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
文学网整理的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精选9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规范居家隔离管理,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根据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居家隔离工作方案。
一、管理要求
1、在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居家隔离。
2、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外出。
3、居家隔离期间,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拒绝一切探访,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4、减少与家庭成员接触,接触时须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与家人共用卫生间和其他生活设施。
5、核酸采样时必须点对点上门,绝不允许外出排队参加集中核酸采样。
6、如发现发热症状或其他身体不适,要及时向村(社区)包保工作人员报告。
二、包保工作人员职责
1、对居家隔离人员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开展培训。
2、对居家隔离人员要做到“五清”:人员清、底数清、位置清、核酸检测清、工作责任清。
3、与居家隔离人员有任何直接接触后,均要进行双手清洁及消毒。
4、每天对居家隔离人员居住楼层走道、楼梯等场所进行1次消毒,至少清理1次垃圾。
5、处理居家隔离家庭污染物及污染物体表面时,须做好自我防护。
6、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认真履职,规范操作。如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属地村(社区)工作职责
1、安排工作人员落实包保责任,承担监管和服务的职责。
2、负责为隔离房间安装门磁、贴封条,并张贴标识性标语。
3、为居家隔离人员生活物资供应、生活垃圾清运提供帮助。
4、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信息沟通与衔接。
5、每天至少一次通过视频或电话与被隔离人员联系,了解被隔离人员思想动态,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6、落实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属地乡镇(园区)工作职责
1、做好居家隔离人员防护、监测物资和药品的`保供工作。
2、安排医务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3、及时提供中药预防方、莲花清瘟颗粒等药物,并指导服用。
4、组织指导对居家隔离场所开展环境消杀等工作。
5、接到居家隔离人员发热或突发疾病信息后,第一时间向县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报告。
6、为隔离期满且评估符合条件人员出具《解除隔离通知书》。
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 篇2
为有效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与扩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六盘水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及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关于疫情防控有关文件要求和领导指示精神,特制订淤泥乡新冠疫情防控居家隔离管控方案。
一、居家隔离对象(重点人员)
境外来(返)黔人员和非法偷渡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完成14天集中隔离后,按规定实行“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二、居家隔离场所要求
1、居家隔离人员应单独居住;或能提供通风较好并有独立卫生间的房间作为隔离室,并保持相对独立。
2、在隔离室门口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
3、房间不能使用和其他房间共通的中央空调。
4、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三、工作流程
1、重点人员集中隔离14天后,结合自身情况向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居家隔离申请;
2、乡疫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申请后,组织人员对其是否符合居家隔离条件进行评估;
3、符合居家隔离条件,告知当事人居家隔离要求及注意事项,当事人及其家属在告知书上签字确认;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转乡指定集中隔离点隔离。
4、确定居家隔离期间管理人员(村居1人)及医务人员(卫生院医生1人)。
5、居家隔离期满,对被观察者进行健康检查,如无异常情况,由乡卫生院负责解除医学观察,出具解除居家隔离告知书。
四、居家隔离要求
(一)居家隔离人员管理
1、要依法服从居家隔离观察措施,接受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居家场所的评估。如果居家场所不能满足以上居家隔离场所要求的,应服从安排,前往防控人员指定的观察场所进行隔离观察。
2、居家隔离期间一律不得外出,如果因特殊原因必须外出的,经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并要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3、居家隔离观察期间,其日常生活、用餐等须限制在隔离房间内,使用专用餐饮具等生活用具、使用专用厕所,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避免与家人接触,拒绝一切探访。
4、居家隔离人员在隔离房间内活动可不戴口罩,非必要不能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不能到隔离房间以外的房间。如离开隔离房间或必须与家人接触时,须做好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手部消毒、开窗通风等防护措施。
5、隔离房间保持清洁,必要时进行消毒。至少早、中、晚各开窗通风1次,每次通风时间30分钟以上,保持房间空气清新,同时注意保暖。其产生的'垃圾等物品需进行严格消毒后处理。
6、如居家隔离人员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孕产妇可进行正常产检,应当提前预约,避免集中候诊,做好防护,尽量缩短就医时间,回家后及时洗手;患有基础疾病的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按时服药,不可擅自停药,药物储备不足时,由家属或社区管理人员代取药物。
