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奖励方案
文学网整理的中学奖励方案(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中学奖励方案 篇1
为了提高我校的联考水平,引导全校各教研组、备课组成员在教学上加强团队合作,特制定本奖励方案。本奖励方案中的奖金由各获奖备课组全体成员共享。
一、高一段奖励办法
1.高一上学期奖励办法
高一上学期只设名次奖:以本校高一年级各学科平均分与七校相应学科平均分的比值为依据,进行排名。比值第一名学科奖金8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500元;第四名300元;第五名200元。
2.高一下学期奖励办法
①名次奖:以本校高一年级各学科平均分与七校相应学科平均分的比值为依据,进行排名。比值第一名学科奖金8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500元;第四名300元;第五名200元。
②进步奖:与高一上学期七校联考相比较,比值进步最多的学科奖金600元。如果某学科同时获得名次奖和进步奖,实际计算时只取其中奖金较高的一项。
二、高二、高三段奖励办法
高二、高三年级分文、理科进行奖励
①名次奖:以本校高二、高三年级各学科平均分与七校相应学科平均分的比值为依据,进行排名。比值第一名学科奖金8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500元;第四名300元;第五名200元。
②进步奖:与上学期七校联考相比较,比值进步最多的学科奖金300元。如果某学科同时获得名次奖和进步奖,实际计算时只取其中奖金较高的`一项。
三、期末考试奖励办法
平均分奖:区期末联考、高三市模拟考和高考中以本校各年级各学科平均分与同类学校相应学科平均分相比较,超过同类学校0~5分的学科奖金500元;超过同类学校5~10分的学科奖金1000元;超过同类学校10分以上的学科奖金2000元。(高三综合学科按1.5倍发放奖金,超过省重点中学按相应级别加倍发放,同时超过只取最高值)。
四、处罚
①期末区联评中,平均分低于春晖中学0~5分处罚100元,低于5分以下的罚200元。
②期中七校联考中,平均分排名第七名处罚50元。
强永中学教务处、校长室
中学奖励方案 篇2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州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州温市本级直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政办【xxxx】139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对象为经我校聘任领导小组聘任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校级领导的奖励方案由州温市教育局统一制定。
第三条: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指除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以外的奖励性工资,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对教职工进行奖励而发放的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第四条:本方案涉及的内容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考核奖、超工作量奖、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及其他奖励四部分组成。
第五条:本方案由校长室负责管理实施,学校党总支和工会依本方案的规定进行监督并保证其实施。学校工会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审小组,负责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开支审计。若有结余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第六条:“教职工绩效考核奖”每学期期末根据考核结果,一年发放两次,弹性坐班考核奖按月发放。
第七条:“满岗工作量”和“超工作量奖”按月结算,每年按十个月发放。
第八条:“教育教学成果奖”一年发放一次。
第九条:“其它奖励”根据具体情况发放。
学校将高度重视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工作,按规定专人负责、及时统计、及时结算、及时审批,按时足额发放。
(一)考核奖部分
第十条:此部分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35%。
第十一条:教职工绩效考核:根据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班主任绩效考核发放办法》、《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行政干部考核条例》的`规定,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对全体考核对象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评定,每学期发放一次。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按A档15%;B档80%;C档5%的比例对参加考核的对象确定档次,并予以相应奖励。具体如下:
学期考核奖发放对照表
档次比例教职工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
A档15%2500元700元700元
B档8000元500元500元
C档5%1500元300元300元
第十三条:连续两个学期被评为C档的人员,作为下学年度二聘或待聘依据。
