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文学网整理的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精选45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1
今年暑假,我爱上了读书,我最爱看的书是《小狐狸发明记》,这是一系列的动画故事书。一共有13本,我每天都翻看书本,不时乐得呵呵笑,遨游知识的海洋,这样的暑假真写意。
《小狐狸发明记》主要讲述森林边的胡萝卜小镇上,生活着一只古灵精怪的小狐狸,他酷爱发明,乐于助人,非常自信,但常常惹出乱子。和他一起的还有一群古灵精怪的兔子,他们身怀绝技,神通广大,却又调皮捣蛋,总是麻烦不断。这是一套好玩又好看的动画故事书。在这套系列书里面,我最爱看的一个故事是《长老的秘密》里面讲述了小镇将要举行歌唱比赛,长老要求所有人都要积极参加,乐于练习,不能随意偷懒。虽然“叮咚”他嗓子很大,但是大家认为他声音很难听,所以他告诉长老,要求退出歌唱比赛,长老说:“谁也不能退出比赛,你要回家加强练习!”。
叮咚在茂密的森林里面练歌,没有想到长老也在那里散步,当叮咚咿咿呀呀地开始练歌,长老听到后吓了一跳,以为有妖怪,长老从丛林房子的楼梯上绊倒了。叮咚看见长老跌倒了,立刻过去扶起长老,长老见到叮咚说:“我真的从来没有听过如此难听的歌声。”
叮咚心里想:“我的歌声真的有那么难听?”
叮咚就是说:“求您了,只要不要我参加歌唱比赛,您让我做什么都愿意。”
于是长老给叮咚一个机会,要他这几天去监督其他兔子是否有练习唱歌。叮咚想法设法用毛线连接两个纸杯,发明了聊天机,及时地告诉长老大家在家练习唱歌的情况。但是却遭遇其他人的不满,说他是告密者,叮咚知道了非常惭愧,于是他向大家道歉,得到了大家的原谅,后来,叮咚对长老说:“我也要积极参加歌唱比赛。”
这本书有生动的故事、爆笑的.情节、幽默的对白,让我在笑声中领略科学发明的奥秘和创造成功的快乐。它更告诉我:对于表现自己能力的机会,一定要好好珍惜,如果自己的能力不足,就要勤奋练习,不能偷懒,更不要出卖自己的朋友,作为一名一年级生,我在这个故事中学会了很多。通过暑假读书活动,我更爱读书了,我要成为一名更加优秀的小学生。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2
我喜欢看童话故事书,每次看到童话故事书,我就会看的津津有味,乐不思蜀。每当晚上看到十多点钟的时候,妈妈定会催促我赶紧漱口、洗脸、上床睡觉,妈妈总是喋喋不休地催促:“早睡早起,明天再看”我总是口是心非,表面答应,实际却“按兵不动”往往是看到深夜,或者直到看完一本才睡觉。
我觉得这一本本童话就是我的精神粮食。记得有一次,我看见书中的一个故事,它告诉我做人的道理。一个人很笨,可是那个人却教了我做人的道理。在很晚的夜里,那个很笨的人看见一个老人,她是个瞎子,可是,那个很笨的人就提起灯笼,搀扶着那位老人到家。到了第二天早上,他又看见一个人,一不小心摔倒在地,那个人是一个小女孩,他同样就是马上把那个小女孩扶起来;还有一次,他回到家,妈妈说肚子不舒服,他二话不说赶紧将妈妈送到医院,自己送饭、端水。
读了这些故事,我深深的被他的事迹所感动,无论是他的助人为乐的思想,还是他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姐妹的行为,每当别人有困难时,他却总能帮组别人。我作为四(3)班的一员更应该做一个热爱同学、热爱班集体的人,做一个让同学们羡慕的佼佼者。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3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吹着小哨前进》。这本书的作者是受小朋友们欢迎的梅子涵叔叔,他知识渊博,慈祥随和,富有童真。
你们也许很好奇,不知道里面写了什么,我告诉你们,这里面记载了梅子涵叔叔的童年趣事,一个个有趣的故事,展现了梅子涵叔叔童年时代的天真,充分的表达了作者对童年时代的向往与怀念之情。令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故事是叫《饭票》。这个故事主要是说:梅子涵以前用限量的`饭票时,因为在长身体,所以还没到发饭票的日子,就把饭票全都用完了。回家后,梅子涵骗妈妈,说:“妈妈,我的饭 票丢了!”结果妈妈带着梅子涵找了一个晚上才回家。第二天,梅子涵醒来时发现桌上放着一些饭票,还有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梅儿,饭票妈妈找到了,现在你正在长身体的时候,饿了就多吃点!那时候,梅子涵才知道,母亲是为了不让梅子涵担心才说饭票找到了的。每个孩子,每个人都会犯错误,有许多错误时不需要批评,不需要提出来的。明明知道,却不说出来错误也是需要关怀的。
本书中也有许多故事也很精彩,有《看望》,有《双人茶座》等。
“小时候已经离我很远很远了,但是,小时后一直在我心里,在心里一个很近的地方站着,一眼就能看见,看到那时的我,那时的故事和游戏。很神奇啊,能看见!”我相信,梅子涵叔叔发自肺腑说出的这些话,无论何时何地,我都会铭记在心。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4
在纷杂的时间里,读了《草房子》,心里觉得很平静。从前知道曹文轩,因他是儿童文学作家,而这个故事却给我与儿童文学不一样的感受。
我已度过了我的童年,那些单纯和天真离我非常遥远,可是《草房子》让我有一种小孩的宝贝失而复得的欣喜。透过乳白色的晨雾,我仿佛看到在那个叫做油麻地的地方,一座座金色的草房子带着远古的安详矗立着。毋庸讳言,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平凡的人,他们有着各自的喜怒哀乐,却都有着最纯真的灵魂。
桑桑、秃鹤、纸月、杜小康……油麻地的每一个孩子都充满了鲜明的个性,或单纯善良,或桀骜不驯。这些孩子中,印象最深刻的`是桑桑和杜小康。桑桑还有一股孩子气,作者对他的描写,我似乎能看到一个脏的像泥猴却还算俊朗的大眼睛小孩,却又是那么善良。作者将孩子的那种因一点在大人看来都不算事儿的事情生气,描绘出一个浑身散发着灵气的桑桑。而杜小康,红门里富贵生活带给他一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骄傲,那是生活在油麻地的普通孩子不可企及的一种骄傲,即使家门衰败、被迫辍学后,这种骄傲也丝毫没有减少,反而因为这变故的磨砺而沉淀成一种无需声张的气韵,我尤其喜欢作者安排给杜小康的故事结尾——在校门口贩卖文具。有时,我在想,这些孩子现在如何了,感觉这已经不是故事那么简单了。如果说桑桑身上体现了少年的天性,那么杜小康则代表了少年的思考和成长。
小说是以桑桑为主线串起了各个人物,所以最后也一定要以桑桑来收尾。杜小康只是体味了生活条件的落差,桑桑却经历了一天天走向死亡的窒息和绝望。“桑桑虽然没有死,但桑桑觉得他已经死过一回了。”他是一个极其幸运的孩子,在他治病的日子里,他得到了周围人平日羞于表达的爱。还未读完故事时,我曾一度为桑桑扼腕,感觉到死亡的逼近,到了后来峰回路转的时候,我忽然觉得眼前豁然开朗,就像是看到了在草房子背后生气的金色太阳。
《草房子》里的油麻地,是一个纯净、透明、弥漫着药香的地方。金色的草房子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光芒,头顶上飞过桑桑的鸽子,那一令人向往的世外桃源。却又是及其贫穷地方,家家户户是那样的贫穷,穷得孩子们一年到头只有冬夏两套衣服,到了春秋要么大汗淋漓要么瑟瑟发抖!让人心酸。秃鹤,因为自己的秃头被人嘲笑;纸月,由于自己的身世而受人欺负;细马,一口南方口音无法与人交流只能辍学;杜小康,小小年纪就要承担起全家的重任;蒋一轮、白雀更是因为阴差阳错失去了原本属于他的爱情;秦大奶奶,她和丈夫拼尽血汗挣下的一小片徒弟最终却要被人夺去;温幼菊,在桑桑病重时,用自己的经历鼓励他别怕!一个个鲜活的故事,都像是发生邻村,那么近又那么远,令人感动。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5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狼王梦》的动物小说,这是我第二次读它了,小说中的内容让我记忆越发深刻了。
这次重读,我还仔细地读了下作者的介绍,这本《狼王梦》是出自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之手。沈石溪原名沈一鸣,于1952年出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他于1969年初中毕业后便赴云南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18年,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他主要以创作动物小说为主,创造出一系列以狼为题材的小说,已经出版的作品5百多万字,我在读小说的过程中了解到了狼的许多生活习性,觅食习惯,我问爸爸为什么作者会这么了解狼呢?爸爸说这是作者在长年的边疆生活中,对狼进行长期观察的结果,同时启发我说我们要在生活中仔细观察每种事物,了解各种事物,积累各种学习与生活的经验。
这本书中主要讲述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怀着公狼“黑桑”的遗愿———让后代成为狼王,生下了“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然后辛苦地培育它们,想让他们成为一代狼王,但是都失败了,直到母狼“媚媚”长大后自己生下了新的小狼仔后,“紫岚”为了自己的后代不被金雕猎杀,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为了完成公狼的遗愿,无论自己付出多大努力,多大牺牲,她都毫无怨言,从黑仔到双毛的培育,为了让自己的孩子生活得更好,让自己的孩子历练得更强大,她付出了自己的青春与血泪,甚至是生命。她的这种忍辱负重、不屈不挠的品质深深地感动了我,所以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母狼“紫岚”。
从“紫岚”这位伟大的母亲的生活映射出我们的母亲是如何生下我们,又将我们养大成人的艰辛历程,我们要好好地学习,健康地成长,长大后成为有用之才,来达成母亲对我们的期望。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6
有一天,放学了!我一回到家,发现桌子上摆着一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于是,我就好奇地走到它跟前。啊!是我最喜欢而又最想得到的——《少年儿童百科全书》。
我一看见它,就像老鼠爱上了大米,我翻了又翻,看了又看。里面有自然天地、科学技术、人类文……让我看得入了迷,越看越爱不释手。啊!我太爱它了!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自然天地里面的一个动物吧!