7、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主动报告医学观察或管理人员。一旦出现症状(包括发热、寒战、干咳、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疼等),要立即联系医务人员或管理人员,说明自身健康状况,并由医务人员指导进行居家治疗或就诊。
(二)居家隔离人员家庭成员的管理
1、其他家庭成员非必要不得进入隔离房间,不得与居家隔离人员接触,如必须进入或接触时,须做好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手部消毒、开窗通风等防护措施。
2、接触可能污染的表面、与居家隔离人员接触后,要进行手部消毒。对可能被污染的家用物品、家具表面等进行消毒处理。
3、用非接触式方式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饮食、饮水及其它生活保障。
4、应配合医生做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管理,并督促居家隔离人员做好医学隔离观察的各项要求。
(三)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职责
1、对居家隔离人员居家环境进行评估,具备条件的居家隔离人员可采取居家隔离观察,不具备条件的转由防控人员指定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2、应当书面或口头告知居家隔离观察的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以及负责医学隔离观察的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对居家隔离人员和共同居住人员进行健康知识的宣讲,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家庭消毒及体温测量等工作。
3、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随访并做好相应记录;主动询问居家其他人员健康状况。可以采取电话或视频方式进行随访,如实登记居家隔离人员的体温及健康状况等数据,确保居家隔离人员在家居家不能外出。
4、工作人员与居家隔离人员接触时,应做好个人防护,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被调查对象保持1米以上距离。
5、一旦发现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及其他呼吸道症状,立即向乡卫生院或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按规定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诊治。
6、居家隔离人员医学隔离观察期间无异常情况,隔离期满,管理单位出具解除隔离告知书后可解除医学隔离观察。
(四)村(居)委会职责
1、组织村(居)卫生人员、管理人员对居家隔离察人员进行规范管理。明确职责,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2、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及必要的其他服务。
3、对村(居)民开展健康教育。
4、协助乡卫生服务人员开展居家隔离人员隔离医学隔离观察,配合派出所对拒不执行医学隔离观察的居家隔离人员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5、组织做好环境整治、物资储备等工作,协助做好病例家庭、院落、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
6、储备足够的防护物资(包括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N95医用防护口罩、医用手套、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眼罩等)、消杀设施和消毒药品等。
(五)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要求
管理人员告知居家隔离人员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号码,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服务,缓解隔离人员的负面情绪,预防与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顿,防范心理压力引发的极端事件。管理人员发现居家隔离人员出现精神卫生问题时,及时向对口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
(六)居家隔离家庭日常消毒对象及方法
1.消毒液配制简便方法
(1)常用消毒剂:84消毒液
(2)5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用矿泉水瓶:1瓶盖(约5.5ml)84消毒液+1瓶水(约550ml)
(3)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用矿泉水瓶:2瓶盖(约11ml)84消毒液+1瓶水(约1100ml)
2.消毒对象及方法
(1)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单独使用的房间以清洁为主;与家庭成员共用的环境中,可能被污染的家用物品、家具表面。每天消毒;受到唾液、痰液等污染,应随时消毒。消毒时可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75%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专用厕所,每天消毒一次。便池及周边可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厕所内的表面以消毒手经常接触的表面为主,如门把手、水龙头等,可用有效氯为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家庭成员使用的厕所参照以上消毒方法进行消毒。
(3)拖布和抹布等卫生用具应按照房间分区专用,避免交叉感染。使用后以有效氯含量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4)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如纸巾、口罩等,使用双层专用垃圾袋,清理前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浇洒至完全湿透,扎紧垃圾袋口,对垃圾袋表面进行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由家庭成员或管理人员送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统一处理。
(5)衣服、被褥:在收集时应避免产生气溶胶,避免在共用区域抖动,避免直接接触自己的皮肤和衣服,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按常规清洗。
(6)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直接污染地面时,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5000mg/L~10000mg/L含氯消毒剂(或能达到高水温消毒的消毒湿巾)小心移除。地面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被污染表面及其周围可能污染的表面。处理污染物应带手套与口罩,处理完毕后应洗手或手消毒。