第十四条:全体考核对象分教学人员(含同比教学人员和非同比教学人员),行政职员两个系列按比例参加对应考评。其中兼行政管理的人员、班主任分别参加《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行政干部考核条例》和《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班主任绩效考核发放办法》考评,行政管理人员兼任班主任者,考核奖不重复计算。
第十五条:弹性坐班考核奖
学校鼓励教职工参加坐班考核,根据《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坐班考核条例》的规定,对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的教职工实行每人每月200元奖励。
(二)满工作量与超工作量部分
第十六条:满岗工作量指按照省、市学科《课标》和周任教课时工作量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通过岗位聘任而核定的教学或行政岗位工作量。
超工作量是指因学校工作需要,干部、职工和教师在完成岗位工作或满工作量之外(上班时间或节假日)的超量工作或任课。此项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40%。
1、满岗工作量聘任奖:
根据学校教职工聘任制实施办法,凡被学校聘用的满岗工作量教职工每月发放500元聘任奖金,如系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工作量不足,学校将予以工作量补岗或补差。
学科周课时工作量的核定依据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教师满工作量以如下课时为满量(其中包括教研、备课、上课、改作、答疑辅导、单元或月度考试、课间操、体育课外活动、艺术辅导等等)。
周课时满岗工作量核定表:
语文、数学、英语初三科学、高三综合学科科学、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社会思品、高中体育、高中艺术、高中信息、通用技术初中体育、初中艺术、初中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心理健康
10课时/周12课时/周14课时/周16课时/周
2、职称系数表
职级系数中学高级中学一级中学二级中学三级、见习期
每课时1.21.110.8
3、代课酬金计算方法:
代课酬金每一课时的奖励基准金额为30元,根据任课老师职称不同给予相应酬金。
代课酬金=30元×职称系数
4、非全职教学人员兼课,计算其兼课工作量。每月以20节为限,超量不计酬金。
5、凡是跨年级段、跨学科教学人员根据学校教学需要每周课时加一节计算。
第十七条:超工作量与加班奖励:
1、学校鼓励教职工在规定时间里完成教育教学、管理任务,如属于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工作不属于加班之列。
2、加班原则上从严审核。加班规定如下:
(1)、处室职员如果确有紧急任务需要加班,需要经处室主任审批同意,处室主任加班需报主管校级领导审批同意。
(2)、加班达3小时及以上计为加班半天,不到3小时的加班予以合并计算。
(3)、平时加班达到6-8小时为一天,发放标准为80元/天。
3、晚自习值班(坐班):70元/晚。
4、晚自习管理及值夜:120元/天。
5、学校统一安排的自修课管理:15元/节,
6、中餐管理:10元/次。
7、学校统一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的命卷:100元/份,审题50元/份。
8、艺术类、体育类训练实行比赛成果与训练报酬相结合的原则,(每次训练时间要求达到一小时以上):20元/次。
9、学校统一安排的竞赛辅导、培优补差、寒、暑假期、双休日上课:40元/节。
10、凡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上课)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未尽加班项目由校长室参照以上项目标准结合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第十八条:其他岗位奖励
1、校党政正职每周兼课2节不计酬,校级副职每周兼课3节不计酬,中层每周兼课满工作量的1/2不计酬,部负责人、段长每周兼课满工作量的2/3不计酬,超出节数按规定计酬,如因工作需要经校长室批准可以减少兼课或不兼课。
2、担任段长、部副职负责人的教师,学校每月给予350元管理奖励。同时担任两项及以上职务的,不重复计酬。
3、同时兼任班主任的年级段长、部负责人、中层干部其兼职取最高项计酬,不再重复计酬。
4、校工会主席、团委书记享受中层正职待遇。
5、部门负责人工作量奖励每月150元。
6、教研员、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岗位奖励标准:
级别金额教研员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月金额(元)15010050
7、未涉及的其他岗位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教育教学效果奖励部分
第十九条:教育教学效果奖励包括三考奖励、教师各类获奖奖励、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奖励。此项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20%。
第二十条:三考奖励:学校将于每学年结束对在当年高考、中考、会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方法见《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三考奖励方案》(见附件五)。
第二十一条:教师各类获奖奖励:为鼓励教师个人专业发展,特设立此奖项,本项奖励以教师在教育系统举办的各级各类比赛中取得的奖级为范围进行奖励。
第二十二条: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奖励:为鼓励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特设立此奖项。具体奖励办法参照《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见附件五)之规定。
