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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调查报告

2025/11/22经典报告

文学网整理的商品调查报告(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商品调查报告 篇1

近几年以来楼市经历了一轮大起大落,商品房销售峰点分别在20xx年的9、10月份以及09年3月份至今,而低谷则主要在09年下半年。一方面,20xx由于股市触底致使整个宏观经济环境低迷;另一方面,国内为抑制房价不理性上涨,政府出台宏观经济政策对房市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然而09年底政府做出相应政策刺激过度下行的楼市,使得09年房地产市场未像预期那样步入较长时间的调整期,需求方即时走出观望,09年积压的销售潜力迅速推动楼市进入新一轮销售高峰,房价出现回调。

自20xx年下半年起,多数房地产开发商为了推动商品房的销售,采取带看房团看房的方式而非像XX年商品房销售火爆时期一样坐等购房者前去案场,此后多家房地产媒介开通了看房直通车,拉拢大批量的客户集中到楼盘案场看房并且起到明显的引导效应,以此激发客户的购房信心。那么消费者需求情况究竟如何?对此,笔者采集了自09年9月份至09年6月份锡城某看房团的部分消费者需求调查问卷,并对此进行了分析。

为了更实际的体现目前开县购房主体的需求情况,本调查报告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共采集有效样本251份,调查对象全部为准购房客户,购房目的包括购买婚房、改善性住房、投资性购房(出租、转售)等,并且根据开县商品房网上信息发布平台有关商品房成交数据,从供需两方面来说明开县商品房市场购买群体现状。

第一部分 调查报告主体内容分析

购房需求者主要为24—30岁适婚年龄青年,月收入在3000—5000元之间,购房目的倾向于刚性需求,并且多数为首次置业,可接受房价范围一般在30—50万元之间,在购房决定性因素中首要考虑的为房价因素。置业者意向购买高层以及多层建筑形式的商品房居多,户型一般为二室一卫以及三室一卫或三室二卫,面积段分布以80—143。999平米为主。考虑小区周边设施主要为超市、幼儿园、医院、银行等,而较低程度的去注重会所等商务设施。

从调查结果来看,影响购房者购房的决定性因素中最为主要的因素为房价,86。5%的看房者会考虑房价因素;其次为地段、交通、户型结构、周边配套设施以及房屋质量,其中最为重视的为交通要素以及地段要素。

一、商品房价格变化

在房地产调控政策被调整、新城发展等因素不断释放刺激下,开县商品住宅市场价格明显上涨势头已经整整维持了一年。新房如此,存量房也如此;销售价格如此,租赁价格也如此。这种不回头的价格走势毫无疑问将延续。只有讨论这种价格上涨幅度是大是小才具有实践意义。

二、供给明显不足。

由于近些年的农转非人口不断增多、老城搬入新城,加大土地供应和市场现实需求。很多商品房预售一空现实趋势是即便加大了商品住宅竣工的推量,也未必会形成市场价格下跌,最多只能产生涨幅趋缓或停滞的结果。

三、成交惯性延续。

相当一批人认为,下半年开县商品住宅成交量低于上半年,标志着开县市场不接受高房价及其快速上涨,下一步将导致拐点的出现。实际情况是开县商品住宅需求并未减少,而是因为商品住宅供给不足而导致成交量稍逊。下半年几个月的市场成交量和上半年高峰成交月相比,虽然少了点,但远比去年同期要好得多。开县今年商品住宅成交量远远大于20xx年已成定局。下半年商品住宅成交量总体上保持了惯性延续。这样的显赫成就依然被媒体称作为“房价高,老百姓在观望”。

四、低端带头走高。

下半年以来,上海低端房屋的销售和租赁非常活跃,各板块价格指数涨幅都比较平均,上涨的区域也开始扩大。与上半年高端市场的积极表现形成明显反衬。上海存量商品房市场占据整个市场的半壁江山。一些区县如浦东新区,存量房交易远远高于增量房交易;一些区域存量房交易价格和增量房交易价格不分伯仲;存量房同样是上海商品房投资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

五、后市继续看好。

只要经济恢复还不稳定,国民经济继续需要房地产业当领头大哥,房地产的现行政策也不会出现大的波动。即便明后年我国经济恢复地挺好,也不可能再出台像前几年那样的全国一刀切的全面打压房地产业的调控政策。充其量哪个地方有问题,哪个地方采取相应的措施而已。实践已经表明,较快增长的商品住宅市场价格并没有带来社会的不稳定,因为城市中多数人都有了产权房屋,老百姓住房占了家庭财富的一半。也没有给国民经济造成全局性波动,反倒是在经济出现严重滑坡时,中国房地产是拯救中国经济的主要产业之一。作为发展中的开县,10年其房地产成交量和市场价格都将维持发展。