(7)餐饮具消毒方法:首选煮沸消毒15分钟,也可用有效氯为250mg/L~5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15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五、责任追究
村(居)需为每个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指定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和追踪,承包到户,落实到人。如出现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随意外出甚至传染他人情况,将追究居家隔离人员及管理人员责任。
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 篇3
为确保及时、高效、科学、有序地应对疫情,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全乡防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分工
全乡疫情防控工作由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总协调调度,成立12个疫情防控应急专项工作专班,全力做好相关工作。各工作专班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居家隔离管控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派出所、卫生院、各村疫情管控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统计汇总全乡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和居家隔离相关情况;指导强化居家隔离管控,充分发挥好乡村一级网格化防控组织体系功能,落实居家隔离人员转运、核酸检测、生活保障等全过程、各环节防控措施,筑牢基层一线隔离管控安全防线。
职责:
1.统筹调度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数据和居家隔离人员生活保障工作。
2.及时推送需隔离管控人员信息,做好重点人群集中隔离管控转运及核酸检测工作;做好居家隔离管控的技术指导和标准把控。
3.督促指导各项居家隔离管控措施落实。
4.做好隔离人员管控、秩序稳控和安全保障。
5.落实居家隔离人员物资配送等相关工作。
6.各村做好居家隔离管控工作,压实管控主体责任,抓好重点隔离户规范管理,做足各项应急准备,确保居家隔离人员不外出、不失控,并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保障。
(二)集中隔离管控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协助县疫情指挥部做好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健康码异常者等相关人员的集中隔离管控工作。
职责分工:
1.各村抽调村干部担任各隔离点点长,督导点长统筹医疗、公安工作人员,保证隔离点安全运行。
2.乡卫生院负责抽调隔离点医护人员,具体开展集中隔离点管控工作,科学划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各功能区,根据需要合理设置通道,对隔离点开展覆盖式消杀,确保不发生交叉感染,将确诊病例及时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保障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防疫物资供应。
3.乡派出所负责临时隔离场所的安保工作。
4.各村负责梳理符合隔离条件的民房作为集中隔离场所,结合疫情发展形势,做好房源储备。
5.乡民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隔离点服务保障工作。
6.社会事务服务科负责统筹做好运输保障工作。
7.各村做好本村临时隔离场所管理工作。
(三)核酸检测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成员单位:乡疫情防控办公室、卫生院、执法大队、财政所、应急科、各村。
主要职责:统筹、组织、调度全乡核酸检测工作,推动全乡核酸检测能力建设,指导各村建立完善核酸检测人员队伍,落实紧急状态下重点人群、物表、环境及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任务,全面掌握核酸检测各类数据信息。
职责分工:
1.制定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全乡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加强核酸检测技术培训,建立核酸采样、检测人员后备梯队,提高检测技术水平,保障全员核酸检测需求;指导做好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的采样、送检、实验室检测等工作。必要时协调上级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核酸检测工作。
2.执法大队负责全员核酸采样点现场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全员核酸检测所需物资耗材等保障工作。
4.财政所负责所需经费申请。
5.各村组织大喇叭、微信等及时报道全员核酸检测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6.中小学负责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员工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工作,在需要时提供核酸检测场地,做好现场维护和消杀消毒等工作。
7.应急科负责冷链食品、重点人群、行业从业人员管理,协助做好核酸检测等相关工作。
8.社会服务科负责配合有关部门确保全员核酸检测防治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
9.乡民办公室负责组织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配合核酸检测工作。
10.应急科负责做好各采集点应急设施运行、应急处置准备等各项安全隐患的指导、督查工作。
11.应急科负责组织做好辖区内企业(县里开工企业)、商业网点人员核酸检测工作。
12.各村负责组织做好农贸市场、集市人员的核酸检测工作。
13.各村负责制定本村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科学划分网格,合理设定采样点;做好采样点采样场地(点位的确定)布局、流程及所需设施设备、各类物资、人员的准备;开展采样、送检及检测工作;做好支援与受援预案。
(四)流调溯源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根据县疫情指挥部推送的“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针对确诊、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开展流调溯源工作,协助相关工作专班合理确定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范围,落实管控措施。
职责分工:
