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的读后感
文学网整理的《家》的读后感(精选6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家》的读后感 篇1
在看席慕蓉的《我的家在高原上》,一时间感慨颇多。席的文字是淡淡的,没有任何的奢华,看得出这样的文字完全来自于内心深处,这样的散文只有在夜色这样沉静时才能读通,这是心灵的相同。完全不同于或是的卖弄文采,所以这样的文字是真诚的。
席是内蒙古人,却从小都没有见过那片草原,成年后的她回于那片土地,内心的激动不是文字所能表现的,犹如我站在三叠泉前的忘乎所以,犹如一年前我渴望去泸沽湖追寻梦中的感觉。血源这种东西是难以用岁月阻断的。都德说只要一个国家的语言不丢,这个国家便存在,还有人说只要这个国家的文化不丢失,这个国家便存在。以前认为很对,现在想来恐怕犹有嫌多啊。一个民族不论它的外在形式如何改变,血脉是永远不会变得,那是属于与灵魂的,一旦归于那片土地,所有的一切便回来了,甚至无需语言,如婴儿天生便懂母亲的话语一般。真的,那是血液里代代相传的民族自豪感。蒙古人很幸福,有那片草原可以遥想;满人们也有东北的黑土地可以畅游;其实对于中国的很多民族来说都有他们的最初的'栖息地可以为家,那么身为汉人的我们呢?到底该以何处为家?神州大地吗?还是这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我们说到底只是平凡的人,很难有这样的胸襟以天下为家,那么我们灵魂最后将归于何处?现代化的进程让我们将搬家习以为常,鄙弃封建的思想让我们丢失了故土的情怀,也许户口本上的祖籍所在地已经难觅熟识的亲友,也许我们压根没有在那居住过,但当我们真的回到那片土地时,我们会以普通旅游者的姿态扫视那片土地吗?像东坡那样到哪爱哪固然好,但落叶终究是要归根的。
席说在那遥远的草原已经开始了半牧半耕,并且是耕地只会扩大而不会缩小。是,这是两个民族间的同化,为的是生存,真的很痛心当草原也变成了耕地,牧民不再是牧民。于是蒙古人关于家乡的回忆又回归于梦里,再也不存于现实。社会真的要把我们变成无家可归的人吗?天下大同固然是好,但人活着该有自己的信仰,这一点我很是欣赏西域的藏民们,真的很怕西部的开发让这种信仰丢失。
《家》的读后感 篇2
《柳家大院》是老舍笔下的一部短篇小说,讲述了柳家大院里各色人物的生活,重点讲述了张家、王家和“我”家在大院里生活。
作品中的主人公“我”是个算命先生,一天也抓弄个三毛五毛的,老伴儿早死了,儿子拉洋车,日子还算过得去。“我”在柳家大院里算是个“文明人”,但我并不像老王那样总也吹胡子瞪眼睛,更不会对儿媳妇挑鼻子弄眼睛,摆派头,折磨儿媳妇。因此,“我”这个“文明人”很同情王家的那个像窝窝头的小媳妇。
不光作品中的`“我”同情小媳妇,当我读完这篇小说的时候,我也十分同情小媳妇,并且对她周围的人充满了愤恨,特别是老王、小姑子二妞和丈夫小王。他们都是她的亲人,应该去照顾这个只有十七岁的弱小的小媳妇,可他们不但没有这样做,还处处为难小媳妇。
我就想不明白,为什么丈夫可以打妻子,怎么就下得去手呢?为什么小姑子总是搬弄是非来欺负嫂子?难道她就不是一个女人吗?她没有嫁出去的那一天吗?她就不怕以后有同嫂子一样的命运吗?小媳妇固然可怜,她死了也许会是一种解脱。但我觉得二妞更可怜。因为,她不曾想过自己将来的命运,她不会善待别人,她还并不知道,她所看见的就是自己未来的命运。更可笑的是,她还不知道父亲要把她打发了,进点彩礼,然后给儿子续一房,卖个三百二百的除给儿子续妻之外,自己也得留点棺材本儿了。
可见,当时的社会,女子的地位有多么的低微,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亡从子,终没有自己做主的时候,自己受的苦,也只有自己知道。而且女人与女人之间都不存在互相的关爱。真的是一件很可悲的事。
虽然,作品中的悲剧性很强,但作者笔下的文字却表现得不那么强烈,文中没有华丽的语言,平实而又有地道的京味,全文的语言都很幽默,使得文章更具有了讽刺意味。使人读后没有思想感情的波折,却能使人有深深地伤感!
