈,能踩在自己的肩膀上,看的更远,走的更远。向每一位这样认真生活的人致敬。
高三读后感 篇16
《边城》这本书,以前我并未看过;沈从文这个名字,我也不曾听过。只是在暑假里,才结识了他和他的代表作。
那一次是我去书城买书,看到了一本比较薄的,而又是中学生必读的丛书,所以就买了。读吧,几天就读完了,便可以写读后感了。
那是在鲁迅的时代,沈从文也同鲁迅一样写起了短篇小说,只不过要比鲁迅的长点。我们知道,中国现代普通话刚开始是根据北京方言和鲁迅等人的文学作品修订的,后来又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步改进。沈从文的名气当然要比鲁迅小得多了,可是,看他的小说,却觉得那是更标准的普通话。也许,使他歪打正着,恰巧对上了今天的语言吧。可是,那很明显是湘西方言。那或者可以说,改革开放后,普通话受到了南方的影响吧。
小说内容我就不细讲了,因为大家是可以看的,我不比浪费时间。对于看过的人,那我就更不必讲了。读后感唯一有价值的,就是赏析、评论、感想。那事离现在已近八十年了,那时的许多社会状态,现在都已不复存在。但那简洁、朴素的文笔,却可以把我们带回到20世纪20年代的湘西小镇。一个老船夫和一个船家女,在一个小小的渡口上,开始了他们的故事。孙犁用平淡清秀的文笔写景,沈从文却可以记事。平淡清秀的文风从头至尾,不浮不躁,以至于文中没有一处难懂的地方,小说决不显得做作。这样的写法,的确不会 让你心潮澎湃,因为平淡,你不能与书中人物同甘、共苦。但是,你会如同畅饮着甘泉一样,你会如同沐浴着凉风一样,四周都充满了诗意,阅读便成为欣赏。小说中心我还不太清楚,说是反对包办婚姻吧,可那女孩子自己那么不好意思,错过了大好时机;说是为穷人伸冤吧,可那老头子自己放弃发财的机会。也许,小说也并非一定要有中心吧。作者自己也说了,只是把这么一些故事,讲给我们听,喜欢听的就听,不喜欢的就不听,他并不强求,也不图销量。
于是,我也和沈从文一样,送你一件平淡清秀,但朦胧不知合物的东西。
高三读后感 篇17
“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
——《红楼梦》
她,病如西子胜三分,她注定一生与他爱恨缠绵,为他伤心而终。他,天然风韵万情思,他缘定一世和她分分合合,因她痴于情爱。
因生母过世,外祖母念及黛玉无人依傍教育,便遣人接进荣国府。一世情缘就此拉开,恩恩怨也就此展开。
宝,黛初见便有似曾相识之意。而此时,宁。荣二府一派繁荣的景象,吃穿用度皆于外面不同。贾母待黛玉万般怜爱,所吃所用皆与宝玉相同。众姊妹见她虽有不足之症,却自有一番风韵,也喜有这个妹妹。黛玉自小便识字读书,本就聪慧,又有贾雨村教导,因而写诗作画不在话下。可宝钗的到来却使得大伙认为黛玉过于孤高自许,其豁达是黛玉所不能及的。
随着时间的慢慢流逝,宝。黛二人也渐渐熟悉,其感情也是外人所不能比的。王熙凤掌管了府中的大小事务,荣国府建大观园欢庆元宵佳节。
18世纪上半叶,封建的中国,土地高度集中,官吏腐败。宁。荣二府有权有势,少不了阿谀奉承的人,其用品也是极其奢侈。同时,所处于阶级下层的农民却要饱受饥饿之苦。官宦世家一出手就是几千两银子,而对于底层人民来说银子也是一个奢侈品。只为迎接元春探亲大费周章未免太过浪费。
花开花落万物总有凋零的时候,黛玉葬花一首葬花吟惹多少人尽洒泪。孰不知家大业大的宁。荣两府也有衰败的时候!黛玉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贾母也想让宝玉宝钗二人早日完婚。一曲终落,贾府恢复往日的`繁华,却已物是人非。前世债,今世还,惹多少恩恩怨怨。
黛玉,你如梅花般孤傲高洁,却败在了一个“疑”字上。我为你的离去悲,为你的结果痛。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那个年代,那个家族,只一把荒唐言诉尽内心凄。一把辛酸泪,只为有情人。我愿化作一只青鸟,翱翔于时光的边际,只与你作伴。
高三读后感 篇18
《人性的弱点》是美国著名的人际关系学大师,西方现代人际关系教育的奠基人——卡内基1936年出版的著作,80年来始终被西方世界视为社交技巧的圣经之一。这本书就像一面镜子,可从中认识自我,了解自我,从而提升自我,做一个善于经营生活的成功者。
卡内基曾说,一个人事业上的成功,只有15%是由于他的专业技术,另外的85%要依赖人际关系、处世技巧。中国人向来都重视技艺,老一辈总叮嘱年轻人要有一技之长,不能坐吃山空,我一直深以为然。但随着自己工作经历的日益丰富,我越来越感觉到协调沟通能力的重要性。年轻人不仅要重视技术(业务)的精进,更要增强沟通协调的能力,齐头并进方能成就一番事业。
我刚参加工作时,一位老师傅曾教我,工作上的事不必太担心,只要用心,再难的`业务花个一年半载的时间也都吃透摸熟了,但是人际关系上没处理好,一不注意留下坏印象就很难挽回了,总结成一句话就是事情易做,关系难处。他的这些话和《人性的弱点》这本书的道理是相通的。
与人相处是一门艺术,没有正确答案,允许无限可能,但充分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或许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尤其是在时间和精力不允许你反复尝试的时候。那么,具体应该怎么做呢《卡内基用丰富的实例,总结了以下几点被广泛认同的相处之道。
第一步是让对方不讨厌你,可以和谐友好的相处。这需要我们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思考,无论别人做什么事,事情的结果是好是坏,是成是败,都渴望被认可,害怕被谴责。即使别人做错事情,批评也是徒劳,并不能改变事实,只会让批评者发泄情绪,让被批评者心生抵触,且不断为自己找理由和借口。我们还要善于发现对方的优点,真诚地赞美对方,可以拉近彼此的距离。
其次是赢得对方的喜爱。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真诚微笑是释放善意的一种方式,它分文不取,却价值连城,是一个美好的开端。认真记住对方的名字,会使得对方感觉得到重视,对于任何人而言,自己的名字永远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声音。罗斯福竞选总统得以成功,他的秘书吉姆起着关键的作用,因为吉姆有一种不可思议的能力——记住别人的名字,据传吉姆可以叫出五万个人的名字,这为罗斯福拉近与选民的距离,最终赢下大选立下了汗马功劳。每个人都渴望得到重视,得到关注,真诚地倾听并谈论对方感兴趣的话题,永远不失为一个结交好友的好方法。
然后是令人信服于你。永远不要陷入争论,因为赢得争论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避免争论。或许您的观点是正确的,但在对方眼中,你的观点一如你争执时的态度一样,不可理喻。不管对方的想法意见是多么的奇特,我们都要学会尊重、学会包容,永远不要说“你错了”,如果说出口,对方会千方百计证明他是对的,即使你一一指出,对方不管嘴上怎么说,心里都不会承认你。改变他人的态度,在提出批评之前先谈自己的错误,聪明地指出他人的错误,留足面子。
当然,以上的相处原则都是以真诚为基石,仅仅机械地照搬书中的心理策略,而非用真诚地赞赏来让别人觉得受到重视,不仅不会产生任何良好的效果,只会适得其反,让人越来越厌恶,因为没人想要虚伪的奉承。
最后想说的是,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老话,更准确的理解应该是我们的思维方式决定了命运,不同的思维方式决定了不同的情绪和心态,进而对我们的生活、工作状态起着积极或消极的推动力量,这些非智力因素才是决定我们在社会上成功或快乐的决定性力量。
《人性的弱点》绝非是一部宣扬功利主义的书,卡内基也从未在书中宣扬任何成功学的观点,他只是把他及一些伟人如何与人交往的经验展现给大家,这本书是一本关于改善人际关系、教人为人处世的书。我想经典之所以能长久流传,正在于它对不同时代的读者都有启发和指引的意义。希望更多的人能读到这本好书,从中受益。
高三读后感 篇19
在四大名著中,我最喜欢的便是《三国演义》了。这本书描绘出了一个精彩绝伦的世界,塑造了近两百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义薄云天的关羽,爱民如子的刘备,狡黠奸诈的曹操……在这些叱咤风云的人物中我最欣赏、最崇敬的还是卧龙先生——诸葛亮。
我敬佩诸葛亮之才。他淡泊明志、布衣粗茶、耕读山中,却从未忘却忧国忧民。草庐一对,未出茅庐便已知三分天下。他一烧博望,二烧新野,三烧赤壁,三把火奠定了三足鼎立的基础。借风、借火、借箭,轻摇羽扇,决胜千里之外。他在江东舌战群儒,鼓动三寸不烂之舌,说服孙权与刘备联合抗曹之时;在危机时刻临危不乱,镇定自若地想出条条妙计之时;在中军帐中从容地调兵遣将,运筹帷幄之时,我都由衷地崇敬与敬佩。单从智谋才干而论,诸葛亮称得上是"三国第一人".