1.卫生院负责现场流调及工作指导,根据重点人群实际情况确定调查关键信息,做好疫情的诊断核实工作,为疫点疫区划分提供建议;做好病例及密接、次密接等个案调查、汇总分析,及时提交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2.派出所负责综合利用大数据技术和智能化手段开展重点人员活动轨迹调查和风险研判,协助现场流调组迅速判定密接、次密接人员,为流调追溯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3.宣传办公室负责全乡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发布工作。相关信息须经专班组长或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核后统一对外发布,同时报送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宣传办公室加强网络舆情监管和引导,积极正确引导舆论。
4.政务服务科负责协调提供“吉祥码”等政务服务平台相关数据,保障信息核查实效。
5.各村负责落实本村现场流调工作保障,及时确定调查位置,协助落实辖区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管理,在疾控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做好预防性、经常性消毒和终末消杀。
(五)医疗救治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成员单位:卫生院、各村。
主要职责:统筹全乡医疗资源,合理、规范设置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以及集中隔离人员定点救治医院,指导各地加强医院管理和院感防控,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诊疗技术方案,联系和协调上级专家指导我乡医疗救治工作。
职责分工:
1.负责统筹全乡医疗卫生资源,合理设置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组建医疗救治团队;贯彻执行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开展新冠病毒感染者医疗救治和医疗保障工作;强化全乡医疗机构院感风险管控,做好群众特别是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等群体日常就医保障。指导各村完善院感防控、医疗救治相关制度和流程。
2.负责落实国家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及时拨付医保基金,切实保障救治工作顺利进行。
3.各村负责落实隔离人员、工作人员闭环管理所需隔离场所。
(六)物资和交通保障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物资保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居民基本生活物资、防疫物资供应,满足防疫和民生保障需求。统筹全乡交通运输资源,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防疫闭环管控,畅通防疫、生活物资供应通道,保证各类物资供应链稳定。
职责分工:
1.应急科负责组织商超拓展进货渠道,实时调度大米、粮油、肉类、蔬菜、蛋奶等出库量、存量、可支撑时间等信息,指导商超及时进行采购;组织相关企业做好防疫物资生产,防疫物资采购、储备等工作。
2.执法大队负责监测主要民生物资市场价格,并根据价格浮动及时投入储备物资,防止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持市场秩序,确保价格稳定。
3.政务服务科负责实时统计防疫物资发放量和可支撑时间,根据库存提出采购和管理需求。
4.社会事务服务科负责提供生活物资保障应急用车;负责调度全乡防疫所需的货运、客运保障车辆;负责生活物资应急保障车辆管理工作。
5.应急科负责各部门防疫物资需求汇总及反馈、发放、保管等工作。
6.派出所负责人员转运保障车辆、生活物资保障车辆的进出管理以及防疫卡口交通管制、县内交通管制工作。
(七)校园防控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全乡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监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做好疫情防控。负责乡本级各类学校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
职责分工:
1.学校负责按照疫情形势和防控规定,制定并动态优化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预防新冠肺炎疫情等传染病防控“两案九制”的各项措施,加强校园管理;配合属地卫健部门做好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全员核酸检测;配合卫健部门做好流调、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疾控部门停课复课的意见。
2.卫生院负责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指导学校消杀。对学校疫情形势进行研判并提出应对策略。
3.执法队负责维护学校及周边秩序,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监管。
4.应急科负责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监管相关执法检查工作。
(八)督导检查专班
组长:
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督查、检查各村、各相关部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防控期间擅离职守、玩忽职守、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落实、措施不落实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追责问责。
(九)舆情管控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宣传办公室、应急科、文化和旅游科、执法队、各村、中小学。
主要职责:加强和规范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引导,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防范风险,应对危机,促进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处置;
工作职责:
1.宣传办公室负责制定下发宣传方案、宣传提示。每天向指挥部汇报舆情宣传组工作情况。建立疫情防控网络志愿者队伍,通过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积极转发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信息,提高信息转发率,扩大宣传面。
2.各村通过宣传栏、宣传板、大喇叭、微信群等宣传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和标语口号;及时提供与疫情相关的宣传素材,包括公告、通报、政策等。
3.宣传办公室组建新闻采编应急队伍,根据受众需求,精心制作富有特色、易于传播的疫情防控图文、视频等,在公众号、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分享平台推送。
4.各村大喇叭循环播报疫情防控政策和相关知识。
