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文学网 > 百科 > 心得体会 > 正文

律师心得体会

2025/08/07心得体会

文学网整理的律师心得体会(精选8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律师心得体会 篇1

一、实习目的:

主要目的是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通过实习达到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从而巩固知识和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更重要的是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适应社会和掌握人际交往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法律人生观念和思维。

二、实习内容:

我的主要工作归为一点就是协助指导律师办理案件,并辅助地从事一些行政性事务。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文书;撰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代理词、起诉状、辩护词等,当然最后还要经过指导律师的修改;我还跟着律师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

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旁听,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中。在庭审中,我细致地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的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刚到所里的几天,我几乎什么都不会,幸好有指导律师的耐心教导还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员的帮助,我才能很快地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技能。

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整理卷宗了解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因此,只要你用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杂而轻易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学习到很多东西。

(二) 通过撰写法律文书运用法律知识并弥补知识上的不足,积累实践经验。我们在学校还没有学习法律文书,实习期间很多律师给我们实习生上课,让我们初步学习最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和基本注意事项以及相关技巧。我先是根据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书,例如委托书、答辩状等。一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需要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以及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运用、配合才能写成功。我明显感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经验的缺失。让我明白应该更加努力学习和积累。慢慢取得进步。

(三)写作技能问题: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

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

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

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三、实习结果:

在短暂而充实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本来在学校里自以为学得还不错,但一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无知,这时我才真正领会到学海无涯的含义,我学到了在学校学不到,掌握不深的东西,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但是,我的缺点也暴露无遗,在今后的学习当中,我会更加注意这方面的加强。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

除了上面已经谈到的,还有一点令我感触颇深,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实习只要有了收获,那它就是成功的。

或许这次实习最大的收获是我本人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律师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

律师心得体会 篇2

律师实务,这是一门职业法学学科,具有专门性和职业性;也是一门应用法学学科,具有目的性和实践性;更是一门综合性的法学学科,内容广泛。因而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们会注重理论和实际的结合,注重实践中律师职业的相关问题。

记得看过一本关于律师执业的书《思维的笔迹》,里面有句话是这样写的“没有小案子,只有小律师”,当时看完没有什么感觉,更不理解“小律师”是什么意思。经过对律师执业的探索,有挫折、有喜悦、有茫然、有激情,感触颇多。现在重新想起那句话终于明白了: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需要用一生的时间去学习。

律师的知识结构必须是多层次的,一是理论的多层性,包括法学和与之相关的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理论,二是实际应用的多层性,包括经验、体会、创见、发展。从收案到结案的环节:接待当事人、签订委托合同、取证、编写证据目录、立案、写诉讼方案、写庭审笔录、整理归卷……在处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起草各种法律文书(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如何分析案情,如何抓住案件争议焦点,如何充分运用证据,如何在客观的基础上为当事人争取利益化。在如今沟通成为时代主旋律的大背景下,与人沟通,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等等一系列的问题,都是作为一名律师值得深究的。

律师实践,让我们深刻体会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必须时刻谨记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准则。作为一名律师应该客观、公正地对待当事人,不能为了经济利益而对当事人做虚假承诺。记得一个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因对财产分割不服准备提出上诉,看完她的证据后我告诉她:她的诉求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不能主张婚前个人财产,她很疑惑地说:她曾经咨询的律师告诉她可以在上诉时主张婚前个人财产。我告诉她:她没有任何婚前个人财产的证据。就这样没能做成这个案件的代理,但我没有任何遗憾,我坚守了律师执业的原则。诚信做人,认真做事,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质的法律服务是我执业的准则。在今后的律师职业生涯中,虽然无法做到令每一个当事人都满意,但至少我会尽自己的努力做到:无愧我心,无愧我心中对法律的信仰。

通过对律师这个职业客观地了解,可以清楚的认识到在律师执业过程中,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案源。如何接到案子,这对于律师来说是很现实又很头痛的问题。因此必须学会如何“自我营销”。做律师首先要学会生存,律师只有自己强大了才有可能帮助别人。现在是市场经济时代,律师行业也是服务行业的一种,也要走向市场,不走出去如何又能把自己推销出去,推不出去就算你学得再好也是无人问津、无用武之地。

通过深入了解,我还深刻的认识到:其实学习是无处不在的。律所有讨论的习惯,每每遇到典型的案例大家都各抒己见,人多力量大,几轮争论后对案件的认识就会有很大的提高,这就是个很好的学习机会;还有在法庭上、从法官那里也能有很大收益,法官总结的焦点、法官提出的问题都是一语中的,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一起刑事案件的庭审中法官问被告人的一个问题是我在庭审辩护中根本就没有考虑到的问题,而这个问题恰恰又是这起案件的关键点,那一刻真让我茅塞顿开;就是从对方律师那里也能学到有益的东西,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了解了对方的思路正好可以提高我们自己的应变能力,记得一个知识产权的案子开庭,第一被告的律师来自深圳,她向法庭提交了一份本案原告在外地提起的相同诉讼但没有被支持的判决,这份证据扭转了庭审的局面,为其所代理的公司赢得了利益。只要留心其实还有很多学习的机会,现在网络很发达,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都会定期在网上公布。司法局、律协也时常会组织讲座...要想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必须具备很强的'学习能力,不断的去发现、去思考,要注重实践经验,作一名合格的律师必须具有渊博的知识。