(一)成本推动。普通商品房价格是由成本、利润和税金三个部分组成,而成本占整个价格的80%,主要由土地、建筑安装工程、附属公共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和前期工程等五大项。从1997年起一类区域成本分类比较,土地从355元/㎡上涨到707元/㎡,上涨98%;建安工程从555元/㎡涨到706元/㎡,上涨27%;公共基础设施从15元/㎡涨到290元/㎡,上涨1800%;附属公共配套设施从15元/㎡涨到150元/㎡,上涨900%。成本中,主要是土地、建安工程、公共基础设施和附属公共配套设施费用的`提高,企业利润标准8%虽然没有改变,但因利润提取是随成本基数计提的,利润也水涨船高。

(二)市场拉动。房价的高低从某种意义上折射出这个地区的生活水平。据调查,20xx年重庆市人均收入13786元/年,20xx年重庆市人均收入14360元/年,20xx年重庆市人均收入15940元/年,增幅分别为14。1%和11%。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迫切需要改善居住环境。他们已经不能满足于原来的一般化住房标准和周围环境,而是向更高的居住条件迈进,他们会把房屋的质量、结构、地理位置、环保、设施配套、安全等作为改善居住的条件,而市场满足了群众的需求。

(三)人为炒作。一是受外界影响。国家近几年来虽然提出了一系列抑制房价上涨的措施,但从客观来看,房价是目前刺激和推动gdp增长的最主要因素,因此,说实在,谁都不愿看到房价有明显下降,中央政府强调“发展是大局”,地方政府可以从土价拍卖和房地产开发中收取大量的资金用于城市建设,因此,地方政府更多的是希望以房价刺激经济增长,寻求发展政绩;一些经济学家也以“市场经济,有市场就应随意发展”为口号,一方面高举发展大旗,另一方面为房产商摇旗呐喊、歌功颂德,趁机谋取利益,使得老百姓产生一定的恐慌心理,赶涨买涨,造成房价总体上扬。二是媒体商业化炒作。一部分购房消费者因缺乏对当地房地产市场真实信息的掌握,只能轻信房屋销售商、轻信广告和社会上的传闻,在房地产市场中,商业传媒为谋求商业利益,夸大其词,夸张宣传,这不但表现在房地产,还表现在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等广告方面,给群众造成误导,使群众对其价格运行的判断产生了偏差,人为营造了一个巨大的市场。

(四)收费混乱。一是重复收费。在商品房价格中,水电增容、防盗门、配套设施等费用已包含在房价的成本中,但开发商在实际销售时又向购房户每户收取XX—4000元,用于水电增容,防盗门及各项配套设施。二是擅自提高楼层差价。通过向购房户收取层次、朝向、位置差等手段,使楼层差价代数和大于零,而达到变相涨价的目的。三是搭车加价。强行为购房户购置热水器、防盗门等,如热水器进价1000元/台,售价1300元/台,防盗门进价750元/扇,售价1000元/扇,从中谋利。四是车库、阁楼销售收入不按规定冲减建安成本,购房户预收款利息也不冲减购房款。五是截留政府规费。有的开发商实际开发面积大于建设许可规划面积,少的几千平方米,多的上万平方米,从而达到少解缴政府规费目的;有的巧立名目,擅自提高规费标准,如规定收取57元/㎡,实际收取72元/㎡。六是其它价格违规问题。如不明码标价,模糊标价,明码虚价,不报价等等,这些问题主要是开发商利益的驱动。

相对于周边的县城如万县等地区的一般房价4000—5000元相比,开县如今的一般的房价3000左右来说并不算很高即使有其它客观因素使开县房价长势幅度降低或叫停也绝不会降低。

商品调查报告 篇2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市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按照市爱国卫生委员会的具体要求,受市xx局委托,我处迅速组织力量,于20xx年8月24日至26日对城区范围内的26个商品市场进行了为期3天的调查,总的来看,环境卫生工作有喜有忧,但形势不容乐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区商品市场环境卫生现状

据调查,我市目前共有各类商品市场26个,总营业面积130762㎡。其中大中型商品市场4个(xx大市场、xx大市场、xx大市场、xx大市场)、农贸市场11个。城区商品市场共有管理人员200余人,其中,专职清洁员120人。从性质上看,事业性管理的商品市场有8家,占30.8%;民营型商品市场16家,占61.5%;股份制商品市场1家,占3.8%。空壳市场1家,占3.8%。4个商品市场配有垃圾站,5个商品市场配有垃圾桶,9个商品市场对厕所每天进行冲洗,9个商品市场有污水管并与市政污水管连接,13个商品市场有公厕,3个商品市场建立了绿化带,15个商品市场聘有保洁员,9个商品市场由环卫部门代运垃圾,11个商品市场每天进行卫生清扫,6个农贸市场有家禽宰杀场地,并每天进行冲洗,1个商品市场对生鲜经营场地每天冲洗,1个商品市场有肉食类保鲜设施,1个商品市场熟食饮食经营人员办有健康证,5个商品市场有专门的物业管理机构。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南贸西街(区xx局南侧)马路市场(未计入全市26个商品市场内),该马路市场既无专门的`管理机构,也无固定的管理人员。但见有人收费,却无人进行管理和清扫,致使市场内臭气熏天,污水横流,垃圾成堆。环境卫生令人堪忧。