5.宣传办公室制作宣传板、条幅,应急科要利用企业内部大型LED屏开展科普宣传;部署规上企业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持续推送有关疫情防控标语、政策和知识的短信。负责部署企业疫情防控宣传工作。
6.应急科负责做好农(集)贸市场、药店、饭店等商户的宣传教育。
7.宣传办公室负责在广场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负责联系各村对各村进行宣传;组织、督促建筑工地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和从业人员的疫苗接种工作。
8.各村负责利用大喇叭、流动宣传车等循环播报疫情防控政策和相关知识。
9.文旅科负责围绕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创排文艺作品。
10.各村负责加大对农村的宣传工作力度,有效利用宣传单、告知书、“一封信”等形式开展点对点的'宣传,切实提高广大群众思想认识和自我防护本领。
11.中小学负责引导广大师生加强自我防护意识,运用喜闻乐见的方式,如短视频、广告语、快板等方式,制作一批宣传品,在广大师生中传播,传递正能量。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辐射示范引领作用,发动师生力量,形成宣传合力。
12.文旅科负责强化疫情防控文艺宣传力度,以普及防疫知识、宣传典型事迹、展示达里巴乡疫情防控工作成果为主要内容,组织全乡广大文艺工作者、文艺志愿者把创作目光更多聚焦基层,聚焦一线医护人员、党员干部,通过歌曲、曲艺、诵读、书法、美术、文学、摄影等形式,创作出更多更好的文艺作品。
13.执法队负责动员发动相关户外广告LED屏、经营门店LED屏刊播疫情防控标语口号。组织督导企业、商户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和从业人员的疫苗接种工作。
达里巴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实行指挥长制,总指挥长由党委副书记、乡长胡吉雅担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副乡长宋姗姗负责。
(十)转运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接,及时将对接信息推送给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转运,负责信息统计及上报工作。
转运范围: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来)乡人员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的必须转运,需转运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必须转运。
转运原则:
1.以上人员首选居住地各村负责转运。
2.以上人员无居住地的由目的地各村负责转运。
3.以上人员无居住地、非户籍地人员由目的地各村负责转运。
4.集中隔离结束后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继续在集中隔离点追加隔离。
职责分工:
1.卫生院负责及时推送转运人员信息,协助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相关人员的转运工作,对各转运专班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及监督检查,负责信息统计及上报工作。
2.派出所负责协助各村做好转运管控、秩序稳控和安全保障。
3.派出所负责做好运输保障及车辆引导。
4.各村负责本村国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来)乡人员的信息排查工作并及时上报县转运专班。安排指定转运人员及车辆,对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指导,负责信息统计及上报工作。
(十一)稳增长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加强企业生产服务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复工复产方案,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强化重点场所管控,确保一旦出现突发情况,各项机制高效运转、果断处置、不出问题,使企业平安运行。通过抓重大项目、抓服务督导、抓对上争取,全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项目开工建设,确保20XX年度全年经济运行高质量发展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工作职责:
1.应急科负责支持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合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其他间接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企业,以及稳岗就业、减免租金等企业,在项目申报、金融信贷、财政贴息等方面给予帮助。强化要素保障,协助企业生产所需水、电、油、运等生产要素需求,支持企业有序复工。
2.财政目的性负责积极联系县有关部门及金融机构,通过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能力、强化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性续贷过桥资金支持等措施,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资金支持。
3.政务服务科负责密切监测经济运行状况,聚焦疫情对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围绕做好“六稳”工作,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困难局面的准备。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加大工业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努力把疫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十二)备春耕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指导各村因地制宜做好备春耕工作;协调解决农资生产、运输、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采取调控和产销衔接措施。
职责分工:
1.农业、农机和畜牧科负责加大对各村的宣传工作力度,利用宣传单。告知书“一封信”等形式,开展点对点的宣传,切实提高广大群众思想认识和自我防护本领。同时要强化指导科学施肥工作,促进化肥减量增效,做好各项技术指导。
2.各村负责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农时不等人的现实情况,对外地来达的农资运输车辆及人员,在执行我乡关于疫情防控有关政策的前提下,开辟绿色通道,保证农资及时运输到位。
3.各村负责引导农民适时售粮变现,尽快筹集备耕资金,确保农资及时到户,解决备耕资金问题。
