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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食品调研报告

2025/09/02经典报告

文学网整理的安全食品调研报告(精选6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安全食品调研报告 篇1

为了全面了解我市食品安全状况及发展态势,充分发挥综合监督,组织协调职能,更好地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当好政府的抓手和参谋,促进**食品经济的健康发展,确保群众饮食安全,今年我局对全市食品安全的状况、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研。

一、 食品安全基本状况

1、食品产业状况:

我们先后组织到农委、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

卫生局等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座谈,深入了解我市食品产业基本状况,获得了一些相关资料,对我市食品产业状况和发展态势有了较清晰的认识。

目前,我市粮食年产量22.9 万吨,主要作物有水稻、玉米和大豆,截止20xx年8月,已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 4个,面积4.5 万亩,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2 个,获“绿色食品”使用权的3 种。畜牧养殖业主要以奶牛、生猪、蛋鸡、林蛙、大鹅为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43 家,其中小麦粉生产企业2家,大米生产企业52家,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13家,速冻米面类2家;酱油生产企业2家;食用醋生产企业1家;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2家;加工盐生产企业1家;白酒生产企业5家;生猪屠宰加工企业6家;其他食品生产企业57家。

从生产人数和生产规模来看,我市大多数食品加工企业为家庭作坊式,占到90%以上,且无证照者接近三分之一(全市豆腐加工企业56家,均无生产、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集体、股份制企业所占比重不足5%。

--人数多在1-5人,生产规模小,生产水平低,生产设备简陋,工艺落后,98%的企业不具备检验设备,检验项目仅仅靠有关部门的检验把关,很难保证产品质量。

--由于企业规模较小,专业技术人员欠缺,大中专生几乎没有,产品只停留在传统式的制作上,缺少创新意识,不能够适应市场的要求,而且质量意识淡薄,管理制度不健全。

--季节性生产企业占30%。

--有一定规模,设备比较先进,技术力量较强,管理体制健全,产品质量比较稳定的企业仅占5%,主要有盛中乳品、集佳牧业、九合泉米业等,其中较为突出的应该是翠花蔬菜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发展为拥有固定资产5646.5万元、种植面积2万亩、年生产加工能力5000余万吨、8大系列100余个品种、实现年均销售收入692.3万元、利税22.4万元、产品远销7省30多个市地闻名全国的酸菜、山野菜、油豆角生产基地和集散地,目前已成为**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全市食品经营企业有633家,其中食品批发零售企业有35家(市内有规模副食超市9家);饮食服务业544家(星级酒店1家);食品摊点121家;学生食堂2家。

从调查情况可以看出,食品产业比重小、产值小、效益低。总体而言,我市食品生产加工行业大中型企业少,品种单一,生产加工能力差,绝大多数食品由外省市输入;食品流通方面经营企业多集中于城区和乡镇所在地,并且存在规模小、素质低、管理差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规范提高;餐饮业具备一定的基础,呈逐步扩展的趋势。全市现有食品从业人员5645人。

2、食品安全状况。

根据联合执法检查和市场暗访调查了解,我市的食品安全存在着一定隐患。蔬菜等农产品中残留有毒有害物质;食品加工企业生产条件达不到国家要求,质量管理意识不强,产品不精不细,特别是熟食加工、豆制品加工烧饼馒头等面食品加工都为小作坊式生产,滥用食品添加剂,粗制滥造,卫生环境差;流通环节企业管理不规范,80%的企业没有建立起购销台帐,不索证索票,来源去向不清,一些企业质量意识、诚信意识差,经销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餐饮业中大型企业和学校食堂基本能够达到卫生标准,但一些小吃部、小饭店多数卫生环境差,餐具没有按要求消毒,80%配置的消毒柜未使用。

3、食品安全监管状况。

20xx年7月,我市成立了由市政府副市长孟庆彬任组长的'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负责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总体分析、部署。这个机构体系成立以来,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全市食品安全形势、针对发现的问题整体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整合了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执法资源和力量,同时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印发《**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会议制度》、《**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部门责任制》《**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联合检查制度》、《**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信息报送制度》、《**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督察督办制度》、《**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投诉举报处理制度》等多项制度,随后协助市政府制定了《**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市食品放心工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每逢“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都要精心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规范整顿市场秩序,确保广大群众饮食安全,尤其是今年6月开展的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7月份的旅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市的食品安全监管同其他市县一样按环节监管,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明确划分了各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责,较好的解决了交叉监管,多头监管的问题。但在实际工

作中,依然存在职责不清的问题,诸如对前店后厂的熟食店,流动的小食品加工商贩,既有加工环节,同时又属于流通环节,日常监管应归哪个职能部门不好确定,保健食品销售按环节应归工商部门,但管理法规执法主体为卫生行政部门。

二、我市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民在种植上为了防治病虫害、除草、促使农作物增产增收、农药、化肥的使用率较高。

2、小食品生产加工作坊无证生产的现象比较普遍,对所生产的产品不能检测,卫生条件比较差。

3、从业人员素质低,技术力量薄弱,效率低下,不具备市场竞争能力,产品质量保证能力严重不足,给食品安全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4、食品经营点、农贸市场还有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食品的现象,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比较差,进货制度不健全,没有验收记录及索票证明。

5、餐饮食堂内卫生状况较差、生熟不分,没有必要的消毒设施;街头饮食摊点和夜市大排档的卫生状况堪忧。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许多有特色的街头小吃摊点和夜市大排档日益增多,在我市约有上百户。绝大多数的碗筷等用具消毒不够,食用油的购进渠道不正,加之管理涉及各个部门,容易形成监督的盲点,是一个病从口入的隐患。