《家》的读后感 篇3
最近,我读了《肩挑一个家》这本书,一看到书名,我的脑海里自然地就闪现出一个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形象来,然而,当我打开书本,细细阅读时,才发现自己错了,书里的主人公却是只比我们大一点、甚至和我们同龄的小朋友。他们每天所思考、所经历和所承担的事,却远远超过了我们的想像。
你看,从小就是孤儿的薛馥华,能踩着三轮车带养父去看病;心里住着“小太阳”的胡继汕,含辛茹苦却乐观地照顾瘫痪的妈妈;聋哑儿童朱恩汉,已经会为爸爸的幸福着想,拼命打工赚钱,只为给爸爸买一套穿出去相亲的西服;身为小学生,却有着很多大人都无法比的宽厚善心的华灵,帮助了一位又一位贫困儿童;乖巧懂事的陈能,日复一日地重复着照顾有内风湿关节炎的妈妈,再上学,再照顾妈妈的工作……
这一个个真实生活中的“小”人物,一幕幕感人肺腑的情节,深深地震撼了我的心灵。他们小小的年纪,却用自己的坚强、乐观、勇敢、孝顺、善良,肩挑起一个家,甚至承担起一些成年人都无法做到的家庭、社会责任来,这与我们身边那些平时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对父母稍不满意就乱发脾气的小孩比起来,真是天壤之别呀。同时,我也领悟到,美德并不是一定要有什么英雄壮举,而是要从爱身边的人,做好身边的小事开始。
这不,我已经开始向那些美德少年学习了。星期天,奶奶忽然生病了,妈妈要带我去看望。我灵机一动,以前都是奶奶照顾我、给我做好吃的,今天,我也给她做点吃的`,相信奶奶一定会非常高兴,病还会好得快些呢。心动不如行动,我立刻打开冰箱,找出奶奶喜欢的番茄、鸡蛋、丝瓜等,还把一直不舍得吃的鳕鱼拿出来,拉着妈妈,和我一起精心制作了奶奶爱吃的番茄蛋汤、丝瓜饼和香煎鳕鱼。小心翼翼地摆放到多层餐盒里,送到医院,端给奶奶吃。看着奶奶吃得香香的样子,我忽然感觉自己也好“伟大”呀。其实,美德就是要从关心身边的人,做好身边的小事而开始的呀!
同学们,让我们学习美德少年,从现在、从身边开始行动,每天帮家里打扫一次卫生、给爷爷奶奶捶一次背、替老师擦一次黑板、捧一次本子,帮同学解决一下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肩挑起起家庭、班级、社会中我们该承担的责任,人人都争当一位美德少年吧!
《家》的读后感 篇4
花了几个晚上,把《家》重温一遍。那是xx年年底还是08年年初,筱芸老师给我们看的,本来是想着把我所有感受统统写下了,把我眼里的他们一个个写下了。却总是写写删删,删删写写,终是没能写下来。
只剩下简单的一些字、词、句。在这里,最让人心酸的感情,是明轩和梅芬。明轩是一个受新旧思想参半的人,是一个夹在封建与叛逆中间的人,他有叛逆劲儿,却不曾跨越,他是最艰难的,因为长房长孙的角色。婚姻不是自己选的,不够勇敢为自己争取···梅芬、瑞珏的死,将他的叛逆,从心里牢笼放出来,只是,他已经沧桑了,就像那个时代的思想··· 而最后,觉慧的离开,算是他心里的.寄托,他将心里的他交给了觉慧,让他完成。明轩沧桑了,为封建的他,也为接受新思想的他;他笑了,因为他看到了希望。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梅芬,没有变过,因为这个角色,我喜欢了李小冉,她穿旗袍很美。梅芬是封建思想的牺牲品,是母亲亲手酿造的牺牲品。而温顺的她,不正面反抗,而骨子里,她一直是反抗的。从她得知母亲赌掉她一生的幸福开始,她就已经绝望了,亲手把药倒掉。她说:
下辈子
我要投身做一滴朝露
夜里悄悄地来
伏在我心爱的草地上
太阳升起时
无声无息地死去
没有人知道我来过
更没有人知道我的离去......
她就像她的名字,梅。在严寒中傲立绽放,用独特的魅力让大家感受她的坚强和傲骨。 而明轩在湖畔吹箫,总就是那么一首曲调,哀怨吗?凄凉吗?也许,更多的是他对自己懦弱的无奈吧!只能用这萧,来释放自己内心深处的自己,内心深处的思念!