4.农业、农机和畜牧科负责落实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开展市场化肥价格监测活动,调查处理垄断市场违法行为,开展执法打假行动,查处化肥产品各种违法行为,处置化肥产品投诉举报问题,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5.各村负责做好疫情期间的备春耕生产工作,指导辖区内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生产经销商稳定经营,提供充足货源,保证供应。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工作专班要从全乡防疫大局出发,认真落实专班职责,确保按时、高效完成各自所承担的疫情防控工作任务;要根据各专班职责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制定本专班工作措施,落实落细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强化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各专班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主动作为、摸清底数,组织专班成员单位盯紧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及时协调解决专班推进中的各类问题;要强化统筹协调,全面做好人员配备、技术支持、设备运行和经费保障,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合力。
(三)建立联动机制,严格数据上报。各村要参照本方案,制定本村疫情防控应急工作方案,明确指挥长和12个专班。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加强联动,按时完成相应工作报告、数据汇总等工作,各村要按照12个工作专班对应职责,分12个领域进行统计和汇报。
(四)强化舆情管控,回应社会关切。坚持“分级负责、信息互通、上下联动”的舆情监测与应对要求,健全舆情联动处置机制,有效开展舆情引导和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统一舆情管控口径,主动发声辟谣,巩固和拓展舆论主阵地。
(五)加大督查力度,保障防控措施。切实加大流调溯源、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物资保障等各领域督导检查力度,坚决杜绝断岗、漏岗、脱岗等现象发生,对防控工作行动不迅速、责任不落实、防控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对顶风违纪者严惩不贷。
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 篇4
疫情防控期间,当被要求进行居家隔离时,省疾控中心提醒居民应落实以下几方面措施:
1、单独居住。一个居住地址只能居家隔离一人。如与家人共同居住,家人必须承诺共同居家隔离。成员一人一间,保持相对独立,尽量不离开隔离房间,避免与家人近距离接触。
2、室内清洁。如与家人共同居住,停止使用中央空调,保持隔离房间随时关闭,在隔离房间开门前,应先开窗通风后再开门。经常开窗通风,至少每2-4小时开窗通风一次,每次20-30分钟。做好居室的日常清洁工作,对分泌物污染的'物品或经常触摸的物品进行消毒。桌椅、门把手等可使用含氯消毒液进行消毒(含氯消毒剂使用时需按说明书配制使用,操作时戴好手套);体温计、手机等可使用75%医用酒精棉球或棉片擦拭消毒。不得外出,谢绝会客。
3、佩戴口罩。独处时,可以不戴口罩。与共同隔离人员接触时,请佩戴口罩。戴口罩前、丢弃使用过的口罩后,均需要及时洗手。
4、用品处理。餐具使用后,可煮沸消毒或使用餐具消毒柜消毒。用过的纸巾、口罩及生活废弃物丢入专门的带盖垃圾桶内,交由工作人员专门处理。如有家庭成员共同隔离,生活用品需单独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5、生活规律。保持充足的休息,不熬夜。单独就餐,食物要清淡、多样化,保证营养充足。保持平和的心态,积极面对。
6、主动监测。如实回答工作人员的健康询问。积极配合每日上、下午各一次的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电话联系工作人员。
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 篇5
1.居家隔离人员隔离期间,除有症状需要就医的,一律不准外出。隔离区域要相对独立,单人单间隔离,彻底隔断与家人的'接触。
2.隔离区域要加强通风,保持房间环境卫生,房间定期消毒,房门随时关闭,在打开与其他家庭成员相通的房门前要先开窗通风。
3.在本人隔离房间可以不戴口罩,必须离开隔离房间时,要先戴好口罩,洗手或手消毒后再出房间。
4.居家隔离人员必须在隔离房间独自用餐、饮水,做好餐具消毒工作。尽量不要共用卫生间,必须共用时须分时段,用后通风并消毒。
5.要尽可能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必须接触时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生活用品与其他家庭成员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感染。
6.隔离人员隔离期间,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测量体温并随时记录。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身体不适状况,必须第一时间与包保责任人联系并及时就医。
7.隔离人员隔离第15天,经检查无异常情况报林业局指挥部,经疫情防控组核查后可予解除隔离,并出具《返乡人员解除隔离书》。
8.严格落实“三级包保”责任制,包保单位要安排专人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通过视频、电话、隔门见面等办法,对居家隔离人员进行严格管理。疫情防控组每天按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抽查,对各包保单位落实包保责任情况进行跟踪监管。
9.对居家隔离拒不配合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送至指定集中隔离宾馆强制隔离,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对包保责任落实不力、监管失控的,严肃追究包保单位责任,并按要求实行集中隔离。隔离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包保单位承担。
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来镇返镇疫情风险重点人员(集中隔离管控、居家隔离管控、居家健康监测、3天3检、3天2检等)管控工作,切实落实好各项分类管控措施,特成立镇疫情防控重点人员管理专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各村(社区)组建居家健康管理人员服务专班,由驻村(社区)领导牵头负责本村(社区)居家健康管理人员监管工作,由驻村(社区)干部、村(社区)干部、社区民警、医护人员组建服务专班,落实上门服务。
二、工作职责
镇平安办:负责督促各村(社区)通过社区报告、系统推送以及入户排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市内外来镇返镇人员排查工作,明确分类管控措施,每天及时将管控人员名单反馈给社事办。同时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技防措施。
镇社事办:按照平安办反馈的管控人员名单,联系卫生院上门开展防疫卫生知识宣传、心理疏导工作及核酸采样工作。督促各村(社区)按照分类管控措施,严格落实人员管控工作。同时负责集中隔离人员转运工作。