6、养殖场的条件较差,特别是肉食鸡养殖,业主为了防止疾病流行和增加产量,违规大量使用抗生素、激素和其他有害物质,造成抗生素、激素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残留于畜、肉产品中,直接危害人民的饮食安全。

7、城乡结合部和农村成为假劣食品的主要倾销地,低价位的假劣食品有一定的生存土壤。

三、 食品安全监管对策

食品安全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在目前监管体制下,做好这项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在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未做出新的决策之前,针对我市食品安全现状,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工作。

1、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形成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充分发挥政府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作用,统一协调,整合监管资源,明确监管职责,加大食品综合监管力度。整合现有执法力量,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使各部门既各负其责又加强协作,解决各自为政,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问题。加强对各部门工作的督察督办力度。

2、加强对食品安全源头监督管理,把监管关卡前移 。一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做好农畜产品、水产品生产基地及加工基地的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对基地农畜产品实行标注产地编码和标签制度。二是严格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登记审批,购进、销售实行登记备查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加强源头污染治理。三是提高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市场准入标准,实施资格强制认证制度。对新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发证时必须达标,原有企业限期达到标准。使企业上规模上档次,把小作坊式、小工厂式食品企业逐步淘汰出局。四是变事后监督为事前控制。在食品生产加工行业分期分批逐步实施haccp制度,从源头上有效防止食品危害的发生。

3、进一步加大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的力度,落实打假责任制。一是加大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的力度,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树立执法权威,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窝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二是要加大处罚力度,不但要从经济上对制假者处以重罚,增加其制假售假成本,而且对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按分工负责制的原则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察督办工作,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考评考核,对工作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一是继续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重点监控机制、守信激励机制、失信惩戒机制、严重失信淘汰机制,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制约机制。二是构建广泛的社会监督体系。聘请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建立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创新投诉举报工作,建立网上举报中心,推行有奖举报;

5、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营造浓烈社会氛围。大力宣传和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使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掌握鉴别假劣食品知识,了解食品监管的有关政策,把健康的消费观念植根于群众心中,倡导消费者的绿色有机消费行为,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关爱生命和健康”的浓烈社会氛围。

安全食品调研报告 篇2

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明显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从能够吃饱,吃好,并开始要求吃得安全,吃得健康,食品卫生和饮食安全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最关注的问题。为此,我们对全市食品安全状况作了一次调查,从目前掌握的食品安全情况来看,我市食品安全状况不令人满意,在分析存在问题的同时提出几点治理对策。

一、我市食品产业现状

(一)食品监管网点多。监管面涉及初级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业和食品流通及消费领域,监管面广量大。

1、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我市近年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实施农产品“358绿色行动”为抓手,以规模化基地建设为载体,以农产品质量认证为突破口,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初级农产品质量有了明显提高。现有省级认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28个,产地面积13。8万亩;放心菜示范基地4930亩,城市蔬菜基地12206亩;海水养殖3196公顷,淡水养殖面积3107公顷。

2、食品生产加工情况。全市现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90家,16家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过近年的快速发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行为逐步得到规范,产品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已建立生猪定点屠宰场10个,其中(半)机械化屠宰场6个,全市定点屠宰率达到95%,基本满足全市人民“放心肉”的需求。

3、食品流通及消费情况。全市共有食品经营企业187家,个体工商户5560户,在全省“万村放心店”建设中,已有730家农村小商店被授予首批“示范放心店”;现有农贸市场52个、副食品市场2个;饮食业1336家,集体食堂123家,食品从业人员5856人。20xx年餐饮业监督合格率90。35%,体检合格率达98。34%(该指标不包括无证摊贩从业人员数),餐具消毒合格率为50。35%。总体呈现出食品经营网点多,流动摊点多,质量意识差的现状。

二、当前食品安全所存在问题

(一)食品产业的规模化程度不高。我市食品生产、经营以及种植、养殖业大都没有建立良好的质量管理规范体系,质量标准难以控制。且我市食品生产企业、农畜产品的种植、养殖业规模偏小,管理和技术水平都较低下。这些因素造成食品生产标准化、集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不高,客观上给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带来相当大的难度。

(二)食品安全检测及预警体系仍不健全。到目前为止,我市还未形成从农田到餐桌整个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测网络,市场上销售的大部分农、畜产品未经任何检验或是经“蜻蜓点水式”检测就进入百姓家直接食用,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我市现有工商部门设立的菜场检测点12个,每点每天平均检测七八个批次,仅占市场食品数量极低的比率,不能客观全面地反映市场真实情况,且该部门检测结果不具法律效力,可以出具法律依据的疾控中心又不参与到市场检测。虽然从事食品安全检测职能的机构有:卫生部门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部门的畜牧兽医站、质监部门的产品质量检验所,但实际上仅卫生部门能作部分食品的常规检验,如农药残留、瘦肉精、蛋白质含量等检测工作,且未能形成完整的信息资源共享体系。

(三)食品消费环节的问题仍很突出。一是学校周边的食品卫生安全较为突出。学校周围的小吃店、副食品商店等,经营质量差,进货渠道混乱,特别是“马路作坊”、露天加工的,卫生条件更是不堪入目;有的学校食堂管理混乱,给学校师生的身心健康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二是食品添加剂的安全状况不能令人满意。由于食品添加剂的检测工作比较复杂,是否存在食品加工者擅自添加或多加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掺杂掺假的现象很难发现;三是食品包装的安全状况令人堪忧。大量回收废旧物品制成的食品包装容器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其有害成分对人体健康影响不可忽视,如方便袋、快餐盒、一次性口杯等。四是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的卫生问题已成为食品安全事故的易发区域,特别是工地食堂流动性很大,使监管难度加大,安全隐患凸显。