我悲哀怜诸葛亮之遇。他一生志在兴复汉室,但他的远见卓识并没有被完全采纳实施,这就为后来蜀汉政权的悲惨结局埋下了祸根。刘备去世,临终托孤,诸葛亮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少主刘禅年幼无能,蜀国的一切重担,荣辱兴亡,都压在了他身上,但他却"力挽狂澜于既倒".平定五路大军、七擒孟获、六出祁山,前后《出师表》慷慨陈词,痛表一颗忧国忧民心。他用自己的身躯撑起了整个蜀汉政权,是何等雄壮而又悲凉!
诸葛亮鞠躬尽瘁,爱民如子。就连临终之前,还念念不忘军中之事,用最后力量保护大军安然撤退。当得知他故去的消息时,百姓人人涕泣,至有哭死者。
读过《三国演义》后,我为诸葛亮凛然正气所感召,为他的忠义之举而激动,为他的淡泊之志所净化,为他的聪明才智所倾倒。而我们要学习他的淡泊明志,百折不挠,忠心爱国的品质,做一个对社会,对时代有用的人。
在阅读过《三国演义》、学习过《出师表》后,该学生能对诸葛亮这位历史人物进行用心用情的评价难能可贵。建议能结合诸葛亮的《诫子书》再写一段,从而使文章内容更为丰满,结构更稳定。
高三读后感 篇20
在充满竞争的今天,如何做好工作,关键在于是否抓住了一个“小”字。也许太多的人,总不屑一顾事物的细节,太自信“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殊不知,我们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做一些小事,假如每个人都能把自己所在岗位的每一件小事做好、做到位,就已经很不简单了。
《细节决定成败》是汪中求先生总结多年的工作实践经验,并借鉴国外企业管理的经验写成的一部细节管理专著,内容丰富、资料翔实,对我们任何人都有借鉴意义。这本书强调,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小事、关注细节,把小事做细、做透,揭示了“细中见精”、“小中见大”、“伟大与平凡”的真理。
这本书引起了我无数的思考。书中讲道:“我们看到了人家成功的辉煌,却很少去关注他们管理细节的用心。”我们大部分普通人,大量的时间,都在做一些简单而平凡的小事。结合自己的工作,作为一名财务人、其实工作中的每一件事都是非常平凡的事,而且还是一些重复出现的事,以前总是有点儿想不通:“为什么自己做了这么多的事情,一天忙个不停,领导不仅看不到一点儿成绩,自己也数不出几件像样的工作业绩。”通过拜读《细节决定成败》一书后,我的`思想得到改变,我的灵魂得到震憾,我的精神得到丰富。我认为,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要认真的对待每一件事,沉下心来把重复的工作搞好,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不平凡的业绩,这样才能使自己在工作中寻找更多的乐趣,更好发挥自己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细节的特点首先在于“小”。每个人做事不能好高骛远,不求实际,总想一步做大自己,这种空想式的做法不知耽误和毁害了多少人,过高地估计自己的才智,不从细小事情做起,往往把自己的人生大梦想搭建在一个没有根基的空中楼阁里,一旦风雨袭来,就会全面崩塌,因此,“细节决定成败”的第一个成功命题就是“从小做起、从小做人”。
世间上不论什么事,从最根本的角度来说,都是由一些细节构成的,在今天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决定成败的必将是细节。随着社会分工的越来越细和专业化程度的越来越高,一个要求精细化管理与生活时代的已经到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让我们每一个人都真真正正关注起细节来,把“注重细节”的思想时时刻刻记在心中,把对细节的实施贯彻到实际行动当中,脚踏实地、认认真真的完成好每一件小事,这样的人生才是精彩的。
高三读后感 篇21
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老师没有布置家庭作业,却要求全体同学在18点55分收看中央电视台二套的节目-开学第一课。老师说姚明、陈燮霞、张湘祥、刘春红等运动员,刘欢、*、郎朗等演艺明星等演艺名星都要来做“老师”,我听了兴奋极了。我非常喜爱篮球明星姚明,他做老师我想一定会非常有意思。
我早早地吃过饭就坐到电视机前,盼望着《开学第一课》。哪里想到,电视还没有开始,突然就停电了!
天呀,在我的记忆里从来没有停过电,怎么一演《开学第一课》就会停电?如果奥运会期间停电怎么办?电力局拿着我们小学生太不当回事了!
我强烈要求电力局的局长出来道歉。
好在过了一会就来电了,不过这时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这时姚明正好出现在画面中,我急忙认认真真地看起来。
课堂在美妙的音乐《我和你》中进行的。我知道这是奥运会的主题曲,这次由林妙可唱出来,与刘欢和莎拉布莱曼的歌曲可是大有不同。通过这堂课,我认识到,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潜能可以发挥。每个人都有潜在的`能量,潜能需要激发,人在危险时第一反应就是潜能支配肢体行为,同时潜能很易被习惯掩盖,就会失去生命的机会,相反也会赢得生命的机会!
这堂课对我的触动很大,我想,为了自己,为了父母与亲人,为了未来,我一定要发挥自己的全部的能力。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会从一点一滴做起,做一个自立自强的人。
高三读后感 篇22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有的人想当画、有的人想当运动员、有的人想当教师、有的人想当歌唱家。但,在英国17世纪的大航海时代,几乎所有的心中都有一棵当船长的小芽,他们向往着到海上去,一些新鲜的东西。而《》的主人公鲁滨逊亦是如此。
鲁滨逊是一个出生于约克的小伙子,他热爱,渴望周游四方,他不顾、的劝阻,自己跑到船上去当水手。可是,灾难的魔爪伸向了这艘船只,除了鲁滨逊以外,没有人幸存了下来。而鲁滨逊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荒岛上独自生活了28年。在这期间,他抓山羊吃、建房子住、还驯服了一个野人:星期五。28年以后,他终于被一艘船只救起,回到了人类世界。
鲁滨逊的顽强让我震撼:在他生活在荒岛的第二年6月19日,他不幸染上了疟疾。在当时,患有这种病的人几乎都会死去。但鲁滨逊幸运地死里逃生了。但也不是事事都不顺鲁滨逊的心:他在无意间遇到了一群野人,这刚好符合他的胃口:他早就想要一个野人做仆人了。他杀死了一些野人,就在剩下的两个野人当中,他了一个四肢均匀、高大粗壮的野人。而这个野人也很感激鲁滨逊的不杀之恩,心甘情愿地做他的仆人。鲁滨逊也对这个野人很满意,给他取名:星期五,因为他驯服野人这一天刚好是星期五。星期五的学习速度不错,很快就成了鲁滨逊的得力助手。
人的一生会很多的磨难,或许是一场灾难、或许是一次的失败、或许是一次的嘲讽,你都不要气馁。鲁滨逊在船只失事以后,担心过自己会不会被野人吃掉;担心过自己以后会不会饿死;也担心过自己会不会太过。但是,他没有,为了继续生活下去,他会打猎,会建房子,会种小麦,会做木工,还会找一些伙伴和自己聊一聊。他靠着自己的双手,将这座荒岛从一个落后的岛屿变成了一个小小的生态基地。
失败并不可怕,因为在绝境中可能会擦起的火花;失败并不可怕,去闯,会有不一样的;失败并不可怕,你要相信,风过后,永远都是彩虹!