近年来,城区各商品市场管理机构,围绕经济发展需要,把环境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办法,为经营者和消费者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卫生条件。如xx市场、xx市场、xx市场等,在环境卫生整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相应的卫生设施配备齐全,每年从收取的门面、摊位和卫生费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环境卫生的整治。聘请了专门的保洁员,并做到每天对场地、厕所、排水沟、家禽屠宰场地等卫生角落进行清理,确保了垃圾及时得到清运。xx区市场服务中心为改变市场环境卫生,先后对xxx市场、xxx市场进行大规模的改造,使市场环境卫生工作得到全面升级。但也有少量商品市场由于没有人员管理,也没有相应的环卫硬件设施,业主自发组织请人打扫卫生。如xxx农贸市场,该市场已整体拍卖,正在改建,原来业主自发组织对市场内环境进行清扫。还有xxx建材市场,该市场原属区农委管辖,由于建筑商离开,致使物业无人管理,业主也是自发组织请人对场地卫生进行打扫。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少数商品市场对卫生工作重视不够;二是卫生投入不足,卫生死角多;三是商品市场周边发展不平衡,易受影响;四是周边环境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五是绿化率普遍低下,大多数商品市场没有绿化带;六是个别商品市场环境卫生服务工作走过场、标准低、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七是环境卫生监督力度不够;八是熟食饮食经营人员办理健康证的不多;九是多个商品市场防尘防蝇设施为零;十是治安问题比较严重,经常有被盗现象。

三、对策及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商品市场环境卫生好坏,关系到我市省级卫生文明城市的创建,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商品调查报告 篇3

一、调查目的

通过调查传统市场和网络市场上部分商品的价格情况,提高我们的信息搜索能力和对信息搜索的理解,并研究传统市场和网络市场部分商品的价格离散程度以及分析导致其离散程度的原因。

二、调查基本情况

调查对象和范围:传统市场上主要是学校周边超市和商场,而网络市场主要是国内规模较大的购物网站。调查的商品:传统市场上有红罐加多宝凉茶、云南白药牙膏100g装、伊利纯牛奶16盒装;网络市场上有云南白药牙膏180g装、AKG K420耳机、三星I9508手机。具体调查结果如下:

表一传统市场商品价格(单位:x元)

表二网络市场商品价格(单位:x元)

三、数据的处理与分析

首先,对数据进行简单的预处理,经过排序和统计得到各种商品的价格分布状况。然后,用最小二乘法求出商品价格与商家数量的线性关系,得到回归直线的`斜率即为商品价格的离散率,同时计算商品的价格的标准差,求标准差与平均价格的商得到商品价格的离散程度。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以网络市场中云南白药180g牙膏价格为例。价格数据:

表三云南白药180g牙膏价格

设y为商品价格,y=[31.833.8],x为商家的累加值,x=[12345789101112],用最小二乘法求出回归直线y=axx+b,其中a即为该商品价格的离散率。这里借助Matlab软件里面的拟合工具箱CFtool,导入x,y数据后

x+22.87选择线性回归,得到回归方程y=0.8883x,即云南白药180g牙膏的价格离散率为0.8883。

商品调查报告 篇4

XX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状况的调查报告近年来,一些企业和个人采取种种不正当手段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各种假冒伪劣商品坑骗、损害消费者的利益,继“毒奶粉”之后,各地惊现“毒韭菜”、“毒粉丝”、“毒泡菜”、“苏丹红一号”等,由来已久的质量问题,成为现代人“寝食难安”的隐形杀手,直接危及了我国经济秩序的良好运行。针对当前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存在的这些问题,为准确了解和掌握我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现状,寻求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和途径,进一步促进消费健康有序运行,我局于今年4月及时组织全市工商系统对目前辖区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存在的问题和消费领域的现状进行了调查,通过走访消费者、经营管理者,召开消费者、经营管理者座谈会等形式,我们发现我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特别是农村食品质量还存在许多问题,监管中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应当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及时研究行之有效的措施,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加强监督和管理,让广大消费者用得放心,吃得开心。

一、基本情况

(一)我市辖地有消费人口380万,各种企业9928户,个体工商户58568户,其中经营商品的企业3809户,个体工商户25467户。市场上流通的商品品种数万余种,仅20xx年,消费品零售额就达76.78亿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面广、量大、任务烦琐。

(二)根据国务院对工商等职能部门对商品质量监管职责划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药监、卫生等相应承担了商品及服务质量的监管,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国务院从20xx年8月划归工商行政管理局管辖。三年来,我局在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保护生产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充分肯定。

一是思想统一,认识到位。全市各区(县)工商局、分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履行职能,积极推进监管职能到位,加强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确保了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

二是健全机构,责任落实。为适应监管工作需要,绝大部分区(县)局、分局成立了消保工作机构,配备了专门工作人员,为推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奠定了必要的组织基础。与此同时,建立和完善了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了横到边、纵到底,使目标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认真组织开展了各种专项执法行动。20xx年5月以来,我市各级工商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了大规模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检查经营户55932户(次),取缔无照经营户2xx户,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341件,罚没金额48.65万元,并查获了一大批劣质大米、注水肉和过期变质食品。

