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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2025/05/12心得体会

文学网整理的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48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1

通过学习《教师法》,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

一.为人师表,言传身教

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学术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要在自己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通过言传身教,通过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孩子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理想。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是一切美好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都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二.将做人的教育寓于教学中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传道”是三大任务中的首要。告诉学生科学道路和人生道路的曲折,要培养百折不挠的克服困难的坚强意志。老师应该努力学习做这种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教育。

三.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学生对老师的尊敬之言。对于老师则不可以“家长”自居,应该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己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一个好老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

四.视学生为己出,处处关爱学生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那么如何用爱心去打开学生心灵的窗户?首先就要了解他们。了解学生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个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只有了解了每个学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个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苏霍姆休斯基说得好,不了解学生,不了解他的智力发展,他的思维、兴趣、爱好、才能,就谈不上教育。

为了实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做好:

第一 ,要从开始严格要求自己。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教师,要一身正气,要突出“为人师表”,就是要追求“以德立身”。

第二,坚持学习与实践。教师的基本职能是“传道、授业、解惑”。因此,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要学识渊博,品德高尚,还要富有教学经验。而要做到这些要求,就应该做到坚持学习与实践。要进一步学习新知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

第三,要爱教育事业。只有“热爱教育事业”,才能体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的真谛;只有热忱的爱每个孩子,让他们的全部素质都得到提高,才能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第四,热爱每一个孩子,不只教给孩子知识,还要教会他做人,还要关爱他,时时刻刻让他感觉到集体的温暖。让每个孩子都能在这个集体中茁壮、健康的成长。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2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我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一样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能够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经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我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仅更新了自我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我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能够吞下去,那此刻我不会再怎样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必须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教师法》不仅仅帮忙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仅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我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必须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我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我,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应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教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我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当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一样。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进取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一样的可人之处。所以便更需要我们用不一样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来规范和鞭策自我,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3

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学术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要在自己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通过言传身教,通过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孩子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理想。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是一切美好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都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二、将做人的教育寓于教学中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传道”是三大任务中的首要。告诉学生科学道路和人生道路的曲折,要培养百折不挠的克服困难的坚强意志。老师应该努力学习做这种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教育。

三、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学生对老师的尊敬之言。对于老师则不可以“家长”自居,应该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己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一个好老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

四、视学生为己出,处处关爱学生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那么如何用爱心去打开学生心灵的窗户?首先就要了解他们。了解学生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个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只有了解了每个学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个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苏霍姆休斯基说得好,不了解学生,不了解他的智力发展,他的思维、兴趣、爱好、才能,就谈不上教育。

为了实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做好:

第一,要从开始严格要求自己。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教师,要一身正气,要突出“为人师表”,就是要追求“以德立身”。

第二,坚持学习与实践。教师的基本职能是“传道、授业、解惑”。因此,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要学识渊博,品德高尚,还要富有教学经验。而要做到这些要求,就应该做到坚持学习与实践。要进一步学习新知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

第三,要爱教育事业。只有“热爱教育事业”,才能体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的真谛;只有热忱的爱每个孩子,让他们的全部素质都得到提高,才能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第四,热爱每一个孩子,不只教给孩子知识,还要教会他做人,还要关爱他,时时刻刻让他感觉到集体的温暖。让每个孩子都能在这个集体中茁壮、健康的成长。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4

给我以最深感触的,除了教师要学习一般的职业道德外,还要学习与我们教师这个职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记得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这是在新的世纪,提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治国方略,是马克思主义政权学说与我国社会主义政权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对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法律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在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就是党领导的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要按照体现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律和制度来治理国家。它既需要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完善的行政执法、司法、监督体系,又需要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逐步提高。

我们作为新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然而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在这支队伍当中对教师法的认识可以说是盲人摸象的。以前,我国的教师长期处于无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教师、拖欠教师工资、无故开除教师等。然而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此外,我们还明白到我们一直以来所谈及的权利,其实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公权,一类是私权。后者是一种可放弃的权利,而前者则不可放弃。或者换句话说公权是一种同时夹带着义务。合理行使公权和私权也是我们当教师的一种重要的素质。

我们中国一直以来都被西方国家批评为"人治"的国家。现在国家政论既然下决心要从原来的"人治"改革为"法治",于是每一个公民自然而然肩负起知法、学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重责。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5

在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我的认识,有利地指导了我今后的实践!我认为我们这些年轻教师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很有实际的必要。尤其是当今法律健全的社会,只有跟多的去了解,才能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学生。这次学习让我认识到,自己身上的责任的意义,我会努力的去做好自己,教育好学生。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6

近段时间,学校开展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的的学习活动。我利用业余时间又学习了《婚姻法》、《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重要理论,通过教师法制教育学习,我受益匪浅,使我坚定了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学生的信念。在这次的学习过程中,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1、注重职业道德修养,真正做到职业道德规范所规定的六条内容是基本。

教育教学中严格落实规范内容,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和尊重学生,以学生为本,认真完成学校所给予的工作和任务,积极做好教育教学工作,使自己满意、学校满意、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2、充分认识到了学法用法的重要性。

作为人民教师,学法与用法要成为一个重要内容,必须要自觉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来武装自己的`头脑,在教育教学中做到依法施教、依法育人,遇到事情能够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能够帮助别人。平时积极宣传法律知识,不仅使自己知法守法,也要让身边的人知法守法。所以自觉地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是首要前提。知法才能懂法,懂法才能用法,用法也才能护法。

3、加强青少年法律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尤为重要。

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屡增不减这一情况看,这正是法制观念淡薄的结果,这无疑是教育的一大缺失。作为人民教师的我,深感愧疚,虽然我不能帮助所有学生了解法律常识,但至少我可以从身边的学生入手,向他们宣传法律知识,让他们知法、守法、用法、护法,这也许就是我做为一个教师所应尽的也是必尽的责任之一。初中阶段的青少年正处于青春期时期,生理和心理正在走向成熟但又未完全成熟,心理迫切向往着自身的独立性,却又摆脱不了依赖性;有了一定的是非原则,自我控制能力却又较差;缺乏自觉性,又充满了反抗性;做事情有了一定的主见性,却又欠缺周全地考虑。这样的矛盾存在导致学生的思想起伏大、情感易冲动,加上他们的人生阅历尚浅,社会环境又非常得复杂,不良诱惑太多,教育就成了一个重要的内容,只有让学生明白法律知识,运用法律知识才能真正地保护自己,保护他人。

4、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想方设法完成自己的教育教学任务。

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和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坚持做到“为人师表”,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应作为我的最终奋斗目标。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我会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力争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7

目前,通过对《教师法》的学习,又一次让我倍受鼓舞,再次感遭到教师职业的神圣和教师职业的荣耀。《教师法》第一次以法律情势明确了教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对教师的权利、义务、任用、考核、培训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规定,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特别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在学习的进程中,我不但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知识的熟悉,而且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熟悉到作为一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但帮助教师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好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但长时间以来,《教师法》固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正当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保卫自己的人却未几,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遵法还是不够的,由于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为进步对《教师法》的熟悉,建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遵法,知道自己应承当的义务,并公道地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我校教师学习了《教师法》。

通过学习《教师法》我以为要很好地履行教师的义务,在教育教学进程中,不断丰富本身学识,努力进步本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规范,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建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与每个学生建立同等、***、***、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关心每个学生,尊重每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个学生的潜伏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为人师表,重视本身的道德形象,寻求人格完善,重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个性魅力,进步自己的思想觉悟。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明哲保身,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建立起楷模的形象。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有益于我们增进遵法***的意识,建立依的观念,自觉落实依法治教的行为。

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教师法》为根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同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取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遵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进步等义务。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遵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学习,进一步进步了熟悉 , 用《教师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正当权益,增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目前,通过对《教师法》的学习,又一次让我倍受鼓舞,再次感遭到教师职业的神圣和教师职业的荣耀。《教师法》第一次以法律情势明确了教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对教师的权利、义务、任用、考核、培训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规定,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特别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在学习的进程中,我不但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知识的熟悉,而且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熟悉到作为一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但帮助教师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好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8

通过学习《教师法》,让我明确了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论、教育理论的学习。逐步加深对“教育即服务”、“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等重要思想的理解。并时时处处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加强自己的依法执教意识。这不仅要求我们教师发扬蜡烛的精神,还要求教师自觉服从组织的安排,甘为人梯,做辛勤的园丁。只有这样才能一心扑在教育事业上,终生献身教育,并用自己智慧的钥匙,打开学业生踏入科学知识的大门。用自己崇高的品德和健全的人格,塑造学生美好的心灵。