高三读后感 篇23
今天的阅读课上,我阅读了《红楼梦》。第五回的“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是被我读过无数次的一部分。尤其是“金陵十二钗判词”。正册开篇即是一首写薛宝钗、林黛玉的诗,第一句是“可叹停机德”,毫无疑问,这是描画宝钗的诗句。“停机德”典出《乐羊子妻》,故事说的是乐羊子弃学回家,其妻见状立即剪断正在织的布匹,用一规劝乐羊子用功读书。于是后人用“停机德”来赞美封建恪守相夫教子的“妇道”的女子。用“停机德”来形容宝钗之德,恰倒好处。宝钗正是这样一个严格遵守封建礼法制度,并时常规劝宝玉走仕途经济之道的大家闺秀,贾府上下无不称赞她。然而曹雪芹在判词中却用了一个“叹”字,明显表达了对宝钗的.否定态度。的确,按照曹雪芹民主、进步并带有资产阶级倾向的思想来看,这样一个封建没落贵族的维护者,应当作为民主进步思想的反例,给予否定。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待宝钗,她又是一个十分让人喜欢的人物形象。这个侧重点就是薛宝钗的人际交往能力。薛宝钗初入贾府不久,就博得了众多下人及其他贾府主子的一致交口称赞,这不是她生来就惹人喜爱,而是她出色的交际能力产生里她在众人心中的美好地位。
记得在几天前的军训中,我们听了沈主任的礼仪知识讲座,由讲座中提出的每一条标准来在薛宝钗的行为准则上做比较,会发现惊人的吻合。也就是说,薛宝钗的一言一行不仅在封建社会中符合礼法章程,并且在现代社会中,也有大量的相符之处。
当今的社会,是一个人文主义思想浓厚的社会,因此即将迈入社会的年青一代,能合理处理人际关系上十分重要的一条素质标准。因此,适当地在薛宝钗身上吸取一些正面的人际交往能力,也是可取的。现代思想越来越强调辨证看待问题,看待事物,因此,我们在否定应当否定的事物后,也应将有利的思想深入其中提取出来,合理利用。
高三读后感 篇24
读了细节决定成败一书,给自己的是很强烈的警醒的感觉。该书从各个方面,由浅入深,从思想观念出发,到细节产生的差距,忽视细节的代价,由细节的本质到细节的积累,清清楚楚,淋漓尽致地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全新的观念,从做人,做事,做管理,处处体现了细节的重要性。
细节实质是什么?细节实际上是一种长期的准备,从而获得的一种机遇。细节是一种习惯,是一种积累,也是一种眼光,一种智慧。只有保持这样的学习标准,你才能注意到问题的细节,你才能做到为使学习达到预期的目标而思考细节,才不会为了细节而细节。
细节是生活与事业中一些很小的闪光点,但它的作用却不可低估。有些人奉行做大事,认为自己高人一等,从而忽视小节,结果不但没有提升自己,反而更加失败,因为他们不明白浩瀚大海是由一滴滴看不起眼的小水滴融会而成,茂盛的森林是千百棵树连接而成,骄人的业绩是细小的成功凝聚而成。让我们把握生命中的细节,酝酿过程中的细节之美,只有这样,才会取得不断的成功。
在学习中,如果我们关注了细节,就可以把握了创新之源,也就为成功奠定了一定的基础。看不到细节,或者不把细节当回事的人,对学习缺乏认真的态度,对事情只能是敷衍了事。这种人无法把学习当作一种乐趣,而只是当作一种不得不受的苦役,因而在学习中缺乏热情。而考虑到细节、注重细节的人,不仅认真对待学习,将小事做细,而且注重在学习的细节中找到机会,从而使自己走上成功之路
注意细节其实是一种功夫,这种功夫是靠日积月累培养出来的。谈到日积月累,就不能不涉及到习惯,因为人的行为的95%都是受习惯影响的。所以我们应该从日常学习生活中的细节抓起,严格要求自己,养成注意细节,一丝不苟的好习惯,在习惯中积累功夫、培养素质。良好的习惯一旦形成,将会成为我们一生受用的宝贵财富, 因为习惯决定行为,行为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
与其到时候后悔,不如现在从细节做起,在物理学上可以细分到粒子,生物学上可分到细胞,数学可以从零到无穷大,让我们从零做起吧。我相信,只要我们深到入细节中去,我们就能从细节中得到回报。
最后引用海尔总裁张瑞敏先生的那句话什么是不简单?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什么是不平凡?能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 。
高三读后感 篇25
有一种友情,无关乎任何,只是为你,千千万万遍。 — 题记
亲情,友情在《追风筝的人》一书中体现的淋漓尽致,一句“为你,千千万万遍”抵过任何山盟海誓。
阿米尔儿时的无知,自私,冷漠伤害了哈桑千千万万遍;哈桑,却为阿米尔挺身而出,千千万万遍。我们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我们都渴望救赎,那在半空中漂浮不定的风筝,或许就象征着那迟迟不肯落地,无法让我们安心的愧疚。我们每个人都在它的下面追逐、奔跑,无论多苦多累也在所不惜。
一个渴望救赎的人选择用自己的财富与慷慨回馈需要帮助的人,然而,阿米尔最大的罪行是,对哈桑产生的愧疚感,一直没有勇气承担,这深深的负罪感占据了他内心的一部分,真正的离别没有长亭古道,没有劝君更尽一杯酒,只是在一个和往常一样的清晨,有的人留在了昨天。我们应该勇敢面对内心,在朋友面前撒谎,在恋人面前倔强,而当我们真正失去一个重要的东西,一个重要的人,可能才会明白,你所谓的尊严,你所谓的逃避也不能真正的逃避。
我们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透的梦想。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每个人都在奔赴各自不同的人生,保持每一份热爱,奔赴下一场山海。我想,哈桑对阿米尔的感情绝对是绝无仅有的 ,科阿米尔却因这份懊悔和羞愧而犯下了更严重的错误。哈桑和他的父亲离开了,但哈桑对阿米尔的感情还未终止。但幼时的阿米尔选择了逃避,多年后,拉辛汗的一个电话给了阿米尔一个救赎的机会,直面内心。
我们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或是赎罪,或是追梦,无论如何,我们一定要去追,要有追的勇气。放风筝的人在前面奔跑,而追风筝的人一心一意地在后面追,或许这也是一种幸福吧。我们没有必要知道断线的风筝会飞到哪里去,甚至连它的影子都不值得去追随,只要能为它所付出真心,它一定就在你所追寻的方向。
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在年幼的时候做过一些让自己今后感到羞愧的事,这些事可能如影子一般伴随自己一生,让你只能低着头去看它,可是时光不会掉头,自己尽力的弥补,何尝不是一种自我拯救呢?我们总喜欢给自己找很多理由去解释自己的懦弱,总是自欺欺人的去相信那些美丽的谎言,总是去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总是去逃避自己犯下的罪行。但事实总是,有一天,我们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险恶,给自己心灵予以救赎。
从风筝中来,又回到了风筝中去。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哈桑,千千万万遍”。
高三读后感 篇26
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但书中所记何事何人?自又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之大无可如何之日也!当此则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谈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也.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晨夕风露阶柳庭花亦未有妨我之襟怀笔墨者.虽我未学下笔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亦可使闺阁昭传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不亦宜乎?"故曰"贾雨村".
此回中凡用“梦”用“幻”等字是提醒阅者眼目亦是此书立意本旨.
列位看官:你道此书从何而来?说起根由虽近细按则深有趣味.待在下将此来历注明方使阅者了然不惑.
原来女娲氏炼石补天之时于大荒山无稽崖练成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顽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娲皇氏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只单单剩了一块未用便弃在此山青埂峰下.谁知此石自经煅炼之后已通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材不堪入选遂自怨自叹日夜悲惭愧.
一日正当嗟悼之际俄见一僧一道远远而来生得骨骼不凡丰神迥异说说笑笑来至峰下坐于石边高谈快论.先是说些云山雾海神仙玄幻之事后便说到中富贵.此石听了不觉打动凡心也想要到去享一享这富贵但自恨粗蠢不得已便口吐人言向那僧道说道:“蠢物不能见礼了.适闻二位谈那荣耀繁华心切慕之.质虽粗蠢性却稍通况见二师仙形道体定非凡品必有补天济世之材利物济人之德.如蒙一点慈心携带得入在那富贵场中温柔乡里受享几年自当永佩万劫不忘也。”二仙师听毕齐憨笑道:“善哉善哉!那中有却有些乐事但不能永远依恃况又有美中不足好事多魔"八个字紧相连属瞬息间则又乐极悲生人非物换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倒不如不去的好。”这石凡心已炽那里听得进这话去乃复苦求再四.二仙知不可强制乃叹道:“此亦静极怂级*之数也.既如此我们便携你去受享受享只是到不得意时切莫后悔。”石道:“自然自然。”那僧又道:“若说你性灵却又如此质蠢并更无奇贵之处.如此也只好踮脚而已.也罢我如今大施佛法助你助待劫终之日复还本质以了此案.你道好否?"石头听了感谢不尽.那僧便念咒书符大展幻术将一块大石登时变成一块鲜明莹洁的美玉且又缩成扇坠大小的可佩可拿.那僧托于掌上笑道:“形体倒也是个宝物了!还只没有实在的好处须得再镌上数字使人一见便知是奇物方妙.然后携你到那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去安身乐业。”石头听了喜不能禁乃问:“不知赐了那几件奇处又不知携了到何地方?望乞使不惑。”那僧笑道:“你且莫问日后自然明白的。”说着便袖了这石同那飘然而去竟不知投奔何方何舍.