(四)食品监管职能部门分散,食品监管力量薄弱。从目前监管职能来看,虽然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有食品药监、工商、卫生、质监、农业、贸粮、公安、教育等10多个部门,但重复监管和漏管等现象比较普遍。如食品经营环节,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都分头在管,大大影响食品监管效率的充分发挥,造成有效监管资源的浪费。同时我市专门从事食品监管人员严重不足,且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与全面完成食品放心工程的工作要求还有差距。

(五)食品安全协调工作还不到位。主要表现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成立后,无执法主体资格。国务院赋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是“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事故的查处”,但法律法规没有直接赋予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权利,使监督协调流于形式,缺乏力度。二是法律法规不配套的。现行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还分散在各职能部门,没有一部完整全面的食品安全法规来规范,造成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工作成效不明显。三是经费缺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成立后,虽然增加人员编制,但相应的经费没有投入,形成组织协调难、综合监督难、组织活动难、收集信息难的尴尬局面;相关职能部门检测经费严重不足。

三、分析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监管链条长、难度大。通过各职能部门几年来卓有成效的工作,食品安全状况有所改善,但仍存在上述诸多不足,纵观这些问题,有以下几方面因素:

(一)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不够。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在我市起步比较晚,旧的监管体制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呈现条块分割现象,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更是各自为阵。一是宣传范围不广,仅局限在“3。15”、节日等大型宣传活动上发送宣传资料、张贴一些宣传标语等形式,没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咨询台、宣传车、发放科普资料等宣传途径和手段,开展广泛系统的普遍宣传。导致部分消费者“不分食品坏和好,只管自己肚子饱”,有卖则买,能吃则吃,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能力。二是未能形成权威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渠道。有的部门仅凭某种食品几个批次的抽样检验结果或凭感观判断得出目前市场某种食品的合格率、不合格率,这不仅不能起到正确引导公众的导向作用,反而使老百姓无所适从和深感忧虑。

(二)食品经营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由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经营方式出现多样化,有的下岗失业人员为了谋求生活出路,纷纷走上街头,从事各种各样的食品经营活动,形成一支条件简陋、从业人员复杂的`食品经营“游击大军”,他们常常是夜出昼归,无固定摊位,无证照经营,成为管理中的“老大难、钉子户”。

3、食品经营人员守法意识较差。食品经营潜在的利润空间,使一部分无业人员挤身于这一低成本、高效益的服务行业。这些人员低文化,低素质,法律意识淡薄,一味追求经济效益,无视《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钻法律空子,忽视食品安全和卫生的管理。

四、对策

为使我市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明显的改善,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几项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一)强化领导责任。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方针是:“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政府高度重视,职能部门积极配合,食品综合监管合力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就能从根本上得到提升。一是突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职能,每季度或半年应召开一次联席会,任务明确,情况清楚。二是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使各地、各部门感到肩上有责任,心中有目标、工作有思路。并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各职能部门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检查。

(二)保证经费投入。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首先就是经费不足,市财政应将食品种植、加工、流通和消费等监管所需经费列入预算予以保证。包括保证食品安全源头治理经费,以强化农业投入品和食品加工环节的综合监管;保证食品流通环节检验检测经费,实施食品流通环节全程监控;保证食品综合监管经费,加强食品日常监管,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三)理顺部门职责。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职责。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要求和责权一致原则,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统一信息发布。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核心,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大企业失信惩戒力度,综合抓好食品安全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和市场准入制度建设等。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职能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形成统一审核、权威发布的格局,从而改变部门分头发布,消费者无所适从的局面。

(五)加强队伍建设。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是基础和重点,只有加强基层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整合执法资源,成立由各职能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联合执法的检测中心,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食品安全监督格局,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

(六)加大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一是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针对全市食品安全存在的热点难点,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二是由政府组织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各自的范围每年开展几次声势浩大的活动,如在“3。15”、春节、元旦、“五一”、“十一”前后,进行联合宣传、联合检查、联合打击,形成强大攻势,进行专项整治。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但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镇、街道和食品监管职能部门的积极努力下,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必将取得丰硕的成果,为打造平安xx、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安全食品调研报告 篇3

品流通环节是消费者接触食品的第一道主要环节,同时也是牵涉消费者数量最大的一个重要环节,搞好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至关重要。温县工商局围绕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实现食品安全长效监管,近期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基本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县共有涉及食品经营的单位和业户445家。经工商部门注册的个体食品店(含部分经营副食的百货店)375家,有限公司1家,超市(商场)5家;“食品放心示范店”93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连锁店”126家,食品统一配送率70—80%;无照经营70家。

这些经营单位是全县流通领域的食品经营主体,直接为百姓提供食品来源,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监督、管理好这些经营单位,就管好了全县人民的“菜篮子”、“米袋子”、“肉案子”,就为百姓创造了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对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督执法力度,有效促进了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好转。目前,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状况基本令人放心,经营单位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购销台帐制度有效落实,食品安全基本实现了无缝隙监管。而在农村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水平仍有待提高。

今年我局组织了10余次食品类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取缔无照食品经营户67户,查处各类食品案件27起,其中无证经营业户84%在农村,食品案件90%发生在农村。检查结果显示,农村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状况较城区仍存在一定差距。