这个动物就是大森林里的“金钢”——威武的大猩猩。大家肯定都知道大猩猩是森林里的“金钢”,它那乌黑的皮毛,一双黑亮亮的大眼睛,看起来好像非常恶狠狠的样子,它在森林里的大树上荡来荡去,就连大象见了也要后退三尺啊,真的是森林里的“金钢”啊!原来大象也非常害怕大猩猩啊!大猩猩可真厉害!
大自然中还有很多很多动物,不管是小小的蚂蚁还是巨大的.大象,在大自然中都有着自己的地位。只要你看了这本书,书里的每一个知识都是一个小常识;只要你看了它,就会获得许许多多的知识。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你就“笑”——学会了很多新的知识,我很喜欢它!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7
《一千零一个愿望》讲述女孩李力子,她虽然是女孩,但形象却是扑克脸,钢丝头,嗓门粗。上街的时候不止十次被当成男子汉。她有一个工作狂妈妈,一个至今音讯全无的爸爸,她渴望爱却得不到,假装可以骄傲的活下去。
幸亏一只叫李甲甲的小鸭子摇摇摆摆的走进了她的视野,从而改变了她的命运。小鸭子让她一步步蜕变成长,变成和世界、和大人抗争的勇气的女王甲。后来,李甲甲不幸夭折,失业又颓废的妈妈意识到自已在女儿心目中已经出局,醒悟的妈妈想找回自已在女儿心中的地位。而李力子也奋力背起同学们的一千零一个愿望,要让它们通通都实现!
这个故事的'结局很悲凉,也很美满。每个人的心中都未免有一些伤感和失落。李力子和李甲甲一起度过了那么多美好的时光,我心里真为他们感到开心。李甲甲死后,我也像李力子样,悲痛欲绝。但是,这些痛苦和悲伤都属于李力子一个人,谁也不可以、没有权利抢走她的悲伤,她的难过,她的苦楚,她心中的失落和寂寞。辫子姐姐的心灵花园,把快乐与温情传递到了每个人的心灵。
我从中感受到了一个个美好而鲜活的事物在天地间闪耀;一段段传奇的经历在我心中萦绕;一份份亲情之友像一颗颗美丽的金是在人性中闪闪发光。亲情之爱、同龄人之爱、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爱,都让我沉醉其中。心中有恨,只会让人不再纯洁、友善,变得不可理喻。只有爱,才能改变一切。
让我们为爱而生吧!只要心中有爱,人间胜过天堂!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8
星期六,我读了一本书,叫事,里面有很多的有关成语的故事,有:《八仙过海》《半途而废》《才高八斗》《对牛弹琴》还有《守株待兔》等等,有好多。我选了一个好听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叫《半途而废》我说一说这个故事吧!
东汉时,有一位叫乐羊子的人,他外出求学一年就回家了。它告诉妻子说:“出门时间长了想家。”
妻子听罢,拿起剪刀走到织布机前说:“这布是一寸寸地积累,才有一丈乃至一匹。如果我将它割断,就会前功尽弃。”妻子又说:“读书不可半途而废。”
乐羊子听了妻子的话,很受启发,于是他又去继续学习,一连七年没有回过家。
乐羊子听从妻子的话做事有始有终,最后最后取得了成就。小朋友们做事必须坚持到最后,不能够中途停止哦!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不能半途而废,只要努力,就必须能做好!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9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我读的这本书名字叫做《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这本书中讲的是人间最伟大的爱—母爱! 本文主要讲了王家的俩个孩子,一个叫王家点点和王家保保。其实,王家点点并不是王家的骨肉,她是从福利院抱来的,长的是斜视、兔唇,非常难看!可是有一天,有个像天使一样的妈妈出现了,她把点点整容成漂亮的小女孩,给了点点无私的爱和幸福的家。可是不久王家保保降生了,他是一个患有自闭症的小男孩。妈妈为了治好他的病把所有的爱都给了保保。点点开始变得不安、嫉妒,但她还是被妈妈的母爱所感动。保保是一个对眼泪对爱对拥抱、亲人都没有知觉的“星星的孩子”。可妈妈却下定决心要创造一次奇迹,真正的拥抱一次保保,亲耳他叫自己一声妈妈。最终在妈妈爱的努力下,保保在那遥远的星球向着妈妈方向呼喊—“妈妈,抱抱我,抱抱我······” 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我才发现母爱是多么的伟大啊!自那以后每当我看到“妈妈”俩个字的时候,我都会停留片刻。因为这俩个字在我心目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名字。以前我对自己的妈妈很不满意,但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自己的`妈妈无比的热爱,因为是她哺育了我,给于了我这世界上最无私的爱。如果有一天你“受伤”了,想要找一个既温暖又安全的地方躲起来,我想没有比她的怀抱更完美的地方了。 我们应时刻牢记这伟大的爱。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10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狼王梦》的动物小说,这是我第二次读它了,小说中的内容让我记忆越发深刻了。
这次重读,我还仔细地读了下作者的介绍,这本《狼王梦》是出自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之手。沈石溪原名沈一鸣,于1952年出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他于1969年初中毕业后便赴云南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18年,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他主要以创作动物小说为主,创造出一系列以狼为题材的小说,已经出版的作品5百多万字,我在读小说的过程中了解到了狼的许多生活习性,觅食习惯,我问爸爸为什么作者会这么了解狼呢?爸爸说这是作者在长年的边疆生活中,对狼进行长期观察的结果,同时启发我说我们要在生活中仔细观察每种事物,了解各种事物,积累各种学习与生活的经验。
这本书中主要讲述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怀着公狼“黑桑”的遗愿——让后代成为狼王,生下了“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然后辛苦地培育它们,想让他们成为一代狼王,但是都失败了,直到母狼“媚媚”长大后自己生下了新的小狼仔后,“紫岚”为了自己的后代不被金雕猎杀,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为了完成公狼的遗愿,无论自己付出多大努力,多大牺牲,她都毫无怨言,从黑仔到双毛的培育,为了让自己的孩子生活得更好,让自己的孩子历练得更强大,她付出了自己的青春与血泪,甚至是生命。她的这种忍辱负重、不屈不挠的品质深深地感动了我,所以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母狼“紫岚”。
从“紫岚”这位伟大的母亲的生活映射出我们的母亲是如何生下我们,又将我们养大成人的艰辛历程,我们要好好地学习,健康地成长,长大后成为有用之才,来达成母亲对我们的期望。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11
高尔基以往说过:“书是人类提高的阶梯。”这一点也没有错,书是人类提高的门路,是智慧的结晶,是知识的泉水。虽然书是一些简单而平凡的字,但在我的心目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讲话,读一本好书就是进入知识的海洋,读一本好书就是一种美的享受。有一次,我在看一本名字叫《神奇太阳花女孩》的书。这本书让我哭过、感动过、愤怒过。这本书有些句子,让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你们让我愈合,你们让我灿烂,你们让我得到世界最好的友情,你们让我在黑暗中开出明亮的花。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应当好好珍惜友情,懂得与他人和睦相处。有一次,妈妈在午睡,我觉得十分无聊、郁闷,于是我悄悄拿了一本课外书来看。我被书中的故事迷住了,津津有味、如饥渴饿地看起来。这本书讲主角要升初中了,十分不想离开朋友们。她还和楼的新结识的朋友玩纸。正当我看得如痴如醉时,突然觉得有一个黑影遮挡住了我的视线。我从后一看,原先是母老虎--老妈来了。我才明白我看得太入迷,不明白时间。母老虎大声如雷霆地吼道:“我不是叫你不要能看课外书的,下个星期就要数学测验还不去复习。”我说:“课外书能使我们长知识、博学多才。书能使愚蠢的人变得聪明的人。”母老虎牛气冲天,一气之下把书给撕了。我顿时惊呆了。仿佛老妈撕得不是书,而是我的心。老妈不明白书在我的心目中有多重要。那是,我的心都碎了,就像被一支剑插进我的心里!