后来又不知过了几世几劫因有个空空访道求仙忽从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经过忽见一大块石上字迹分明编述历历.空空乃从头一看原来就是无材补天幻形入世蒙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携入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后面又有一偈云:
无材可去补枉入若许年.
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诗后便是此石坠落之乡之处亲自经历的一段陈迹故事.其中家庭闺阁琐事以及闲情诗词倒还全备或可适趣解闷然朝代年纪地舆邦国却反失落无考.
空空遂向石头说道:“石兄你这一段故事据你自己说有些趣味故编写在此意欲问世.据我看来第一件无朝代年纪可考第二件并无大贤大忠理朝廷治风俗的善政其中只不过几个异样女子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亦无班姑蔡女之德能.我纵抄去恐不爱看呢。”石头笑答道:“我师何太痴耶!若云无朝代可考今我师竟汉唐等年纪添缀又有何难?但我想历来野史皆蹈一辙莫如我这不借此套者反倒新奇别致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又何必拘拘于朝代年纪哉!再者市井俗人喜看理治之书者甚少爱适趣闲文者特多.历来野史或讪谤君相或贬女**不可胜数.更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污臭屠毒笔墨子弟又不可胜数.至若佳人才子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且其中终不能不涉于淫滥以致满纸潘安子建西子文君不过作者要写出自己的那两情诗艳赋来故假拟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出一其间拨乱亦如剧中之然.且鬟婢开口即者也之乎非文即理.故逐一看去悉皆自相矛盾大不近情理之话竟不如我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虽不敢说强似前代书中所有之人但事迹原委亦可以消愁破闷也有几歪诗熟话可以喷饭供酒.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今之人贫者日为衣食所累富者又怀不足纵然一时稍闲又有贪淫恋色好货寻愁之事那里去有工夫看那理治之书?所以我这一段故事也不愿称奇道妙也不定要喜悦检读只愿他们当那醉淫饱卧之时或避世去愁之际把此一玩岂不省了些寿命筋力?就比那谋虚逐妄却也省了口舌之害腿脚奔忙之苦.再者亦令换新眼目不比那些胡牵乱扯忽离忽遇满纸才人淑女子建文君红娘小玉等通共熟套之旧稿.我师意为何如?”红楼梦读后感3000字
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围绕事关贾府家事利益的贾宝玉人生道而展开的一场封建道与叛逆者之间的激烈斗争为情节主线,以贾宝玉和林黛玉这对叛逆者的悲剧为主要内容,通过对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家族没落过程的生动描述,而深刻地揭露和了封建种种和,进一步指出了封建已经到了"运终权尽"的,并的历史趋势.
《红楼梦》以上层贵族为中心图画,极其真实地,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的全部生活.全书规模宏伟,结构严谨,人物生动,语言优美,此外还有一些明显的艺术特点,值得后人品味,鉴赏.
小说作者充分运用了我国书法,绘画,诗词,赋,音乐等各类文学艺术的.一切优秀传统手法,展示了一部人生悲剧.如贾宝玉,林黛玉共读西厢,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晴雯补裘,宝琴立雪,黛玉焚稿等等,还表现在人物塑造上,如林黛玉飘然的身影,诗化的眉眼,智慧的神情,深意的微笑,动人的低泣,的情趣,潇洒的文采??这一切,都是作者凭借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艺术素养培育出来的,从而使她在十二钗的群芳中始终荡漾着充满诗情画意的特殊韵味,飘散着东方文化的芬芳.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真实地再现了人物的复杂性,使我们读来犹如作品中的人物同生活中的人物一样真实可信,《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善,说不得恶,说不得正大,说不得混帐恶赖,说不得聪明才俊,说不得庸俗平凡",令人徒加评论.不仅贾宝玉,林黛玉这对寄托了作者人格美,美,理想美的主人公是如此,甚至连王熙凤这样昭著的人物,也没有将她写得"全是坏",而是在"可恶"之中交织着某些"可爱",从而表现出种种矛盾复杂的实际情形,形成性格"迷人的真实"。
作者善于通过那些看来十分平凡的,日常生活的艺术描写,出它所蕴藏的不寻常的审美意义,甚至连一些不成文的,史无记载的习惯和细节,在红楼梦里都有具体生动的描绘.
高三读后感 篇27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我轻轻翻开了老人与海,让思绪随着老渔夫扬起的帆在叵测的大洋中遨游。
这部书讲述了一个名叫圣地亚哥的老渔夫,连续八十四天一无所获。第八十五天一大早老人独自把小船划出老远,出乎意料地钓到了一条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他从未见过或听说过的巨大的马林鱼。他以顽强的毅力和过硬的技术与它周旋了两天两夜,最后抓住机会将它刺死。在返航途中,血腥味吸引了许多鲨鱼,老人与它们进行了殊死搏斗。极度的疲劳更加削弱了缺少武器的老人的战斗力,尽管老人杀死或重创了前面的几条鲨鱼,但夜里鲨鱼成了群,抢光了老人的鱼肉。最终精疲力尽的老人拖着森森白骨回到岸边。
《老人与海》是海明威最负盛名的一部作品,曾荣获1953年普利策奖和1954年诺贝尔文学奖,瑞典皇家科学院称赞作者是精通现代叙事艺术,文笔有力,自成一体,这在近作《老人与海》中得到了证明。然而,我认为这部作品大获成功的关键在于它刻画了人性中永远不能被打败的坚强。
应对远比自我强壮有力的对手,老人并没有选取退缩,而是调集手头仅有的物资为保卫战力品与鲨鱼奋力一搏。也许这一群又一群打不完的鲨鱼赢了,因为它们夺走了全部鱼肉,但我坚信老人永远没有被打败,因为他在这场与整个大自然的恶战中已经实现了他的人生价值。无论他所处的环境多么险恶,应对的敌人多么强大,身边的物资多么缺乏,他都没有向命运低头或放下为理想奋斗。我会誓死奉陪到底、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这两句嘹亮的口号体现出了他在逆境中爆发出的可怕的巨大能量。圣地亚哥是精神上的圣者,理想上的赢家,他在这场心灵之战中完胜!至于物质上的利益,能够忽略不计了。
老人的钢铁意志让我联想到了体内埋藏着几百块弹片的作者;联想到了惨遭膑刑的军事家孙膑;联想到了全身瘫痪、双目失明,又丢了手稿的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他们告诉了人们人性的强悍和生命的硬度,他们是永远不能被打败的英雄。
人生的道路荆棘丛生、沟壑纵横,数不清的困难正等待着我们。应对它们我们务必拿出人类意志中硬的部分,毫不畏惧地前进,正如圣地亚哥所言:一个人能够被毁灭,却不能被打败。
高三读后感 篇28
看完《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阶下囚》,我常常会想起一个问题,为什么小天狼星布莱克要变成"不祥"?我又会本人给自己一个答复,因为他当时没有想到,他变成的那一只大黑狗是"不祥"。
鹰爪跟茶叶这一章让我有些不安,特里劳尼教学的预言…假如我看到"吉祥",可能会吓得半死。然而罗恩的比利尔斯叔叔看见"不祥"二十四小时后死了,他是被伏地魔暗害的吗?