镇派出所:安排社区民警加入村(社区)组建的重点人员“三人管控专班”,上门开展相应政策宣传工作。对不服从防疫管控措施的人员,及时开展法治教育,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进行处理。
镇卫生院:安排医务人员加入村(社区)组建的重点人员“三人管控专班”,上门开展防疫卫生知识宣传及心理疏导工作。同时负责居家隔离人员上门核酸采样工作。
各村(社区):负责安排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社区排查工作,排查市内外来镇返镇人员,按平安办要求明确分类管控措施,建立排查及管控台账。配合社事办做好集中隔离人员转运工作。牵头组建重点人员“三人管控专班”,向居家隔离人员发放隔离告知书,做好人员生活物资保障以及健康监测工作,提醒卫生院开展上门核酸采集,及时记录核酸检测结果,按要求发放解除隔离告知书;向3天3检、3天2检人员发放居家健康管理告知书,每日开展人员点名工作,并做好记录,督促相关人员严格居家,对因做核酸或其他紧急事务确需离家的.,村(社区)应进行审批备案,记录外出事由、地点,明确外出时间,并提醒相关人员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作,回家后及时派人上门核实。
三、管控措施
(一)集中隔离人员:对社区排查出的需集中隔离人员,平安办及相关村(社区)要及时通知社事办,由社事办联系隔离点及转运车辆进行转运,转运前相关村(社区)要督促相关人员落实临时管控措施;对区疾控下发的密接、次密接等重点人员,由镇社事办联系隔离点及转运车辆进行转运,转运前相关村(社区)要督促相关人员落实临时管控措施;对区委政法委直接下发转运的集中隔离人员名单,平安办要及时反馈社事办。
(二)居家隔离人员:对需居家隔离人员,相关村(社区)要联合卫生院,按照市疫情防控组发布的《居家隔离指引(2022版)》(渝肺炎组疫发〔2022〕21号)要求,进行内外环境评估,判定是否符合居家隔离条件,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要及时报告社事办联系集中隔离。对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相关村(社区)要建立工作台账,并联合派出所、卫生院成立“三人管控专班”,上门发放居家隔离告知书,提醒居家隔离相关注意事项,通过安装监控设备、安装门磁报警装置等手段落实技防措施,做好隔离人员每日点名及健康监测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提醒卫生院定期开展上门核酸采集工作,同时做好隔离人员生活物资保障及心理疏导工作,对解除隔离人员要及时发放解除隔离告知书。要发动周边群众共同开展监督举报工作,对不遵守居家隔离规定的要及时通知派出所开展法治教育。
(三)居家健康管理人员:即“3天3检”、“3天2检”人员,各村(社区)要联合卫生院、派出所建立“三人管控专班”,上门发放居家健康管理告知书,告知相关管理要求。村(社区)要安排专人跟进管理服务,每日点名不少于三次,提醒相关人员严格落实核酸检测要求,并记录核酸检测结果。对因做核酸或其他紧急事务确需离家的,村(社区)应进行审批备案,记录外出事由、地点,明确外出时间,并提醒相关人员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作,相关人员回家后,应及时报告村(社区),村(社区)及时进行核实。要发动周边群众共同开展监督举报工作,对有不遵守居家健康管理的要及时通知派出所开展法治教育。
(四)其他地区来镇返镇人员。建立工作台账,提醒相关人员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工作,及时记录核酸检测结果。
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 篇7
1、居家隔离参照集中隔离场所相关规程要求,由社区干部、网格员、信息联络员、公安干警、卫生服务人员、物业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志愿者等组成工作专班,采用“一对一”的方式实施居家隔离。
2、居家隔离人员居住场所须由社区专班人员进行居家内外环境专业评估。不具备居家隔离场所条件的`,一律进行集中隔离。
3、居家隔离人员宜单独居住,如有同住人员,须与居家隔离人员共同执行管控措施。居家隔离期间拒绝一切探访,原则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要经所在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认真研判批准,并采取严密的出行防护措施,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私自外出者,一律转为集中隔离,隔离期限重新计算,费用自理。
4、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告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可通过微信、视频等多种非接触方式关注居家隔离人员健康状况,做好监测记录。
5、社区负责为居家隔离人员进行入户核酸采样。社区工作人员详细记录每次核酸检测信息,做到人头清、核酸检测数据清。对居家隔离期满、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的隔离人员,所在社区出具《解除居家隔离通知书》,解除居家隔离。
6、居家隔离期间,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社区工作人员(“一对一”管理人员,下同)要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辖区疾控机构报告,按规定要求将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实行闭环管理。
7、居家隔离期间,隔离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与社区工作人员保持联系。独居的老、弱、病、残、儿童、孕产妇、半自理及无自理能力等特殊人员,需确定同住陪护人员或紧急联系人(有基础疾病的人员和老年人不能作为陪护人员)。
8、患有基础疾病的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按时服药,不可擅自停药,药物储备不足时,可在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药,由家属或社区工作人员代取药物。
9、社区做好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工作,及时回应居家隔离人员诉求,为其提供代办、代购、代送等基本生活服务。
10、对违反居家隔离管控要求、拒不执行居家隔离管控措施、不配合管控工作、瞒报信息的人员,由公安机关采取措施,并追究法律责任。
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 篇8
为切实傲好病毒感来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控能力,按照省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干春节假期后办公场所和人员预防新互状病毒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相关规定:
一、居家隔离对象
疫区返回人员、外地来(返)白人员,尚未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者。
二、隔离办法