书是人类的营养品,是人类的结晶。一本好书就是一艘船,在知识的海洋中航行。多读书吧!书能使你受有不尽。读书吧!书能使你懂得明白人生的哲理。快读书吧!书能使你从愚蠢变得聪明。书是一位不会说话的教师,领导着、教导着我们。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12
一天,我在家中,仔细阅读、品味了一下这本名为《小王子》的书。它讲述了“我”——一位飞行员因飞机故障,被迫降落在无边无际的撒哈拉大沙漠中,遇见了小王子之后发生的奇妙之遇。后来,小王子离“我”而去,回到了属于他的星球。“我”也修好了飞机的故障,飞回了自己生活的城市。六年后,“我”非常悲伤。“我”一直非常怀念“我”们共度的时光。“我”为纪念小王子写了这个故事。其中也表达了作者对大人世界缺乏想象力和充满着功利主义而表露出的忧心与无奈。
在故事中,小王子住着的B612号小行星令人不可思议。它上面的生物种类虽然比地球上的少得多,它的'表面积也比地球小许多,几棵巍峨高大的猴面包树就会占据整个星球,甚至撑破这个星球。但是在这颗小行星上却没有大人世界里那令人窒息的教条之间的冲突、矛盾,对他人也没有任何成见与偏见,充满着天真无邪的想法与观点,还能够随意地幻想着这个星球外世界的样子,探索人生的奥秘。
在生活中,有时,我们不能太讲究实际,幻想也会让人感到身心愉悦,有了前进的目标;有时,我们不能太遵守教条,打破成规也许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我们要像那个飞行员以及小王子一样,珍惜现有的友谊。我们更要学习小王子的精神,勇于承担责任,勇于探索未知人生,获得启迪。也希望社会中的人们能够对他人没有任何成见与偏见,和谐相处,为20xx年上海世博会的口号——共创和谐社会而努力吧!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13
近些日子,我读了一本耐人寻味的书,名叫《草房子》,主要描写了少年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并参与一些看似平常,却又催人泪下的故事。读完这本书,我回味无穷,心里如同有一瓶柠檬水咕嘟咕嘟往外冒——酸酸的。
最让我感动的`是:一个名叫杜小康的孩子,家境从优越到贫穷,虽然他渴望读书,但迫于生计不得不退学,只能跟随父亲以卖羊维持生计,最终,家里的债还清了,但他家那令人骄傲的红门却被债主带走了……我之所以喜欢这个细节,是因为我被杜小康那金子般的心深深打动了。虽然他只有12岁,但为了父亲的身体也为了给家里减轻负担,他主动放弃了自己挚爱的学业,毅然和父亲一起踏上谋生的道路,他多次因为思念家乡而悲伤不已,要么小声抽泣,要么放声大哭,父亲因为杜小康的哭泣心情烦燥而动手打了他,而杜小康在冷静过后仍向父亲道了歉。仅凭这点,就让我对杜小康心生敬意,如果是我,也许我会大吵大闹,永远不理父亲,和他相比,我是多么任性。
当他和父亲一起去卖羊的时候,面对人们的歧视和嘲笑时,他不卑不亢,依然挺起腰杆堂堂正正做人,并没有因为生活迥迫而失去尊严。回到家,面对债主,他亲眼目睹父亲将那庄严美丽的红门卖掉,那可是他们一辈子的遗憾啊!我想,杜小康那一刻会是怎样一种心情,愤怒?无奈?痛苦?不舍?还是遗憾?也许都有,但他却只是安静地坐在那里,用平静的心态映衬他高贵的尊严。如果是我,或许我会吵闹、会争辩,杜小康的这段经历让我明白处事平静也可以让人获得尊严。
读了《草房子》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一个人无论贫穷,还是残疾,都应挺起胸膛,敢于直面生知中的坎坷,不必过度地意别人的意见,努力提高自己的价值,做真实的自己,活出我们自己的尊严。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14
今年暑假,我读了《培养男子汉的故事》这本书,其中,最吸引我的是《宽容崇高的品质》一文。
里面讲胡佛是一位著名的试飞员,一天,他在圣地亚哥航空展览中完成了表演任务后,在回到地面时飞机发生了意外,在三百米高度时,两个引擎熄火了,但胡佛凭着高超的技术安全着陆,未发生人员伤亡。而事后调查发现导致事故发生的是保养师给飞机装错燃料,于是他去找保养机械师。机械师认为胡佛肯定会狠狠地骂自我一顿。然而恰恰相反,胡佛不但没有批评机械师,而且还亲切地提醒他以后要注意。
这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别人犯了错误,我自我来承担后果,这原本是会让我很生气的事情。可这时我能原谅别人那将是一种最崇高的品质。看完这个故事之后,我感到很惭愧,记得有一次,班里的张家硕刚从我旁边走过来,平白无故地骂了我一句话。我感到个性生气,于是就顺口也骂了一句。跟胡佛相比我真是无地自容。而读了本文后我也明白了以后做人要宽容、大方。机械师把飞机的'燃料装错了,竟然差点把3个人的生命送上了西天,可胡佛还原谅机械师,而我为了一点小事就这样生气,还差点失去了一位好朋友。真是使人感到了万分惭愧呀!从今以后,我必须做一个宽容的人。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15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罗尔德·达尔的书《女巫》,这是一本有趣的小说,故事内容非常耐人寻味。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名叫布鲁斯的小男孩,他的爸爸妈妈因为车祸去世了,于是就和他的姥姥一起生活。有一天,他们在华丽旅馆住下了,布鲁斯在一个房间的后院里训练小白鼠,结果被一群可恶的女巫也变成了老鼠。变成老鼠的他并没有自卑,并没有放弃,而是和他的姥姥共同制定了一个计划,齐心协力,打败了全国的女巫。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勇敢面对,战胜困难的道理。记得去年在练习钢琴考级曲目的时候,有一个难度非常大的段落总是练不好,一遍两遍三遍。我无奈又焦急,就对妈妈说:“妈妈,这个地方我弹不好,先不弹了。”“为什么呀?”我弓着背,叹了口气说:“这里太难了,我就是弹不好,断断续续的。”妈妈说:“越难的地方,就要更要多多练习了。”我不想弹,有些不耐烦了,就随便练了练,在妈妈这里勉强过了关。
到了晚上,我躺在床上,静静地回想着白天练琴的情景,心里的`一个小人很严肃的对我说:“朱欣语,你随便练琴是害了你自己,这样是过不了关的,你不能向困难低头呀!”我心想,对呀,布鲁斯变成了老鼠都没有向困难低头,而是勇敢的战胜了困难,我应该要向他学习。第二天早上,我又打起十分精神,坐在钢琴前认真地练习。三天后,我终于攻克了这个难题,整首曲子弹的都非常流畅,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当我们遇到困难时要去勇敢面对,要用勇气和智慧战胜它,不要向任何困难低头。困难就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16
童年是一幅美丽的画卷,画卷上画着美好的世界,童年充满着梦想,洋溢着快乐,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没有高尔基那么贫苦,甚至不及他的百万分之一,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学习,不孝顺父母呢?