"玛姬姑妈的大过错"让我想笑,而哈利把玛姬姑妈吹胀了,确定是用了膨胀咒,而由于他用了膨胀咒就半年不去霍格莫德。不晓得玛姬姑妈变成了一个宏大的氢气球后会飞到哪里去?兴许那样的话,她就不必走回家了。
特里劳尼传授的第一个预言是哈利看到了"不祥",而第二个预言是:黑魔王孤零零地躺在那里,没有友人,被手下抛弃了,他的`仆人这十二年锁链加深,牙疼。今晚,午夜之前…这个仆人将摆脱锁链,动身去和主人会合。黑魔王将在佣人的辅助下卷土重来,比以前更增强大、更加恐怖。今晚…午夜之前…那仆人…将出发…去和主人…汇合…特里劳尼教授的预言是真的吗?伏地魔为了取得老魔杖不惜杀死良多人,他想统治所有巫师,并要去除所有的"泥巴种"。
在活点舆图这一章里,我也猜忌乔治和弗雷德是否真的有无邪天真的时候?不外在在霍格沃茨的战役里,弗雷德就义了,乔治又成了"洞听",那么韦斯莱魔法花招店还能持续开下去吗?活点地图十分有用。
雷古勒斯布莱克当了食死徒,但他又惧怕了,随后就被伏地魔杀死了。伏地魔也许想让小天狼星布莱克也当食死徒,小天狼星不想当…他也要杀死他…对他领有老魔杖的打算有任何妨碍的人…他决不会手软。他素来不需要朋友。
伏地魔是不像虫尾巴…和…形成鲜明对比,突出…虫尾巴的银手,他那霎时的懊悔导致了他的逝世亡。最后,伏地魔永生不老的盼望终于幻灭了结尾呼应文题,点明中心。他的六个魂器,他不须要回生石,复活石对他也是一个妨害。
高三读后感 篇29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人们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在湖光山色中流连,在楼台庭院中徜徉,在轻歌曼舞中陶醉,在诗词曲赋中自得……美是人们的生活理想,是人们的力量源泉。追求美,是人们的一种生活态度。
契诃夫说过:“人的一切应该是美丽的:面貌、衣裳、心灵、思想。”幼儿教师的一切也应该是美丽的。如何做一名美丽的幼儿教师,是教师的形象塑造问题。教师的形象是一种巨大的教育力量,教师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无不具有教育性:在与幼儿接触的过程中,对其产生潜移默化、耳濡目染的影响。幼儿也通过与教师的接触,从细节中学到很多东西,正所谓“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幼儿教师的形象应该是美的。美好的形象是内在美和外在美的和谐统一,内在美是外在美的本质和灵魂,外在美是内在美的外在表现。幼儿教师的外在美包括仪表美、语言美和行为美等。
幼儿教师的仪表要美。仪表指人的外表,包括形体、容貌、服饰、表情、姿态和动作等。我们都知道,幼儿教师的仪表应该直接传达给幼儿美的信息,每一位教师都应把仪表美作为极其重要的事情来对待。据调查,家长、园长、社会群体心目中理想的幼儿教师的形象是这样的:外表端庄、自然、亲切,服饰整洁、稳重、美观,声音温柔、清脆,态度耐心、和蔼。另外,幼儿教师的面部表情要自然而真诚、丰富而适度,微笑要发自真心。幼儿喜欢琢磨教师的每一个神情,特别是在活动时,幼儿教师丰富、适当的面部表情与所讲的内容相结合,能更准确、生动地传达所表现的情绪。欣赏幼儿教师组织教学活动时,我常常感叹他们就是天生的演员,丝毫不逊于舞台上光芒四射的明星。幼儿教师的一个手势、一个眼神都可以“颠倒众生”,因为一个抚摸是直达幼儿心灵的安抚,一个肯定的眼神是重树幼儿信心的开始。幼儿教师要善于利用这些体态语言。比如,我们可以在早晨迎接幼儿入园时,用美丽的微笑、温暖的拥抱、“××小朋友,早上好”,让幼儿顿时产生像对母亲般的信赖感和安全感,使其乐意留在幼儿园。我们可以在下午护送幼儿离园时,用同样的微笑和拥抱,再道一句“××小朋友,再见”,让幼儿跟着家长安心地离园,并回味幼儿园里一天的愉悦。
幼儿教师的语言要美。幼儿教师应十分重视自己的语言美。第一,语言要简洁、规范、温和、悦耳、生动、形象、富有感染力,语调要亲切、自然,语速要舒缓、柔和。第二,谈吐要文雅,使用文明用语。“请”、“谢谢”、“对不起”要常挂在嘴边。第三,依据面临对象的特殊性,幼儿教师的语言要有童真、童趣,这样教师才更容易和幼儿进行情感的交流。
幼儿教师的行为要美。幼儿教师的行为美既有对自己及生活的美化,又有对自身生活环境的美化。“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幼儿教师要时刻注意为人师表,以身作则,注重自身姿态、动作,修饰、打扮要合乎美的标准。因为在幼儿的心目中,幼儿教师既是母亲,又是导师。幼儿教师的形象是高大的、神圣的,幼儿会毫不犹豫地接受教师的一切言行,并加以模仿。
幼儿教师美好的形象绝不仅仅限于美丽的外貌,更主要的是内在的气质和精神。正如罗丹所说:“我们在人体中崇仰的不仅仅是美丽的外表形象,而是那种能使人透明发亮的内在的光芒。”心灵的东西才是幼儿教师外在形象的源头,如果说我们觉得一个幼儿教师具备所有的外在美,那这种美绝对是源于心灵的。内在美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心灵美,它是一种源自人内心世界的美,是一定的思想道德、情操及文化素养的最好体现。心灵美是一种道德之美、品质之美,是真、善、美的和谐统一。
幼儿教师心灵美的主要特征是融灵魂美、精神美、思想美于一体并形成无私而又伟大的师爱。教师应平等地、一视同仁地关心和爱护每一个孩子,应真正发自内心地爱每一个孩子,不管他的家庭背景如何,不管他的长相是美还是丑,不管他是听话还是淘气,甚至不管他是否喜欢你。幼儿教师的心灵美在于宽容每一个孩子,原谅他们在成长中所犯的错误,帮助他们健康地成长;在于善于发现每一个孩子的闪光点,用赏识的'眼光看待他们的发展;在于尊重每一个孩子,认真地对待每一个个体;在于尊重孩子们独特的想法,尊重他们的创造性思维,尊重他们的个性发展;在于教师自己所具备的优秀的思想品质、良好的文化修养和乐观的生活态度。众所周知,幼儿教师的工作是非常繁杂、琐碎的,教师既是幼儿生活中的妈妈,又是他们学习中的导师。由于幼儿特殊的年龄特征,幼儿教师承担了其他年龄段教师所无法想象的工作负担和压力。很多幼儿教师出现职业倦怠,懒懒散散地过着得过且过的日子,这不仅是对幼儿不负责的表现,更是对自己青春和生命的极度浪费。这就需要幼儿教师不断从各方面提升自己。当你睁大双眼寻求美的时候,请相信那些简单做事,认真做人,并享受着充实而美丽的日子的幼儿教师是最美丽的一道风景。
高三读后感 篇30
今天,我读完了《红楼梦》,感触颇深。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讽刺了我国古代封建恶势力独霸一方的丑态与它最终将会走向灭亡的必然命运。
《红楼梦》里面的任务各有个的特点 。给我印象深刻的有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贾宝玉这个人由于从小被祖母与母亲溺爱而造成每日与女孩儿们玩乐,不顾学业,而且多愁善感的性格特点,但也是因为这样,他的父亲贾政才会不喜欢他,宝玉也很惧怕他的父亲。虽然大观园里的人尽是心灵肮脏,不过也有真情在,贾宝玉与林黛玉真心相爱,最终却套不过封建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命运。林黛玉也是多愁善感、经常落泪,都说她心眼小,可是只有她才拥有贾宝玉这个知己。薛宝钗在大观园里可算是最有心机的.一个了。她为人处事很能干,蒙住了很多单纯人的眼睛,她人缘极好,却得不到宝玉对她的真爱,她极力讨好没一个人连贾母也不在话下。王熙凤是最泼辣的一个了,不仅办事干练,而且心直口快,常噎得人说不上话来,她处处不吃亏,人们称她“凤辣子”,却逃不过早逝的命运。大观园里的人物我喜欢的要数探春了,他心机不如宝钗,文学功底不如黛玉,可是她为人爽朗,而且冷眼看一切,或许她有一点孤高自诩,可是能在混浊的世界里冷眼看一切的又有几个呢?但她的命运同样也是远嫁,离开家乡,离开父母。贾母可算是仁慈的了,她疼爱孙子孙女们,甚至连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小孩子也疼爱,可是她的话何尝不暗藏玄机呢!黛玉刚进荣国府时,贾母让她做上座,她不肯,贾母说了句“你是客,本应如此。”暗示了她从来没有把黛玉当成是自家人,虽然表面上和谁都很亲切,可是她不过是假慈悲罢了。
读了《红楼梦》这本书,让我见识了人间的美与丑、善与恶,让我懂得人们之间并不只有美好的事物,也有肮脏与丑陋的灵魂。
高三读后感 篇31
红楼一梦,恍然惊醒,悲剧,美到让人心伤——《红楼梦》读后感。忆梦中之事,似是难记;忆梦中之人若在面前;忆梦中之言,甚觉心伤。无奈,超脱时期,末成悲剧。
"满纸荒谬言,一把辛酸泪。皆云息者痴,谁结其中味。"低声诵吟,重复咀嚼,曹雪芹阅尽沧桑,在从彼的少年阅历中与材,回想的暖馨,身世的炎凉,更是给作品增加了无限的魅力。曹雪芹的作品超出了全部时代,书中的配角贾宝玉完整背离了过后的礼法,但却很是契合当初的观点,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宏大的成绩!