上述人员应立即到所在村支部或社区进行登记,同时主自行家离14天,由指定医疗机构人员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做到对或社区(居民小区)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积极参与检测。
三、基本措施
1、实施居家隔高观察时,指定医疗机构人员应当向居家隔离观察对象书面成口头告知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防担相关知识,以及负责居家隔离观察的医疗卫生机构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居家需离人员应相对独立居住,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社区(村)必须加强对居家隔离人员的.管理。
3、居家隔离人员应每天早、晚进行一次体温测量,隔离观察员应每天掌握其健状况,填写相关记录表格,并做好相的个人防护措施。
4、居家用离观察期间,居家展离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干咳气促等异信苗末症状时,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由负责的医疗卫生机诊治或送发热门诊。
5、居家属离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常通风(每天房间要通风2-3次,每次15-20分钟),保持心情愉快,清淡饮食。
6、居家隔离观察期满时,如居家隔离者无异常情况,指定医务机构人员应书面或口头告知其解除隔离观察。
7、居家高观察期间,其所在社区(村)应对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
请各县(市、区)结合社区网袼化管控等指施,认真落实好、指导好居家隔离观察防控工作。
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 篇9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外省市来津人员的管理工作,坚决保障东丽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疫情在我区蔓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在东丽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社会维稳组、群防群控组、农业农村组、企业防控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对外来人员的登记,加强对社区、老村台、企业外来人员的管理。一是排查到位。利用多种手段全面排查,确保对我区外来人员信息清、底数明、无遗漏。二是防控到位。严把各进出口,做到体温检测全覆盖、车辆检查全覆盖、口罩佩戴全覆盖。三是报送到位。发现存在疫情风险的外来人员要及时上报。四是处置到位。对于工作中发现的`疫情风险,做到风险不排除,工作不中断。
二、职责分工
(一)外来人员登记
1.机场、车站、高速公路等卡口登记由社会维稳组负责。具体由公安部门逐车、逐人指引外来人员扫描二维码登记,填报相关信息。
2.社区外来人员登记由社会维稳组负责。组织街道、社区在小区出入口张贴二维码,监督外来人员扫码登陆填报信息,社区民警通过社区微信群推荐二维码,引导返津人员登陆填报。
3.老村台外来人员登记由农业农村组负责。组织指导相关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进村路口、检查站张贴二维码,监督外来人员登记填报。
4.企业中的外来人员登记由企业防控组负责。在各企业出入口张贴二维码,监督企业逐人填报返津复工人员信息。
(二)社区外来人员管理
由群防群控组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以党群网格综合信息平台为支撑,组织网格员广泛宣传、挨家挨户走访排查,采集外来人员信息,登记外来人员来津、隔离、解除隔离等疫情台账,监督外来人员居家隔离情况。落实疫情防控“四封”工作措施,即“封通道,合并小区道路;封门闸,核准居民出入;封车号,摸排业主车辆;封夜岗,监管午夜出入”,在居民社区出入口设立登记点,检测来人体温及个人防护情况,实现社区24小时防控不漏人。
社会维稳组要统筹公安部门强化对私房出租户的管控,在各门栋口张贴《天津市公安局致广大出租房屋出租人的告知书》,负责核查房屋出租人,要求出租人主动报备外来人员详细情况并进行登记。对于存在明显超出正常规模的群租行为,及时对相关租住人员和房屋业主进行规劝,限期分散居住,对不听劝告者按有关规定处置。
(三)老村台外来人员管理
农业农村组要按照“封控、执勤、宣传、消毒、排查、隔离、服务、组织”八个方面要求,进一步规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负责推动各老村台人员监测排查全覆盖,做好信息登记,动态管理。对于已返津人员,严格落实居家隔离14天管控措施,安排专人服务,做到人员管控无遗漏,动态跟踪外来人员健康情况,详细登记外来人员来津、隔离、解除隔离台账。
(四)企业外来人员管理
企业防控组要推动落实《东丽区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意见》,监督企业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制定企业防控工作方案,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人员职责,实现返津人员排查全覆盖。优化工作流程,化小工作单元,倡导远程办公,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推动企业落实对湖北籍职工暂缓返津的政策。监督企业对其他外省市的返津人员及时登记并随访其健康情况,安排居家隔离或在宿舍隔离,观察期14天。
要监督企业落实职工建档筛查、一人一档,全面掌握职工动向、身体状况、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等情况。
三、保障机制
(一)信息共享机制
加强工作联动,及时沟通共享各类数据信息。对于敏感、紧急信息,各组要随时沟通研判,由社会稳控组汇总上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为方便信息共享,由社会维稳组、群防群控组、农业农村组、企业防控组各指定一名联络员,于2020年2月12日中午12点前将联络员的姓名、职务、工作部门及联系方式报送社会维稳组。
(二)应急处置机制
1.拒不配合人员的处置。在外来人员管理过程中对于拒不配合工作人员履行登记管理、故意谎报瞒报信息,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正常秩序的,各组要及时联系属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民警进行处置,社会维稳组跟进指挥,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2.发现疫情风险的`处置。工作中发现外来人员存在疫情风险的,要立即上报疫情监测处置组。对不配合防疫工作,拒绝接受隔离治疗或者居家观察的,由社会维稳组依法进行处置。
(三)联动协调机制
对疫情期间的工作衔接问题,由社会维稳组负责统筹协调,牵头完成外来人员管理的各项工作,各组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四、责任追究
(一)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不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对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