通过学习《教师法》,让我更加热爱学生。热爱学生是教师做好教育工作的力量源泉和精神动力,一个教师只有具备了这种道德情感,才能产生做好教育工作的强烈愿望。千方百计的去教好学生,孔子说的:“爱之,能勿劳乎?言之,能勿诲乎?”就是这个道理。

通过学习《教师法》,鞭策我更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知识修养。新形势下新的理论知识层出不穷,业务知识学习不能仅停留在学过、看过、听过即可,如果钻研不深不透,特别是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做得不到位,就会对工作产生不可预知的影响。我们应该时刻记住,只有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加强业务进修,才能满足新时期对教师要求的“从经验型向知识型研究型的转变”,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务于教育教学这项本职工作。

通过学习《教师法》,使我明白了凡事都要以身作则。教师从事的是培养人的工作,教师劳动最有影响力的就是“言传身教”,也就是说教师是用自己的学识、思想品质和人格魅力来对学生进行教育的,无论哪一层的学生都自觉或不自觉的把教师当成自己的榜样。教师是学生学习做人的参照对象,所以人们常说“教师是镜子,学生是教师的影子。”以身作则要求了教师做事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还要求我们仪表端庄,大方得体。否则就会在不知不觉中给学生造成不良的影响。

另外,通过学习使我懂得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教师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而且,当教师享有的权利越多时,对其素质的要求就会越高,相应地,我们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会更重、更多。因此教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教师法中规定的义务。具体的说就是教师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应当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以上是我这段时间学习的感想,如果说,理论学习只是手段,融入实际才是目的,那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

首先,师之以“德”。世界如此精彩,外面诱惑不断。在琳琅满目的大千世界中,我们的心或许容易浮躁,时至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求“富”寻“逸”或许是大多数人的梦想。物质上的富裕、生活上的安逸真的总是幸福的吗?未必!鉴于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我们有着比其他职业更高的人格要求。师者的传道、授业、解惑不一定只指向纯知识的学习,相反,它更多的作用于对学生人格的塑造上。很多年后,学生可能忘了你曾经上过的课,但却记住了你在日常生活上的某个小失误或者小成就,这是极其可能的`。由于教学对象人格的不稳定性,我们的行为在和学生的交流里散发着潜移默化的威力,因此我们应该大力加强师德建设。

第二,行之以“法”。教师不仅要有完善的人格魅力,还要将这种人格置于法律的前提之下。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就是以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为核心,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重点,目的在于进一步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增强教师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塑造教师队伍良好形象的活动。近几年来,学生、家长把学校和教师推向被告席的事件屡见不鲜。在“管”与“不管”之间徘徊的教师们疑惑不断,到底如何才是可行的?我们说按照法律行事才是合理的。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必须行之以“法”。

虽然说“爱之深、恨之切”,但是法律告诉你“恨”的度数。作为教师,我们不仅不能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体罚和人格侮辱,相反应该为学生提供健康的学习环境,这也是在为自己提供和谐的工作环境。我们要将教学活动与法律挂钩,做到心有法律,行有法律。否则一切的理论都将化为乌有。

最后,我要说的是,我们一定要牢记《教师法》,用《教师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作为教师,要知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教学中,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偏爱优等生,不歧视差生,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个别屡教不改的学生也要耐心说明,以爱育爱,收获的是幸福,一种只有教师才能体会到的幸福。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9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在学习《教师法》的过程中,我不仅仅更新了自我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我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能够吞下去,那此刻我不会再怎样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必须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好处,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教师法》不仅仅帮忙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我的权利。

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教师法》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礼貌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务必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状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

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用心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忙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职责。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务必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忙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职责。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我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所以我认为给予我们这些新教师上一节用法的课更有实际的必要。

透过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使我明白了要想使自我的思想适应社会需要,就要有知识,这就要学习。同样,人们的观念需要更新,提高自我的道德水平,也更要学习。加强理论学习,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必要方法。

首先,教师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学习理论,就不可能科学地、全面地、深刻地认识社会,认识人与人之间的正确关系,因而就不可能构成正确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不能矢志教育,义无反顾,以坚毅不拔的精神,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为人民教育事业而努力奋斗。其次,教师要学习教育科学理论,丰富科学文化知识,掌握教书育人的本领。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掌握教育规律,按教育规律办事,才能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职责,这本身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一个要求。同时,透过学习教育理论,教师能进一步明确自我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地位,对学生的身心发展起重要作用,这就更能使教师进一步严格要求自我,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教师还应学习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只有广泛地学习有关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才能使教师从各种关系和联系中来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任务,认识社会和人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在教书过程中育人。

其次,教师要勤于实践磨练,增强情感体验,提高师德修养。教育实践也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目的和归宿。师德修养的目的,在于构成良好的师德素质,提高教师实践潜力。教师不仅仅要透过理论学习来分清是非,更重要的是要求身体力行,用这些认知指导自我的行动,培养自我的良好的品行。就像我国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指出的那样,道德不是熟记几句格言就能够了事的,要重在实行。

教育实践是正确师德观念的认识来源,只有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才能正确认识教育活动中的各种利益和道德关系,才能培养好自我的师德品质。教育实践还是不断进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动力。教师道德品质修养不是一时一事而就的,而是要在教育实践中不断的探求,不断的认识,不断的完善,不断的提高。

在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中指导整个修养过程的总目标是崇高的教师职业道德理想,它作为一面旗帜,为教师如何作人,如何胜任教书育人的职责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和奋斗目标,并成为教师生活的重要精神支柱,推动和激励着教师朝着更高的道德境界奋进。但是,由于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过程是构成师德的各种要素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过程,个人原有的道德水平与社会道德要求之间的矛盾和不平衡性,使得教师道德修养的目标必然有着层次之分,每个教师务必从自身的实际状况出发,确立可行的目标,去努力实现自身师德从无到有,从现有层次向更高层次的攀登。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10

近段时间,学校开展了学法知法活动。我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了《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重要理论,通过教师法制教育学习,我受益匪浅,使我坚定了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学生的信念。

在教师法制教育学习过程中,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注重职业道德真正做到依法执教;

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关爱和尊重学生,以学生为本,是现代 教育的根本要求,是师德建设的核心内涵,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每位教师应在教书育人,完成崇高使命的愉悦中升华道德,积极做 高尚师德的践行者。

二、使我充分认识到了学法用法的重要性。

作为人民教师,要做到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必须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知识、贯彻法律知识。当然,前提是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知法、懂法,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坚持做到 "为人师表" ,自觉遵守学校 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为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尤为重要。

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屡增不减,是法制观念淡薄的结果,作为人民教师帮助学生了解一些法律常识是必要的。青少年正处于青春期时,生理和心理正在走向成熟但又未完全成熟,心理上充满着独立性、依赖性、自觉性、反抗性的矛盾,起伏比较大、易冲动、自我 控制能力较差、做事情欠缺考虑;而且他们的人生阅历浅,社会环 境却又非常复杂,社会上对青少年诱惑的东西太多,对青少年学生的成长也发生着重要的影响。如一些非主流文化,网络上负面消极的东西,虚拟的网络世界,扭曲的价值观等。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让我们与法同行, 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师。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11

经过学习《教师法》,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

一、为人师表,言传身教

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学术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仅要在自我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经过言传身教,经过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孩子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梦想。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是一切完美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都经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二、将做人的教育寓于教学中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传道"是三大任务中的首要。告诉学生科学道路和人生道路的曲折,要培养百折不挠的克服困难的坚强意志。教师应当努力学习做这种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教育。

三、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学生对教师的尊敬之言。对于教师则不能够"家长"自居,应当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我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一个好教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我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

四、视学生为己出,处处关爱学生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构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那么如何用爱心去打开学生心灵的窗户?首先就要了解他们。了解学生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个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仅有了解了每个学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个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苏霍姆休斯基说得好,不了解学生,不了解他的智力发展,他的思维、兴趣、爱好、才能,就谈不上教育。

为了实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做好:

第一,要从开始严格要求自我。

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教师,要一身正气,要突出"为人师表",就是要追求"以德立身"。

第二,坚持学习与实践。

教师的基本职能是"传道、授业、解惑"。所以,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要学识渊博,品德高尚,还要富有教学经验。而要做到这些要求,就应当做到坚持学习与实践。要进一步学习新知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