我读了《童年》这一本书之后,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才深知,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从小被父母宠着,惯着,千依百顺,唯我独尊,没有受一点委屈和痛苦,还整天怨天尤人,做一点事情就叫苦叫累。无论父母如何用心良苦,我们都不知道,不懂得尊重父母,理解父母。
《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17
长的暑假如同一条小河一样,于我而言,河里面的鹅卵石就是我所读的课外书。在暑假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要数法布尔先生写的《昆虫记》了。这本昆虫记虽然比语文书还要厚。但我想这一定是法布尔先生的心血之作。里面写的昆虫有很多很多,比如:毛茸茸的狼蛛,可恨的菜青虫,美丽的蝴蝶,好帮手七星瓢虫等等。
在这儿,我先给大家讲讲那可恨的的菜青虫吧!菜青虫大家可能会在蔬菜上见到过几次,但对于农村的孩子来说却是十分熟悉,在他们眼里菜青虫是厌恶至极的大坏蛋。农民伯伯通常嘴里嚷嚷着:“看那,这个卷心菜的叶子被菜青虫啃得七零八落,好恶心啊!这个时候,菜青虫往往就躺在那片菠菜叶上饱餐一顿呢!他爱啃食所有蔬菜,是蔬菜的克星。菜青虫妈妈一般都会把卵产在那些新鲜,完整的大青叶上面。
他们不会像辛勤的麻雀妈妈,离开巢穴去给自己的子女们找吃的。他们一产下卵就一走了之。那片新鲜菜叶便是充足的营养。农民总是把菜青虫一一除掉。但擒贼先擒王。大王没有抓住,就会繁殖更多的下一代。但是,高尔基先生听说农民们有一种祖先留下来的消灭菜青虫的有效办法。先在阳光最猛烈的地方设一个木制的十字架,在头顶上摆上羊头骨或者牛头骨。距他们的祖先说:“菜青虫最喜欢呆在有光亮的地方,羊头骨或者牛头骨可以通过阳光放射光线。它们爬上了骨头上面。那里晒,热,干,最关键的是没食物。一,二个小时就能晒死一条菜青虫。农民只是说偶尔在头骨上见到过几条菜青虫被晒死。祖传下来的办法只能消灭少部分的,大部分都呆在自已那一片大菜叶上睡觉。现在烂菜叶少了,价值更加高了。
你看《昆虫记》给我们讲了多少昆虫。比如我们上初中时要上生物课可能会用到的。最重要的是它让我们又增长了一些知识。比如我外公种菜时也会遇到菜青虫啃食蔬菜的时刻。但他们不知道怎么预防,用农药呢,卖出的收获少了。自已吃怕对身体有害。自从我看了《昆虫记》,知道了高尔基先生那里的农民祖先有种消灭菜青虫的有效方法。我外公使用了一下。还真有效。看多书好啊!我外公常赞叹道。
我爱看《昆虫记》,更加爱看课外书。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18
有看过《追风筝的人》的吗,我哭的压抑不已看过这本书后才知道,原来,曾经,伊朗也有过宁静和幸福,有绅士,有淑女,有各种信仰的碰撞和习俗。
原来,有信仰的人,会那么坚定,就算身为仆人,在现在看来有些愚昧的奴性信仰,坚定的那么让人佩服。
原来,那个仆人的孩子哈桑是主人的私生子。原来,哈桑是主人公阿米尔的同父异母的弟弟,但却在不到30年的短暂生命里,一直忠心的做自己哥哥的仆人,“为你,千千万万”(不知为何,一写到这句,我就想哭)。至死不知自己的真身份。
原来,在重视信仰的'国度,信义的重要性已刻到骨子里,他们会正常的背叛,却做不到灵魂安宁,所以,终身会背负灵魂的拷问。
好多情节已经模糊,我还会再读一遍的,好书,读多少遍也不多。
现在能记得的就是,阿米尔在营救哈桑儿子及后边的坎坷,哈桑那可怜的儿子,身为受害者,而还在害怕上帝会嫌弃他的不纯洁。他让我哭了一遍又一遍。
主人公的罪恶感来自于风筝,最后,阿米尔和哈桑的儿子,也就是自己的侄子放飞了风筝,但愿,小男孩的心灵能慢慢打开,在美国那片自由的国土,能慢慢恢复儿童该有的天真,忘记伤痕。
子时雪完全有感而发,可能有些胡言乱语的感觉。那本书,真的很值得一看。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19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20
一天,我在家中,仔细阅读、品味了一下这本名为《小王子》的书。它讲述了“我”——一位飞行员因飞机故障,被迫降落在无边无际的撒哈拉大沙漠中,遇见了小王子之后发生的奇妙之遇。后来,小王子离“我”而去,回到了属于他的星球。“我”也修好了飞机的故障,飞回了自己生活的城市。六年后,“我”非常悲伤。“我”一直非常怀念“我”们共度的时光。“我”为纪念小王子写了这个故事。其中也表达了作者对大人世界缺乏想象力和充满着功利主义而表露出的忧心与无奈。
在故事中,小王子住着的B612号小行星令人不可思议。它上面的生物种类虽然比地球上的少得多,它的表面积也比地球小许多,几棵巍峨高大的猴面包树就会占据整个星球,甚至撑破这个星球。但是在这颗小行星上却没有大人世界里那令人窒息的教条之间的冲突、矛盾,对他人也没有任何成见与偏见,充满着天真无邪的想法与观点,还能够随意地幻想着这个星球外世界的样子,探索人生的奥秘。
在生活中,有时,我们不能太讲究实际,幻想也会让人感到身心愉悦,有了前进的目标;有时,我们不能太遵守教条,打破成规也许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我们要像那个飞行员以及小王子一样,珍惜现有的友谊。我们更要学习小王子的精神,勇于承担责任,勇于探索未知人生,获得启迪。也希望社会中的人们能够对他人没有任何成见与偏见,和谐相处,为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口号——共创和谐社会而努力吧!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21
在暑假里,我阅读了前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写的《童年》,使我受益匪浅。
《童年》是一本自传体小说,这本书使我了解了高尔基的童年生活。他的童年生活是悲惨的,是快乐的。他四岁丧父,十岁丧母,是一岁辍学,在鞋店、圣象作坊当学徒,在轮船上帮厨,先后做过洗碗工、装卸工、锯木工、园丁、面包师、杂货铺店员等等以维持生计。在轮船上做洗碗工期间,高尔基遇上了被他称之为“启蒙老师”的厨师斯穆莱。斯穆莱尽管文化水平不高,却经常让高尔基给他朗读各种书籍,这深深的'感染了高尔基,唤起了高尔基对于读书的强烈兴趣。高尔基对读书的愿望是多么强烈啊,他小时候尽管是悲惨的,可是他对读书的渴望从来没有变过,他的决心是多么的大啊,这真让我感到非常敬佩。
和高尔基相比,我又是多么幸福啊!高尔基由于家境贫寒,高尔基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他有时穿着一身五颜六色的不协调的装束,因此引起同学的嘲笑。再看看我们,穿的是新衣服,有的还是名牌衣服。尽管有这么好的条件,可我们却生在福中不知福,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次数多了就不愿再穿。
高尔基为了上学,只得捡破烂换钱。每逢双休日,他就一大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头,烂纸片给废品加工厂,换点钱。多么艰辛啊!而我们现在上学什么也不用操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美好日子。相比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加倍努力学习呢?
读着读着,我又一次地流泪了。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22
《草房子》是一本很值得回味的书籍,曾经看似很厚的,无谓诅嚼的书,今天我却爱不释手,更希望有续集的出版,因为我想看到更多精彩的故事,看似很不起眼的小故事,经作者的串联,却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思绪。
想书籍中桑桑是一个小男孩,她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
如果说是经历过才让他埋下了“爱”的种子。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23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人鸦》。
这本书的作者是:奥地利的埃特。施莱伯尔—维克。是彩乌鸦系列的一本书。我很喜欢,觉得很有趣,现在我就给大家说一说。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瑞夏德的小男孩变成了乌鸦。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人鸦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在经历了无数次的冒险后,他又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
瑞夏德为了实现自己的`两个愿望:一、可以不去学校上课。二、可以飞上天空。而和朗多尔夫(乌鸦)达成了协议,变成了一只乌鸦。可是,他发现做一只乌鸦其实并不快乐:一、要找到每次吃饭时的食物。二、要躲开猎人的每一次攻击(用枪打)。三、没有人管他的身体健康。虽然他的两个愿望得到了实现,但是他又有了新的愿望??
