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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管线检测方案

2025/05/12方案精选

文学网整理的污水管线检测方案(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污水管线检测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环境保护督查的精神要求,严格控制医疗废物对生态环境的污染,进一步推进我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工作进程,保障公众健康和卫生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法律依据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xx〕第380号)、《城市市容环境和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xx〕第67号)、《晋中市特种垃圾管理办法》(市政发〔20xx〕6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总体目标

全面推行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规范收集、转运、处置,坚决杜绝医疗废物引发的环境突发事件和污染生态环境现象,推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力争规范处置率达95%以上。

三、职责任务

(一)开展摸底排查统计

对县域内医院、卫生院(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所、村卫生室医疗垃圾的产生量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包括医疗机构的'营业面积、床位、服务项目,医疗废物的种类、处置情况等详实数据。

责任单位:环卫局

配合单位:卫计局

(二)完善设施配套建设

建设防渗、防雨、防盗,远离敏感区和居民区的规范化医疗垃圾中转站,对医疗垃圾实行分类分区储存,配备专用收集运输车辆,医疗机构要自行配置废弃物专用周转箱,保障医疗垃圾存储转运安全。

责任单位:环卫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

(三)推行无害化处置

各医疗单位的废弃物要实行集中收集,集中转运,统一运往具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企业集中处置。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实行有偿服务,各医疗机构自付费用。

责任单位:环卫局

配合单位:各医疗机构

(四)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对医疗机构内的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暂存、处置过程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定期检查,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责任单位:卫生监督所

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环保局

(五)加大违法行为打击

在推进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的工作中,严禁将医疗垃圾自行处置、乱扔乱倒、混入生活垃圾,杜绝转让、加工、利用、倒卖医疗废物,对违规行为,市容环卫主管部门要及时调查取证,并将调查情况向环保、卫生等部门反馈,环保、卫生等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环卫局、环保局、卫计局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强化领导。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是环境保护工作和我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共同要求,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并有序推进,成立平遥县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

(二)循序渐进,稳步实施。按照先城区后乡村、先乡镇所在地后沿线沿路村,逐步拓展到偏远村的原则推进,既要抓住规模较大的医疗机构,又要重视小诊所、村卫生室等规模较小的医疗机构,实现医疗垃圾规范化管理全覆盖。

(三)各司其职,加强合作。各责任单位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既要主动作为,又要相互配合、协作联动、共同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向领导小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多措并举确保医疗垃圾规范化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加强对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宣传普及,提升全民环保意识,引导居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良好氛围。

污水管线检测方案 篇2

为加强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全面提高其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发挥减排效益,促进水环境质量的改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本方案所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xx镇境内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所有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达到设计排放标准。

二、责任分工

以“属地为主、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和谁建设、谁运营、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责任体系。由于xx镇辖区的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维护管理没有统一纳入第三方运维,目前维护管理的主体是建设施工方和镇村两级。集镇xx、xx村污水处理厂由拓兴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其他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由相应行政村作为运维管理责任主体。各级主体层层负责,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三、运维措施

(一)集镇xx村污水处理厂、xx村入河排污口2个,该两村由区住建局拓兴公司运营管理,达标排放,镇级环保部门负责监督。

(二)其他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含xx村、xx两个污水处理厂)由村级维护管理,镇级环保部门负责监督。

1、xx村、xx两个微动力污水处理站,由所在行政村负责运营管理,要保证水泵及配电设施运行良好,无漏电、跳闸、异常等现象发生,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要对池内应做到无板结、无垃圾、无杂草,保持场地的`整洁美观,乡镇和环保部门督促落实尾水正常达标排放。

2、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运营管护,管护过程所产生的费用由第三方支付,并确保尾水达标排放,乡镇和环保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三)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由各行政村作为运维责任主体。

1、除xx村、xx村污水处理站采用微动力外的其他村污水设施由各相应村负责运行管理,xx、xx村由各村指定专人定期加强维护管理。

2、各行政村负责把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加强宣传教育,组织村民自觉维护治污设施不受人为破坏。

四、加强领导

(一)成立xx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三个环保网格员任副组长,各村主任任成员。每个网格员挂钩一个片区,形成分管领导组织牵头,网格员监督指导,村主任具体负责的日常运维管理的工作格局。

