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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呐喊读后感

2025/05/28读后感

文学网整理的鲁迅呐喊读后感(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鲁迅呐喊读后感 篇1

俗话说“医者仁心”,医生以高尚情操,行仁爱之术。身披白衣战甲,救死扶伤,受到世人所尊敬,是一个光荣之职。但大文豪鲁迅先生却弃医从文,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直到我读了他写的《呐喊》,才终于得到了答案。

鲁迅先生的父亲因为庸医开出了无效的药方而不幸去世,这让鲁迅先生在心里暗暗立下了一个目标:一定要当一名医生,去救治像父亲这样被庸医所误的百姓们。

于是,他到日本去学医。但当他看到一张中国人被外国人欺负却露出麻木神情的照片,顿时感悟到学医并不是最重要的事情,因为医生只能医治人们的身体,而无法救治人们的心灵。所以鲁迅先生弃医从文,打造出了一个个“新的生命”,使中国再次焕发出勃勃生机。

鲁迅先生拿起笔,写出一篇又一篇的文章。为整个国家的`雄起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他的作品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挽救了一个又一个愚弱的国民。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文字的魅力就是如此之神奇,鲁迅先生的文章如点点火星,照亮了每一个人的心。

文字无声且无形,但却可以影响一个人的心灵。所以,我们也要写好文章。

鲁迅呐喊读后感 篇2

鲁迅,是一个家喻户晓的名字,是的,他就是揭露世人真面目的鲁迅,他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带领一批批莘莘学子走上了真理与正义的道路,是当时的一位伟大的文学大师。

在恶势力面前,他决不妥协;在人民面前,他俯首甘为牛马。这就是鲁迅,原名周树人。他用他的笔写下一篇篇引人深思的小说、杂文,我就在假期读完了一本合辑——《呐喊·彷徨》。

一声来自铁屋的呐喊,充满了鲁迅救国救民的希望,《呐喊》来由与此密切相关。

《狂人日记》是《呐喊》中的一篇代表之作。小说里的主人公(狂人)对周围的事物十分敏感,并且不由自主地产生错觉与幻觉,感到自己时时处于被迫害的境况下,于是不断产生疑虑与恐惧,心绪不宁。作者的.小说里的狂人正是这样的。他看透了这个“人吃人”的世界,惶惶不可终日。这篇小说不算很长,却揭露了当时社会的腐朽与封建压迫。

《彷徨》是鲁迅的另一篇“黄金之作”。这篇小说描述了一个当时社会的黑暗、残忍,是大家看见世人真面目。作者用自己的思想对当时的社会进行了幽默辛辣的讽刺,包含的是他的一颗幽愤深沉的爱国之心。《祝福》也算是《彷徨》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作品,这篇小说描述了一位农村的低层劳动妇女——祥林嫂的悲惨遭遇。作者用包含同情的笔墨写出了她的不幸,抨击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与腐朽!

祥林嫂的不幸从她嫁给比自己小十岁的丈夫开始,她还有一个严厉的婆婆。丈夫死后,她便以逃跑的方式挣脱苦境。她来到鲁四爷家做女佣,这是一种受剥削的奴隶生活,然而她却很满意。祥林嫂的结局故然是很悲惨的。封建传统不仅剥夺了这个善良而又劳苦朴实的劳动妇女生前的一切,而且竟残酷到使她的终身幸福不能自主,悲惨地度过了一生。

鲁迅的小说写得很深刻,很难理解,但你还是能看出当时社会的黑暗与冷酷,当你打开鲁迅的小说集,感受那来自内心的警示与批判,留给世人的只有深深的沉思……

鲁迅呐喊读后感 篇3

读完了鲁迅的小说《兔和猫》,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造物主既然造出了生物,却又为何将它们造得太滥,毁得太滥?动物的生命如此一文不值?”听到了吗,这是鲁迅在呐喊,在唤起人们对生命的重视,

常言道:“雁过留声”。既然雁飞过也会留下声音,那为何一个小生命的离去没能留下一点痕迹呢?也许是长班们打扫得太干净,太彻底了吧?这儿干净得像连什么事都没发生过。阔佬们的马车依旧在路上行得飞快,谁又会为刚才的一条小生命浪费自己的宝贵时间呢?难道人们真的到了漠视他人生命的地步吗?请仔细听听先生这沉重的叹息:“谁知道曾有一个生命断送在这里呢?”

小兔、小狗、鸽子——一个个鲜活的小生命,它们那可爱的模样不时在眼前闪现,一堆毛、一滩血——一幕幕血淋淋的镜头交替出现在我的面前,久久不能抹去。

在先生看来,鸽子、小狗、苍蝇,以及他笔下的小兔子、鸭子、黑猴,乃至宇宙万物都是生命,不仅和人的生命一样,有着它们独立的价值,且他们的生存与死亡,欢乐与痛苦都和人们息息相关。先生因此把他对生命的关爱由人扩展到一切生物。从文章的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先生对弱小的生命、年幼的生命身上倾注的无尽的爱。

安徒生爷爷说,每一条生命走到尽头后,天上就会多一颗星星。是啊,每一条生命都有自己最终的归宿,每一条生命都将会是一颗闪亮的明星。造物主赋予大自然的`一切生物,都有他本身存在的价值。你看,花儿的展颜,舒展了人们忧郁的心;动物的陪伴,慰藉了多少颗孤寂的心……爱惜每一个生命,包括我们身边的一草一木和所有的小动物。恃强凌弱不是君子所为,不要以为生命存在着天生的贫贱,造物主对于每一份生命给予的都是同样的关怀,而每一个生命之间都应惺惺相惜,这才是一条真正鲜活闪亮的生命!