多年未闻箫声起,夜半更近痛相思;
生活已是平静水,怎奈又起此涟漪。
此处抹泪话相思,彼岸结彩度新年;
今朝悔恨晚已矣,无力悲剧憾终生。
我好像喜欢上了明轩的箫声,只是,一直找不到这曲子的名字。这剧,一遍下来,流了三次泪,明轩婚前听闻梅芬远嫁宜宾时,冲出去的时候;第二次是觉慧听闻鸣凤投湖自尽时候,跑长廊之时;第三次是觉慧坐船离开成都,看见觉新来送别时。这三次,都有那个箫声,都是这个调。
我好像喜欢了看书,重新喜欢上了文字···
《家》的读后感 篇5
一个槭树下的家,一个充满欢声笑语的家,一个平淡无奇而又幸福美满的家。
家,温暖的代名词。在你累了的时候,给你一片舒适休息的地方,你大可以放下所有的警戒之心,安心的休息;在你伤心的时候给你充满关心的问候和安慰,宛如冬日的骄阳,驱散所有的寒意;在你悲伤绝望之际,给你重生的希望,就像无边际黑暗中那颗耀眼的`明星;在你遇到困难苦苦思索之时,给予你一份援助之手,直至你渡过难关,重新振作起来。
席慕容笔下的家,温馨平淡又不失乐趣。一件件平淡无奇的小事,窗外的树,清晨的鸟,丈夫的关心……在她的文笔下都充斥着浓浓的幸福感,细细如涓水长流,缠绵而婉转,每个细节都有温暖的身影,如一道划破黑暗的流星,令人追求,令人渴望。
这个故事讲述了席慕容在某个夏天的清晨一觉醒来再不过平常的事情。在欧洲留学时,还有对家强烈的回归欲望,和半晚后院的花草树木,和天边那如木槿花般火艳的晚霞……
”我只想回到这个对自己是那样熟悉和那样亲切的环境里,在和自己极为相似的人群里停留下来,才能够安心地去生活,安心地去爱和被爱。”这是槭树下的家中的一句话,却让我受益匪浅。是呀,家,人从小生下来都对家有一种莫名的依赖。即使你远在异国他乡,但你想到家的时候,眼中流露出那真切的思念之情,绝不会是虚情假意!家里有什么会牵挂着我们的心?有人会问,也许是个漂泊者,也许是个流浪汉,也许他们曾经也有过家,却因为什么变故而失去家,他们整天说以五湖四海为家,但谁又知道他们心中是多么渴望一个家,多么渴望有家人关心,问候他们 ,多么希望有一个家为自己遮风挡雨?他们的心在经历了多少风雨之后,而变得沧桑而粗糙,也许你会否决我,但问问自己的心是否真的累了?多么希望有一个家来呵护?这个家也许不大,不是很富贵,但家温暖的气息让多少在外漂泊的游子牵肠挂肚?
好好珍惜你所拥有的家,这是上帝赐予你最珍贵的礼物!
《家》的读后感 篇6
闲暇之余,重新阅读了著名作家巴金的《家》,感触颇深,一个个人物的形象再现我的脑海。顺从的觉新,谦逊的觉民,激进的觉慧……他们在封建主义的黑暗中挣扎、反抗,在黑暗中寻找着那份渺小的希望……
《家》以“五四”的浪潮波及到了闭塞的成都为背景,真实地描述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化、溃败的历史,写出了封建大家庭高家公馆从最初的繁华到逐渐的没落。歌颂青年一代的反封建斗争以及民主主义的觉醒。
书中令人印象最深的莫过于主人公——觉慧。他是整部作品中最具有批判和反抗意识的`典型新青年。他痛恨着自己大哥觉新顺从而导致自己与所爱之人分离的做法,与志同道合的朋友开报社办报纸宣传新思想,与自己的爷爷——高老太爷对着干,并且爱着与自己的身份天差地别的鸣凤。当最终理想破灭时,无法忍受而离开了这个家。
觉慧是一个典型的“人道主义者”。他平等地看待每一个人,更爱上了与自己不同阶层的婢女——鸣凤。但在封建社会下,他们两人的爱情最后也无疾而终。当他们二人表述了各自的心意之后,高老太爷却要将鸣凤送给冯乐山做妾,鸣凤却始终心系觉慧,不愿做他人之妾。可当她来到觉慧的房中,觉慧却因赶稿为而让鸣凤改日再说。最后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鸣凤只能选择跳湖自尽来阻止自己嫁作他人之妾。自此觉慧一直活在对鸣凤的自责中。最后两人的爱情还是破灭了,虽然是意料之中,但却也让人感到无比惋惜。
在经历了爱人鸣凤、表姐梅和大嫂瑞钰的死去之后,觉慧终于忍无可忍,离开了这个令人窒息的高公馆。而此时没了高老太爷的高家,也终于成为了一具空壳,逐渐没落。
觉慧是一个大胆而幼稚的叛徒,并没有回避旧家庭和少爷的地位带给他的负担,而是令人信服地展现了他逐步摆脱这些负担,走向新生活的过程,从而塑造出一个深受青年人喜爱的勇敢背叛旧家庭和追求新生活的新青年的典型。他是“五四”时代封建家庭、封建制度的叛逆者和新生活的勇敢追求者。他始终是封建社会里的反抗者们的榜样和鼓舞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