我县设立12315消费者投诉站(点)547个,在全县各行政村聘请一名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262名,制定了义务监督员制度,定期召开座谈会,集中听取他们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以期达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改进食品安全工作的目的。农村是食品流通环节安全问题的多发地区,农村食品流通环节监管是需要着力破解的难点。虽然县政府每年均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且在食品监管方面有一定的经费投入。但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有以下问题: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集市散裸装食品的“两防”设施不够完善。农村集市食品近60%为散装、裸装,虽然有的业户添置了网罩,解决了防蝇问题,但防尘效果不理想。二是食品店的'散裸装食品标示不清晰。调查发现,农村商店所售的散装食品多数无原料说明,无加工日期,无保质期,消费者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三是农村杂货店食品混放严重。农村杂货店规模较小,卫生状况较差,商品类别较杂,洗化用品与食品混放,存在食品被污染的隐患。四是销售三无产品、超期食品现象依然存在。部分经营业户销售本应淘汰的过期商品,少数业户为牟取利润违规销售三无产品,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五是部分食品质量堪忧。集市和小食品店出售的果冻、汽水等食品普遍存在色素、有害菌超标现象。部分饮料由糖精、色素和水简易勾兑而成,未经杀菌处理,便进入市场流通。六是部分食品外包装质量低劣危害人体健康。许多小企业、小作坊为降低成本,选用质量低劣的塑料袋或塑制瓶进行食品外包装,有些企业使用未经充分消毒杀菌的二次包装,对消费者健康构成潜在威胁。

导致问题出现的原因来自三个方面:一是部分生产企业和批发商、零售商盲目逐利,形成了劣质食品供应链。一些小企业、小作坊为降低成本,用不合格原料加工食品,以低价战略向农村倾销;部分批发商贪图利润,批量采购低价劣质产品;一些零售商只顾“适销对路”,对食品质量置若罔闻,销售低价“三无”商品。很多劣质食品和“三无”食品,正是通过这一供应链条流入农村市场。二是农村消费能力偏低,农民食品

安全意识薄弱。农村总体经济水平不高,农民购买能力不强,质量过硬的名优食品难以占领市场。很多农民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容易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受害者。同时,多数农民辨伪

能力不强,在消费时没有查验证照和索要发票的习惯,给一些“三无”食品、过期不合格食品和城市淘汰食品流入农村埋下了隐患。三是农村市场存在监管薄弱环节。食品安全工作已呈现出“跨区域流通、多部门交织”的特点,多数劣质食品由外地加工窝点制造并向本地输出,打掉这些加工黑窝点,需要区域合作、部门配合,存在一定难度。农村食品销售网点多、分布散、流动大,难以实现集中监管。

二、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制。要有效整合监管资源,促进监管工作高效有力地施行,真正形成各监管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助、无缝对接的联动机制。要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切实做到监管工作全履盖和经常化。

(二)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是做好监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虽然我单位基层执法人员均为国家公务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根据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状况,还要继续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提高整体防范食品安全能力。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作用,鼓励其积极举报违法案件,达到实时监管的效果。

(三)强化食品源头监管。要继续加强农产品源头的监管,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加快无公害基地和无公害产品建设,对已通过认证的无公害基地的产品实行动态监管。要继续加强对外来食品的监管,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实现食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对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情况进行跟踪监测,把好食品市场准入关,确保食品源头安全。

(四)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监管。要大力倡导现代流通组织方式和经营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要切实落实经销企业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完善食品质量监测制度,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销毁、公布制度,加大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流通环节经营秩序规范。

(五)加大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餐饮卫生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要进一步加大对餐饮卫生的监管力度,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对餐饮单位食品、餐具等进行经常性检查、监测机制,保障食品消费安全。要加大对无证经营的整治,开展集中整治卫生不合格现象,规范其经营行为,保证食品清洁卫生。

(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教育。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老百姓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增强防范能力。要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业主的自觉性和自律性,增强企业法人的第一责任意识、法制意识、社会公德意识,把好食品安全“入口关”。

安全食品调研报告 篇4

为科学整合食品安全管理力量,推进食品监管职能到位,今年4月份以来,文登市工商局针对目前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研,以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社区(镇)为主线,严格落实“四个到位”,把食品安全管理由部门行为上升到全社会的共同行动,着力构筑食品市场监管网络,建立食品市场长效管理机制。

一、突出“一条主线”,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截止目前,文登市共有食品经营企业78家,个体工商户1107家,食品批发经营户56家。其中大型连锁超市食品统一配送率70-80%,成为城乡广大群众食品消费的主要场所。

针对食品经营点多、面广,食品市场管理职能分散的实际情况,文登市工商局以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社区(镇)为主线,着力构建“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食品安全管理格局,改事后监管为事先防范,防打结合;改单一执法为部门联动,协同作战;改单纯的行政管理为全民参与,齐抓共管,从而达到全面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维护食品市场经济秩序的目的。

(一)争取政府支持,整合管理力量。紧紧依靠地方政府的组织领导,是开展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社区(镇)的首要保障。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成效以及工作打算,我们都坚持及时向文登市政府请示汇报,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争取有关单位的协同配合。今年初,我们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拟定了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社区(镇)的实施方案,上报文登市政府,得到了文登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充分肯定。4月15日,根据我局拟定的方案,文登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印发了《文登市创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社区(镇)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以落实流通环节食品监管职能为中心,对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创建内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做出了细化规定,要求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南海新区及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列为对各单位、各部门的考核,从而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市政府工作议事日程。