就像我上学时的感受一样。在上的时候不想上,想在家里玩。可是在放假的时候又不想在家,想要重新投入到新的学习当中。因为没有同学们的陪伴,我又觉得很孤单很>孤独。
我以后一定要努力适应环境,在学校认真学习,在家做一个懂事的、听话的好孩子。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24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狼王梦》的动物小说,这是我第二次读它了,小说中的内容让我记忆越发深刻了。
这次重读,我还仔细地读了下作者的介绍,这本《狼王梦》是出自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之手。沈石溪原名沈一鸣,于1952年出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他于1969年初中毕业后便赴云南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18年,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他主要以创作动物小说为主,创造出一系列以狼为题材的小说,已经出版的作品5百多万字,我在读小说的过程中了解到了狼的许多生活习性,觅食习惯,我问爸爸为什么作者会这么了解狼呢?爸爸说这是作者在长年的边疆生活中,对狼进行长期观察的结果,同时启发我说我们要在生活中仔细观察每种事物,了解各种事物,积累各种学习与生活的经验。
这本书中主要讲述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怀着公狼“黑桑”的遗愿———让后代成为狼王,生下了“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然后辛苦地培育它们,想让他们成为一代狼王,但是都失败了,直到母狼“媚媚”长大后自己生下了新的小狼仔后,“紫岚”为了自己的后代不被金雕猎杀,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为了完成公狼的遗愿,无论自己付出多大努力,多大牺牲,她都毫无怨言,从黑仔到双毛的培育,为了让自己的孩子生活得更好,让自己的孩子历练得更强大,她付出了自己的青春与血泪,甚至是生命。她的这种忍辱负重、不屈不挠的品质深深地感动了我,所以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母狼“紫岚”。
从“紫岚”这位伟大的母亲的生活映射出我们的母亲是如何生下我们,又将我们养大成人的艰辛历程,我们要好好地学习,健康地成长,长大后成为有用之才,来达成母亲对我们的期望。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25
我读了一本叫《狼王梦》的动物小说,这是我第二次读它了,小说中的内容让我记忆越发深刻了。
这次重读,我还仔细地读了下作者的介绍,这本《狼王梦》是出自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之手。沈石溪原名沈一鸣,于1952年出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他于1969年初中毕业后便赴云南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18年,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他主要以创作动物小说为主,创造出一系列以狼为题材的小说,已经出版的作品5百多万字,我在读小说的过程中了解到了狼的许多生活习性,觅食习惯,我问爸爸为什么作者会这么了解狼呢?爸爸说这是作者在长年的边疆生活中,对狼进行长期观察的结果,同时启发我说我们要在生活中仔细观察每种事物,了解各种事物,积累各种学习与生活的经验。
这本书中主要讲述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怀着公狼“黑桑”的遗愿———让后代成为狼王,生下了“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然后辛苦地培育它们,想让他们成为一代狼王,但是都失败了,直到母狼“媚媚”长大后自己生下了新的小狼仔后,“紫岚”为了自己的后代不被金雕猎杀,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为了完成公狼的遗愿,无论自己付出多大努力,多大牺牲,她都毫无怨言,从黑仔到双毛的培育,为了让自己的孩子生活得更好,让自己的孩子历练得更强大,她付出了自己的青春与血泪,甚至是生命。她的这种忍辱负重、不屈不挠的品质深深地感动了我,所以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母狼“紫岚”。
从“紫岚”这位伟大的母亲的生活映射出我们的母亲是如何生下我们,又将我们养大成人的艰辛历程,我们要好好地学习,健康地成长,长大后成为有用之才,来达成母亲对我们的期望。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26
有看过《追风筝的人》的吗,我哭的压抑不已看过这本书后才知道,原来,曾经,伊朗也有过宁静和幸福,有绅士,有淑女,有各种信仰的碰撞和习俗。原来,有信仰的人,会那么坚定,就算身为仆人,在现在看来有些愚昧的奴性信仰,坚定的那么让人佩服。
原来,那个仆人的孩子哈桑是主人的私生子。原来,哈桑是主人公阿米尔的同父异母的弟弟,但却在不到30年的短暂生命里,一直忠心的做自己哥哥的仆人,“为你,千千万万”(不知为何,一写到这句,我就想哭)。至死不知自己的真身份。
原来,在重视信仰的国度,信义的重要性已刻到骨子里,他们会正常的背叛,却做不到灵魂安宁,所以,终身会背负灵魂的拷问。
好多情节已经模糊,我还会再读一遍的,好书,读多少遍也不多。
现在能记得的就是,阿米尔在营救哈桑儿子及后边的坎坷,哈桑那可怜的儿子,身为受害者,而还在害怕上帝会嫌弃他的不纯洁。他让我哭了一遍又一遍。
主人公的罪恶感来自于风筝,最后,阿米尔和哈桑的儿子,也就是自己的侄子放飞了风筝,但愿,小男孩的心灵能慢慢打开,在美国那片自由的国土,能慢慢恢复儿童该有的天真,忘记伤痕。
子时雪完全有感而发,可能有些胡言乱语的感觉。那本书,真的很值得一看。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27
俗语说:“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在通往成功的道路上,总有许许多多的磨难,就好像《西游记》,唐僧师徒三人不也是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佛经吗?
说到《西游记》,它是中国古典文学的名著之一,讲述了唐代大和尚玄奘到天竺去寻访佛经。途中收了三个徒弟: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他们一路保护师父,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取得佛经。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故事是“悟空三打白骨精”唐僧遣悟空去化缘,山中白骨精想吃唐僧肉以换长生不老。第一次变美女,第二次变老妇,第三次变老翁,三次将唐僧骗去。但悟空用火眼金睛识破白骨精的诡计,将白骨精打跑,不料唐僧却误以为悟空滥杀无辜,将他逐去,但当师傅有危险时,悟空却立马赶去救师傅,这个故事最让我感动。
西游记中最为精彩的'故事是“大战红孩儿”火云洞红孩儿是牛魔王与铁扇公主的儿子,他生性贪玩,调皮。用苦肉计骗取了唐僧的信任,纵风将唐僧慑走。并用三味真火烧得悟空和猪八戒落荒而逃,于是悟空请得龙王降下雨水,不料反被烧伤,猪八戒去请观音菩萨,不料被红孩儿假扮观音菩萨抓去,最终悟空请到真的观音菩萨用莲花宝座降服红孩儿,并收他为善财童子。
唐僧师徒三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让我感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也是我们值得学习的精神,再联系自己,遇到一点点困难就轻易放弃、半途而废,如果我们能坚持到底,那么也许会成功,因为,一切的成功都是经历了许多困难才得来的,“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虫儿之所以能够破茧成碟,是因为它经历了许多的苦难,连虫儿都能饱受磨难,我们人又何尝不行呢?
《西游记》,让我收获良多,师徒三人的取经故事更让我感动,懂得了磨难造就成功,更吸引我去关注的不是精彩的故事,而是一个个令人深思,让人受益匪浅的道理。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28
记得有一位伟人说过一句话“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在谈话”。《民族精神代代传》这本书就是一本这样的好书。他让我知道了许多中华民族的良好精神,如:勤劳勇敢,刻苦耐劳,勤俭朴素,勇敢顽强,不屈不挠等。其中“郑和七下西洋”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
1420--年7月郑和率领着庞大的'船队,由江苏省太仓市浏家港出发,展开了中国封建社会对外交流的历史,几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郑和又于1420--年、1420--年、1420--年、1420--年、1420--年、1431年出使西洋,经过占城,、真腊、满刺加、彭亨、苏门答腊、旧港、爪哇、阿鲁、锡兰山等30多个国家。在当时,这是不容易办到的。但是我们中国办到了,那是因为我们中国有着不畏艰险的精神。虽然现在我们用不着像郑和这样,但是我们仍然要学习这种精神,不要遇到困难就放弃。郑和每到一个地方,即拜见国王或酋长,宣读明帝诏书,赠送礼品,建立友好之邦。郑和的船队成了友好的使者和经济交流的桥梁,加强了各国之间的交往,在各国播撒友谊的种子,也留下了美好的记忆。这也就是我要学习的,与世界每个人都友好相处,建立友谊。在许多国家和地区保留着以郑和名字命名的城市、港口、庙宇、宝塔和水井。如泰国的三宝港三宝庙、三宝塔;马来西亚的三宝城、三宝井;印度尼西亚的三宝垅、三宝公庙、三保墩、三宝井,还有郑和锡兰碑等。郑和第一次下西洋比哥伦布首航美国大陆早87年;比达伽马绕过好望角到达印度早93年;比麦哲伦到达菲律宾早120--年。
《民族精神代代传》这本书还有许多的故事,告诉我们许多中华民族精神,我们以它为荣,并要让这种精神延续下去,做好21世纪的新主人。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29
今天我读了任溶溶爷爷写的《小锡兵的故事》这本书,里边是由许多个小故事组成,我最喜欢里边《小锡兵的故事》这个故事,讲得是一盒小锡兵和一个小孩子的`故事,小主人在离开家准备前往加拿大时,不小心把其中一位小锡兵成员遗落在沙发缝里,幸亏他的爷爷捡到了它,并把它保存在一个漂亮的盒子里,等待他的小主人回来。
小锡兵盼星星盼月亮等待小主人回家,一等就是几十年,小锡兵想到:我的小主人比他的爸爸还高,还会记得我们愉快的时光吗?我还会归队吗?小主人看到了我,他激动地说道:“都怪我把你忘在了沙发缝里,我还记得我们以前的愉快时光,你现在可以归队了,我以后不要做一个丢三落四的孩子了。”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30
暑假期间,我读了《西游记》这本书。故事里说的是唐僧师徒去西天取经的故事。
唐僧是如来佛祖选去西天的取经人,于是他就奉命去西天取经书。孙悟空是专门保护唐僧的,他是由花果山上面的仙石转化而来,他最怕的就是唐僧念紧箍咒了。而猪八戒却是一个又懒又好吃的家伙,原来是天宫里的天蓬元帅。因为酒后戏弄嫦娥,被玉帝贬下了凡间,最后也得到了应有的教训。沙和尚原来是天宫里的守卫,因为在蟠桃大会上偷吃蟠桃,被王母娘娘发现了,也被贬下了凡间。白龙马是东海龙王三太子变的。因为他烧毁了玉帝赐给的夜明珠,所以玉帝把他打入了天牢,幸好观音菩萨救了三太子,菩萨对三太子说:“你陪唐僧他们一起去西天取经吧。”
他们一行人,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历尽千辛万苦,走了十万八千里路,路上斩妖除魔,终于取到了真经。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大家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做事不能半途而废,坚持就是胜利。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31
《一千零一个愿望》讲述女孩李力子,她虽然是女孩,但形象却是扑克脸,钢丝头,嗓门粗。上街的时候不止十次被当成男子汉。她有一个工作狂妈妈,一个至今音讯全无的爸爸,她渴望爱却得不到,假装可以骄傲的活下去。
幸亏一只叫李甲甲的小鸭子摇摇摆摆的走进了她的视野,从而改变了她的'命运。小鸭子让她一步步蜕变成长,变成和世界、和大人抗争的勇气的女王甲。后来,李甲甲不幸夭折,失业又颓废的妈妈意识到自已在女儿心目中已经出局,醒悟的妈妈想找回自已在女儿心中的地位。而李力子也奋力背起同学们的一千零一个愿望,要让它们通通都实现!