四是加强了对商品质量监测抽查及后处理工作。20xx年12月至今,我市各区(县)工商局、分局重点对农用生产资料中的复合肥料、磷肥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醋、豆制品、干杂、腌腊制品、散装白酒、面粉、食用油等进行了监测抽查,共抽查342个批次。同时加大了抽查后处理工作力度,立案调查156件,处罚款19万余元。

五是探索和创新了监管模式。一是在落实省局“四制两查”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推行了“五制两查一承诺一指导”的监管模式,即《商品市场准入制度》、《商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重要商品入市备案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商品质量日常监管检查、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引导经营户向社会公开承诺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加强行政指导,帮助企业树立规范、诚信、守法的经营理念。在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又及时调整了工作思路,将以监督管理为主的模式逐步转变为企业自律为主的模式。目前,全市工商机关已指导近90%的大中型商场、超市、市场业主建立了“五制”、“一承诺”制度,并上墙公示。二是建立了流动检测制度。市工商局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投资30余万元购买了配备专业农药残留测定仪、亚硝酸盐快速测定仪等快速检测设备的检测车辆,深入城乡,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的食品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组织商品质量监测抽查。同时制定了《商品质量检测暂行规定》和商品质量抽样工作单。三是积极探索了新的监管模式。市工商局制定了生猪屠宰销售管理办法,在全市实行猪肉“厂场”、“场店”挂勾制度;安居区工商局印发了《食品市场规范管理方案》;大英县工商局在企业和个体户中认真开展“诚信服务、诚信经营”活动;射洪县工商局帮助指导农资经营企业建立“二帐二票一卡”制度,并与农资经营户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

六是以加强12315信息化平台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了网络的快速联动功能。积极开展了消保维权“六进”活动,实现了12315进市

场、进商厦、进学校、进社区、进村镇、进风景区,在商场、宾馆、社区、乡镇、学校、旅游景点等设立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联络点405个,使申诉举报维权点覆盖全市城乡。大英县工商局12315青少年维权岗受到了共青团四川省委等部门的表彰。

二、我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本身存在的问题

尽管工商部门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做了大量工作,但调查中依然发现:我市一些经营者伪造或滥用标识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出售过期或变质商品;一些商品批发市场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测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成为假冒伪劣的集散地;农村市场商品质量问题还比较突出;消费者自身的消费水平低,维权意识淡薄。

1、食品类

(1)小作坊生产的、保质期较短的食品质量堪忧。由于小作坊投资少,生产制作工艺简单,卫生条件较差,生产出的食品质量无法保证。

(2)城乡结合部小副食经营店大多处于监管盲区,且部分店主对一些国家新颁标准不了解,继续销售过期变质及国家已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现象较为普遍。

(3)厂家打行业标准的擦边球。如国家经贸委在20xx年3月17日发出了废止《半汁葡萄酒》(QB/T1980-1994)行业标准的公告,要求半汁葡萄酒产品在市场上的流通时间截止到20xx年6月30日,可一些厂家却在半汁葡萄酒的名称中添加“露”字样,将其名称更名为半汁葡萄露酒,这些半汁葡萄露酒目前仍在市场上流通。

(4)按《食品标识标注规定》第5条第2款规定:“产品或者产品销售包装的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10C㎡的,在产品或者产品销售包装上可以仅标注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但仍有一部分小袋包装(10C㎡以上)食品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只标明生产日期见外包装或只标注保质期。

(5)一些饮料、果冻、油炸食品虽然标明了生产日期,从直观看其色彩鲜艳、包装诱人,但其内在的食品卫生安全令人担忧。

(6)食品的外包装存在缺陷。如小果冻因包装较小,“幼儿老人请勿大口吞食,以防噎喉”等警示语无法以较大的字样醒目的印在包装上,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2、化妆品、首饰、服装、鞋类

(1)化妆品成份标注不全不明现象严重,消费者无法详细了解所买化妆品的准确成份,因而难以买到适合自己肤质的化妆品。

(2)一些美容、美发店自行配制一些美容、美发膏,因其配方成分并未得到科学的验证,加之消费者存在个体差异,致使个别消费者脱发、毁容。

(3)一些化妆品商店、化妆品专柜受利益的驱使,暗中销售假冒的品牌化妆品。

(4)首饰广告宣传严重误导消费者。如商家利用钯金、铂金外观色泽相似的特点,把钯金(Pd)首饰说成是铂金(Pt)首饰,按铂金价格进行销售,足铂的价格是298/g,足钯的价格是168/g,用钯金首饰冒充铂金首饰进行销售,商家的`利润空间巨大,而大部份消费者在这方面的分辨能力很低,容易上当受骗。

(5)标识误导现象严重。如某些纯棉、羊毛服装标明纯棉、羊毛含量100%,但其中却含有其它成分。

(6)服装面料存在问题较多。如PU革面料制作工艺方面可能存在缺陷,制成的服装易起泡、脱层、掉色,一些天麻、粘纤类面料即使按说明进行洗涤也易变形缩水,部份羽绒服由于面料密度不够,易冒羽绒、起球。