(二)健全组织机构,逐级落实责任。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社区(镇)活动,居(村)委会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因此,我们把在居(村)委会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其管理责任,作为开展创建工作的基础来抓。采取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方法,在已建立的“消费者投诉站,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的基础上,在具备条件的居(村)委会率先成立“食品安全管理联络站”。在各联络站成立了由所在镇办分管副书记或副主任、居(村)委会主任、工商所所长以及食品安全监督员共同组成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的贯彻落实。目前,我们已在全市223个村居设立了“食品安全管理联络站”,创建放心社区(镇)覆盖面达到30%。在每个联络站,均安排了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食品安全监督员,实行挂牌办公。辖区工商所、联络站以及监督员工作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位全部在联络站办公场所上墙公示。市局分管局长与各工商所所长、工商所所长与联络站负责人、联络站和辖区食品经营业户逐级签定《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状》,建立了分工负责、逐级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促进规范运作,延伸管理触角。为发挥好“食品安全管理联络站”的作用,各工商所每月至少对辖区设立的联络站进行一次走访,利用居(村)委会与经营业户接触直接,掌握信息全面的优势,在各联络站建立食品经营业户信息资料库,聘请责任心强、懂法规、懂管理的人员作为食品安全管监督员,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帮助指导各联络站建立信息反馈、日常监管、区域协作、应急处置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和措施,进一步健全基层食品安全防控机制。同时,向食品经营业户发放一张《食品安全管理联系卡》,标注工商部门和联络站联系电话等。到目前,已经发放《食品安全管联系卡》3000张。通过居(村)委会的参与,为工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装上了“千里眼”和“顺风耳”,有力提高了管理效能。

二、落实“四个到位”,建立食品市场长效管理机制

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提高经营业户诚信守法意识,提高职能部门履职能力为中心,重点落实“四个到位”,推进食品安全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食品消费环境。

(一)宣传发动到位,营造群众参与社会氛围。以新闻媒体、文登红盾信息网等为主要载体,及时向群众提供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信息,适时发布维权动态和消费警示。今年以来,共发布维权动态和消费警示156条,引导广大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消费意识,自觉抵制假劣食品,积极举报不安全食品线索,善于自我维权,健康理性消费。同时,在各居(村)委会及集贸市场宣传栏张贴宣传资料和宣传标语200多张(幅),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6000多份,广泛宣传创建食品放心镇办(村居)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深入镇办、村居开展食品安全讲座12次,并采取走访调查的形式,广泛听取群众对食品安全、工商监管等方面的建议,不断改进工作。通过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方式强化宣传教育,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拥护。

(二)规范引导到位,增强经营业户自律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制约,着力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督导每名食品经营户建立规范的进货验收档案,并利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数据库追溯应用系统”,全面掌握每名食品经营业户经营信息以及供货商信息,掌握上市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以及进货来源等具体情况。市局每月组织对各工商所建立食品进货验收档案和数据库数据录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保证经营主体合法的基础上,保证数据记录及时、全面、准确,实现对问题食品实行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统一制作食品经营公示刊版,悬挂于每名业户经营场所的醒目处。公示经营者以及从业人员的照片及姓名,公示工商所片区监管人员的照片及姓名,公示《食品安全承诺书》和工商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这项措施,不但强化了经营业户的自律意识,规范了食品经营行为,而且便于工商部门及时掌握线索,处理消费纠纷或者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三)属地管理到位,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由市局统一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在各工商所均建立了食品经营业户动态监管档案。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详细记录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经营地址、家庭住址以及巡查记录、处罚记录等方面的信息。目前,已经对全市1200多名食品经营业户建立了动态监管档案,并根据经营活动的变化情况,随时进行档案数据更新。工商所片区管理人员依据监管档案记录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建立动态监管档案,食品安全管理目标更加明确,监管执法更具针对性,监管效能极大提高。

(四)联动执法到位,科学整合各方监管力量。积极实施部门联动、局所联动、工商部门与居(村)委会联动,科学划分职能,整合执法力量,推进食品监管职能到位。一是实施部门联动。今年以来,与经贸、卫生、质监等部门联合,集中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查扣销售病死猪肉及肉制品案件2起,查扣病死猪肉345公斤。抽检食品67批次,查处经营不合格食品案件23起,下架各类食品456盒。二是实施局所联动。执法过程中,市局消保科主要负责组织对食品质量监测,查处经营不合格食品案件,负责组织对大型超市、商场食品经营行为进行监管,负责对基层所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工商所主要负责开展经济户口管理,对食品经营业户主体经营资格进行规范,主要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案件。对辖区内发生的涉嫌食品质量案件以及重大疑难案件,统一报市局消保科组织查处。三是工商部门与居(村)委会联动。以工商所为中心,居(村)委会为基础,建立市局“抓面”、工商所“管块”、居(村)委会“卡点”的“三位一体”食品监管网络。对食品市场存在的情况和出现问题,通过发挥居(村)委会的作用,便于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今年以来,全系统查处流通环节食品违法违章经营案件324起,处结消费者申诉和举报共计9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万元。

三、当前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管体制和机制不顺。当前,由于涉及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尚未出台,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和机制尚未理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分散,导致监管合力不强、职能重合、多头执法、监管缺位、执法空白等现象存在,特别是在分段监管环节的链接点上较易出现监管空缺。

(二)农村食品市场问题较多。农村食品经营呈现“低、小、散、多”的状态,农村食品市场多以小规模食品加工、销售和消费的形式存在。加之农村消费群体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导致“问题食品”大多流向农村。而农村食品经营存在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给食品监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食品质量监测效果不明显。在食品质量监测中,不同的监测部门检验检测标准不一致,往往会出现同一品种食品重复抽检,抽检结果相互抵触的现象。另外,受监测经费所限,工商部门只能对一些重点食品实施抽检,监测的覆盖面较窄,难以达到对“问题食品”进行全面清查的效果。

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

(一)着力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制。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有效整合监管资源,避免管理“盲区”,促进监管工作高效有力地施行。形成各监管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助、无缝对接的联动机制,切实做到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以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社区(镇)为契机,加大宣传发动和综合防控力度,构筑食品安全群防群治的“防护墙”。