(四)其他奖励部分
第二十三条:其他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约为5%。其他奖励用于奖励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而形成的奖励,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发放。
三、其他部分
第二十四条: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制,并按学年度续聘用合同。干部、教师、职员的级别、职称,以校长室聘任为准。
第二十五条:学校人员凡完成聘任工作、满工作量并全勤的按月发给各自标准的“国发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不满工作量的按比例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
第二十六条:请病假:按比例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和班主任津贴。两个月内,基本工资、津补贴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生活补贴、教工龄津贴照发,超过两个月,基本工资、津补贴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生活补贴、教工龄津贴以90%按比例计发;超过六个月,基本工资、津补贴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生活补贴、教工龄津贴以70%按比例计发。
第二十七条:请事假:四天(含四天)以上的病、事假由学校相关领导审批后予以安排临时代课,并按比例扣除岗位津贴和班主任津贴。一个月内,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和班主任津贴按比例计发;超过一个月,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和班主任津贴。
第二十八条:请公假:干部职工请公假不扣国发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自行安排课节,滞后或提前补回的,则不扣除超课时奖励。三天以上的公假由学校相关领导审批后予以安排临时代课。工作日内干部、教师和职工学历进修,连续请假超过1个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比例扣发。
第二十九条:教职工请病、事假、公假三天以内,经学校相关领导审批后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调课,所耽误课程由本人提前或滞后补上,不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个别学科或有特殊原因的由学校统一安排代课),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调课,一经发现,按教学事故处理。
第三十条:婚丧假、产假、哺乳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旷工旷课:一个月内,每天扣发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7(即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21天×3倍);超过一个月的,停发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并做除名处理。
第三十二条:全校性的会议及监考等校派任务无故缺席者,每次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的1/7(即基础性绩效工资÷21天×3);无故迟到早退的,每次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的1/21(即基础性绩效工资÷21天×1)。
第三十三条:凡新参加工作,或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在明确岗位前按见习期的生活补贴、岗位津贴标准执行;教(工)龄补贴按最低年限对应标准执行;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享受相应的班主任津贴。
第三十四条: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节日福利补贴为7000元,在教师节和春节发放。请病假、事假等人员按比例计发。
第三十五条:教职工待聘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生活补贴,教(工)龄补贴按月发放,岗位津贴停止发放,一年(即12个月)以后只发基础工资。
第三十六条:实施国家的绩效工资制度之后,学校原有的结构工资方案以及相关福利项目自动取消。
第三十七条: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本方案的解释权属于校长室。
第三十八条:本方案从xxxx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中学奖励方案 篇3
①若均衡招生录取萍中,均衡分不低于市直同类公办学校(或统招率不低于同类公办学校),则九年级的任课教师每人加奖300元,其他非九年级教职员工每人加奖100元。
②若只划线录取萍中,考上萍中人数的百分率不少于市直同类公办学校,则九年级的任课教师每人加奖300元,其他非九年级教职员工每人加奖100元。
2.奖励备课组
各学科中考成绩中学科平均不少于市直同类公办学校,则该学科的九年级任课教师人均奖励600元(含体育)
同类班级比较,比最高平均低6分(含)以上的任课教师,(以百分制为标准,其他学科根据中考分值比计算:语、数、英7.2分,政4.2分,历3分,地、生、体1.8分)取消该项奖励。