(二)按要求对污水处理站所有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按要求对管网进行巡查,对管网出现的漏、堵、坏、溢等异常现象,尽快处理和修复。

(四)环保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定期对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出水水质进行监测,确保设施出水正常达标排放。

污水管线检测方案 篇3

潍坊现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分享医院污水处理工艺:医院污水来源成分复杂,含有病原性微生物、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学污染物和放射性污染物等,具有空间污染、急性污染和潜伏污染等特征,不经有效处理会成为一条疫病扩散的重要途径和严重污染源环境。本文主要介绍了MBR工艺处理医院污水。

一、医院废水的特点

医院各部门的功能、设施和人员组成情况不同,产生污水的主要部门和设施有:诊疗室、化验室、病房、洗衣房、x光照洗印、动物房、同位素治疗诊断、手术室等排水;医院行政管理和医务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食堂、单身房、家属宿舍排水。不同部门科室产生的污水成分和水量各不相同,如重金属废水、含油废水、洗印废水、放射性废水等。而不同性质医院产生的污水也有很大不同。医院污水来源成分复杂,含有病原性微生物、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学污染物和放射性污染物等,具有空间污染、急性污染和潜伏污染等特征,不经有效处理会成为一条疫病扩散的重要途径和严重污染源环境。

二、医院污水的来源、水量

(一)、医院污水的来源

医院排放废水的主要部门和设施有:诊疗室、化验室、病房、洗衣房、x光洗印、同位素治疗诊断室、手术室等;还包含医院行政管理和医务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食堂、宿舍排水。

(二)、医院污水的水量

设备较全的大型医院平均日污水量在400-600L/(床.d),K=2.0-2.2

一般设备中小型医院平均日污水量在300-400L/(床.d),K=2.2-2.5

小型医院平均日污水量在250-300L/(床.d),K=2.5

K—小时变化系数

三、医院污水的水质特征

医院污水的主要污染物包含病原性微生物、有毒、有害的和含放射性污染物三大类。

病原性微生物及其控制指标:

通常把大肠菌群数和粪大肠群数作为衡量水质受到粪便污染的生物学指标。

医院污水和生活污水中经水传播的疾病主要是肠道疾病,由病毒传播的疾病有肝炎、小儿麻痹等。

有毒有害物质及水质指标:

pH:医院的酸碱污水主要来源于化验室、检验室的消毒剂的使用及洗衣房和放射科等,可对管道造成腐蚀或影响消毒剂的使用效果。

SS:影响水体外观和氯化消毒灭活效果。

B0D和C0D:大部分来自生活系统排水,可生化性能良好,但医院广泛使用的消毒剂对生物处理是不利的。

动植物油:来自食堂排水,影响水体溶解氧和医院含菌污水的消毒效果。

总汞:包含有机、无机、可溶和悬浮的汞,可是人体发生全身性的中毒。主要来自于口腔科、破碎温度计和某些使用汞的计量设备汞的流失。

医疗单位在诊断和治疗中用到的放射性同位素在其衰变过程中产生α、β和γ放射性,在人体内积累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

放射性在污水中的浓度以Bq/L表示。放射性液体废物按其放射性浓度水平分为不同的等级:

第Ⅰ级(低放废液):浓度≤4×106Bq/L。

第Ⅱ级(中放废液):浓度为4×106Bq/L~4×1010Bq/L。

第Ⅲ级(高放废液):浓度>4×1010Bq/L。

医院放射性污水主要来自同位素治疗室,应针对这一部分污水单独设置衰变池处理,达标后再排入综合下水道。

四、医院污水的处理技术分析

医院污水的处理主要根据医院的规模、性质和处理污水排放去向,进行工艺选择。医院污水处理所用工艺必须确保处理出水达标,主要采用的三种工艺有:加强处理效果的一级处理、二级处理和简易生化处理。

其选择原则如下:

传染病医院必须采用二级处理,并需进行预消毒处理;

处理出水排入自然水体的县及县以上医院必须采用二级处理;

处理出水排入城市下水道(下游设有二级污水处理厂)的综合医院推荐采用二级处理,对采用一级处理工艺的必须加强处理效果;

对于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小型综合医院,条件不具备时可采用简易生化处理作为过渡处理措施,之后逐步实现二级处理或加强处理效果的一级处理。潍坊现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销售:xxxxx主营产品:医疗污水处理设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乡镇医院污水处理设备卫生院污水处理设备