这个故事的结局很悲凉,也很美满。每个人的心中都未免有一些伤感和失落。李力子和李甲甲一起度过了那么多美好的时光,我心里真为他们感到开心。李甲甲死后,我也像李力子样,悲痛欲绝。但是,这些痛苦和悲伤都属于李力子一个人,谁也不可以、没有权利抢走她的悲伤,她的难过,她的苦楚,她心中的失落和寂寞。辫子姐姐的心灵花园,把快乐与温情传递到了每个人的心灵。
我从中感受到了一个个美好而鲜活的事物在天地间闪耀;一段段传奇的经历在我心中萦绕;一份份亲情之友像一颗颗美丽的金是在人性中闪闪发光。亲情之爱、同龄人之爱、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爱,都让我沉醉其中。心中有恨,只会让人不再纯洁、友善,变得不可理喻。只有爱,才能改变一切。
让我们为爱而生吧!只要心中有爱,人间胜过天堂!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32
我读了一本叫《狼王梦》的动物小说,这是我第二次读它了,小说中的内容让我记忆越发深刻了。
这次重读,我还仔细地读了下作者的介绍,这本《狼王梦》是出自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之手。沈石溪原名沈一鸣,于1952年出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他于1969年初中毕业后便赴云南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18年,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他主要以创作动物小说为主,创造出一系列以狼为题材的小说,已经出版的作品5百多万字,我在读小说的过程中了解到了狼的许多生活习性,觅食习惯,我问爸爸为什么作者会这么了解狼呢?爸爸说这是作者在长年的边疆生活中,对狼进行长期观察的结果,同时启发我说我们要在生活中仔细观察每种事物,了解各种事物,积累各种学习与生活的`经验。
这本书中主要讲述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怀着公狼“黑桑”的遗愿———让后代成为狼王,生下了“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然后辛苦地培育它们,想让他们成为一代狼王,但是都失败了,直到母狼“媚媚”长大后自己生下了新的小狼仔后,“紫岚”为了自己的后代不被金雕猎杀,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为了完成公狼的遗愿,无论自己付出多大努力,多大牺牲,她都毫无怨言,从黑仔到双毛的培育,为了让自己的孩子生活得更好,让自己的孩子历练得更强大,她付出了自己的青春与血泪,甚至是生命。她的这种忍辱负重、不屈不挠的品质深深地感动了我,所以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母狼“紫岚”。
从“紫岚”这位伟大的母亲的生活映射出我们的母亲是如何生下我们,又将我们养大成人的艰辛历程,我们要好好地学习,健康地成长,长大后成为有用之才,来达成母亲对我们的期望。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33
星期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童话故事》书,我爱不释手,里面的《白雪公主》这篇故事更是让我喜欢的不得了,让我很感动。
美丽的白雪公主善良可爱,可惜一出生却没有了妈妈,父亲给她找了继母,邪恶的继嫉妒白雪公主的美丽,让猎人去杀白
雪公主,幸运的白雪公主化险为夷逃过了这一劫,因祸得福遇到了奇怪小矮人,小矮人和公主一起生活,继母更是虎吼了,就给了白雪公主一个毒苹果,白雪公主吃了后昏过去了一位老奶奶谁只有得到一个王子的吻才能醒了,最后王子出现了,公主的救了,继母掉下了悬崖,从此王子和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从小应该做好事,害人之心不可有,做一个好人!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34
暑假时间,我读了俄国伟大作家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童年》,我感到受益匪浅。
《童年》这本书生动形象的描写了高尔基三岁到十岁的苦难生活。高尔基的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死了。高尔基就随母亲来到了外祖父家,外祖父家里有很多人。外祖父开了一家染坊,但随着家业的衰落,外祖父变得吝啬、残暴……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他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为了争夺家产经常吵架、打架。在这样一个弥漫残暴和仇恨的家庭,幼年的高尔基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然而,就在这可怕的家庭里,也不缺乏温暖和光明。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外祖母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她犹如一支蜡烛,看起来很微弱,但给高尔基的精神力量是无穷的。此外,还有正直的老工人格里高里……他们都给过高尔基支持和力量,信心和勇气!
读的过程中,我常常泪流满面,读完后,我闭上眼睛,那一个个人、事历历在目。这本书,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了一种强大的力量。使我的心灵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震撼,让我的内心久久地不能平静。对于高尔基来说,我们的童年真是太好了。夏天热时,空调开了;冬天冷时,暖气开了。放学后,回到家,大鱼大肉等着你,可以尽情吃香的、喝辣的。吃了上顿,不用担心下顿。一个个都是爸爸妈妈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再看看高尔基,年幼时的他有时为了谋求生计竟想方设法的去挣钱。这种现象在现在看发生率几乎为零。然而,就是因为我们现在过得太好了,所以我们有时不知道珍惜。所以也只有像高尔基那样,吃过苦的人才能有那么大的成就。正如泰戈尔说的那样:“只有经过地狱般的磨练,才能炼出创造天堂的力量。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奏出世间的绝唱。”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35
时而鸟儿们在白云下嬉戏,它们总喜欢躲猫猫,一眨眼躲进云里,你看不见它了,却能够清楚的听到它们那均匀平缓的呼吸。今天,我玩吹泡泡了。而你却一直没有发现,我游戏“花”丛,却片叶不沾的、苦心。”我极不情愿地嗯了一声,起了床,穿好衣服,跟着妈妈去菜市场!咱班的四大天王cool吧。
不管世界有没有女巫,只要有着像主人公有着希望是厄运的忠实的姐妹的乐观主义精神,和有着最可怕的敌人就是没有坚强的信念的坚持不懈来勇敢面对女巫和生活上的种种问题。
小小年纪的主人公犹如生命力顽强的小草。无意进入女巫的会议,被那蛇蝎心肠的女巫把他变成一只老鼠。主人公并没有痛不欲生因此放弃自己,而是联合姥姥把女巫消灭。
小小年纪就有如此豁达不羁的胸怀,有着坚定不移的信念,有着锐不可当的勇敢。主人公不单是小草还是松柏,象征坚贞,松枝傲骨峥嵘,柏树庄重肃穆,且四季长青,历严冬而不衰。
2012年六盘水一男子爬上楼顶欲寻短见因妻子出走。2012年7月1日陵县男子讨薪未果轻生 民警劝说化险。2012年7月姓李女子消防兵将其劝解后送至医院进行治疗。李某返回家后,劝解无效再次。
梦想折断了翅膀,当生命遭遇了风霜,谁也免不了忧伤,彷徨;欢笑凝固成悲伤,当生命面临洪荒,谁也免不了失望,迷茫。生活中挫折与伤痕常在,生命中痛苦与凄迷常伴,如果无法忘却,不如学会坚强。
如果说他的.命运是那破旧的花架,那么因为他的坚强意志,变得繁花似锦,光艳夺人;如果说他的命运是那漆黑的夜空,那么因为他的坚强意志,变得繁星闪烁,熠熠发光;如果说他的命运是那贫瘠的土地,那么因为他的坚强意志,变得葱葱郁郁、油油翠绿。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36
对于一本书,我一直都是以一种快速浏览的方式阅读完它,之后脑子里面就会没有一点印象,犹如走马观花。于是,每次想起要阅读一本书是总有种却步的感觉,似乎对自己不再相信,渐渐地对阅读就疏远了。不久前在老师的推荐下,我开始阅读这本书,希望可以从中学到一些阅读方法,我想这样的一本工具类型的书一定有它的意义。于是我抱着幸运的心开始阅读。
“这是一本为阅读的人,或是想要成为阅读的人而写的书。尤其是想要阅读书的人。说得更具体一点,这本书是为那些想把读书的主要目的当作是增进理解能力的人而写。”这本书开头就说明了本书面对的群体,阅读靠的是自己主动去阅读,在书中作者也谈到了“只有一种方式是真正地在阅读。没有任何外力的帮助,你就是要读这本书。你什么都没有,只凭着内心的力量,玩味着眼前的字句,慢慢地提升自己,从只有模糊的概念到更清楚地理解为止。这样的一种提升,是在阅读时的一种脑力活动,也是更高的阅读技巧。”
作者在书中谈到了阅读的四个层次即:基础阅读、检视阅读、分析阅读、主动阅读。我觉得在这四个中分析与主动阅读最重要,也是获得资讯最多的层次。要想好好地阅读一本书就必须自我要求,用心去读才会有效果,这正是我要加强的。俗话说:“你必须读出言外之意,才会有更大的收获。”作者鼓励读者去写出言外之意这样的话就可以达到最有效的阅读境界,还要学会去做笔记。
之后再培养自己的阅读习惯,并找到适合自己的阅读习惯。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可以陶冶我们的性情,丰富我们的知识,扩展我们的视野,充实我们的内心,增长我们的见识。况且,我们生活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是一切都飞速发展的时代。倘若我们每一个人在这信息时代中不读书,不学习,不前进,我想,即使我们天资聪明,我们也很快会被人们所抛弃,被社会所淘汰,被时代所遗弃。所以,爱读书吧!它是知识的源泉。我要要读书,读好书,掌握读书的方法和技巧,高效的阅读。
作者还从阅读不同读物中教会我们方法,这些就是为了达到阅读的最终目的,即好的阅读,也就是主动的阅读,不只是对阅读本身有用,也不只是对我们的工作或事业有帮助,更能帮助我们的心智保持活力与成长。
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感受很深,以后就可以运用这些方法度更多书本,也希望在阅读的人并且没有找到方法的读者可以看看这本书,可以让自己很快地融入书本,和作者对话,找到乐趣。每一本书,不论是多么难读的书,在无关紧要的间隙部分就可以读快一点。而一本好书,总会包含一些比较困难,应该慢慢阅读的内容。这几句话,我好喜欢,也是对我自己在读书的时候提出的要求。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37
书,是无声的老师。它能够让我们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学习。
俗话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只要你有丰富的知识,在写文章时就有神,能够在关键时刻点明中心,写出一篇好文章。
我读过一本好书——《联想语文》。这本书主要写了关于想象、自身体会、景色、动物朋友、人物等方面的许多优秀作文,使人读过之后能够深有体会,从中悟出道理。
我从《我的心在哭泣》这篇文章中体会到作者是用心来写,哭着写完的;我相信,当作者的父亲看到他孩子是这样地盼望自己来到他身边时,宁愿自己变成和平鸽,变成纽带将他的父亲和母亲牵在一起。天下的父母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是多么重要啊!我真心祝愿每一个家庭都和和美美地度过每一天,幸福终身!