第三,要爱教育事业。

仅有"热爱教育事业",才能体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的真谛;仅有热忱的爱每个孩子,让他们的全部素质都得到提高,才能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第四,热爱每一个孩子,不只教给孩子知识,还要教会他做人,还要关爱他,时时刻刻让他感觉到团体的温暖。

让每个孩子都能在这个团体中茁壮、健康的成长。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12

目前,通过对《教师法》的学习,又一次让我倍受鼓舞,再次感受到教师职业的神圣和教师职业的荣耀。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知识的认识,而且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好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但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为提高对《教师法》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校教师学习了《教师法》。通过学习《教师法》我认为要很好地履行教师的义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规范,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为人师表,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追求人格完美,重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个性魅力,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我们增进守法*的意识,树立依法*的观念,自觉落实依法治教的行为。

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用《教师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13

通过学习《教师法》,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

一、为人师表,言传身教

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学术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要在自己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通过言传身教,通过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孩子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理想。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是一切美好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都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二、将做人的教育寓于教学中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传道”是三大任务中的首要。告诉学生科学道路和人生道路的曲折,要培养百折不挠的克服困难的坚强意志。老师应该努力学习做这种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教育。

三、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学生对老师的尊敬之言。对于老师则不可以“家长”自居,应该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己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一个好老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

四、视学生为己出,处处关爱学生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那么如何用爱心去打开学生心灵的窗户?首先就要了解他们。了解学生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个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只有了解了每个学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个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苏霍姆休斯基说得好,不了解学生,不了解他的智力发展,他的思维、兴趣、爱好、才能,就谈不上教育。

五、为了实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做好:

1、要从开始严格要求自己。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教师,要一身正气,要突出“为人师表”,就是要追求“以德立身”。

2、坚持学习与实践。教师的基本职能是“传道、授业、解惑”。因此,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要学识渊博,品德高尚,还要富有教学经验。而要做到这些要求,就应该做到坚持学习与实践。要进一步学习新知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

3、要爱教育事业。只有“热爱教育事业”,才能体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的真谛;只有热忱的爱每个孩子,让他们的全部素质都得到提高,才能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4、热爱每一个孩子,不只教给孩子知识,还要教会他做人,还要关爱他,时时刻刻让他感觉到集体的温暖。让每个孩子都能在这个集体中茁壮、健康的成长。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14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经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教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对教师的权利、义务、任用、考核、培训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规定,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但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可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我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为提高教师对《教师法》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明白自我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我的合法权益。我校组织了全体教师一齐学习了《教师法》。经过此次学习,教师们较为准确地理解了《教师法》的精神实质,明确了自我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改变了"教师不学教师法,难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为哪般,困扰不知错在哪"的现状,有利于我们增进守法护法的意识,树立依法维权的观念,自觉落实依法治教的行为。不少教师表示,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必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资料,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经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教师们的认识,有利地指导了教师们今后的实践!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15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我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一样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能够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经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我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仅更新了自我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我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能够吞下去,那此刻我不会再怎样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必须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教师法》不仅仅帮忙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仅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我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必须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我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我,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应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教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我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当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一样。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进取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一样的可人之处。所以便更需要我们用不一样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来规范和鞭策自我,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16

我通过教师法制教育学习,坚定了学法和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依法管理学生的信念。在教师法制学习的过程中,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注重职业道德:

真正做到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关爱和尊重学生,以学生为本,是现代教育的根本,是师德建设的核心内涵,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每一位教师应为教书育人,完成崇高使命愉悦中升华道德,积极做高尚师德的践行者。

二、学习充分认识到学法用法的重要性:

作为人民教师,要做到依法施教,依法育人,自觉遵守学习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知识,贯彻法律知识。当然,前提是要增强自觉的法制观念,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执法懂法,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不断丰富自身的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坚持做到“为人师表”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楷模形象。

三、我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执教:

这是学好法和用好法的关键。学法是前提,用法是目的。只有把学法和用法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做好教书育人的工作,使学生健康成长。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依法解决问题。学生出问题是正常的事情,一旦问题出现,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管理制度去教育和处理,对学生进行教育,使学生明白是非曲直,做到防微杜渐。

四、加强法制意识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尤为重要:

目前,我国小学生和中学生犯罪率率增不减,是法制观念淡薄的结果,作为人民教师帮助他们了解一些法律常识是必要的。一部分小学生和中学生正处于青春期时,正常的心理和身体正在走向成熟但又未完全成熟,心理上充满着独立性、自觉性、依赖性、反抗性的矛盾,起伏比较大、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差、做事情欠缺考虑:而且他们的人生阅历浅,社会环境又非常复杂,社会上对小学生的诱惑的东西太多,对一部分小学生和中学生的影响也发生着重要的影响。如一些非主流的东西,网面上负面消极的东西,虚拟的网络世界,扭曲的价值观等。如果没有正确法的引导,他们很容易走上歧途,甚至违法犯罪。

作为教师,我们的目标就是让小学生和中学生健康快乐的成长。学有所获,学有所成。所以应当对小学生和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制意识,使小学生和中学生将来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17

教师这一职业在社会上再无其他可与之相比的。

有人提出,医生可比,医生是拯救人类生命的工程师,她可解除人的肉体痛苦,给人以健康的身体,所以,她很伟大,但,也只有伟大。

人只有躯体,而无灵魂,或存在肮脏的灵魂,则他形同行尸走肉。教师是引领人的灵魂走向光明,使灵魂得到升华,所以,她不仅伟大,而且更神圣,更高尚。所以,在对教师的比喻、称赞中我最欣赏“教师是人类灵魂工程师”这一称号。作为教师本人,他应是一名高尚的人。<教师法>就是教师的监督员和守护神。

同其他法律一样,<教师法>为教师明确了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教师法>为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强大的后盾和法律依据。

通过学习,我感悟到,在享受权利和应尽义务中,教师应把应尽的义务作为首要的行为准则。因为,教师之所以有这些权益,是因为我们拥有“教师”这一职业称号,是教师,法律才赋予你得到法律规定的相应权益的权利,而这些权益必须教师在履行义务后才能得到,所以,教师应以履行职责为先,争取权益在后。也有人认为,在享有权益为先的基础上,才体现教师这一行业的特殊,那么,你首先失去了作为一名教师的最基本的资格,你不是一个高尚的人,你就是一般的社会人了。<教师法>赋予教师崇高的使命,作为教师,是在社会人这一身份上再作了提升的另一种身份,所以,我们应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真正做到:依法治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在平时的社会活动中要时时注意自己的形象,依据江苏省教委颁发的<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做到:热爱祖国,献身教育;钻研业务,教书育人;热爱学生,诲人不倦;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以身立教,为人师表。

教师面对的教育对象是未成年人,除了教书还要育人,所以,我们还要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的学生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更需要我们用爱心去浇灌和呵护。我们必须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的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各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少年智则中国智,少年强则中国强,我们教师才不辱使命,我们的教育事业肯定能走向辉煌,“人类灵魂工程师”是太阳光下最伟大的称号。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18

通过学习《教师法》,使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的认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在当今社会中充当着重要的角色。作为教师的我们,应在《教师法》的指引下,在维护自己权利的同时,更好的为学生服务,为教育事业服务。

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这就要求做教师的不仅要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有系统的理论知识,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我们提倡教师要讲究职业道德,要弃那些功利的、腐朽的思想、简单的粗暴的方法,不能为了取得好的教学成绩而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对待学生既要教书,又要育人,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差异,用多样化的、积极的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对学生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多鼓励,少批评,多表扬,不讽刺、挖苦学生,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感受到家庭的关爱,从而迸发出学习的热情。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作为教师我们要有法律保护自我,也要用法律约束自我。在具体的工作中要加强自我的管理与约束能力。新《教师法》这部分法律的基本精神就是用法律来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加强教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优化和提高。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进一步的提高了教师们的认识,有利地指导了教师们今后的实践!《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更好的为教育事业做贡献。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19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我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一样于其他职业,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能够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我国于1998年修订了新的教师法。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仅更新了自我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我的法律地位,因为,每个人都享有必须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好处,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教师法》不仅仅帮忙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我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必须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我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我,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应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务必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我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就应有创新精神。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用心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一样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一样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我,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20

作为一名教师,必须自觉地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既要以学问教人,又要以道德范人。学高为师,学是师之骨。我认为,21世纪的教师应该是高师能的人。