(7)鞋类中皮鞋不透气、脱胶、掉线、泛硝现象严重。

3、通讯器材及家用电器类

(1)厨卫用品质量问题较多。如热水器不仅存在有质量问题,还涉及到房屋是否设计烟道,安装过程是否规范等问题,燃气灶点火开关易坏,易漏气,而且厨卫产品品种繁多,价格差异很大,价低的几十元,价高的上千元。

(2)部分返销机被商家当正品机销售。按规定,通讯器材及家用电器在三包期内退厂处理的,经厂处理后再降价销售,但在标识上用英文的A或B、中文的残或次来表明是返销机,可很多厂家的标识却很模糊不清,即使标识清晰,一般的消费者也不明白A或B代表的是什么意思。另外,一些以旧换新回收的返销机未回到原厂家销毁,而是流入一些不法商家,组装后流向农村。

(3)厂家一是钻3C认证的空子,明明只认证了一个型号,但却生产一系列产品。按规定,每个型号、每个价格的产品都需进行3C认证。二是未经3C认证,却乱打认证标志。

(4)不知名字、不晓品牌的洗衣机、燃气灶等家电充斥规模较小的卖场,并在市民居住区摆地摊进行销售,这些产品大部分来自江浙一带的手工作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5)摄影、摄像器材类水货较多,一类逃避关税的水货质量不错,但其售后服务没保证,另一类仿冒水货质量较差,返修率很高。

总的来看,流通领域商品的知识产权被侵害;厂家乱打免检、认证标志;商品质量问题突出;傍名牌、假冒名牌等现象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中均存在。

(二)监督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是一项庞大的社会工程,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现象。

1、品种繁杂,点多面宽

流通领域的商品品种成千上万,涉及到的领域众多,经营者遍布城市、乡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仅担负着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职责,同时还担负着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重要职能。独立监管力量单薄,人员数量少,平均每人应对消费人口近万人,要监管好流通领域遍布城乡、成千上万个商品的质量,有力不从心之感,目前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哪种商品的质量出了问题,就重点检查、监管哪种商品,缺乏全面性和预见性。

2、监管范围过窄

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大部分集中对过期失效商品和外包装的标识检查,对商品内在质量的监管软弱,商品质量监测往往只集中在少数重要种类商品上。

3、监管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监管方式相对孤立,未能与日常的市场巡查﹑定期不定期的商品质量监测有机的结合。商品质量监管,热衷于运动式、战役式的集中检查整顿。

4、执法手段滞后,执法不能到位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行政执法机关,具有行政执法权力。但在实际操作和运行中,缺乏强制措施,无搜查权、留置权。在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时,缺乏强制抽样送检手段。对个别不配合的当事人,往往只有借助于公安机关,才能使问题得到解决,无法体现行政执法的权威和力量,降低了办事效率,而且这种现象负面影响极大,已经有一部分经营者在效仿。

5、“五制两查一指导一承诺”制度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不少经营户对“关口”前移工作不理解,怕麻烦、怕泄露商业秘密,更有甚者,认为工商部门推行“五制两查一承诺一指导”制度是故意刁难、找茬。备案登记制度偏重于形式,对不履行责任和义务,不愿意对重要商品进行备案,且备案纯属敷衍的一些企业、个体经营户,工商部门无强制手段和措施对其督促。

6、监管成本过高,经费不足。

经费不足成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瓶颈,严重制约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商品质量好坏仅从眼观、手感等直观检测是不能完全得到正确结果的,同时,直观检测的结果也不能作为处理商品质量问题的依据。商品质量好坏只能由法定机关依照法定程序通过检验得出结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判断商品质量时,也是通过抽样送检得出结论的。目前,要检测出一个商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或质量要求,往往需要数百元的检测费,工商部门办案经费紧缺有目共睹,要承担成千上万个商品的检测费,是不现实的。新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中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监测所需检测用样品,按被监测人进货价格购买,这就直接导致监管成本的提高,给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7、部门配合不够,未形成监管合力

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仅靠工商部门一家是不够的,需要政府、执法部门、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行业协会等紧密配合,通力协作。而在实际运行中部门之间配合不够;执法机关职能重叠,同一种商品几家执法部门重复抽检,经营者抵触情绪大;《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有的执法部门畏首畏尾,害怕承担风险和责任;个别执法人员受利益驱动,有利可图的案件争着办,无利可图的案件互相推。

(三)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法律法规存在漏洞和空白

实行重要商品备案制、进销货台帐制、不合格商品退市制等制度是推进关口前移,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的必然需要,是维护消费安全的重要手段,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使监管部门对经营者违反商品质量监管制度的行为无法进行有效约束。现行的《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卫生法》对经济快速增长,食品工业高速发展的今天所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能涵盖,同时处罚金额显得过低,对违法企业起不到威慑作用,一些不法商人根本不怕罚款,公然制假贩假。