我从《助人为乐的乐乐熊》这篇文章中懂得了当你帮助别人时,最快乐的人并非是被你帮助的人,而是你自己。这虽然是一篇想象作文,里面的主人公是大自然中的'动物朋友们,可每当乐乐熊帮助完别人后,它没有任何怨悔之意,则是满怀欣喜。因为当别人向你说一声“谢谢”后你的心里准是乐滋滋的。
我从《春》这篇文章中看到了生机勃勃的春天:枝头上是鸟儿清亮的歌声,大地上是花香扑鼻,一幅繁荣的美丽画卷。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早晨是一天的开始,春天是一年的开始,要想有好成绩,我们就该开好头。
书,是无声的老师。让我们在书的世界里成为一个对世界有用的人。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38
《细节决定成败》虽然只有区区几万字,但却稳稳的抓住了你的心,甚至可以说,它是继《谁动了我的奶酷》之后,又一部激人奋进之力作。
都是激励人心的作品,但两者也有所不同。《谁动了我的奶酷》主要是暗示着要有能在千变万化的世界里奔跑的勇气和恒心,而《细节决定成败》则是以众多案例剖析每一位成功人士运用细节的张力,如:加加林成为太空第一人的秘密仅仅是因为在进入座舱前脱下了一双鞋子;而一把椅子却使菲利走上了人上梦寐以求的成功之路;一张不同座位的飞机票,促使一家公司将贸易额由400万马克提高到1200万马克等等来告诉我们:“小事成就大事,细节成就完美!”我们每个人都期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但事实上,正如汪中求先生在书中所说的:“芸芸众生能做大事的实在太少,多数人的多数情况总还只能做一些具体的事、琐碎的事、单调的事。”
生活中,大部分的工作都是对一些琐碎的、繁杂的、细小的事务的重复,也许你觉得这过于平淡,也许你认为这些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也是成就每一项大事的不可缺少的基础。看平日工作质量的好坏,往往只是取决于一些细节上下的功夫。而细节的命运却不那么乐观。
其一,疏忽,没有注重细节。如一位工程技术人员错打了一个小数点,或者忽略了一个数字或变量,造成的后果都不堪设想。还记得前些年澳星发射是怎样失败的吗?它也仅仅只是在配电器上多了一块0、15毫米的铝物质而导致的澳星爆炸。再看看我们身边发生的安全事故,浙江宁波电业局“3、3”安全事故、重庆万州梁平供电公司“6、30”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等等,哪一个不是因为思想麻痹,违反《安规》,习惯性违章造成的?这些不都是因为事小而造成的大错吗?所以,无论做人、做事,都要认真负责,都要注重细节,从小事做起,唯有尽力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任何一件小事,追求每一步精确到位,追求每一件事情的完美,就会得到天壤之别的结果。
其二,敷衍了事,无视细节。很多小事,两个人都能做,可做出来的效果却大不一样。一种人对工作充满热情,极其认真,将小事做细,注重每一个环节;
而另一种人无法从重复的工作中获得乐趣,把工作当作一种不得不受的苦役,他们永远被动地做别人分配给他们的工作,即使这样也不能完全把事情做好,对于他们而言更谈不上细节。
一个看不到细节,或者不认真对待细节的人,是无法领会工作的真正含义,当然他也失去了在细节中寻找成功的机会,从而也不会成功。以上这两种情况都将使我们离成功越来越远。忽视细节,是因为我们觉得它太微小,不足挂齿;无视细节,是因为看不到细节铸就成功的必然。我们每个人都浮躁地期待触手可及的成功,却不能静下心来认真去做任何一件小事。
何为小事?就是日常工作中简单得不屑一顾的事情。何为细节?就是为把小事做好而细心考虑的各个环节。其实对于智者而言,他们是不会简单的这么看。他们善于以小见大,从平淡无奇的琐事中参悟深邃的哲理。他们认为决定成败的也许不是细节本身,而是细节背后所蕴含的那种追求卓越的思想,那种锲而不舍的执著。细节实际上是一种长期的准备,从而获得的一种机遇。
细节又是一种习惯,也是一种积累、一种眼光、一种智慧。“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大;山不拒细壤,方能就其高”。在工作中如果我们关注了细节,就可以把握成功之源,为成功奠定一定的基础。成功从来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
不把处理琐碎的小事当作负累,而把它看作是获得经验的一种途径,是做一番宏图伟业的必备条件。举个简单的例子,做事就好比烧开水。水温达到了100℃才能将水烧开,使水沸腾。就算是从0℃烧到99℃差1℃,如不再继续加温,永远都不能成为滚烫的开水。做事也是如此,我们想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更大的价值时,就要心思细腻,从点滴做起,以认真的态度做好每一件小事,以负责的心态对待每个细节。
那些一心渴望伟大、只看中大事,不拘小事的`人,成功了无踪影;而那些甘于平淡,认真对待每个细节的人,成功却不期而至。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39
今年暑假,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非常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40
今年假期我又读了一遍《童眸》,真的让我爱不释手啊!这本书描写了苏中小镇“仁字巷”里一群孩子的成长故事。这本书中讲到了朵儿、弯弯、卫南、卫北、大丫头、二丫头、细妹子、白毛等一群孩子在仁字巷中过着清寒的童年生活。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朵儿。她善良,仁爱,有同情心。好婆说她是有一颗“佛心”,但太善良了也会受伤。我觉得说得很对!因为有一次白毛当上了卫生检查员,滥用权力,故意刁难马小五,因为马小五没有擦被风刮坏的窗户。他们矛盾升级,吵得面红耳赤。正当他们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朵儿挺身而出,默默地爬上桌子去擦那块碎玻璃,但突然玻璃完全碎了,掉了下来,砸到了她的脚,她的脚严重受伤,被缝了6针。作为一班之长,朵儿大公无私,以自己的行动来化解同学之间的矛盾,我觉得很了不起!
我特别有好感的一个人物是马小五。他很仗义,说话算话,有男子汉气概。有一次,因为白毛惹怒了马小五,他生气地杂碎了他的墨镜。那副墨镜可是白毛的命根啊!没有了这幅墨镜白毛只能眯着眼睛去上学。马小五决定买一副墨镜补偿给他。因为听朵儿说墨镜只能在上海才能买到,怎么能够筹钱?他又听说一个建筑工地需要碎砖,所以他召集了很多朋友跟他一起去敲碎砖卖!之后他用卖碎砖的钱买了一张去上海的车票,义无反顾地为白毛买墨镜去了!虽然小五脾气暴躁,但还是有好心的一面,他没有把责任推给其他人,而是选择一人做事一人当!我觉得马小五做事情的'时候不要那么冲动,因为冲动是魔鬼!