1。我们要做终身学习的楷模。知识社会的显著特征就是知识像滚雪球一样急剧膨胀并快速陈旧。面对“生有涯,而知无涯”的现实,教师必须不断地学习方能胜任教师工作。一个好的学习者首先要具有批判性和选择力,学习对自己有用的知识。21世纪的教师应该是终身学习的示范者,是学生终身学习的楷模。

2。我们要做学生的心理辅导者。由于家庭问题、社会问题的共同作用产生了许多问题儿童,表现为行为异常,心理上有障碍。教师需要了解孩子们异常行为背后的原因,运用巧妙的方法予以疏导解决。

3。我们教师应该加强团队合作。教师职业的一个特点就是集体性,要求教师彼此协调,相互宽容,发挥集体的教育力量。教师还要面对学生团体,因为这种团体的活动指导可以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但是众多个性鲜明的孩子组成的团体必然产生摩擦,所以教师必须是团队工作的专家,必须具备处理团体工作的能力和方法。另外,未来社会的劳动分工将更加细致,生产过程的技术含量更高,人与人之间的联系途径日趋多样。教师必须教学生学会宽容,发现别人的长处,学会与别人一起工作。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要学习和努力的地方还有很多。只有在思想上不断地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不断地提升自己,以饱满的热情和和蔼的工作态度对待每一个学生,时刻关爱学生的健康成长,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为让每一位学生适应时代的发展作出自己应有贡献!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21

曾几何时,向每一位辛勤耕耘的教师投去敬佩的目光;曾几何时,为自己能成为一名教师而默默奋斗。20xx年8月26日,我终于圆了自己的梦——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寿光人民教师。怀着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我开始学习《教育法》、《教师法》等各种与教育教学有关的法律、法规,为的是能充分认识当前教育形势,理解教师的权利、义务,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首先,关于教师权利方面。在学校里,校长经常组织我们各位教师一起学习各种教育文件、资料。通过学习,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当我还是一名学生时,总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教师领国家工资就应该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偶尔受学生气那也无妨,可现在我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教师也应当依法享有自己的权利,一旦受到侵犯,有权为之讨回公道。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有学习好《教师法》,才能保证我们充分享有自己的权利。每一位教师都应肩负起知法、学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重责。其次,关于教师义务方面。《教育法》规定,在教育过程中,要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而不应该眉毛胡子一把抓。在这一个多月的教学生活中,使我感悟到:教师不能鹦鹉学舌,而应当有创新精神。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由于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必须尊重每个人的个性特点,扬其所长,避其所短。在学习了各种教育法规之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教学中,要以身作则,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要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放心。对于后进生,不能放任自流,而要耐心教育,善于发现每个学生的优点,多鼓励,少批评,让每个学生都能积极、主动、开心地学习、生活!作为一名刚刚上岗的新教师,我会虚心向老教师请教,多向优秀教师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改善自己的业务素质,努力为寿光的教育事业添砖加瓦!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22

目前,通过对《教师法》的学习,又一次让我倍受鼓舞,再次感受到教师职业的神圣和教师职业的荣耀。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知识的认识,而且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好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但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为提高对《教师法》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校教师学习了《教师法》。通过学习《教师法》我认为要很好地履行教师的义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规范,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为人师表,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追求人格完美,重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个性魅力,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我们增进守法*的意识,树立依法*的观念,自觉落实依法治教的行为。

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通过用《教师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23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

据媒体报道,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6月29日通过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这是义务教育法颁布以来的一次重大修改,它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

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由于社会转型等诸多因素,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

要准确把握此次义务教育法"大修"的涵义和精神,必须对义务教育中的"义务"二字有一个正确而深刻的理解。

比如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上学贵问题,其中固然有部分学校片面逐利等原因,但财政投入不足以及政府部门监管不力也是具有普遍性的原因。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哪个部门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关于经费的规定,就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再比如群众普遍不满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上学难问题,其中可能有地区发展不平衡等原因,但确保教育改革发展成果由全体公民共享却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特别是像义务教育这样的公益事业,更当如此。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出要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要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并且提出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还对农民工子女,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提供平等的教育条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些都直指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更是对"义务"二字的延伸解读。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

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法,也是切实提高国民文化素质的客观需要。在现代社会,通过实施义务教育,普遍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有170多个国家宣布实施义务教育制度。多方面研究表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

正是因为准确把握了义务教育中"义务"二字的科学内涵,此次义务教育法"大修"才亮点频现;同样,也只有正确理解这"义务"二字的涵义,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在实践中才能确保真正贯彻落实到位。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24

20xx年xx月xx日在临高县人民大会堂参加了法律法规讲座,讲座分为两个部分,上午主要就教师权利展开话题,下午则是对教师义务做主要介绍,这次培训使我受益颇深。

1、充分认识到了学法用法的重要性。作为人民教师,学法与用法要成为一个重要内容,必须要自觉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来武装自己的头脑,在教育教学中做到依法施教、依法育人,遇到事情能够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能够帮助别人。平时积极宣传法律知识,不仅使自己知法守法,也要让身边的人知法守法。所以自觉地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是首要前提。知法才能懂法,懂法才能用法,用法也才能护法。

2、加强青少年法律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尤为重要。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屡增不减这一情况看,这正是法制观念淡薄的结果,这无疑是教育的一大缺失。作为人民教师的我,深感愧疚,虽然我不能帮助所有学生了解法律常识,但至少我可以从身边的学生入手,向他们宣传法律知识,让他们知法、守法、用法、护法,这也许就是我做为一个教师所应尽的也是必尽的责任之一。

3、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想方设法完成自己的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和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坚持做到“为人师表”,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应作为我的最终奋斗目标。

4、注重职业道德修养,真正做到职业道德规范所规定的六条内容是基本。教育教学中严格落实规范内容,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和尊重学生,以学生为本,认真完成学校所给予的工作和任务,积极做好教育教学工作,使自己满意、学校满意、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我会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力争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25

作为一名教师,必须自觉地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既要以学问教人,又要以道德范人。学高为师,学是师之骨。我认为,21世纪的教师应该是高师能的人。

1、我们要做终身学习的楷模。知识社会的显著特征就是知识像滚雪球一样急剧膨胀并快速陈旧。面对“生有涯,而知无涯”的现实,教师必须不断地学习方能胜任教师工作。一个好的学习者首先要具有批判性和选择力,学习对自己有用的知识。21世纪的教师应该是终身学习的.示范者,是学生终身学习的楷模。

2、我们要做学生的心理辅导者。由于家庭问题、社会问题的共同作用产生了许多问题儿童,表现为行为异常,心理上有障碍。教师需要了解孩子们异常行为背后的原因,运用巧妙的方法予以疏导解决。

3、我们教师应该加强团队合作。教师职业的一个特点就是集体性,要求教师彼此协调,相互宽容,发挥集体的教育力量。教师还要面对学生团体,因为这种团体的活动指导可以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但是众多个性鲜明的孩子组成的团体必然产生摩擦,所以教师必须是团队工作的专家,必须具备处理团体工作的能力和方法。另外,未来社会的劳动分工将更加细致,生产过程的技术含量更高,人与人之间的联系途径日趋多样。教师必须教学生学会宽容,发现别人的长处,学会与别人一起工作。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要学习和努力的地方还有很多。只有在思想上不断地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不断地提升自己,以饱满的热情和和蔼的工作态度对待每一个学生,时刻关爱学生的健康成长,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为让每一位学生适应时代的发展作出自己应有贡献!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26

通过学习《教师法》,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

一、为人师表,言传身教

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学术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要在自己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通过言传身教,通过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孩子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理想。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是一切美好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都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二、将做人的教育寓于教学中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传道”是三大任务中的首要。告诉学生科学道路和人生道路的曲折,要培养百折不挠的克服困难的坚强意志。老师应该努力学习做这种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教育。

三、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学生对老师的尊敬之言。对于老师则不可以“家长”自居,应该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己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一个好老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

四、视学生为己出,处处关爱学生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那么如何用爱心去打开学生心灵的窗户?首先就要了解他们。了解学生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个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只有了解了每个学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个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苏霍姆休斯基说得好,不了解学生,不了解他的智力发展,他的思维、兴趣、爱好、才能,就谈不上教育。

五、为了实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做好:

1、要从开始严格要求自己。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教师,要一身正气,要突出“为人师表”,就是要追求“以德立身”。