在我看来《红楼梦》是一个悲剧,充斥了无奈与悲伤。但却在无绝的悲伤之中透出了摄人心魂的美,书中最大的悲剧是贾宝玉和他的表妹林黛玉、表姐薛宝钗之间的恋情婚姻瓜葛,宝玉在黛玉、宝钗之间毕竟爱谁贾府究竟选谁作宝玉的妻子,这是一个大的选择题。悲剧产于二个抉择的不一致。宝玉越来越发现黛玉是心中独一的良知,而宝钗固然也可疏可敬,但心上总有一层隔阂。
贾宝玉的祖母和父母却越去越发明宝钗合乎儿媳夫的尺度,黛玉的性情气质却不替他们所喜。宝钗能尽量将大家束缚在礼法的范畴之内,黛玉却返去做了执着的暴露。
悲剧尤其发生于两个取舍威望性的迥异:爱谁,宝玉保持了本人的挑选;然而,弃谁,宝玉是一点也不权力的,所有蒙于父母之命。终极,宝钗折嫁,黛玉回魂。于是,悲巨变成了不可防止的终局。
鲁迅曾说功一句话:"悲剧是将有价值的货色覆灭给己望。"又言"但凡傻弱的公民,即便体魄如何健齐,如何茁壮,也只能干毫无意思的示众的资料跟瞅客,病逝世多多是不用认为可怜的。"可睹,无价值的灭绝并不是悲剧,而《红楼梦》的悲剧之所以震动我口,就由于它将被誉之物的美表示得酣畅淋漓。例如林黛玉,书中充足写没了她的寻求取气量之高贵若不是如此她的悲剧即也不会令人如斯印象深入。唉!说到可悲处愈是可哀。也罢,就此放笔。
不知为何,合上手中的《红楼梦》,竟是想再看一遍。或者这就是《红楼梦》的魅力吧,犹如一梦,美的让人不想撒手!
高三读后感 篇32
小说总是能表达出各种情感:悲伤快乐又或是,最近看了《追风筝的人》这样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给寒冬的季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心间顿生暖暖的。
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面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弃生活的希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己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美好。“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与,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希望这一切可以定格在那一瞬间。
悲剧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给人看”。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必须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承诺阿米尔一定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与哈桑。阿米尔目睹了,格软弱的他却选择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择了逼哈桑离开。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后来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来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的”,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的”!
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美好的爱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怯懦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中也了自己的最美好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希望的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己失去的美好。
高三读后感 篇33
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题记
如果有人能每时每刻将一种淡然的、平静的、发自内心的微笑挂在脸上,那就真正领悟到了微笑的真谛。读冰心的诗,自己仿佛从大自然里获得了新鲜空气,她那生动形象地表现,自然含蕾,又富有哲理的文字,给了我无尽的回味和思想的启迪。
没有一个天才是靠偷懒成功的,也没有一朵花,是生来就如此芬芳婀娜的。太多的人,只惊羡别人现时的明艳,在那又是羡慕又是嫉妒的,孰不知“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所以“人不可貌相”,爱迪生之所以成功,是他辛勤实验数千次的成果;李时珍为何成功,是他跋山涉水,尝遍百草的成果;海伦·凯乐为何成功,是她不畏艰难,顽强克服困难,以自己的毅力换来的。不想一些人,只知滥竽充数,遇到困难,绕道而行。所以,让我们带着坚毅的笑容,勇敢地去战胜人生中的困难吧,相信一定会迎来别人惊羡于你的那一刻的。
也许人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候就是童年了,那时的你,不仅仅是父母的宠儿,更是上帝的宠儿。撒娇,别人迁就你;受欺负,别人保护着你。可是千万别因为这样去羡慕我们那好像沉浸在爱中,等待发芽的种子似的童年,因为到头来它留给我们的感觉,只不过是“梦中的真,真中的梦”,但却让我们永远铭记在了脑中,埋在了心底,因为它承载着我们最真挚、纯洁的梦想,所以,让它成为了我们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吧。
生命的来途便是归路,归路亦是来途。但在这短短的几十年间,笑却能带领人将它体验得淋漓尽致,但是它并不是短短几句话就能概括得了的,还需要自己去感受、去实践。“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想要成功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要知道成功的背后有努力,有奋斗,有牺牲,有付出,有代价。所以就让我们带着平静的笑,在这世间走一回吧。
高三读后感 篇34
额仑草原是一个战场,又是一个圣地。这是一个狼性冲天的地方,《狼图腾》用蒙古人最洁净,最豪放的语言,带领我们穿越历史的千年迷雾,描述了一个北部的草原圣地……
我不想讲述这一本书的内容,因为这本书中有无数个狼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寓意深刻。不得不说,在中国儒家思想推崇的华夏农耕文明之下,被厌恶、被唾弃的狼在这本书中是成功的。是狼的狡黠和智慧,狼的军事才能及顽强不屈的性格,才让狼在这个冰天雪地,危机四伏的额仑草原上走下来。
狼是草原民族的兽祖、宗师、战神及楷模;蒙古人是富有狼性的人。当年成吉思汗冲进京城时凭得是什么《是那小小的几千战士《不,凭得就是那一种桀骜不驯的狼性,凭得是在冷酷无情的草原上历练出的毅力!而狼就是蒙古人最好的导师,正是这种精神和毅力,才带来了武则天,大清王朝。
中国人是农耕主义的民族,文章最后很客观的描述了这一点。认为炎黄子孙来到华夏定居时,可能狼性尚存,但是当他们后来面对肥沃的土地和儒家大力推崇的“安居乐业”的农耕主义下,人们确实变得软弱了。后来,蒙古人大举侵犯,占领国都这就等于给炎黄子孙输血。输入狼血,才就造就了一个大元朝。但是,面对华夏大片土地和强大的儒家农耕精神,蒙古民族也被软化了。所以元朝也是败得最快的。到了清朝,被满族人统领江山,为什么小小的满族可以统领汉族《是因为满族人懂得将狼性和农耕文化结合起来,一边与蒙古族通婚,以增加狼性血统,而且保持骑射搏击之术。一边大力推举农耕,增加国家的`财产和粮食。所以才可以统领江山三百年。
最近,有人发现了一条原始的龙,用贝壳拼成的,但我发现其本身并非是现在的龙身,而像一只捕猎的巨狼神化的样子。而1971年在内蒙古三星他拉也出土了一条玉龙。我一瞧,这根本不是龙啊!尤其是头部,完全是狼头,长吻,翘起的嘴角,特别是眼睛,圆眼吊睛,完全是狼独有的特征,还有后面的“龙角”,其实是高耸的狼鬃。这些都是蒙古狼的特征。也只有把狼视为图腾的蒙古人,才可能雕出如此精美的作品。这就说明,龙图腾极有可能是狼图腾演化过来的。而且龙图腾是上下拱动的飞行,而狼飞奔时身体也是上下拱动。这就表示龙并不是由水中的鱼、蛇、蟒、鳄这等低级卵生动物演变过来的。因为鱼、蛇、蟒、鳄行进时是靠左右摆动身体前进,这是本质的区别。狼和龙之间,还有一只叫“饕餮”的神兽,饕餮是传说中的龙的第五子。从正面看,它也十分像狼,圆眼吊睛,而且非常贪食。但是青铜器时代的人们很崇拜“饕餮”,为什么呢《是因为当初人们也爱贪食吗《可饕餮的吃相毫无神圣可言。然而与狼联系起来就明白了,贪食是狼的一个特征,一种代表,真正的狼是威武不屈,桀骜不驯的精神,这才是人们崇拜的理由。然而,后来农耕文化和儒家之人十分不解,为什么那个时代的人们要崇拜饕餮。于是他们将它改造,名为龙,让饕餮退位给龙!
龙和狼同为图腾,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而现在呢《草原消失了,狼群没了,难道狼也要成为神话了吗《那有谁还会向往那草原上美丽神圣的腾格里呢《那些永不磨灭的狼性又飞去哪里了呢《当主人公陈阵看到小狼飞奔时,飞去那千万年来蒙古狼灵魂的聚集处-——腾格里时,所有的人都看到了自己心中的狼图腾,看到了人们千百年来向往的额仑草原,看到了永远神秘的腾格里。那狼图腾和蒙古人豪放的性格会永远烙印在我们的心中。
《狼图腾》不是一本书,这是一个对草原、对狼痴迷的、让人悲伤的哭诉,是献给天堂里伟大母亲的礼物。虽仅仅一连串的故事,却体现了作者发自肺腑的感受。
如果我们没有这本书,只有那些恶毒的谩骂和唾弃,那么狼,尤其是蒙古狼——这个中国古代最神秘的图腾,就会像宇宙中那些神秘的、黑暗的物质一样,远离我们,漂浮在腾格里。漠视着我们对他的无知和愚昧,渐渐地变成一个遥不可及而又神秘的,一个曾经出现过的高贵图腾。但是它会在我心中留下了那神秘的烙印,让我去细细品味。
高三读后感 篇35
马克思说,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在物质的世界里,你是遵循现世的规则,还是尊重自己的选择?你是追求外部的认同,还是直面内心的感觉?你是迷茫在人群的道德,还是清醒于内心的呼唤?