3.奖励班级
(1)优秀奖:
①状元奖:获得全市状元,奖励班级10000元;
②其它名次奖:全市第二名奖1000元,全市第三名奖800元,全市第四、五名各奖500元,全市第六、七、八、九、十名各奖300元;
(2)完成指标奖:超重点高中指标每个奖励800元,超普通高中指标每个奖600元(在完成重高指标的前提下)。
制定重点高中指标的.说明:
①比本年萍中录取的实际人数m少10人为本年的总指标数(即[m-10]);
②在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三个时间段,全校性的考试成绩中各随机取一次作为指标样本,在以上三次成绩,全校前[m-10]名中各班所占人数的平均即为该班重点高中指标数(由本校其它班级转入的学生除外);
③转班的学生一律回原班计算;
④班级存在问题而换班主任的班级,重点高中指标可减少1个,特殊情况特殊处理.(由校长办公会决定)
4.奖励教师
(1)平均分奖
①有三类班级时,各类班级的平均分第一名任课教师各奖150元;
②平衡分班时,奖第一、二、三名,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奖100元,第三名奖50元;
③同一位教师教同类班级平均分相差5分(含)以上,(以百分制为标准,其他学科根据中考分值比计算:语、数、英6分,政3.5分,历2.5分,地、生、体1.5分)则取消该项奖励。(特殊班级由校长办公会认定,酌情考虑接班之前成绩,但差距应在2倍及2倍以内)
(2)单科高分奖
单科成绩分不同类班级奖前十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五名奖30元,第六-十名奖20元。
中学奖励方案 篇4
为调动初三全体科任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敬业精神,确保每年中考成绩有新的突破和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原则
鼓励团结协作,注重教学管理,学科成绩突出,体现优劳优酬。
二、考核奖励条件
1、本学年毕业班无任何重大安全事故;
2、中考成绩达到沙井民办学校毕业年级平均水平;
3、中考成绩达到宝安区民办学校毕业年级平均水平;
4、中考个人总成绩达到600分及以上的成绩;
5、中考个人单科达到“A”、“A+”等级的';
6、体育成绩平均分达到80分及以上的;
7、体育成绩单项达到“A+”的。
三、奖励方案:
第一部分:文化课学科奖励
1、团队优秀奖励:
(1)初三一学年内学生未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奖励所有科任教师(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体育)每人100元,班主任200元,此项不重复计算;
(2)中考总分标准平均分达到430分(去年平均分为410.58),奖励团体(包括行政)1500元;每超过5分增加100元。
(3)学生单个标准总分每突破一个600分奖励团体(包括行政)1000元;每突破一个700分奖励团体20xx元
2、学科单项奖:
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各科每达到一个“A+”等级奖励本科教师200元;达到“A”的奖励100元。
第一部分两项奖励可混合计算。
第二部分:体育学科奖励
体育教师奖励:
1、平均分到达80分奖励100元,每超过5分奖励100元。
2、学生单个等级每达到一个“A+”奖励100元;学生单个等级每达到一个“A”奖励30元。
第三部分:行政管理奖励
1、初三一学年内没有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奖励值周行政每人300元。
2、中考报名、综合评价、英语口语、口语模拟考试、一模、二模、三模、中考等有关中考各项组织工作顺利进行,未出现任何失误的奖励行政负责人300元。
中学奖励方案 篇5
为全面推进初中毕业班工作,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挖掘优质教育资源,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树立质量兴校的办学意识,为高一级学校培养更多、更优的人才,特制定《中考奖励方案》。
一、奖励的基本原则
1、实施目标管理:达标有奖,超标重奖。
2、加强团队建设:既奖年级整体,又奖教师个体,学科奖励到科。
3、坚持精简、效能的原则:化繁为简,易于操作。
4、分级管理的原则:奖金分配的具体细则由年级组自行制定。
二、年级组中考目标及其奖励
1、面向全体学生,坚持保学控流。中考参考率99%以上(以应参加中考的学籍人数为基准)。
2、坚持教书育人。班风优良,学风浓厚,学生无违法行为,无严重违纪行为。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处分的人数低于年级学生总人数的'百分之三。
3、同时完成本条1、2款二项指标,中考合格率全区第一,按年级任课教师总人数的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年级组集体奖励。每下降一个名次,减少奖金200元∕人,奖励到区内第四名止。
4、中考合格率居区内三所完全中学第一,按年级组任课教师总人数800元∕人的标准;中考合格率居区内三所完全中学第二,按年级组任课教师总人数600元∕人的标准,给予年级组集体奖励。
5、三年巩固率达99%,奖励每班1000元。
以上奖励不重复计奖,就高不就低。
三、进步奖
以市平合格率为基础,达市平奖励年级组20000元,超市平1个百分点奖励5000元,当达到区合格率前四名时每上升一个名次奖金提高20%,全区第一名奖金加倍。
四、优生奖:
初三毕业生中考学生成绩达到一类重点线,按800元∕人的标准,达到二类重点线按600元/人的标准计发奖金给年级组。
五、学科优秀奖
1、凡中考学科成绩合格率达到或超市平(到科不到人),且在全区校合格率排第一名的,每一科奖金1000元/人。第二名分别减半,第三名均为300元/人。
2、中考学科成绩优秀率居全区第一,每一学科奖励500元/人,奖励到备课组。第二名减半。
六、奖金分配的基本原则
1、凡集体目标奖,一律以成绩和课时为标准发放到人。分配细则在学校指导下由年级组制定,并报学校审定。