2、坚持学习与实践。教师的基本职能是“传道、授业、解惑”。因此,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要学识渊博,品德高尚,还要富有教学经验。而要做到这些要求,就应该做到坚持学习与实践。要进一步学习新知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

3、要爱教育事业。只有“热爱教育事业”,才能体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的真谛;只有热忱的爱每个孩子,让他们的全部素质都得到提高,才能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4、热爱每一个孩子,不只教给孩子知识,还要教会他做人,还要关爱他,时时刻刻让他感觉到集体的温暖。让每个孩子都能在这个集体中茁壮、健康的成长。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27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透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其中第八条有关教师应当履行义务的规定使我深感重任在肩。

《教师法》规定教师

(一)遵守法律、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法律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自古就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但“育人”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有新的资料,此刻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这就要求老师具有必须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透过对《教师法》的学习,我认为要很好地履行教师的义务,首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潜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职责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其次“为人师表”成为新时期师风师德建设的重点和基础,教师要重视教育法规的学习,具有依法执教意识,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辨识力,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追求人格完美,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有更高的人文目标,还要注意提高自我的思想修养。教师要严格要求自我,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师德决定了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和对事业的忠诚,决定了教师执着的追求和人格的高尚;师德直接影响着学生们的成长,教师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人格魅力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习惯的养成。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师德对学生的影响是耳濡目染的、潜移默化的、受益终生的。在今后教学中我将注意学习政策法规,依法执教,学习模范、优秀教师站在时代的前列,服务人民的精神;学习他们爱祖国、爱人民、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的崇高思想;学习他们关爱学生临危不惧、奋不顾身、无私奉献的高尚师德;学习他们艰苦奋斗、勇于探索、开拓创新的敬业精神,不断地自我教育、自我改善、自我提高,牢固树立服务于教学、服务于学生的观念,为学生健康成长而爱岗敬业,用心奉献、严于律已、严守纪律、清正廉洁、依法施教。认真解决自我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加强师德修养,作为人民服务的教师,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28

首先作为一名幼儿园教师应该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比如每天准时上班,不早退,上班的时候坚守自己的岗位,不随意串班闲聊,如果请假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不随便接受家长的送礼,教师自身仪表要端庄自然,服饰大方整洁,符合职业要求。带班时不穿高跟鞋,长发扎起,不佩带耳环等装饰物,不穿袒胸露脐或吊带装,端庄自然的形象不仅会给他人留下良好的印象,对自己的工作也带来了许多方便。

其次幼儿园教师应该热爱自己的职业,做事需细心、有责任心。幼儿园的工作包含了许多琐碎的事情,可能不小心忽略了个小细节,就会引来家长的不满。所以我们在工作的时候要时刻提高警惕,认真做好每件事情。如每天热情接待家长,做到笑脸相迎。主动与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配合。对孩子无意出现的过失,教师要耐心安慰,及时妥善处理,不指责、埋怨。对一天不入园的幼儿给予电话询问,对长期不入园的幼儿应家访。幼儿生病需服药和照顾时,教师要主动、热情、认真、负责。接待时,请家长向卫生老师说清服药方法,离园时向家长反映幼儿病情及服药情况。家长反映问题时(提出要求或建议),要态度冷静,认真负责,先让家长把话说完,然后耐心地把问题解释清楚,绝对不能强词夺理或不理不睬,家长认可老师后,他们会很放心的把孩子交给她,并积极协助老师的工作,这对今后家长工作的开展有很大的帮助,尤其对于新教师来说,能得到家长的认可会让我们信心十足的处理各种工作问题。

再次幼儿园教师需要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如果说教师的人格力量是一种无穷的榜样力量,那么教师的爱心是成功教师的原动力。幼儿园教师的内心需要充满着爱,把所有的孩子都当成自己的孩子来看待,这一点说起来简单,其实真的要做到并不容易。往往长得漂亮,性格活泼开朗的幼儿容易得到老师的关注和喜爱,而性格内向,默默无闻的'幼儿容易被教师忽视。有时候教师面对班级里的“皮大王”更是火冒三丈,不给他们好脸色看,久而久之在他们心里便会觉得自己是一个不受欢迎的孩子,这对他们的成长是不利的。每个幼儿都有自身的特点,可能有些幼儿闪光点多些,有些幼儿闪光点少些,但他们都是天真烂漫的孩子,老师要用宽阔的胸襟去包容身上的各种问题,耐心地去帮他们改正,我想只要老师用心,问题再大的孩子也会取得进步的。当你把所有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去爱、去呵护的时候,你不再会觉得带孩子是一件头疼的事情,相反你会发现他们身上个个都有可爱之处,是整天带给你快乐的开心果。

最后我认为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所以教师不但要知法、学法,而且还要会用法。通过对《教师法》的学习,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如果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我们应该能够主动利用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教育事业是一曲爱心赞歌,是需要付出心血的。老师作为学生思想上重要的启蒙人,如果用爱心去关心他们,用爱心去帮助他们,他们一定会逐渐脱落思想的"尘垢",成为一块名副其实的美玉。教育工作是一门艺术,它需要我们用爱心来浇灌,培养,愿我们的工作能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更加出色!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作为一名老师,“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是必须时刻铭记于心的。“学高为师”很难去界定究竟怎样的学识渊博,但是“身正”却尤为重要。

若要学生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老师首先要有一个好习惯。就如最简单的常规,不迟到。如果老师自己总是迟到,你怎么能要求学生不迟到呢?又如,要求学生写一手工整漂亮的字,不是所有老师都学过书法,但是不是就不能给学生提供指导性作用了呢?不是的。老师可以带头跟着学生一起练字,一起PK,取长补短。踏上教师工作岗位以后,我发现,学生在学习和成长,我也跟着他们一起学习和成长,双赢的局面何乐而不为?因此,教师要想学生做得好,首先得从自己做起。不要只是口头的命令,而要用实际行动去感染和带动他们,最真实的例子才是最令人心服口服的榜样。

相反,如果一个班集体无论是班风还是学风都出现了不好的苗头,我们在怪责学生难教,家长不配合的同时是否也要想想自己的问题呢?在班级管理中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作为一名教师特别是班主任,都是在摸爬滚打中过来的。要解决的问题很多,但解决问题的方法各种各样,没有现成的套路可套,探索出适合自己的一条路才是最重要的。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30

为提高自我对《教师法》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明白自我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我的合法权益。我认真学习了《教师法》。经过学习,我感觉受益匪浅,对依法执教、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等概念的内涵有了更深层次的诠释。下头,我就具体谈一谈学习的感想:

经过学习《教师法》,让我明确了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论、教育理论的学习。逐步加深对“教育即服务”、“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等重要思想的理解。并时时处处注意自我的言行举止,加强自我的依法执教意识。这不仅仅要求我们教师发扬蜡烛的精神,还要求教师自觉服从组织的安排,甘为人梯,做辛勤的园丁。仅有这样才能一心扑在教育事业上,终生献身教育,并用自我智慧的钥匙,打开学业生踏入科学知识的大门。用自我崇高的品德和健全的人格,塑造学生完美的心灵。

经过学习《教师法》,让我更加热爱学生。热爱学生是教师做好教育工作的力量源泉和精神动力,一个教师仅有具备了这种道德情感,才能产生做好教育工作的强烈愿望。千方百计的去教好学生,孔子说的:“爱之,能勿劳乎?言之,能勿诲乎?”就是这个道理。

经过学习《教师法》,鞭策我更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知识修养。新形势下新的理论知识层出不穷,业务知识学习不能仅停留在学过、看过、听过即可,如果钻研不深不透,异常是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做得不到位,就会对工作产生不可预知的影响。我们应当时刻记住,仅有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加强业务进修,才能满足新时期对教师要求的“从经验型向知识型研究型的转变”,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务于教育教学这项本职工作。

经过学习《教师法》,使我明白了凡事都要以身作则。教师从事的是培养人的工作,教师劳动最有影响力的就是“言传身教”,也就是说教师是用自我的学识、思想品质和人格魅力来对学生进行教育的,无论哪一层的学生都自觉或不自觉的把教师当成自我的榜样。教师是学生学习做人的参照对象,所以人们常说“教师是镜子,学生是教师的影子。”以身作则要求了教师做事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还要求我们仪表端庄,大方得体。否则就会在不知不觉中给学生造成不良的影响。

另外,经过学习使我懂得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教师在享有必须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必须的义务。并且,当教师享有的权利越多时,对其素质的要求就会越高,相应地,我们必须承担的职责和义务也会更重、更多。

所以教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教师法中规定的义务。具体的说就是教师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应当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以上是我这段时间学习的感想,如果说,理论学习只是手段,融入实际才是目的,那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当做些什么呢?