三、造成这些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

(一)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别是近二十年的发展,我国生产力有了很大提高,各项事业有了很大进步,然而总的说来,人口多、底子薄,地区发展不平衡,生产力不发达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成熟,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还不够健全。

(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完善,新旧经济体制处于转轨时期,新的体制尚未完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法律体系尚不完备,社会监督体系尚不健全,必然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也必然会遇到许多新问题。

(三)企业信用缺损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商家不以等价交换,公平交易作为买卖的行为准则,为了尽可能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不惜铤而走险,以假充真,以次充优。

我们通过了解15个商品零售经营户,普遍反应随着商品经营者的增多,生意不好做,利润下降。零售业利润由原15-20,降至8-10,批发业约为3-5的利润。因利润之争,引起了更激烈的市场竞争,经营者为了能争压市场份额而获得更大利润,于国家法律、消费者的权益而不顾,铤而走险,到不正规的厂家厂商处进质劣价低的商品。据我们对服装行业的调查以及对服装业等一些假冒品牌调查处理的案件中,真实地了解到:一是有的经营者进货时只图进价便宜,不验证商品质量、厂名、厂址、商标,甚至明知是假冒伪劣商品的情况下也照常进货销售。二是有的经营者移花接木,将他人的商标使用在其它类似商品上,销售假冒商品。三是经营者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例如:大英县九重天服装城,经营者范贤友在成都大成市场购进石狮市宝湖神州鳄服装厂生产的注册商标为“金联邦盾”商标的服饰,冒充“金盾”服饰销售,并大肆进行宣传为是“金盾”服饰,误导消费者,已被查获。

(四)消费者的维权成本过高,部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造成假冒伪劣商品得不到及时查处。

消费者与生产加工企业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普通消费者识假辩假能力有限,主要依靠企业提供的商品信息,来判断其产品质量的优劣,商品的真假。有的经营者不提供票据,造成维权举证艰难;商品检测鉴定费用昂贵,使得获取鉴定难。消费者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时,如果涉及需要进行质量鉴定时,一般都不愿再追究。受经济水平的限制,部份消费者只愿购买价格较低的食品,一些不法商家便购进价格低廉但却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以较低的价格进行销售,还美其名曰‘让消费者多一个选择’。特别是农村交通不便、人口较多、收入较低、监管薄弱,不法分子大量将假劣商品销往农村的集贸市场和小卖店。一些质量好价格高的商品往往成了摆设,而畅销的却是那些质量不怎么样,价格很低的商品。当农民来买东西时,他们都是比较着买,大多数农民囊中羞涩,看到两种差不多的商品往往选择便宜的那种,久而久之,出现质量好的积压,质量差的反而热销的怪现象。

四、应对措施及办法

目前,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这一领域对于我们还相对比较陌生,面临着法律规范不到位﹑政策落实难度大﹑监管手段较单一、监督体系不健全等难点问题,制约着监管效能的发挥。为此,我们还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能

商品安全问题是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党和国家历来重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对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非常关注。为此,党中央、国务院把食品安全问题列入了议事日程,从去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建设活动,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也多次部署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地方党委、政府也多次召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由此可见商品质量问题已成为一个基本的公共安全问题。从近年来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的实践来看,商品质量问题已成为我们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务必高度重视的问题,也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中之重的工作之一。政府赋予了我们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重任,就应该而且必须管好,否则就是失职,就是对不起人民群众。因此,我们一定要从执政为民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作风,不辱使命,履职尽责,扎实工作,实现执法到位,真正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创新机制,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努力实现有效监管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多种市场主体并存,千万种商品流通,市场的业态、物流的方式、消费的水平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消费者自身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增强。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转变观念,关注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监管方式。要在继续贯彻落实“五制两查一承诺一指导”监管模式的基础上,以工商监管、群众监督、企业自律为基础的“三网”建设为依托,不断探索和创新监管模式和手段,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

1、完善“监管责任网”,进一步增强工商所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中的作用。

(1)深化责任制。充分认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重大意义,认真掂量我们肩上责任的份量,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尽管我市在去年已建立了责任制,但是还不够深入和具体。今年,我们要在已建立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责任、明确工作内容,建立一把手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执法人员负直接责任的三级责任体系,实行纵向分级落实,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把监管责任沿着纵向层层落实下去。

(2)强化工商所责任。工商所是我们基本的执法力量,要充分发挥工商所的作用,强化工商所执法意识,进一步提高工商的执法水平,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工商所和工商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对所辖区划分责任区,实行横向划片定人定责管理,确保职能到位,确保消费安全。

(3)建立追究制。建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责任追究制,是保证责任目标全面落实的有效措施,也是增强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责任心,认真尽职履责的重要保证,对领导不重视、工作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循私舞弊等实施责任追究,违法违纪的要依法依纪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工作实施目标管理,逗硬考核。

(4)建立联动机制。商品质量监管是一项长期的、繁重的、经常的任务,单靠某一个部门、某一个业务科(股)是很难完成这一项工作任务的。因此必须整合执法力量,形成执法合力,形成以工商所为中心,上下左右联动的新的工作机制,从而确保执法到位。