2、参与奖金分配的人员为初三年级任务任课教师(参与奖金分配的人员为初三年级任务任课且考试分数记入升学总分的教师,初二生、地和纳入升学分数初三体育任课教师则按分数比例分配奖金)。联点的行政干部可享受年级目标奖的基本奖金,但不得高于年级组的人平奖金。
七、本办法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三年之后再修订,其解释权归校长室。
中学奖励方案 篇6
本奖励方案由四部分组成:一是单科综合成绩市名次奖,二是班集体成果奖,三是艺体重中奖,四微机教师学生过关奖。
一、单科综合成绩市名次奖
按各学科市名次(全市44个单位),全市第一名奖800元,第二名700元,第三名600元,第四名500元,之后每下降一个名次,少奖10元。
二、班集体成果奖
根据各班重中上线人数(含艺体重中)、前7500名上线人数,按照重中每上线一人奖励40元、前7500名每上线一人奖励30元的办法奖励到班级集体,首先奖励班主任抽取10%,剩余的再根据中考各学科的工作量权重分配,教多个班的,参与每个班的分配。分配比例:语数英0.5,理化0.333,史政地生0.25;地理生物按6个班政史总额平均到1个班,再按所教班数分配。
三、艺体重中奖
按考取重中人数,对音体美专任教师进行奖励,考取艺体重中每人奖励150元,直接奖励到专任教师。
四、微机教师学生过关奖
谢金辉奖200元。
备注:
1、因没考理化生实验,取消了07年理化生实验教师、实验员每人30元的.`决定。
2、教导主任1人、负责毕业班的校委会1人,级部主任1人各抽奖金200元。
3、核算分配小组成员:王汀王树亮朱德良李华锋
中学奖励方案 篇7
为全面推进毕业生工作,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树立质量兴校的办学意识,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的基本原则
1、实施目标管理的原则,达标有奖,超标重奖,只奖上线人数,重奖本科一、二批,鼓励本科三批。
2、加强团队建设的原则,既奖年级整体,也奖教师个体,学科奖励到科不到人。
3、执行精简、效能的原则,化繁为简,易于操作。
二、高考年级组工作目标及其奖励
1、面向全体学生,坚持保学控流,毕业率为100%。
2、坚持教书育人,年级风气优良,学风浓厚,学生无违法行为,无严重违纪行为。违法犯罪率为零。
完成本条①②两项指标,高考本科一、二批上线率为全区第一,按年级组任课教师总人数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年级组集体奖励。第二则按年级组总人数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年级组集体奖励。
说明:所有上线人数的计算均不含国家政策规定的降分。
三、上线人头奖
1、无论是否完成目标,凡应届毕业生上重点大学(本一批)录取线的,按3000元/人的标准发给年级组集体奖金。录取到民航飞行学院的比照本一标准予以奖励。
2、本二以上上线率达到全市普通中学平均上线率,每上线1人按20xx元/人的标准给予年级组集体奖励。低于全市平均上线率则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3、本三批上线人数按4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四、特殊贡献奖
无论是否完成二、三的目标,学校对下列情况给予特别贡献奖:
1、录取到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按10万元/人给奖;艺术类特长生为4万元/人。(其中专业辅导教师享受奖金总额的30%。)
2、高考成绩总分超过一本线20分者,按1万元/人的标准奖励。
3、高考成绩总分超过一本线30分以上者,按2万元/人的标准奖励。
4、艺体特长生上线并录取到中央美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北京体院、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大学等名校的,按1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中专业辅导教师享受该生奖金总额的30%。
5.由于参加学科竞赛及其他竞赛获奖加分而被保送上重点大学者,按1万元/人的标准奖励,其中专业辅导教师享受该生奖金总额的30%。
以上奖项均奖励到年级组。但考生所在班级任课教师享受的奖金不低于该生奖金总额的60%。
五、特长生辅导奖
1、艺体类科目的特长生参加高考、联考,术科、文化成绩均上线且录取到相应专业院校就读的,按本科一批800元/人、本科二批600元/人、本科三批100元/人的标准由学校发给专业辅导奖。(奖金由学校单列,但不重复给奖,专业辅导教师不再参与上线学生的班级人头奖。)艺体类特长生培训严格控制培训人数,确定培训学生名单,不得随意增减调换。
2、艺体类特长生未参加联考或联考未上线而录取到本科一、二批院校的,分别按1200元/人和800元/人的标准给予年级组集体奖励,其专业辅导教师的奖金亦由年级组发放。
六、学科优秀奖
1、凡高考学科成绩超市平(到科不到人,分文理科计,下同),且在全区区属学校居第一名的,每一科奖金1000元/人。第二名则按每科800元/人给奖。
2、高考学科成绩优秀率居全区普通中学之首的,每一学科奖励300元/人。
3、高考学科成绩人平分为全区区属学校第一名的',按300元/人的标准奖励备课组,第二名为1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说明:以上任何一项均不重复计奖,只取最高奖项。
七、奖金分配的基本原则
1、集体目标奖,一律以成绩和课时为基本依据分发到人,分配细则在学校指导下由年级组制定,并报学校审批。
2、奖金分配的主体为高三年级任课教师。
任建制班级的课且带体育训练的体育教师除享受专业辅导奖外,还可享受第二条奖金的分配;只任建制班的课,不带体育训练的教师只享受第二条奖金的分配;不任建制班级的课、只带专业训练的教师只享受特长生辅导一项奖励。
3、从二、三、四、五项奖金总额中提取10%用于奖励行政联点干部、招生专干、实验老师等,并在年级组适当予以调节。
八、本办法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三年期满再行修订。解释权归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