首先,师之以“德”。世界如此精彩,外面诱惑不断。在琳琅满目的大千世界中,我们的心或许容易浮躁,时至物质礼貌高度发达的今日,求“富”寻“逸”或许是大多数人的梦想。物质上的富裕、生活上的安逸真的总是幸福的吗?未必!鉴于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我们有着比其他职业更高的人格要求。师者的传道、授业、解惑不必须只指向纯知识的学习,相反,它更多的作用于对学生人格的塑造上。

第二,行之以“法”。教师不仅仅要有完善的人格魅力,还要将这种人格置于法律的前提之下。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就是以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为核心,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重点,目的在于进一步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增强教师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职责感和使命感,努力塑造教师队伍良好形象的活动。近几年来,学生、家长把学校和教师推向被告席的事件屡见不鲜。在“管”与“不管”之间徘徊的教师们疑惑不断,到底如何才是可行的?我们说按照法律行事才是合理的。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必须行之以“法”。

最终,我要说的是,我们必须要牢记《教师法》,用《教师法》来规范和鞭策自我,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要刻苦学习教育科学理论,要进一步学习新知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31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在学习《教师法》的过程中,我不仅仅更新了自我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我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能够吞下去,那此刻我不会再怎样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必须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好处,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教师法》不仅仅帮忙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我的权利。

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教师法》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礼貌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务必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状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

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用心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忙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职责。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务必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忙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职责。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我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所以我认为给予我们这些新教师上一节用法的课更有实际的必要。

透过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使我明白了要想使自我的思想适应社会需要,就要有知识,这就要学习。同样,人们的观念需要更新,提高自我的道德水平,也更要学习。加强理论学习,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必要方法。

首先,教师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学习理论,就不可能科学地、全面地、深刻地认识社会,认识人与人之间的正确关系,因而就不可能构成正确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不能矢志教育,义无反顾,以坚毅不拔的精神,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为人民教育事业而努力奋斗。其次,教师要学习教育科学理论,丰富科学文化知识,掌握教书育人的本领。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掌握教育规律,按教育规律办事,才能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职责,这本身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一个要求。同时,透过学习教育理论,教师能进一步明确自我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地位,对学生的身心发展起重要作用,这就更能使教师进一步严格要求自我,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教师还应学习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只有广泛地学习有关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才能使教师从各种关系和联系中来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任务,认识社会和人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在教书过程中育人。

其次,教师要勤于实践磨练,增强情感体验,提高师德修养。教育实践也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目的和归宿。师德修养的目的,在于构成良好的师德素质,提高教师实践潜力。教师不仅仅要透过理论学习来分清是非,更重要的是要求身体力行,用这些认知指导自我的行动,培养自我的良好的品行。就像我国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指出的那样,道德不是熟记几句格言就能够了事的,要重在实行。

教育实践是正确师德观念的认识来源,只有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才能正确认识教育活动中的各种利益和道德关系,才能培养好自我的师德品质。教育实践还是不断进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动力。教师道德品质修养不是一时一事而就的,而是要在教育实践中不断的探求,不断的认识,不断的完善,不断的提高。

在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中指导整个修养过程的总目标是崇高的教师职业道德理想,它作为一面旗帜,为教师如何作人,如何胜任教书育人的职责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和奋斗目标,并成为教师生活的重要精神支柱,推动和激励着教师朝着更高的道德境界奋进。但是,由于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过程是构成师德的各种要素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过程,个人原有的道德水平与社会道德要求之间的矛盾和不平衡性,使得教师道德修养的目标必然有着层次之分,每个教师务必从自身的实际状况出发,确立可行的目标,去努力实现自身师德从无到有,从现有层次向更高层次的攀登。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32

近段时间,学校开展了学法知法活动。我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了《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重要理论,通过教师法制教育学习,我受益匪浅,使我坚定了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学生的信念。

在教师法制教育学习过程中,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注重职业道德真正做到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关爱和尊重学生,以学生为本,是现代 教育的根本要求,是师德建设的核心内涵,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每位教师应在教书育人,完成崇高使命的愉悦中升华道德,积极做 高尚师德的践行者。

二、使我充分认识到了学法用法的重要性。作为人民教师,要做到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必须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知识、贯彻法律知识。当然,前提是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知法、懂法,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坚持做到 "为人师表" ,自觉遵守学校 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为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尤为重要。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屡增不减,是法制观念淡薄的结果,作为人民教师帮助学生了解一些法律常识是必要的。青少年正处于青春期时,生理和心理正在走向成熟但又未完全成熟,心理上充满着独立性、依赖性、自觉性、反抗性的矛盾,起伏比较大、易冲动、自我 控制能力较差、做事情欠缺考虑;而且他们的人生阅历浅,社会环 境却又非常复杂,社会上对青少年诱惑的东西太多,对青少年学生的成长也发生着重要的影响。如一些非主流文化,网络上负面消极的东西,虚拟的网络世界,扭曲的价值观等。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让我们与法同行, 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师。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33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在学习《教师法》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教师法》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所以我认为给予我们这些新教师上一节用法的课更有实际的必要。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34

学习完教师法之后,我在思想上又有了新的认识。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应该一身正气,高标准严要求从自身做起,不断学习,不断反思,才能更好地“为人师表”。我应该更加努力地从以下几方面做好:

1、端正思想态度,搞好自己的教学工作。教学需要扎扎实实,脚踏实地的一步步往前走,不要图大步子,慢慢走,边走边感悟,在感悟中更深刻的'进行自我反省,把教学任务做的扎实有效,才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才对得起学生家长,才对得起自己的教师职责。

2、坚持学习与实践,并且将教育教学理论运用到实践中。我们教师的基本职能就是“传道、授业、解惑”。因此,作为教师,要想教好学生,首先我们得有一桶水,只有我们学识渊博,品德高尚,富有教学经验,才能更好的胜任今天的教师工作。而要做到这些,就应该坚持学习与实践。21世纪的今天,我们教师要刻苦学习教育科学的理论,进一步学习新知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

3、热爱教育事业。只有“热爱教育事业”,才能体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的真谛;只有热忱的爱每一位学生,让他们的全部素质都得到提高,才能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4、尊重并要热爱每一个学生。我觉得教师不只是教给学生知识,更重要的是还要教会他做人,更要关爱他,时时刻刻让他感觉到集体的温暖。让每个学生都能在这个集体中茁壮、健康的成长,这就是我们的目标,更是我们的责任。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35

作为一名教师,务必自觉地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既要以学问教人,又要以道德范人。学高为师,学是师之骨。我认为,21世纪的教师就应是高师能的人。

1、我们要做终身学习的楷模。

知识社会的显著特征就是知识像滚雪球一样急剧膨胀并快速陈旧。应对生有涯,而知无涯的现实,教师务必不断地学习方能胜任教师工作。一个好的学习者首先要具有批判性和选取力,学习对自我有用的知识。21世纪的教师就应是终身学习的示范者,是学生终身学习的楷模。

2、我们要做学生的心理辅导者。

由于家庭问题、社会问题的共同作用产生了许多问题儿童,表现为行为异常,心理上有障碍。教师需要了解孩子们异常行为背后的原因,运用巧妙的`方法予以疏导解决。

3、我们教师就应加强团队合作。

教师职业的一个特点就是群众性,要求教师彼此协调,相互宽容,发挥群众的教育力量。教师还要应对学生团体,因为这种团体的活动指导能够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但是众多个性鲜明的孩子组成的团体必然产生摩擦,所以教师务必是团队工作的专家,务必具备处理团体工作的潜力和方法。另外,未来社会的劳动分工将更加细致,生产过程的技术含量更高,人与人之间的联系途径日趋多样。教师务必教学生学会宽容,发现别人的长处,学会与别人一齐工作。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要学习和努力的地方还有很多。只有在思想上不断地严格要求自我,在工作中不断地提升自我,以饱满的热情和和蔼的工作态度对待每一个学生,时刻关爱学生的健康成长,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为让每一位学生适应时代的发展作出自我应有贡献!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36