MBR工艺处理医药污水的特点:

采用膜生物反应器作为主处理单元,它具有抗冲击能力强,出水水质优质稳定,其处理构筑物全部置于地下,占地面积小,布局合理。PLC柜置于地上控制室内,使管理较为简单。

MBR工艺由于高效的固液分离作用,出水悬浮物浓度低,细菌和病毒失去了附着或包裹的屏障,易于被灭活,能有效去除SS和细菌。

膜组件的`高效截留作用使反应器内保持了较高的生物量,提高了生物处理效率,由于MBR的截留作用使微生物富集,可使世代周期较长的硝化细菌得以保留和繁殖,从而到达了很好的脱氮效果。

反应器内微孔曝气,不仅提高了充氧效率,而且优化了反应器的水力条件。微孔曝气给生物接触氧化提供了足够的溶解氧,曝气系统有助于膜两侧的翻水,强化了气体对膜的剪切作用,有利于气液两相流间的传质,使处理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

医院废水处理产生的剩余污泥中含有大量的细菌和病原微生物,处理不当会造成二次污染。所以维持在高污泥浓度条件下运行,可有效地解决排泥问题。MBR剩余污泥产量低,并且将剩余污泥回流到调节池中,从而达到系统污泥零排放,大大节省了污泥处理的经费问题,有利于污泥资源化管理。

污水管线检测方案 篇4

医院污水处理方法和工艺流程是根据处理对象而确定的,其处理对象有悬浮物、飘浮物、有机物、放射性同位素、病菌、病毒、酸碱等。其中危害较大的是病原体,兹分述如后。

(1)悬浮物及飘浮物

一般均在病房出口处设置化粪池。污水进入化粪池后,其中比重较大的污染物在池中沉淀分离,发酵消化。在沉降过程中也夹杂一些病毒病菌随之沉降,故污泥也应作相应处理。化粪池出水仍会携带一部分漂浮物和机械杂质进入消毒池,这将影响消毒剂的杀菌效果,因此,污水进入消毒池前应得到充分沉淀和简单的过滤。

(2)有机污染物

医院污水的有机物一般小于城市污水,B0D5多在100毫克/升左右。可以利用水体本身的自净能力将其消化。但如果直接排入要求较高的地表水体、风景区等时,则对其有机物要进行处理,一般多采用生物处理法。

(3)放射性同位素

由于原子核自发蜕变产生射线,它的存在使污水具有放射性污染,无法人为的`改变污水中放射性物质的强度和性能。因此只有用稀释或浓缩的办法来降低或避免其危害。对于这种污水可根据放射性物质的种类、半衰期长短来决定其处理方法。对于半衰期短的元素,采用储存的方法或用稀释方法进行处理;对于半衰期长的放射性物质可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法处理,将其先从污水中分离出来。根据调查,目前一般医院中使用的放射性同位素均系半衰期较短者,而且污水量较少,故通常采用储存法处理。

(4)寄生虫

寄生虫卵来源于粪便中,其比重大于粪便污水(约1.02-1.04),故可通过沉淀将其从污水中分离。一般用蛔虫卵作为寄生虫的死亡标准,即当蛔虫卵死亡时,便认为其它虫卵均已死亡。蛔虫卵在外界可活1-5年,但在发酵环境中,生命期则大大缩短。在堆积的粪便中,夏天能活7天,冬天能活21天。常采用的化粪池,污泥清掏周期在三个月以上,寄生虫卵完全可以在池中沉淀,在发酵环境中杀灭。

(5)病毒

病毒是一种远比细菌小的物体,他们没有完整的细胞结构,必须在一定的活细胞中才能生存繁殖。在人类的传染病中80%是由病毒引起的。病毒一般来说耐冷不耐热(但肝炎病毒对热、干燥和冰冻均有一定抵抗力,如甲型肝炎耐热56℃,1小时以上;乙型耐热60℃,4小时以上),不过所有病毒对高温煮沸和强氧化剂都很敏感,因此可投一定浓度的氯使其灭活。