2、完善“群众监督网”,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意识。

(1)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及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快建设覆盖全市的县、乡、村三级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重点是在乡一级设消费者协会分会或消费维权监督站,在村一级设立消费维权点,聘请群众监督员,充分发挥他们在基层流通领域中的信息沟通和维权监督的作用。

(2)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遂宁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信息化平台已基本建成,运行以来日均话务量百余个,充分反映了消费者维权意识在逐步提高。因此,我们要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中心方便、快捷、高效的功能,进一步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广辟监管信息来源,增强市场监管工作的有效性,使12315申诉举报中心真正成为老百姓的“民心工程”。

(3)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新闻媒体是社会监督的有效工具,我们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实施舆论监督。对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该曝光的一定要按程序曝光,及时向社会通报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果,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详细资料公之于众,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让违法犯罪人员无可乘之机,让商品质量问题得到全社会的监督,问题商品犹如“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无立足之地。

(4)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可在现有的案件奖励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和完善,对举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违法事件或线索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以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3、构筑“现代流通网”,启动“万户放心店”工程。构筑一张保证商品质量、服务方便快捷的“现代流通网”是强化企业自律,引导诚信经营的重要载体。要在全市社区、乡镇、行政村推行连锁超市和放心示范店,引导和支持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向社区、农村发展连锁经营网点,并向有条件的村延伸开设便利店;要求各类商品经营网点,特别是食品经营网点全面实施商品经营台帐制度,明确记录商品的进货渠道;对市城区、县城区经营食品的大型商贸企业、大型超市、批发企业建立与经营品种相适应的检测室,配备自检设备,规范自检行为;继续在全市倡导开展“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活动,引导经营企业逐步树立自律意识,确保消费安全。今年,我市“放心店”示范工程将从市城区、县城区逐步推开,市城区今年内要建成10-20个“放心示范店”,县城区要建成5-10个“放心示范店”。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以提高消费素质为重点,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实现消费安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筑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和具体体现。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把提高消费素质、提高消费水平作为我们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是进一步加强消费知识的宣传普及。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消费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让老百姓逐步了解掌握消费生活中应知应会的知识。二是要长抓不懈,让老百姓在经常性的宣传教育中受到教育,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三是突出宣传教育的重点,从孩子抓起,从广大农村抓起,充分发挥学校、乡镇的作用,广泛开展健康消费知识普及活动,逐步提高他们的消费知识水平和对假冒伪劣商品的辨别能力,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四是在消费者中聘请义务监督员,自愿接受工商部门的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合格后,发给荣誉监督证书,请他们在日常的生活、消费中对工商部门的工作和经营者的自律经营行为进行义务监督。五是教育经销企业提高商品质量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履行商品质量义务,建立和完善商品质量管理制度。组织销售者学习《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自身义务和责任,使销售者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自觉履行商品质量义务。

(四)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执法水平

学习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生必修课题,作为一个工商干部,他既是国家的公务员,也是人民群众的勤务员。对于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这样繁重、复杂、艰巨的工作,如果我们自身素质不高,业务不精,在实际工作中就会遇到很多的麻烦,就很难有所作为。因此,加强学习,特别是加强对业务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对我们显得尤为重要。只有熟练掌握一些基本方法和技巧,遇到问题才能迎刃而解。所以,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继续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干部队伍的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执法素质和水平。

(五)在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进行监管过程中,我们还必须注意做好以下几点:

1、加强部门配合,加强内部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个体劳动者(私营经济)协会、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调动全社会的力量,积极稳妥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2、因地制宜,抓住重点。

目前大中型超市、商场已成为市民日常购物的首选场所,但在这些大中型超市、商场中假冒伪劣屡见不鲜,标识欺诈时有发生,散装食品卫生堪忧,通讯器材、家用电器投诉不断,因此我局应将辖区内大中型超市、商场作为重点监管区域进行重点监管。

3、加强农村市场商品质量监管力度。

积极推进农村维权网络建设,建立“维权监督站和12315投诉举报站”,设立调解员和专人值班,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面对点多、量大又分散的农村市场,必须加强基层执法检查力度,一旦发现伪劣商品,就要一追到底,让制售伪劣商品者将民事的、刑事的责任统统承担起来。如此才能起到惩戒作用,真正净化农村市场。

4、配备简便、快捷的检测设备,提高工商执法人员对商品内在质量监管的能力。

5、加强巡查监管

加强市场巡查是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的基础。作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主要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该以“四制两查”为核心,推进“关口”前移,把好“入口”,疏通“出口”,切实加强市场巡查监管工作。具体地说,就是坚持商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落实商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推行重要商品备案制度,实行不合格商品退出制度;加强商品质量日常监督检查和商品质量监测抽查;严把“商品质量主体准入关”、“商品质量客体准入关”,疏通“非法经营者、不合格商品退市”出口。