(二)推进食品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农业部门要继续加强农产品源头的监管,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加快无公害基地建设,对已通过认证的无公害基地的产品实行动态监管。继续加强对外来食品的监管,对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充分利用高科技检测设备对源头农产品进行安全检测,保障食品源头安全。大力倡导现代流通组织方式和经营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要切实落实经销企业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完善食品质量监测制度,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销毁、公布制度,加大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流通环节食品经营秩序规范。

(三)整合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针对目前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分散、检验质量标准不一的现状,相关部门要整合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组织制定完善的食品安全检验标准。设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整合现有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避免多头监管、重复监测现象发生。

安全食品调研报告 篇5

20xx年9月2日,镇人大主席和政法书记组织辖区内的县人大代表、镇人大代表以及食品安全监管员调研食品安全,本次活动先后调研了生活超市两家,小摊点一家,食品企业一家,学校食堂一家,饭店两家,并到市场集市调研了生熟食,最后到医院调研病人,由院长介绍全年因食用不洁食物造成疾病及中毒情况。代表们探讨食品安全控制办法。本次活动由镇工商局的同志全程配合,向代表讲解合格食品的辨别办法。

代表们调研后认为:我镇的食品安全监管同其他地方一样按环节监管,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明确划分了各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责,较好的解决了交叉监管,多头监管的问题。但在实际工作中,依然存在职责不清的问题,诸如对前店后厂的熟食店,流动的小食品加工商贩,既有加工环节,同时又属于流通环节,日常监管应归哪个职能部门不好确定,保健食品销售按环节应归工商部门,但管理法规执法主体为卫生行政部门。

一、我镇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民在种植上为了防治病虫害、除草、促使农作物增产增收、农药、化肥的使用率较高。

2、小食品生产加工作坊无证生产的现象比较普遍,对所生产的产品不能检测,卫生条件比较差。

3、从业人员素质低,技术力量薄弱,效率低下,不具备市场竞争能力,产品质量保证能力严重不足,给食品安全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4、食品经营点、农贸市场还有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食品的现象,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比较差,进货制度不健全,没有验收记录及索票证明。

5、餐饮食堂内卫生状况较差、生熟不分,没有必要的消毒设施;街头饮食摊点和夜市大排档的卫生状况堪忧。绝大多数的碗筷等用具消毒不够,食用油的购进渠道不正,加之管理涉及各个部门,容易形成监督的盲点,是一个病从口入的隐患。

6、农村成为假劣食品的主要倾销地,低价位的假劣食品有一定的生存土壤。

二、食品安全监管对策

食品安全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在目前监管体制下,做好这项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在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未做出新的决策之前,针对我镇食品安全现状,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工作。

1、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形成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充分发挥政府食品安全监管作用,统一协调,整合监管资源,明确监管职责,加大食品综合监管力度。整合现有执法力量,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使各部门既各负其责又加强协作,解决各自为政,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问题。加强对各部门工作的`督察督办力度。

2、加强对食品安全源头监督管理,把监管关卡前移。一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做好农畜产品、水产品生产基地及加工基地的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二是严格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登记审批,购进、销售实行登记备查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加强源头污染治理。三是提高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市场准入标准,实施资格强制认证制度。对新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发证时必须达标,原有企业限期达到标准。使企业上规模上档次,把小作坊式、小工厂式食品企业逐步淘汰出局。四是变事后监督为事前控制。在食品生产加工行业分期分批逐步实施haccp制度,从源头上有效防止食品危害的发生。

3、进一步加大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的力度,落实打假责任制。一是加大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的力度,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树立执法权威,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窝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二是要加大处罚力度,不但要从经济上对制假者处以重罚,增加其制假售假成本,而且对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按分工负责制的原则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察督办工作,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考评考核,对工作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一是继续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重点监控机制、守信激励机制、失信惩戒机制、严重失信淘汰机制,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制约机制。二是构建广泛的社会监督体系。聘请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建立镇、村两级监管网络。创新投诉举报工作,推行有奖举报;

5、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营造浓烈社会氛围。大力宣传和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使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掌握鉴别假劣食品知识,了解食品监管的有关政策,把健康的消费观念植根于群众心中,倡导消费者的绿色有机消费行为,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关爱生命和健康”的浓烈社会氛围。

安全食品调研报告 篇6

当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农村地区群众在办理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的过程中,自办群体性宴席的规模越来越大,频次越来越高,诱发农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隐患越来越大,更是食品安全监管的最大薄弱环节之一。为了深入了解我县农村群体性聚餐的食品安全问题,切实保障广大农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提高农村群体性聚餐的安全防范能力。最近,____县深入到相关镇(区)对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广大农村自古就有遇婚丧嫁娶、升学乔迁等红白喜事,邀请亲朋好友聚餐的习俗。特别是随着当前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群体性宴请的规模和频率逐步增大,“民间厨师”的队伍也不断壮大,目前仅登记在册的就有1014人,大多数为男性,且基本来自农村,除具有认可的厨艺外,缺乏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意识,特别受加工条件的限制,看似普通的农村宴席,却存在着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据调查,主要存在四个突出问题:

㈠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通过调查了解,当问及群体性聚餐举办者、参与制作者和赴宴者:宴席上的饮食是否安全?会不会有什么危险?回答基本上是“还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我长这么大了还没听说过会出事”、“弄点东西来吃会出啥子事?”。而回答说存在危险的人少之又少。同时,由于参与群体性聚餐制作的主厨人员和帮厨人员随意性大、流动性大,同一场宴席可能轮换几拨人来做,食品加工操作极不规范,菜肴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而且在举办过程中,不是吃一顿饭就结束了,少者持续一两天,多者持续四五天,几乎没人想到吃了之后可能会导致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可见,食品安全意识淡薄是导致举办群体性聚餐造成食物中毒的思想根源。