我最反感的是白毛。我一开始对他挺有同情心的,因为他得了一种怪病,有可能导致死亡。但是我读到最后对他越来越讨厌。特别是有三处地方让我对这个人彻底反感。一、有一次好婆在讲故事的时候,大家听得入迷的时候,突然他随意插嘴,引起马小五的冲动,但是白毛很*猾,用了一个激将法“我反正要死了,你打死我好了”。我觉得白毛不懂得尊重他人,也不珍爱生命。二、白毛想借弯弯的铁圈,弯弯大发慈悲把它借给他。他占为己由,玩很长时间,故意不还给他。我觉得他很自私,故意利用了人们的善良。三、白毛利用老师对他的宠爱,怜悯,就像一个“小偷”一样把班里所有同学的好胜心,荣誉感和上进心统统地偷走了。尤其在当卫生检查员时,他自大狂妄,尖酸刻薄,偏激鲁莽,故意挑起同学间的矛盾。我觉得白毛虽然生病了,是个弱势群体,大家都去帮助他,但是他没有感恩之心,就像我们身边散播负能量的人。我真心希望白毛能够回心转意,弃暗投明,做一个心态阳光的男子汉!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41
师范刚刚毕业的时候,曾经买过一本路遥的《人生》。后来被同学借走了,轮流阅读之后,再也找不到了。毕业二十年后的今天,我又一次从网上买了这本书,读起来依然是那么引入入胜。虽然工作很忙很累,但是忙里偷闲依然还是在两天之内读完了这本书。
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是自己的内心最安静,也是精力最集中的时候。读小说我是最容易陶醉在情节中的,因为作者写出的故事情节总是那么扣人心弦,让人阅读成瘾。而且读起来内心感到无比开心和充实,有时候就像刚刚被熨斗熨烫过的一块布那样,那么平坦,那么舒适、整洁。
我们的内心被世俗已经冲撞地过于俗气了,沾染了太多的灰尘。有时候真的需要用这样的文学作品来洗涤一下。让我们的内心变得干净一下,明朗一些,也能够卸下太多沉重的包袱,让内心轻松地一路前行。才能让我们的'人生变得更加充实有趣,减少一些俗气,多一些灵气。
读《人生》这本书,仿佛带领着我们穿越历史的隧道,走进了那个特殊的年代。那个年代有理想,有抱负的年轻人很多,但是真正能够施展才华的地方却很少。就像文中的高加林一样,他是一个有理想的新青年,有能力,有文化,有才干。但就是走不出大山,找不到属于自己的舞台。或许是他的心里素质在作怪,他是一个好高骛远的人,眼界很开广,但是现实很残酷。命运的捉弄只能让成为一个农民,但是既然已经成为了农民,就应该做一个有理想的新式农民,但是他没有做到,他心中依然对外界充满着无限憧憬,做着不务实际的梦想。干活的时候没有集中所有的精力和时间去做,而是心猿意马地做着农民的活,心理却想着别的工作。这样心不在焉的工作方式或许注定他人生会遭遇很多波折。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42
今天我读了《画眉嘴国王》这篇文章。
文章里写的是从前有位公主,漂亮的举世无双。但她很高傲自大,觉得没有一个求婚的人能配得上她,还拿他们取乐。一天,国王把所有来求婚的人都请来了。当公主看到一个嘴巴向上翘的王子时,便大声笑起来说:“看,他的嘴多像画眉鸟的.嘴啊”从此人们就称这位国王为“画眉鸟国王”。国王见女儿如此不懂礼貌,就决定把公主嫁给乞丐,公主知道后后悔极了。这天国王要举行婚礼,公主悄悄站在大厅前观看,这时一位穿天鹅绒衣服,挂金链子的年轻国王来邀请她跳舞,公主想逃避,但国王拉住了她的手,和蔼的说:“亲爱的,我就是你的乞丐丈夫”。说完,所有的人都来祝贺他们。
从这个故事里我们懂得了待人应该谦虚、礼貌,不能瞧不起人。傲慢无礼的公主经过磨砺,她也改变过来了。由此,我想到了我们的学习,我们无论什么时候千万不能因为取得了一点成绩就骄傲自大,目中无人。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一个人如果骄傲自满必将阻碍自己前进的脚步!作为生活在竞争如此激烈的新时代的我们,更应该记住这个发人深省的故事——《画眉嘴国王》,将“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这句至理名言铭记在心。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43
它是一本寂寞的书,一本孤独的书。它只是一本一个人的书。如果你的心没有安静下来,恐怕你很难进入到这本书里去。在你的心静下来以后,你就会思考一些什么。在你思考一些什么问题时,你才有可能和这位享利·戴维·梭罗先生一起,思考一下自己,更思考一下更高的原则。
梭罗先生是与孤独结伴的。他认为没有比孤独这个伴儿更好的伴儿了。他的生平十分简单,十分安静。他的一生是如此之简单而馥郁,又如此之孤独而芬芳。也可以说,他的一生十分不简单,也毫不孤独。他的读者将会发现,他的精神生活十分丰富,而且是精美绝伦,世上罕见。和他交往的人不多,而神交的人可就多得多了。
《瓦尔登湖》于1854年出版。随着时光的流逝,这本书的影响是越来越大,业已成为美国文学中的一本独特的,卓越的名著。本书内也有许多篇页是形象描绘,优美细致,像湖水的纯洁透明,像山林的茂密翠绿;有一些篇页说理透彻,十分精辟,有启发性。这是一百多年以前的书,至今还未失去它的意义。在白昼的繁忙生活中,我有时读它还读不进去,似乎我特别喜欢的这本书忽然又不那么可 爱可喜了,似乎觉得它什么好处也没有,甚至弄得将信将疑起来。可是黄昏以后,心情渐渐的寂寞和恬静下来,再读此书,则忽然又颇有味,而看的'就是白天看不出好处辨不出味道的章节,语语惊人,字字闪光,沁人心肺,动我衷肠。到了夜深人静,万籁无声之时,这《瓦尔登湖》毫不晦涩,清澄见底,吟诵之下,不禁为之神往了。
人们常说,作家应当找一个僻静幽雅的去处,去进行创作;信然,然而未必尽然。我反而认为,读书确乎在需要一个幽静良好的环境,尤其读好书,需要的是能高度集中的精神条件。
读者最需要有一个朴素淡泊的心地。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44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的良师和益友。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开阔人们的视野,启迪人们的智慧,增加课外知识,陶冶人们的情操……更重要的是告诉你怎样做人,怎样做“真人”。
今年,我在老师的推荐下阅读了许多名著,其中阅读的《鲁滨逊漂流记》让我感悟很多:文章讲述了一个具有冒险主义精神的英国人,不听父母劝阻,去海上历险,不曾想被困于孤岛上,孤苦伶仃,生存艰难。但他并没有放弃希望,以非凡的勇气和智慧,经过不懈的努力,运用自己的所知所学,历经千辛万苦,终于顽强地活了下来,并且还救援教化野人“星期五”成了孤岛的主人,在经过了28年的煎熬,最终找到机会回国的事。看了这本书,我也想像鲁滨逊那样成为一个探索者,一个发明家,一个善于创造性劳动的人。要学会生存,学会坚强,学会面对困难不畏惧。《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笛福在书中说:“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要可怕一万倍。”事实上的确如此,一个具有冒险精神的人,在面对危险的时候,如果你不克服它,而是坐以待毙,你就会被它打倒。俗话说: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这不正说明了这一点吗?《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每个青少年必读的一本书。我们要继承鲁滨逊的精神,成为一名成功者,一名英雄。
当然,不仅仅是《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给了我做人的道理,还有许多数也数不清的好书给了我人生启示。古今中外,有无数的好书在世界上永存,因为这些好书会伴随我们走过平凡而又朴素的一生,会改变我们对人生的态度,帮助我们锻炼自己的人格。
书是浩如烟海的,选择一本好书,可以得到两个好处,一是增加阅读的`量,丰富知识。二是可以从中得到启发,知道做人的道理。我以后还要阅读更多的名著,让自己的童年过得充实、有意义、有价值。
同学们,热爱读书吧,让你的金色童年在读书中度过吧。阅读一本有意义的书,可以使你在书中遨游!让你空虚的时光过得充实,现在每读一本好书,可以积累丰富的知识,在今后的考试中你不要为了一个题目而去翻阅以前的书籍。让书陪伴我们成长吧,今天多读上一点书,超越昨天的自己,让我们踏上通往理想的成功之路!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45
轻抚着手上这本精美的《鲁滨逊漂流记》,我的思绪又被拉回了书中:这本书是英国作家笛福的代表作,讲述了鲁滨逊荒岛求生的故事,故事的梗概是这样的:
在英国有一个处于中流社会的青年,名叫鲁滨逊.克鲁索。他从小喜欢航海,认为航海十分刺激,他觉得自己的生活太过平凡,没什么意思,可是他的父亲母亲十分反对,认为他们当时的生活非常好,处在中流社会,不用像上流社会的人一样勾心斗角;不用像下层社会的农民、工人一样整日为生活奔波、劳累,而航海只是不务正业罢了,并随时有丧命的可能。
然而鲁滨逊却不这么想,他在一个朋友的怂恿下航海,船只出事后,过了一阵子安定的生活。他又一次航海,这次他遇到了麻烦:船触了礁,被卡在礁石中间,他同行的朋友们全都葬身鱼腹,而他却幸运地存活了下来,并来到了一座岛上。
他做了一只木筏,把大船上的东西物件都搬运了下来,又绞尽脑汁,自己建了“房子”,慢慢地,他又学会了做衣服、做面包、挖地洞、打猎、烤肉、驯养山羊等技能,本以为生活就会这么安定地过下去,可岛上却来了食人族。
他利用食人族没有见过的枪打死、打残了一些人,还救下一个俘虏,并给俘虏取名“星期五”,从此以后,俘虏忠心耿地跟随着他,并在后来和一些人一起夺下了船,返回英国。
读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
我觉得鲁滨逊是一个既有冒险精神又有实干精神的人,面临绝境的他没有失望地坐以待毙,而是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出了一个小“王国”。
我顿时觉得我们和鲁滨逊是多么相像啊!每个人都有自己不擅长的地方,有可能是数学,也有可能是体育,英语等等,但只要我们勤学苦练,就没有完成不了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