本学期,我通过对《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的学习,又一次让我倍受鼓舞,再次感受到教师职业的神圣和教师职业的荣耀。《教师法》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教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对教师的权利、义务、任用、考核、培训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规定,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知识的认识,而且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好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但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为提高对《教师法》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校教师学习了《海南省实施〈教师法〉办法》。通过学习,我认为要很好地履行教师的义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规范,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为人师表,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追求人格完美,重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个性魅力,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我们增进守法护法的意识,树立依法维权的观念,自觉落实依法治教的行为。

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37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然而作为教师的我们,在这支队伍中对教师法的认识往往不够,甚至可以说是“盲人摸象”。通过此次的学习,使我对教师法的认识有了一个更加的`了解。

《教师法》中明确规定了教师所享有的权利、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承担法律责任等等;在这之前,我国教师长期处于无法可依的境地,因而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常发生。如拖欠工资等,然而由于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权益受到侵犯时,也不懂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队伍,学好法律是必不可少的一种方法,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课程。此外,我们也明白了我们一直以来所说的权利,合理使用权利也是我们当教师的一种重要素质。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真正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利益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更多的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的一项基本权利。所以我们觉得我们教师更有必要学习用法。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38

通过学习《教师法》,让我明确了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论、教育理论的学习。逐步加深对“教育即服务”、“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等重要思想的理解。并时时处处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加强自己的依法执教意识。这不仅要求我们教师发扬蜡烛的精神,还要求教师自觉服从组织的安排,甘为人梯,做辛勤的园丁。只有这样才能一心扑在教育事业上,终生献身教育,并用自己智慧的钥匙,打开学业生踏入科学知识的大门。用自己崇高的品德和健全的人格,塑造学生美好的心灵。

通过学习《教师法》,让我更加热爱学生。热爱学生是教师做好教育工作的力量源泉和精神动力,一个教师只有具备了这种道德情感,才能产生做好教育工作的强烈愿望。千方百计的去教好学生,孔子说的:“爱之,能勿劳乎?言之,能勿诲乎?”就是这个道理。

通过学习《教师法》,鞭策我更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知识修养。新形势下新的理论知识层出不穷,业务知识学习不能仅停留在学过、看过、听过即可,如果钻研不深不透,特别是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做得不到位,就会对工作产生不可预知的影响。我们应该时刻记住,只有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加强业务进修,才能满足新时期对教师要求的“从经验型向知识型研究型的转变”,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务于教育教学这项本职工作。

通过学习《教师法》,使我明白了凡事都要以身作则。教师从事的是培养人的工作,教师劳动最有影响力的就是“言传身教”,也就是说教师是用自己的学识、思想品质和人格魅力来对学生进行教育的,无论哪一层的学生都自觉或不自觉的把教师当成自己的榜样。教师是学生学习做人的参照对象,所以人们常说“教师是镜子,学生是教师的影子。”以身作则要求了教师做事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还要求我们仪表端庄,大方得体。否则就会在不知不觉中给学生造成不良的影响。

另外,通过学习使我懂得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教师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而且,当教师享有的权利越多时,对其素质的要求就会越高,相应地,我们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会更重、更多。因此教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教师法中规定的义务。具体的说就是教师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应当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以上是我这段时间学习的感想,如果说,理论学习只是手段,融入实际才是目的,那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

首先,师之以“德”。世界如此精彩,外面诱惑不断。在琳琅满目的大千世界中,我们的心或许容易浮躁,时至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求“富”寻“逸”或许是大多数人的梦想。物质上的富裕、生活上的安逸真的总是幸福的吗?未必!鉴于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我们有着比其他职业更高的人格要求。师者的传道、授业、解惑不一定只指向纯知识的`学习,相反,它更多的作用于对学生人格的塑造上。很多年后,学生可能忘了你曾经上过的课,但却记住了你在日常生活上的某个小失误或者小成就,这是极其可能的。由于教学对象人格的不稳定性,我们的行为在和学生的交流里散发着潜移默化的威力,因此我们应该大力加强师德建设。

第二,行之以“法”。教师不仅要有完善的人格魅力,还要将这种人格置于法律的前提之下。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就是以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为核心,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重点,目的在于进一步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增强教师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塑造教师队伍良好形象的活动。近几年来,学生、家长把学校和教师推向被告席的事件屡见不鲜。在“管”与“不管”之间徘徊的教师们疑惑不断,到底如何才是可行的?我们说按照法律行事才是合理的。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必须行之以“法”。

虽然说“爱之深、恨之切”,但是法律告诉你“恨”的度数。作为教师,我们不仅不能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体罚和人格侮辱,相反应该为学生提供健康的学习环境,这也是在为自己提供和谐的工作环境。我们要将教学活动与法律挂钩,做到心有法律,行有法律。否则一切的理论都将化为乌有。

最后,我要说的是,我们一定要牢记《教师法》,用《教师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作为教师,要知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教学中,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偏爱优等生,不歧视差生,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个别屡教不改的学生也要耐心说明,以爱育爱,收获的是幸福,一种只有教师才能体会到的幸福。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39

在学习了《教师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任务和遵守的行为范例。在事情中,严酷范例自己的头脑和行为,一心一意为门生办事,让门生得意,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承认,不体罚和变相体罚门生,时候以教师的品德行为范例来要求自己,尊重每一个门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任务,《教师法》不但资助教师失掉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要学习好它才能包管教师享有自己的权益。

教书和学习的生存,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力。而幼儿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以是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幼儿,又要尊重每个幼儿的本性特点,让幼儿自动地、活泼地发展。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门生对教师的尊重之言。对付教师则不行以“家长”自居,应该与学平生等相待,客气向门生学习,做到讲授相长。爱门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力,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己的信托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在讲授过程中,教师是主导,门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门生不用不如师,师不用贤于门生”。一个好教师会将门生放在平等地位,信托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和配合探求真理的同伴。教没有爱就没有教育。门生正处于人生观和天下观形成的紧张时候,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种种困扰和问题,必要我们去帮忙引导。那么如何用爱心去翻开门生心灵的窗户?起首就要了解他们。了解门生的喜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本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力天下。只要了解了每个门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精力天下,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本性、有志向、有伶俐的完备的人。苏霍姆休斯基说得好,不了解门生,不了解他的智力发展,他的头脑、兴味、喜好、才能,就谈不上教育。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40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在学习《教师法》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教师法》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

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所以我认为给予我们这些新教师上一节用法的课更有实际的必要。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41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在学习《教师法》的过程中,我不仅仅更新了自我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我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能够吞下去,那此刻我不会再怎样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必须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好处,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教师法》不仅仅帮忙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我的权利。

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教师法》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礼貌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务必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状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

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用心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忙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职责。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务必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忙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职责。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我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所以我认为给予我们这些新教师上一节用法的课更有实际的必要。

透过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使我明白了要想使自我的思想适应社会需要,就要有知识,这就要学习。同样,人们的观念需要更新,提高自我的道德水平,也更要学习。加强理论学习,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必要方法。

首先,教师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学习理论,就不可能科学地、全面地、深刻地认识社会,认识人与人之间的正确关系,因而就不可能构成正确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不能矢志教育,义无反顾,以坚毅不拔的精神,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为人民教育事业而努力奋斗。其次,教师要学习教育科学理论,丰富科学文化知识,掌握教书育人的本领。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掌握教育规律,按教育规律办事,才能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职责,这本身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一个要求。同时,透过学习教育理论,教师能进一步明确自我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地位,对学生的身心发展起重要作用,这就更能使教师进一步严格要求自我,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教师还应学习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只有广泛地学习有关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才能使教师从各种关系和联系中来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任务,认识社会和人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在教书过程中育人。

其次,教师要勤于实践磨练,增强情感体验,提高师德修养。教育实践也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目的和归宿。师德修养的目的,在于构成良好的师德素质,提高教师实践潜力。教师不仅仅要透过理论学习来分清是非,更重要的是要求身体力行,用这些认知指导自我的行动,培养自我的良好的品行。就像我国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指出的那样,道德不是熟记几句格言就能够了事的,要重在实行。

教育实践是正确师德观念的认识来源,只有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才能正确认识教育活动中的各种利益和道德关系,才能培养好自我的师德品质。教育实践还是不断进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动力。教师道德品质修养不是一时一事而就的,而是要在教育实践中不断的探求,不断的认识,不断的完善,不断的提高。