㈡厨师素质参差不齐。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法规定,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而当前料理农村红白喜事宴席的厨师和服务人员,大多为当地村民,有时办宴者的亲朋好友也帮忙刷锅、洗碗和端菜,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但大部分人没有经过健康体检,有无传染病不得而知。特别是大多数厨师自学成材,没有经过正规训练,也没有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或取得食品安全知识合格证,甚至有的身体状况明显不符合从事厨师工作的条件。

㈢原料采购把关不严。农村群体性聚餐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采购一般有三种途径:一种是办宴事主亲自去采购;第二是由办宴事主提供菜单,由“民间厨师”去采购;第三是由“民间厨师”自定菜单然后采购。基本上第三种途径采购原料居多。大多数办宴事主为了求简单,把办宴席的钱打包给“民间厨师”,有些厨师受利益所趋,可能会低价采购一些来历不明、死因不明的畜禽或水产品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甚者会将一些已经变质腐烂的食品采购回来,以次充好,滥竽充数。

㈣加工场所比较简陋。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原料的存放、加工、制作、就餐都是在临时搭建的棚户或露天,周围不远就是牲畜圈舍或旱厕,没有任何防蝇、防尘、防鼠的设施,卫生条件很差。餐具洗涤消毒由于水源所限达不到“一冲、二洗、三消毒、四涮”的要求,蔬菜、生鲜及其他食品原料洗涤也因条件所限达不到卫生要求,有的甚至使用河水、井水洗食物,餐具乱堆乱放且混用,存在着严重的食源性感染隐患。

自20xx年6月开展食药监体制改革以来,经过近两年的努力,我县虽然在农村厨师职业素质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组建、人员配备及监管方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监管仍然比较薄弱,有历史上积累下来的深层次问题,也有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其主要原因有以下五个方面:

㈠准入门槛设置过低。农村群体性聚餐根本没有一个准入标准,无论是再差的场所,再脏的加工制作条件,由于天高皇帝远,过事人说办就办,无人禁止。当知道消息时,已席终人散,虽然食药监管部门对农村“民间厨师”加大了培训力度和督促健康体检的力度,但是,由于我县地域太广,面积太大,“民间厨师”流动性较大,仍有许多无证和身体不适合的厨师参与了农村群体性聚餐的制作。

㈡监管对象难以定位。我县农村人口较多,村民居住分散,客观上加大了政府食品安全有效监管的难度;同时,因农村群体性聚餐的举办时间、地点、参与对象等都具有不确定性,更给农村食品广覆盖、全天候、无缝隙监管带来了很大的阻力。在平时的监管执法中,就是一个固定的餐饮店或食品企业,随时都可能发现问题,若多次监管,更会发现存在的不同问题和有待改进的地方。可见,要想所有的村民都有安全意识,积极支持配合食品安全监管,事实上非常困难。尤其是之前提到的,有的办宴事主经常邀请自家的亲朋好友来当主厨和帮厨,这些流动性强的人员是否符合食品卫生的健康标准更加难以监管。

㈢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在镇(区)设置食药监管所之前,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基本靠镇(区)政府(管委会)、村(社区)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但大多是兼职,人员变动频繁,且没有经过正规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根本不知道也很难倾注大量精力去管理农村群体性聚餐。村(社区)的食品安全信息员实际上是有其名无实,导致农村群体性聚餐大多处于真空地带,无人、无力、更无法管。目前各镇(区)虽设立了食药监管所,但监管人员一般只有4—5人,部分山区镇甚至只有2—3人,面对食药监管点多、线长、面广的实际,监管工作就更显得捉襟见肘,尤其是农村的传统宴席往往延续一两天甚至更长时间,就餐次数多,要对长时间的宴席准备、制作、保存、食用过程进行监管,需要投入很多的人力物力,监管难以实施到位,同时也容易加重农民负担。

㈣政策规定执行不易。由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涉及到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的管理,省、市、县也没有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因此缺乏有明确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在监管执法时没有强制性,即使村民不按规定办理,食药监执法部门也无权处罚,很容易使监管流于形式。同时,农村居民传统观念浓厚、安全意识淡薄,他们也不愿意在喜庆或悲伤时再为宴席去备案和被检查,造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难以开展。

㈤应急机制不太完善。由于当前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没有明确镇(区)政府(管委会)的主体责任,也没有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目标考核体系,我县虽然制定了一套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办法,但是由于各镇(区)、村(社区)通信、交通、医疗等条件各不相同,也没有制定一村一策的应急处置办法,许多农村群体性

聚餐根本不愿申报备案,更没有签订安全协议,一旦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将造成难以预计的不良后果。

____年12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当前,农村群体性聚餐逐渐成为引起农村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主要场所,加上农民自我防范意识较差,农村交通不便、缺少专业救治,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轻则耽误外出劳动,重则危及生命,而且涉及面较广,社会负面影响大。因此,做好农村群体性聚餐的食品安全监管,关键是要构筑覆盖“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长效预防控制机制,才能防患于未然。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农村群体性聚餐的饮食安全。