(6)传染病菌

传染病菌的种类很多,但其活动规律则大同小异,一般在PH值5-9.6范围内生存,当PH值超出此范围病菌即死亡。在清水中能活一个多月,但在粪便污水中生活时间较短。这是因为:

a.粪便污水中含有自身分解生成的氨,可起杀菌作用;

b.大便分解还能产生某些灭菌素使细菌灭活。另外大部分病菌(除破伤风为厌氧菌外)都是好氧的。

利用这一特性,如将水池加盖密封,一方面由于有机物分解消耗大量氧,另一方面因池子密封补氧困难,导致污水中溶解氧减少,致使好氧病菌在缺氧下自行消灭。

此外,在化验室、检验室中还有铬、汞等重金属存在,可用化学方法去除。

综上所述,医院污水是一种极其复杂的体系,因此,采用常规处理方法很难达到满意的效果。

近来发展起来的臭氧水处理技术,在医院污水处理工程上被广泛应用,收到了极好的效果,这是因为臭氧比氯、二氧化氯具有更强的氧化能力,可以比氯快600-3000倍的速度杀死包括氯不能彻底杀死的所有细菌、病毒等;可将某些重金属离子Pb、Hg等氧化沉淀达到分离的目的;另外臭氧还可降低生化耗氧量(B0D)和化学耗氧量(C0D)、去除亚硝酸盐和脱色、除臭等。经此处理的医院污水,可大大提高排放标准,甚至可返回作为非饮用水使用。

污水管线检测方案 篇5

为了加强我市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及运维管理,全面落实《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计划》要求,持续改善提升我市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遵循“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梯次推进、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基本思路,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覆盖率为重点,以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努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全面开展。

二、总体目标

以省定美丽乡村“示范村”和“整治村”以及黄盖湖流域、西凉湖流域、陆水河流域、陆水湖周边村庄为重点,建设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切实解决村庄污水横流、乱排乱倒污染水体,影响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的问题。

三、具体任务

(一)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

按照生态环境部《县域农村生活污水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围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目标,结合《赤壁市村庄布局(20xx—20xx)》,迅速编制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科学确定治理目标、治理方式、建设时序和资金保障、长效运行等内容。

(二)摸清底数,建档立卡。

系统开展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全面掌握我市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状况、设施建设和运行、污水与改厕工作统筹推进等情况,建立全市农村生活污水现状基础台账,一点一册。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暂未覆盖到的行政村,摸清村庄位置、人口分布、村庄污水量等情况,以便在今后配套污水设施建设时因村施策。

(三)积极推进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以《赤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为指导,在做好充分调查基础上,坚持从实际出发,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的治理思路,梯次推进,讲求实效,科学选取设计工艺。

一是距离城镇污水管网较近的村庄就近接入城镇污水管网集中处理;距离城镇污水管网较远、人口密集、不具备接入条件的村庄,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居住偏远分散、人口较少的村庄,采取分散处理方式,结合农村厕所革命综合处理。在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的基础上,就近就地实行农业利用,鼓励农户利用农田、农地、房前屋后菜园、果园、小花园等消化处理生活污水,减少有害排放,实行就地利用。

二是顺应村庄演变趋势,量力而行,梯次推进。按村庄类型、人口布局等不同因素,结合村庄布局规划,突出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等具备相当规模和发展潜力的村庄以及省定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和整治村的治理,优先安排生态敏感地区及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周边村庄的治理。

三是选取适宜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优选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及工艺,防止建设和运行维护成本过高导致污水处理设施难以持续稳定运行。

四、建立完善运维体系

坚持“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建设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设备的质量,确保污水处理设施能够切实发挥效能。污水治理工程建成后业主单位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负责维保期内设施运行情况的观察,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维保期过后,业主单位要及时组织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分局以及参建各方进行综合验收,确认验收通过后,交付市住建局统一管理。对于早期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由于管网不配套或者其他问题造成一直没有正常运行的,由原建设单位负责整改到位,直到通过综合验收。坚持建管并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建设的同时,同步考虑后期长效运行的问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公司实行专业化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生态文明指挥部和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应把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和长效运维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统筹安排,统一调度。市住建局作为该项工作的责任牵头单位,负责对全市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已建成并已通过验收交付使用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长效运维,负责对其他建设主体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考核检查,负责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卫健局等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搞好相关配合工作,分别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将自身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告知牵头单位。其他相关部门应在涉及农村生活污水项目立项、用地、规划、环评、招投标等环节建立联动审批通道,合理简化审批程序。各乡镇党委政府、村委会(社区)应积极做好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过程中的用地协调、施工协调等工作,并尽到属地管辖的责任,加强对已建污水设施的运维监督和保护。