在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中指导整个修养过程的总目标是崇高的教师职业道德理想,它作为一面旗帜,为教师如何作人,如何胜任教书育人的职责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和奋斗目标,并成为教师生活的重要精神支柱,推动和激励着教师朝着更高的道德境界奋进。但是,由于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过程是构成师德的各种要素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过程,个人原有的道德水平与社会道德要求之间的矛盾和不平衡性,使得教师道德修养的目标必然有着层次之分,每个教师务必从自身的实际状况出发,确立可行的目标,去努力实现自身师德从无到有,从现有层次向更高层次的攀登。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42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职业,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我国于1998年修订了新的教师法。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43

教师这一职业在社会上再无其他可与之相比的。有人提出,医生可比,医生是拯救人类生命的工程师,她可解除人的肉体痛苦,给人以健康的身体,所以,她很伟大,但,也只有伟大。

人只有躯体,而无灵魂,或存在肮脏的灵魂,则他形同行尸走肉。教师是引领人的灵魂走向光明,使灵魂得到升华,所以,她不仅伟大,而且更神圣,更高尚。所以,在对教师的比喻、称赞中我最欣赏教师是人类灵魂工程师这一称号。作为教师本人,他应是一名高尚的人。《教师法》就是教师的监督员和守护神。

同其他法律一样,《教师法》为教师明确了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教师法》为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强大的后盾和法律依据。

通过学习,我感悟到,在享受权利和应尽义务中,教师应把应尽的义务作为首要的行为准则。因为,教师之所以有这些权益,是因为我们拥有教师这一职业称号,是教师,法律才赋予你得到法律规定的相应权益的权利,而这些权益必须教师在履行义务后才能得到,所以,教师应以履行职责为先,争取权益在后。也有人认为,在享有权益为先的`基础上,才体现教师这一行业的特殊,那么,你首先失去了作为一名教师的最基本的资格,你不是一个高尚的人,你就是一般的社会人了。

《教师法》赋予教师崇高的使命,作为教师,是在社会人这一身份上再作了提升的另一种身份,所以,我们应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真正做到:依法治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在平时的社会活动中要时时注意自己的形象,依据江苏省教委颁发的《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做到:热爱祖国,献身教育;钻研业务,教书育人;热爱学生,诲人不倦;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以身立教,为人师表。

教师面对的教育对象是未成年人,除了教书还要育人,所以,我们还要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的学生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更需要我们用爱心去浇灌和呵护。我们必须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的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各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少年智则中国智,少年强则中国强,我们教师才不辱使命,我们的教育事业肯定能走向辉煌,人类灵魂工程师是太阳光下最伟大的称号。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44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作为一名教师,必须自觉地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既要以学问教人,又要以道德范人。学高为师,学是师之骨。我认为,21世纪的教师应该是高师能的人。

1.我们要做终身学习的楷模。知识社会的显著特征就是知识像滚雪球一样急剧膨胀并快速陈旧。面对“生有涯,而知无涯”的现实,教师必须不断地学习方能胜任教师工作。一个好的学习者首先要具有批判性和选择力,学习对自己有用的知识。21世纪的教师应该是终身学习的示范者,是学生终身学习的楷模。

2.我们要做学生的心理辅导者。由于家庭问题、社会问题的共同作用产生了许多问题儿童,表现为行为异常,心理上有障碍。教师需要了解孩子们异常行为背后的原因,运用巧妙的方法予以疏导解决。

3.我们教师应该加强团队合作。教师职业的一个特点就是集体性,要求教师彼此协调,相互宽容,发挥集体的教育力量。教师还要面对学生团体,因为这种团体的活动指导可以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但是众多个性鲜明的孩子组成的团体必然产生摩擦,所以教师必须是团队工作的专家,必须具备处理团体工作的能力和方法。另外,未来社会的劳动分工将更加细致,生产过程的技术含量更高,人与人之间的联系途径日趋多样。教师必须教学生学会宽容,发现别人的长处,学会与别人一起工作。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要学习和努力的地方还有很多。只有在思想上不断地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不断地提升自己,以饱满的热情和和蔼的工作态度对待每一个学生,时刻关爱学生的健康成长,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为让每一位学生适应时代的发展作出自己应有贡献!

《教师法》的内容很丰富,这里只是简单的介绍,希望大家通过认真学习,将来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履行自己的应尽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把自己的一切贡献给这一光荣事业。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45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在学习《教师法》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教师法》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扞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所以我认为给予我们这些新教师上一节用法的课更有实际的必要。

通过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使我明白了要想使自己的思想适应社会需要,就要有知识,这就要学习。同样,人们的观念需要更新,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也更要学习。加强理论学习,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必要方法。

首先,教师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学习理论,就不可能科学地、全面地、深刻地认识社会,认识人与人之间的正确关系,因而就不可能形成正确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不能矢志教育,义无反顾,以坚毅不拔的精神,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为人民教育事业而努力奋斗。其次,教师要学习教育科学理论,丰富科学文化知识,掌握教书育人的本领。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掌握教育规律,按教育规律办事,才能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职责,这本身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一个要求。同时,通过学习教育理论,教师能进一步明确自己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地位,对学生的身心发展起重要作用,这就更能使教师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教师还应学习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只有广泛地学习有关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才能使教师从各种关系和联系中来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任务,认识社会和人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在教书过程中育人。

其次,教师要勤于实践磨练,增强情感体验,提高师德修养。教育实践也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目的和归宿。师德修养的目的,在于形成良好的师德素质,提高教师实践能力。教师不仅要通过理论学习来分清是非,更重要的是要求身体力行,用这些认知指导自己的行动,培养自己的良好的品行。就像我国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指出的那样,道德不是熟记几句格言就可以了事的,要重在实行。

教育实践是正确师德观念的认识来源,只有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才能正确认识教育活动中的各种利益和道德关系,才能培养好自己的师德品质。教育实践还是不断进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动力。教师道德品质修养不是一时一事而就的,而是要在教育实践中不断的探求,不断的认识,不断的完善,不断的提高。

在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中指导整个修养过程的总目标是崇高的教师职业道德理想,它作为一面旗帜,为教师如何作人,如何胜任教书育人的责任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和奋斗目标,并成为教师生活的重要精神支柱,推动和激励着教师朝着更高的道德境界奋进。但是,由于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过程是构成师德的各种要素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过程,个人原有的道德水平与社会道德要求之间的矛盾和不平衡性,使得教师道德修养的目标必然有着层次之分,每个教师必须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确立可行的目标,去努力实现自身师德从无到有,从现有层次向更高层次的攀登。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46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在学习《教师法》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学习了教师法认识到,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是不对的。《教师法》给出明确的界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

我认识到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我接受这个班以来,转化了10多名学生的学习态度,语文考试成绩的及格率由80%提高到97%,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大幅提高。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47

在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我的认识,有利地指导了我今后的实践!我认为我们这些年轻教师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很有实际的必要。尤其是当今法律健全的社会,只有跟多的去了解,才能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学生。这次学习让我认识到,自己身上的责任的意义,我会努力的去做好自己,教育好学生。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48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然而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在这支队伍当中对教师法的认识可以说是盲人摸象。以前,我国的教师长期处于无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教师、拖欠教师工资、无故开除教师等。然而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

通过对"教师法"的学习,了解了一些法律常识,同时也深深体会到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热爱教育事业。要把教育与国家的兴亡、民族的振兴,现代化建设的成败联系起来,才能对教育事业有深刻的认识,并将这认识落实到日常的行动中,才能产生对教育事业的.真爱,树立"一切为了孩子"的精神。

第二,热爱学生。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只有把学生教育培养好,振兴中华才有希望。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他们,不侮辱、歧视,对他们一视同仁,不体罚和变相体罚。热爱学生,可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使他们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

第三,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要成为一名优秀教师,关键要有较高的素质。必须具备扎实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品德素质、心理素质、创新精神和能力素质。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积极参与教育改革,认真总结经验,努力探索教育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第四,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工作积极,就是要勇挑重提,埋头苦干,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吃苦耐劳,为教育事业多做贡献。认真负责,根本的一条是对学生成长与成才负责,因此必须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第五,团结互助、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团结互助,一方面教师与教师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另一方面教师与学生之间也要团结互助。廉洁从教,要有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礼貌,爱护公共卫生,语言规范健康,禁止粗俗言辞,衣着朴素端庄,随时以一个优秀教育工作者严格要求自己。

总之,要想成为一名优秀教师,关键要有较高的素质,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孩子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