五、建议

(一)加强法制建设,确保有法可依

建议国家尽快出台《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修订《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的资格审查,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建档建帐等有关方面的经营责任,对不履行上述责任作出相应的处罚,对进渠道不明,不能提供商品合法来源或者商品法定标注不合的商品,应当赋予执法部门一经发现无须检验即可没收的权力,以此强化经营者的责任意识,降低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同时,要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的惩罚力度。通过立法,应使经营者对其严重失信的经营行为付出高昂代价,用最大化的失信成本遏制假售假现象。

(二)加大资金投入

资金短缺,严重影响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质量,许多应该监管(检测)的商品,由于经费不足,而没有监管(检测)到位。特别是直接关系到人们生命安全的药品、食品,因为资金原因,不能得到正常监管(检测),不能使消费者放心、满意,给政府、执法部门特别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增添了不必要的风险。因此,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给执法部门特别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供足够的办案经费,购置必要的检测设备,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商品调查报告 篇5

卖场是超市的主要组成部分,卖场布局本身就具有较强的促销功能。其考虑的基本点是:把进入超市的顾客群看作是消费流,把卖场布局看作以出入口连接的消费通道。卖场的活力取决于卖场的设计以及商品布局陈列,商品的表现,色彩的组合,灯光,设备的合理配置及恰当的使用。最佳的卖场布局是科学组织消费通道,使消费流合理流动,促进消费的实现。我们小组这次考察的是校园内的江苏省教育超市。超市面积比较小,由于面向的消费群体是学生,所以经营的种类比较少,主要有日常生活用品,零食,饮料,水果,文体等。超市内的商品陈列主要采用的是货架、堆头、柜台陈列,一般的小件商品都是采用货架陈列,一些零碎的商品,搞促销的商品采用的是堆头陈列,而比较贵重一点的商品采用的则是柜台陈列。 对于一些零碎的、价格比较便宜的的商品一般都是采用堆头式的凌乱摆放,如零食、纸巾、饮料等,带给顾客一种零距离、物美价廉的感觉。而对于一些日用品等采用的就是整齐式的悬挂摆放,如牙膏牙刷、洗发露、口罩、袜子等,给顾客带来一种干净整洁、清爽宜人的感觉。另外,我们超市经常搞促销活动,最常用的方式是——商品组合。即相关产品捆绑式促销,如瓶装洗发露和袋装洗发露绑在一起出售,大瓶装饮料和一些漂亮的'杯子绑在一起,把关联的商品组合在一起,充分利用灯光、特价商品堆位等有机的组合,把整个卖场的气氛营造得非常浓郁,让顾客一进店内便有一种购买的冲动,增加顾客购买时的实惠感,同时也促进了销售量的增加。

卖场布局和商品陈列改进建议:

卖场布局:首先,要让消费者容易进入,并尽可能久留。到超市购物的消费者中,大部分属于随机购买和冲动购买,因此商品丰富、展示新颖、方便快捷,使消费者进卖场看得到看得多至关重要,可在卖场中放置显著的促销区、展示区,创造性地发挥商品展示特色,并尽可能排除购物所遇到的障碍。其次,特色鲜明,环境舒适,光线整洁明亮。另一方面,人类从心理上对环境就有着空间的距离感要求,卖场内过度密集的货物摆放会给人的心理带来压迫感,这样的心理使人想迅速离开,是不利于提升销售的。进行区域功能划分,调整区域密集度。

商品陈列:

(1)根据分区定位原则。要求每一类、每一项商品都必须有一个相对固定的陈列位置,商品一经配置后,就很少变动。这是为了使商品陈列标准化,便于消费者选购商品。

(2)易见易取。易见是指商品陈列要容易让顾客看见,一般来说,应以水平视线下方20度为中心的上10度、下20度范围内;易取就是要使商品陈列容易让顾客触摸、拿取和挑选。卖场出售的大部分商品都是包装商品,包装物上都附有产品说明,如果消费者稍微看不清楚,就不会引起顾客的注意,消费者看不清楚什么商品在什么位置是陈列的大忌。

(3)变化性陈列。卖场中的变化性陈列通常用来做特卖商品的陈列或某种活动的陈列,时间一般只有3~5天左右。

(4)先进先出。当商品上架后,随着不断销售,就要进行商品的陈列补充,先把原有的商品取出来,然后放入补充的新商品,再在该商品前面陈列原有的商品,即商品的补充是从后面而不是前面开始的。先进先出原则是保持商品品质和提高商品周转率的重要控制手段。

(5)满货架陈列。货架上的商品必须经常、充分地放满陈列,如果货架常常空缺,说明卖场售货区有效的陈列空间被白白浪费了。

(6)关联性。卖场中的商品陈列,非常强调商品之间的关联性,这就要求把分类不同但有互补作用的商品陈列在一起,从而促进关联商品的销售。例如,毛巾和洗面奶、牙膏和牙刷、方便面和火腿肠、牛奶和面包等。

(7)同类商品垂直陈列。在实际运作中,卖场货架上同类的不同品种商品要做到垂直陈列,而避免横式陈列。一方面,是为了方便顾客,因为,人的视线上下移动方便,左右移动稍慢。另一方面,使得同类商品平均享受到货架上各个不同段位的销售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