(二)规范建设主体。

原则上全市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统一由牵头单位市住建局作为建设主体,并对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打包立项、组织设计、统一招标。其他部门如有涉及到农村生活污水方面的上级项目资金,应积极争取,由市财政局进行统筹使用,用于支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及后期运行维护,项目实施完成后移交住建部门统一运行维护管理。

(三)落实资金保障。

各相关部门应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有效利用各级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和其他环境治理专项资金,采取上下结合、横向统筹的办法,打好政策资金的组合拳。市级财政每年应根据项目计划和运维需求,把该项工作所需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四)强化监督考核。

各相关组织领导机构、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应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项目落地、项目施工、运行效能等方面检查督办,建立“月报告、季通报、年评估”的农村生活污水推进工作机制。将项目正常运行率和污水达标排放列入乡镇、村的年度考核,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部门协调配合受阻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通报批评,对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进行严肃问责。

(五)营造良好氛围。

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多层次多形式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要意义,提高农村卫生排污意识,强化农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完善村规民约,发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争取农民群众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协调问题的支持,保障污水处理项目的顺利推进。

污水管线检测方案 篇6

为加强我县医疗废物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以及《邢台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医疗废物范围

医疗废物范围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按照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规定执行。

二、医疗机构范围

全县范围内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及各民营医院。

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基本要求

1.设立医疗废物暂存处。医疗废物暂存处应有防日照、防雨水、防蝇、防蚊、防鼠等“五防”措施。根据小型医疗机构规模由各乡镇卫生院配备相应医疗废物周转箱(桶)。周转箱(桶)容量应能满足定期周转要求。定期开展周转箱(桶)保洁、消毒。清洁物品、医疗废物、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等三类物品的存放场所应在院区建设。三类物品存放场所应明确分隔,独立成室,并张贴醒目标识。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暂存点应建立监控系统,存储数据保存至少1个月以上(暂存点具体设置要求见附件)

2.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建立严谨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交接登记、安全转运、出入库称重、人员培训和健康检查、场地清洗消毒、事件调查处理、日常检查等制度。医疗废物工作记录等台账资料至少保存3年备查。严禁医疗废物私下买卖、流失和销毁。

3.落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职责。乡镇卫生院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暂存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指定分管领导负责统筹协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暂存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暂存的具体事宜。

4.定期收集转运医疗废物。经卫计局协调,各医疗机构务必于一周之内与资质完善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公司(邢台嘉德恒信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由医废处置公司对其进行集中收集与处置。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公司应每2天一次到医疗废物暂存点转运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积累较多时,应及时联系医疗废物处置公司增加转运车辆,优化转运路线,增加车次,避免医疗废物积压。

四、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运送

1、医疗废物暂存处要设专(兼)职管理人员,每次对转运出的.医疗废物与收运人进行交接时,双方应核对无误后在三联单上签字;医疗废物转交出去以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容器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定人、定点、定时操作与管理,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在实处。

2、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专场存放,专人管理,不能与一般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混装。

3、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医疗废物必须由专人管理,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隔离,按传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要建立封闭式的垃圾处理场所,保证各项设备运转正常。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且须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按要求做好申报登记工作。

5、生活垃圾处理要做到日产日清,不得积存污物;生活垃圾中不得混杂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清理后,要做好垃圾堆放地点的清洁与消毒。运载途中不得随意扔撒、倾倒、堆放,应当遵守环保和城市环卫部门的规定放置,防止污染环境。

五、医疗废物处置方法

1、传染性或感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处置:可用0.5%过氧乙酸或有效氯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作用30分钟以上。再用双层黑色垃圾袋装载,集中放置到暂时贮存场所,然后按规定进行处置。