珍爱生命吧,让和谐的歌声在我们头上响起,让我们和大自然的一切生物和谐相处,像鲁迅那样珍爱小动物们,让我们对每一条生命问候:你们,好吗?

鲁迅呐喊读后感 篇4

鲁迅的笔是锋利的,可以说是力透纸背,他笔下的一个个小人物映射出的都是社会中的大问题。

《药》中他正是巧借华、夏二家的悲剧想要大声呐喊出的是华夏民族的悲哀,《狂人日记》、《阿Q正传》、《故乡》中塑造的一个个愚昧的'国民形象到今日难道就不复存在了吗?

他们一直存在着,如果没有全民教育的普及,他们将一直存在着。

今天城市中有越来越多的进城打工的人,而且城市的各行各业也非常需要为我们付出努力与汗水的人们。也许我们不能改变那些农民工们的文化修养,但国家可以出资改善农民工儿女的受教育条件。

只有让他们接受教育,才能提高整体的国民素质。

多在山区建几所学校,让他们学习文化知识,至少知道打架动粗是野蛮的行为。国民素质不仅仅是体现在我们打造世界顶尖的高铁,创造出多高的GDP,而是表现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文明习惯,谈吐举止及文化修养。

正如鲁迅先生用笔,用心呐喊的那样,我们总有一天会改变,会理解鲁迅先生笔下的深意,会走向文明的时代。

鲁迅呐喊读后感 篇5

“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呐喊》这本书的作者是鲁迅写的。是鲁迅小说的代表作之一,鲁迅的小说数量不多,但意义非凡。他多从社会最底层的民众生活取材,犀利地描绘大众疾苦,冷酷地揭露旧社会的种种病态。对于权势者和伪君子,鲁迅深恶痛绝,毫不留情;对于可怜而愚昧的贫苦百姓,鲁迅“哀其不幸,恕其不争。”鲁迅的作品擅长描述人物,刻画心理,并以其手术刀一般的笔触将民族的“劣根性”展露无遗,使人读来妙趣横生,又发人深省。

《呐喊》收入了鲁迅从1918至1922年所创作的14篇短篇小说。其中《阿Q正传》、《狂人日记》、《孔乙己》、《故乡》等都已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名篇,艺术价值极高。这部短篇集诞生于“五四运动”及“新文化运动”的大背景之下。

在《呐喊》中,有疯狂而有清醒,大声疾呼“救救孩子”的“狂人”;“精神胜利法”的创始者,国民“劣根性”的代表人物阿Q;会“回”字的四种写法的偷书贼,穷酸迂腐而又可怜的书生孔乙己;愚昧麻木,用自己的血汗钱买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小时生气勃勃的玩伴,长大后备受生活摧残的.闰土……鲁迅用犀利冷峻的笔触,一一揭开这些穷苦之人的“伤疤”,让我们清晰地看到在那“吃人的社会”下,社会底层民众所受到的肉体凌虐和精神摧残。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在辛辣的讽刺背后,正是鲁迅对于唤醒国民乃至国家的热切希望。

鲁迅呐喊读后感 篇6

读过不少名著,但都没有给我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唯独鲁迅的文章,才令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初次与他的《呐喊》接触,使我不免豁然一惊,惊得是他的胆大,惊得是他的呐喊之声,惊得是他的‘疯言疯语’。说是‘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人吃人的日记和那惊心动魄的解剖场面是社会的真实写照。

鲁迅是将中国国民的劣根性解剖示以后人。他是甩开胆怯的犹豫,困惑的迷茫,诚实的第一次自我暴光,不作任何无价值的表白,是踏上颠峰不轻狂;跌入低谷不凄凉;以其雄厚的笔墨为后人展现了一个充满血腥,丑恶,残酷和绝望的社会,一个真真实实的社会。

对于阿Q,鲁迅毫不留情,将其用最不残忍的手段于解剖。“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庖丁解牛以刀解之,而鲁迅是以笔墨击之.开笔就将阿Q的.软弱无能解了下来--在遭受别人的乱打时,阿Q不作任何反抗。也不发出任何疼痛的呻吟。只是一味的坐在地上画圈圈。站在那个时代,鲁迅先生旨在警醒国人,但放在我们今之繁华红尘中,或许有的人比起当初的阿Q,或许还差一截。

生命或许只是一瞬间的事,谁也不敢狂言明天你会是什么样?但我们可以真诚的过好当下,虚伪只是带给自己一生的欺骗,旁人一世的远离。

人生过好从此刻开始......

鲁迅呐喊读后感 篇7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读了《故乡》,我有感而发。《故乡》的开头就使我感到十分妙。“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这句话好像牵连着我的大脑,让我迫不及待的想继续往下看。

看到讲述闰土的地方时,心里得意洋洋,可能是由于自己在语文书上学过的缘故。

在这篇文章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作者鲁迅了。他不因为在外地闯荡好了,得到了金钱和地位就弃家离去,()嘲笑农民。也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不起社会底层人物;更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别人叫自己老爷就得意洋洋。他心怀宽广,待人谦虚、热情。因此,我喜欢鲁迅,赞赏鲁迅。

我有点看不起杨二嫂。她属于喜欢嘲笑别人,而且赚了点小便宜就得意洋洋的人。,说话、为人一点也不谦虚、诚恳,贪图小利。因此,我看不起她,还十分讨厌她。

从文中我觉得作者是一位重感情的人。从宏儿和水生身上他看到了二十年前的自己和闰土,他们那种少年时的友情让我感动。让我想不到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这令我惊呆了。在想象中,闰土和鲁迅好像一对亲兄弟,现在怎么会这样?这让我体会到当时的黑暗社会,和清政府的腐败与无能,让我心中的怒火顿时燃烧起来……

看到鲁迅写的《故乡》,我真想回故乡看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