几乎毫无例外,内心的感觉当然会和规则、外部、道德相冲突,徘徊之间,你几乎丧失对自己感觉的认同——不知道那到底是感觉还是欲望?不清楚自己到底该守还是该退?甚至不明白为什么内心感觉总会违背人群道德,为什么内心感觉总是夹杂着噪音出现,为什么内心感觉总是充满依赖、软弱、恍忽?人们总是相信,自己内心的真实感觉与人群格格不入,为社会所不容。
在觉察与批判之间,绝大数人最终还是犹犹豫豫地放弃了令人不安的内心感觉,转而选择了安全、光明、强大的外部规则——这就像是买了保险一样令人安心——不管自己容不容得下自己,起码人群能够容得下自己。自己容不容得下自己并不重要,关键是要世界能够容得下自己。不然自己该是多么恐慌、无助、无立锥之地,在这世界上没有自己的位置!有时,位置就意味着生!人们一开始以为自己最惧怕的是死,于是趋利避害,或坚决或犹豫地选择了自以为是“生”的方法——以为只要放弃内心的感觉,便能赢得外部的认同。从这个意义上讲,直子、直子姐姐、木月是同一类型的人。
以为放弃自己,就可以赢得世界
放弃自己,也就是不尊重自己的感觉。“不尊重自己”可以是“背叛”,也可以是“忽略”。细分起来,直子姐姐是想以背叛自己感觉的方式赢得外部认同;而直子和木月则想以忽略自己感觉的方式换来世界的一小块位置。
像永泽一样,直子姐姐确实拥有赢得世界的“资本”——“姐姐属于无论干什么都拿第一那种类型。学习第一、体育第一,又有威望又有领导才能。性格热情开朗……很受老师喜爱,得的奖状足有一百张。哪所公立学校都有一两个这样的.女孩。”她似乎赢得了能够赢得的一切,她似乎骗过了所有人。但她欺骗不了自己。在以背叛自己感觉赢得周围世界认同的过程中,她因为丧失了自我,而没有价值感,不快乐。“往往两三个月就来一次,一连两三天闷在自己房间睡觉。学校不去,东西也几乎不吃……只是发呆,但不是不高兴。”
一开始,她还能以压抑自己的方式再次投身于现世,“这两三天一过,她就一下子恢复得和平时一个样,神采飞扬地上学去”,但时间久了,她发现这样做只会徒然增加对自己的伤害。当积攒的痛苦越来越多时,她才发现原来背叛自己比死亡更可怕,失去自己比失去世界更令自己恐慌。那么与其用背叛自己的主式换得外部世界的认同,还不如让自己与世界共同灭亡。于是自杀便自然而然地发生了。以死为生的直子姐姐最终还是死了。
在本质上,直子、木月同直子姐姐是一样的。尤其是直子——“这么着,我从小就决心当一个可爱的女孩”。不同的是,直子、木月资质平平,既无直子姐姐的聪明、伶俐,好像连取悦于世界认同的资格都没有了。于是,他们觉得自己更要忽略自我,委身于现世。没有才能的自卑,始终紧紧抓住直子的心,让她不能呼吸,感到不配投身于现实社会,也更不配躲在自己的壳里——“只就这点来说,差不多成了一所学校。遗憾的是我没一样东西可教别人。”于是,在自我和现世规则之间,他们来回摇摆,观望不止,犹犹豫豫,一会儿想躲进自己的壳里,一会儿又想干脆硬着头皮,进入现实社会吧。“我俩就像在无人岛上长大的光屁股孩子,肚子饿了吃香蕉,寂寞了就相抱而眠。但不能一直这样下去啊,我们一天一天长大,必须到社会上去。”这种矛盾,那份对现世社会的恐惧,在木月和直子都活着时,由于两人的相互陪伴,而有所减弱,不那么尖锐,“至于自我,由于可以相互吸收和分担,也没有特别强烈地意识到。”
但木月是男孩,又是在日本,他知道自己逃无可逃,既不能认同自我,又不想进入现世社会,那么剩下的只有自杀了。直子是女孩,又是在日本,只要找一个好人嫁了,好像就能逃避社会,战战兢兢躲在自我的壳里,可直子在直觉上认为这根本行不通,她认为若不能取得外部现世的认同,自我只有死亡,因为“不能不把欠世上的账偿还回去。”所以,我想即便渡边最后遵守等待直子的诺言,直子也还是会自杀——“如果木月还在人世,我想我们一定仍在一起,相亲相爱,并且一步步陷入不幸。”我一直认为,直子爱的仍是木月,渡边其实是木月的影子。所以这句话还可以换成——“如果渡边君仍在等我,我想我们一定会走到一起,相亲相爱,并且一步步陷入不幸。”直子的幸与不幸在于她敢不敢、能不能尊重自己的感觉,而不在于有没人爱她。
高三读后感 篇36
《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是英国小说家笛福。我最初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是因为无聊,想找本书看看,打发一下时间,而当我看了这本书的第一页,我就喜欢上了它,它是描写人在荒岛生存的,我非常喜欢这种类型的书。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一位英国人,名字叫做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船在南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死了,只有鲁滨逊历经重重困难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岸,这座小岛荒无人烟,鲁滨逊长达28年的荒岛历险生活开始了。他把船上能用的东西都搬到自制的小筏,来来回回运了好多次,他用帆布和木头搭了个帐蓬作为栖身之处,靠船上的东西生活,后来,他种植了很多大麦和水稻,并学会了自制“面包”,他捕捉并繁殖山羊做为肉食的来源,并挤羊奶喝。他又养了一只鹦鹉作伴,还用木头做了一些家具,摆在他所挖的山洞里。很多年后,鲁滨逊救下了一个野人,并帮他起名为“星期五”,他成了鲁滨逊最忠实的仆人和伙伴。又过了若干年后,鲁滨逊和星期五救了一个船长和船员,船长为了报答鲁滨逊决定送他们回英国,这艘船在海上行驶了半年,终于回到了英国。
看完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一个人身陷绝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使我认识到,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厄运。只有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永远是一个胜利者、成功者。
高三读后感 篇37
今年暑假,我读了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这本名著讲述了从黄巾军起义到司马炎统一中国的故事。这本书中,有学富五车的诸葛亮、求贤若渴的刘备、忠厚老实的鲁肃……我却喜欢忠肝义胆、义气永存的“义绝”——关羽。
关羽,是一位武圣,更是一位叱咤风云的人物。他堪称三国时期武艺第一人,杀掉敌方大将只不过是弹指一挥间的事,可是,他却对刘备死心塌地,这是为什么?就是“义”两人一见如故,相见恨晚,他诚心诚意为刘备付出。什么时候打仗,都是他和燕人张飞冲在前头,从而掩护刘备。当年哪次大战,不是关羽立下的功劳最大?记得关羽在曹营时,曹操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封关羽为汉寿亭侯,还将赤兔马赠予他,为的就是想让关羽留下来。可关羽是什么人?他可是与刘备结为生死之交的“义绝”啊!于是他过五关斩六将,重新与刘备相见,当我读到关羽水淹七军时,仿佛看见了一位面如重枣的将军站在城头,提着一柄重达82斤的青龙偃月刀眺望远方。
忠义,是人必须拥有的品质。比如吕布,虽然武艺高强,却不懂得忠义。听了奸臣的话,杀了义父丁原,投奔董卓,最后不仅被曹操杀得惨败,还落了个三姓家奴的称号。
比起关羽,我显得无地自容。记得有一次数学课,老师让带积木。我的同桌,也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他却忘带了。我看见他眼中闪过几分焦急的神色,但是我思忖道,借了他我怎么办?老师的板子可不好受,所以我想方设法的躲开他的目光。终于,因焦急而脸涨通红的他吞吞吐吐的说:“刘登轩,你能……”话还没说完,我便一口回绝了,他怔住了,半天才回过神来,默默地回到位置上。上课了,数学老师问他:“你怎么没带积木?”这时,一位瘦小的同学起身说道:“老师,他的积木借我了!”……一开始,我嘲讽那位同学,直到后来,我才觉得羞愧不已!