2、感染性(非锐器)医疗废物处置:废物产生地应当用规定专用垃圾袋盛装,垃圾袋外备有“焚烧”标志,集中焚化处置。

3、一次性使用医疗废物处置:此类废弃物须经初步消毒、毁形处理,再用双层黄色垃圾袋包扎送焚化处置,也可妥善贮存于防渗透的容器内,待集中回收处置。

4、锐器废物:要求在废物产生地配置适合的毁形装置并立即毁形处理,然后焚化。

5、性和化学性废物等:此类废物可交还原生产单位销毁,也可焚烧或深埋。

六、医疗卫生机构的污水处理

医疗卫生机构要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增强污水处理能力,确保医疗污水不成为环境污染源。凡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包括20张病床以上门诊部、保健站),现已具备医疗废水处理能力的要确保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外排废水污染物要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要求;对没有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或废水处理效果与处理规模达不到要求的农村医疗卫生单位和个体诊所,要积极建设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尽可能实现达标排放,在目前条件下,医疗污水必须采取加氯、加过氧乙酸等临时消毒杀菌措施。

七、医疗废物管理的人员要求

(一)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本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按照有关要求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二)从事医疗废物处置的有关人员在接触或处置医疗废物过程中应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发生意外穿刺伤和体液喷溅事故,要及时上报并做好应急接种和追访工作。

(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与医疗废物处置有关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体检资料存档备查

八、医疗废物处置的院内监管

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的领导,制定和建立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预案等有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和污染防治制度。

九、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

县卫计局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卫生监督所在卫计局的领导下,对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和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县疾病控制中心要根据检测计划,每半年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工作进行检测、评价,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县卫计局。卫生监督协管员按照分片管理的原则,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对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的卫生计生监督工作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属地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

十、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把《传染病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摆上重要位置,加强宣传,提高公众环保意识,认真落实处置方案,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治和环境保护职责,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疾病防治和环保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按规定及时安全处置废物,严禁未经处理、处置和肆意排放医疗废物的行为,严防因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不当造成环境污染或医院感染。

(二)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医疗废物全过程跟踪检查,取缔各类转让、买卖废弃一次性医疗器具的活动,取缔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医疗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的活动;依法严肃查处在医疗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和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以及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

污水管线检测方案 篇7

一、工作目标

县以上城市(含县城)必须建有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其它县(区)要确保在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其中:市城区、市城区在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

二、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由市物价局牵头。研究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根据省、市污水处理收费相关管理办法及时、具体落实。省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提出的污水处理原则上达到每吨污水收费0.8元”凡收费不到位的地方,当地财政要对运营成本给予补贴”要求,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年内所有县(市)全部要开征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吨0.8元。加强对污水处理费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费专款专用。

(二)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

1、加快设施建设。已列入省、市规划。各市、县、区政府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尽快开展前期工作,年底前市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其它各县完成可行性研究,争取立项。建项目要倒排工期,确保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

2、加快配套管网的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厂网并举、管网先行”原则加大对城市污水管网的配套建设力度。扩展污水收集管网服务范围。新建污水处理厂,要坚持配套管网与主体工艺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要紧密结合旧城改造和道路建设,同步建设雨污分流的.管网系统。

3、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全面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三)健全和完善城市排水许可制度。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监督检测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水质和水量,保障各类城市排水设施的安全运行,确保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的正常运转。

(四)积极探索和创新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营机制。拓宽筹资渠道。鼓励污水处理设施使用国内银行贷款、国外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同时,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参与城市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污水处理项目要推行特许经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投资主体和经营企业,不再设立新的事业单位。

(五)切实做好污泥的处理工作。要高度重视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无害化处置。把污泥处置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鼓励结合本地的实际对污泥进行综合利用,对不能进行综合利用的污泥,必须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六)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建立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报表和通报制度。并在新闻媒体和市政府政务网站上按季度对规划、建项目进展情况以及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等进行跟踪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标和责任,按照省、市环保工作的目标要求,分解指标,责任到市、县、区,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完成指标落实到每个年度,限期完成。各市、县、区要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广泛开展污水治理宣传教育。增强企业和社会公众水资源忧患意识。使排污单位和个人充分认识到污染者付费”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使付费成为自觉行为。

(三)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发改部门依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申报、审批,并根据国家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或国债)资金;物价部门负责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和收费办法的落实,财政部门负责收费收支情况的监管;环保部门负责排污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排放的监督管理;监察、审计、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加大对污水处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市污水处理工作专班加强对各地污水处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定期组织检查,及时了解各地的工作进展和出现的问题,定期印发《污水处理工作动态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