㈠建立政府引导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机制。一是逐步规范农村群体性聚餐的市场准入。继续实行农村“民间厨师”登记备案和持证上岗制度,对凡从事农村宴席操办的流动厨师,由镇(区)负责统一登记造册进行动态化管理,并按照食品从业人员的管理要求,组织督促他们参加每年由政府出资的“三免一规范”(即免费体检、免费培训、免费发放工衣工帽,规范管理制度)活动。对合格人员统一发放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和工衣工帽,并在社会公开公示名单;对未取得“两证”的,严禁从事餐饮服务行业,从而引导农村群体性聚餐向集中定点方向发展。二是创新食品安全宣传方式。以镇(区)为单位,由政府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发放宣传资料、召开村民大会等多种形式来引导村民树立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提高饮食安全意识,并增强农户群体聚餐报告的自觉性,主动接受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同时,广泛开展移风易俗教育,革除红白喜事宴请“奢侈风”,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三是建立健全行业自律组织。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可分片成立“民间厨师”行业协会并组建专门举办农村群体性聚餐的厨师队伍,准备统一的加工工具和餐具,对厨师采取适当补贴的方式,由其对宴席整个过程的食品安全负责,让厨师既是制作人员又是监督人员,切实发挥自律作用。

㈡健全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的监管体系。利用当前食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有利时机,完善县、镇(区)、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设,尽快打通监管体制的“最后一公里”。一是健全农村集体性聚餐的监管组织体系。设立镇(区)食品安全办公室,与本地食药监管所合署办公,配齐食品安全“一专四员”:即由镇(区)政府(管委会)明确一名中层干部担任食品安全监管专干,驻村干部担任所在村的食品安全联络员,村(社区)主任担任协管员,治调主任担任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并聘请以村卫生室医生为主体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县、镇(区)、村三级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确保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后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控制剩余食品、原料及相关物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二是严格落实农村群体性聚餐申报备案制度。以村(社区)为单位,严格落实群体性聚餐申报管理制度,对在辖区内举办的单餐50人以上的农村聚餐,均要求进行申报、登记并派人现场监管。申报时,办宴户须提供地点、时间、人数、厨师等从业人员名单和健康证明、就餐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等材料,在报经镇(区)政府(管委会)同意后方可举办。同时,由村安全信息员、村安全检查员与当事人签订三方安全承诺协议书,逐步推行群体性聚餐当事者的责任首负制和先行赔付制,提升当事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三是逐步规范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的监管规则和方法。重点强化农村食品安全镇(区)政府(管委会)负总责的责任体系,将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纳入对镇(区)的年度目标考核,落实食品安全“一岗双责”,严格奖惩,并结合我县实际出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健全监管执法的政策基础和依据,确保监管常态化、实效化。加强宴席动态管理,从菜单审核、原料采购与储存、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和凉菜制作卫生、留样等给予全面的`指导,通过早期介入、风险防控、全程跟踪等方式,把好关口,规范采购渠道及操作流程,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并推行农村“民间厨师”黑名单制度,从而让当事者和宴席厨师不敢、不能、不想违规操作,从源头上预防风险隐患。四是加强对市场内熟食制品备案管理。为了图方便和摆阔气,农村群体性聚餐大多会使用从市场内买回的现成熟食制品,而这些食品多为附近的食品生产小作坊加工制作。由于这些小作坊布局不合理,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缺乏,再加上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欠缺,在加工制作食品时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所售食品存在巨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因此对其进行备案管理,严格督促其建立进货、销售台账,规范操作,有利于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

㈢合理配置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所必需的监管资源。一是整合食品检测检验资源。整合县食药监、农业、质检、卫计等部门现有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储备与基础数据,由县食安委牵头组织制定食品检测年度计划,制定统一数据标准,统一发布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构建信息、技术和人才共享平台,提升县级快速检验检测能力,并引导和联合民间院所、企业检验检测机构组成网络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使检验检测技术服务的市场机制得以完善,确保对群体性聚餐的技术检测能力满足监管需要。二是合理配备执法监管设备。由于监管范围面广量大,在按计划搞好日常监管、积极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同时,进一步增强监管队伍的执法和应急能力,提高工作效率,配备必要的执法设备(如食品快检箱、相机等),以利于取证,为监督、监

管执法提供必要的证据依据。三是适当给予镇村监管人员经费支持。为了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一专四员”工作的积极性,建议各级政府对农村食品安全(重点是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与专业厨师队伍)工作列入财政预算(包括健康体检、培训和通讯等费用),工作经费划入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管理,年终根据各镇(区)具体情况,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适当予以经费支持,确保专款专用。

㈣严格聚餐食品卫生监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一是加强农村聚餐行为的动态监管。对申报举办群体性聚餐的村民,以镇(区)政府(管委会)为主导,食药监、卫计等部门联合执法,在加强宴席动态监管的同时,选派专人负责督促事主搞好聚餐场所卫生和餐具清洁消毒工作,做到生熟分开,原料与成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对农村群体性聚餐举办频率高、人口集中、经济基础好的镇(区),可探索开展“移动厨房”定点建设试点。所谓“移动厨房”是指运用轻质材料建造成可拆装的食品加工房间,避免露天加工经营或在不卫生场所如柴棚等处加工经营,同时设置专用保洁消毒柜、整理箱对所有厨具进行分类存放使用,防止交叉污染,最大限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二是严格执行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督促镇(区)政府(管委会)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对于农村发现的可疑食物中毒事件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县政府、卫计、食药监等部门报告。镇(区)政府(管委会)、卫生院、村(社区)和事主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救治工作,主动提供菜肴留样,剩余食品、原料及相关物品,确保应急和调查工作顺利进行。三是严肃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事件的责任追究。对当事人举办监管规模内宴席拒不申报、厨师拒不进行健康检查或未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操办宴席的,由县食药监等部门依规严肃处理;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对所在村(社区)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杜绝农村群体性聚餐中的关系监管、人情监管,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从严从重问责;对造成较大以上食物中毒事件的,或对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隐报、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