经过这件事,我们俩的关系渐渐疏远了。我想,如果我重义气,友情应该也不会破碎吧!所以,我暗下决心,从今往后一定要做一位“义”士!
高三读后感 篇38
作为一个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女子,我特别向往田园牧歌般的乡村生活。最近拜读了沈从文先生的《边城》,大师笔下那个小小的边城水乡让我迷恋不已。
《边城》讲述了湘西小镇上一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凡宁静的人生,以及这份平凡宁静中难以抹去的寂寞和淡淡的凄凉。小说的主人公翠翠有一段朦胧但没有结局的爱情,可是爱情不是这本小说的全部。大师用他清淡的笔调娓娓讲述了湘西小镇上纯朴的风土人情,原始单纯的生活,以及那如诗如画的景致。
湘西的生活是清苦而艰辛的。大师却让我明白,一个人对一片土地的热爱,是懂得它的残酷以后去心疼那背后醉人的风光。读完全文,我就开始向往那个远在湘西边境的.小镇。木制的吊脚楼,摇曳的红灯笼,潮湿的青石板,窄窄的渡船,亭亭的白塔,还有那升起在旧村庄上的青炊烟。这一切,构成一幅年代久远的画,在我的想象里千遍万遍地被描摹。在那片游离世外的土地上,时间仿佛是静止的。女主人公翠翠像湘水一样温婉清澈,歌声悠扬清亮,老爷爷慈祥又宽厚,船夫们浪漫又豪爽,就连生活的无奈,在这个地方,都带着诗意的色彩,美好地令人不忍亵渎。大师用他的故事让我们看到湘西人在命运面前的无助和忧伤,却也让我们产生对生命的悲悯,对美好人性的信仰
我最向往《边城》里那些淳朴善良的乡亲们。翠翠和祖父去看龙舟比赛,当地的龙头大哥顺顺送他们很多吃的。有人家娶新娘,翠翠的祖父送他们过河不收渡船钱。翠翠的祖父去世,周围的乡亲都来帮忙。他们虽然生活很清苦,却能够互相帮助,像一家人一样生活在那个偏僻的小镇。相比之下,我们每天生活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人与人之间人情淡漠,有时候,甚至邻居之间都互不相识。这不得不让人遗憾。我希望,有那么一天,我们的城市也能变得温暖和谐。每一个人都有宁静的理想,人与人之间没有私心,爱护着我们生存的环境,彼此互帮互助,共同建造一个家一样的世界。而这一切,都需要我们像《边城》中的人一样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去生活。
高三读后感 篇39
月亮悄悄地出来了,皎洁的月光照在桌子前的一本书上。轻轻翻开它,一个个惊险而又刺激的故事令我回味无穷……
想统治世界的伏地魔,杀了很多法力高强的巫师。当他要杀哈利波特一家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他挥舞魔法棒向已是孤儿的哈利施咒语时,屋里闪过一道亮光,伏地魔便不知所踪,而幼小的哈利头上留了一道闪电似疤痕。传说只要被伏地魔施过咒语,必会死去。后来哈利被人接到他的'姨父姨妈家。在姨父姨妈家,达力表哥“狗仗人势”,时不时欺负他,而姨父姨妈也不喜欢他。哈利的生活惨不忍睹:他住在肮脏的仓库里,被恶心的老鼠撕咬;他穿着单薄的衣服,受尽寒冷;他在家里,每天都要做辛苦的家务。他从来没有过生日,也从没有体会过被爱着的感觉。
直到一天,一封神秘的来信让哈利进入最有名的魔法学校——霍格沃兹学校。哈利进入以后,认识了傻里傻气的罗恩和机智聪明的赫敏。他们相处不久,经历了生死成为最好的伙伴。有一天,哈利发现一个巨大的阴谋——伏地魔再次策划统治世界的阴谋。他要先得到魔法石,来恢复自己的身躯。而魔法学院的奇洛教授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了他,和他共用一个身躯,帮他得到魔法石。哈利、赫敏和罗恩要阻止这个阴谋,就要先得到魔法石。他们弄清楚了魔法石的位置,趁黑夜闯入活板门——哈利用笛声催眠了一只成年怪物,罗恩舍弃自己赢得了棋盘,赫敏用聪明才智认出生死药。最后哈利一人来到了寻找魔法石的最后一关。他看见了奇洛教授,他们展开了一次生死搏斗。不知怎么,只要奇洛哪里碰到哈利,哪里的皮肤便会腐烂。最后哈利赢了,但晕倒了,被校长邓布利多送到医院。哈利问校长自己为什么会胜利,校长说:“你母亲是为了救你而死的。如果伏地魔有什么事情弄不明白,那就是——爱。他没有意识到,像你母亲对你那样强烈的爱,是会在你身上留下自己的印记的。不是伤疤,不是看得见的痕迹。被一个人这样深深地爱过,尽管那个爱我们的人已经死了,也会给我们留下一个永远的护身符。它就藏在你的皮肤里。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奇洛不能碰你。奇洛内心充满仇恨、贪婪和野心,把灵魂出卖给了伏地魔,他碰了一个身上标有这么美好印记的人,是会感到痛苦难忍的。”
轻轻合上书,邓布利多校长的这句话一直在我脑海中回响。母爱的力量竟如此的伟大,让人感到无比震撼。
高三读后感 篇40
《再别康桥》是一首优美的抒情诗,宛如一首优美的轻音乐。1928年秋,作者访问了英国,回到了老地方,充满了诗意。他把自己的生活经历变成了不断的情感,融入了康桥的美丽风景,也驰骋在诗人的想象中。整首诗用虚实相间的手法描绘了流动的画面,构成了美妙的意境。诗人对康桥的爱是真诚而丰富的。
“我轻轻地走了,就像我轻轻地来了,挥了挥袖子,没有带走一片云。”匆匆忙忙的人们没有抬头仰望西方美丽的云朵,没有看到一只轻盈的银燕在五彩缤纷的`云层下飞翔,没有一丝肮脏的噪音。那就是他,一个洒脱、温柔的浪漫天才,一个充满活力的著名诗人诠释了他的生活。
漫长的飞翔,飘过大海,飘进伦敦,飘进久别的康桥。“在一个浪漫的国家,接受诗歌的洗礼,放纵对美的追求,跪在膝盖上崇拜夕阳的最后荣耀和悲剧;整夜躺在大自然的怀抱里,拥抱夜晚,拥抱夜晚所有美丽的东西,睡在地球柔软的怀抱里”,追求浪漫的生活,释放浪漫的激情,变成连续的诗歌雨,在黑暗恐惧的夜晚给行人清新的希望和温柔。
诗意,深情,渴望爱上帝的怜悯。美丽的爱伴随着风、花、鸟、草的低唱,伴随着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伴随着舒曼的《梦》在美丽的诗歌中上演。在矛盾、追求、斗争、迷恋、折磨、逃避和斗争中写下自己的爱情狂想曲。
一切都像他期待的那样...
高三读后感 篇41
《追风筝的人》是美籍阿富汗裔作家卡勒德·胡赛尼(Khaled Hosseini)的第一部小说。
小说讲述了两个阿富汗少年关于友谊、亲情、背叛、救赎的故事,不仅表达了对战争的控诉、还对阿富汗种族问题和宗教问题有深刻的反映。
这是一个赎罪的轮回,奉安拉之名,皈依内心善良的冲动,洗刷先前的罪恶,在拯救他人的过程拯救自我。
小说以风筝为主线,以第一人称的角度讲述了阿米尔的人生故事。
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用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
当仆人哈桑——阿米尔最好的伙伴,被其他富家少爷围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与侮辱时,阿米尔——哈桑最信任的朋友,却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却仍不敢挺身帮助哈桑时,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
可命运的指针并没有停止,阿米尔因为懦弱而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无法面对哈桑。最后甚至栽赃他,让他永远离开了这个家。到后来阿米尔获悉哈桑竟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伤痛纠结。
当中年的阿米尔偶然得知哈桑的消息时,他却不顾危险,前往家乡阿富汗,开始了救赎。但时间是可怕的,因为它可以让一切都改变。终于回到家乡的阿米尔,目睹了家乡的变化,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同时也见到了儿时的老管家,见到了荒废的家,也得知了,哈桑的死讯。哈桑死了,阿米尔的救赎却没有停止,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落入了阿米尔儿时的宿敌手中,儿时的懦弱和愧疚缠绕着中年的阿米,一场救赎再次开始。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书中亲情,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
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忠诚誓言,哈桑坚定澄澈洞察一切的眼神从一个少年的眼中直达另一个少年的心扉二十多年来不停歇地煎熬拷问着懦弱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