有位法学家曾说过“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因此再丰富的法律知识若不运用于具体的案件也只能是纸上谈兵。对于一个从事律师工作的人,应尽可能多的接触各类案件,了解案情,熟悉并掌握各种法律关系,积累办案技巧,在实践中总结办案经验。其实每办理一个案件就是一次学习的过程,这过程中有失误、有遗憾,但恰恰是在这每一次的不足中学会了成长、积累了经验。

了解越深感慨越多,我深刻体会到了作为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酸甜苦辣:有时没有案子,呆呆地坐在电脑旁,看着别人忙碌的身影,心里是酸酸的;有时拿到一个案子的判决,当看到法院采纳了自己的意见时,心里是甜甜的;有时一天会跑去几个法院,送证据、拿判决、开庭,甚至还会去外地取证...路途中心里常常觉得很苦;最头疼的事情就是遇到当事人翻脸不认人,很多当事人有种误解,认为自己找了律师就会赢了官司。其实不然,官司的判决是法院作出的,律师只能从法律的角度为当事人争取的利益,而不能保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完全得到法院的支持;

通过对律师实务了解的越多,我认识到需要努力的方向就越多,具体如下:

(1)首先要加强理论学习,用理论来指导实践。虽然经过几年的法学教育的培养,但是法学体系博大精深,历史悠久,而且领域宽广。现在的法学知识相对于整个体系还只能算是冰山一角,尤其是实践操作所用与学校教育的内容有着天壤之别,经过实践,正好较好的弥补了学校教育中所缺乏的具体实践知识的缺口,此外,理论学习在任何时候都是有必要的,只有掌握了更加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才能更好用于具体案件中,替当事人排忧解难。

(2)注重实践,用实践来检验能力。“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拥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固然重要,但是没有将自身的法律知识转化为具体解决问题的操作能力的话,就犹如海市蜃楼,雾里看花。明显的感觉就是碰到某一个案件,法律事实并不复杂,但是仍然不知如何下手。

(3)了解案件情况,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必须是具体的法律条文,力争做到于法有据。因为在处理具体的案件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找到法律依据,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要坚持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

(4)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包括谈判能力,辩论能力,协调能力等。专业素质必备,综合素质地位同样举足轻重,有时甚至对案件起决定性作用。大凡成功的律师,其过人之处并不仅仅因为他扎实的专业素质,还有让人折服的综合素质以及个人魅力。我认为综合素质的提高,主要是多参加具体的案件处理,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锻炼自己的协调能力,谈判能力,在具体的庭审过程中,锻炼自己的临场应变能力,辩论能力,法律运用能力。而且这些综合能力,完全可以通过实践经验不断积累完善。

(5)特别注意处理好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努力把工作处理的让当事人满意。避免让其对律师产生意见,增加不信任感。如今律师工作面临很大压力的一方面是来自于自己的当事人,由于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维权意识越来越强,部分当事人因为对律师的工作不够满意,也有部分律师的个人原因导致当事人的利益受到第二次损害的案例,这样的结果就会导致当事人对律师产生抵触情绪,有可能会向律协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更有甚者向法院起诉律师要求赔偿损失。据我了解,律协每年都会收到几十起当事人投诉律师的事例,也有一些律师工作尽心尽力,但是忽略了与当事人的沟通,及时向当事人汇报工作进展,以致当事人对律师产生误解,认为律师只收钱不办事,也影响了律师行业在当事人心目中的形象。可见,律师工作并不是简单的处理法律问题。

作为一名律师,要有法律人的理想主义精神,努力工作,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当成首要目标,用实际行动兑现律师的誓言,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尽微薄力量,哪怕这条道路再曲折、再艰辛,既然选择了就会坚持走下去,用热情和坚韧的毅力书写出一个合格律师的人生轨迹。

律师心得体会 篇3

6月16日,20xx年省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律师集中培训结束,今年共有一百五十多人参加实习律师培训。本次培训授课的教员都来自法律实务部门的领导和南京地区律师行业在各个专业领域表现突出的律师。培训课程上,注重技能和实务,结合南京法律服务市场的特点和法律服务主要领域,对实习律师进行岗前培训。我作为一名刚入行两月的实习律师,在经过此次集中培训我受益良多,对此主要有以下两点培训结业总结:

一、本次培训课首先由律协的几位领导授课,培训涉及内容:律师执业道德与律师执业规范的必要性、重要性,从总体上让我了解了律师行业的特点。首先,律师执业规范是律师执业道德的抽象具体化。律师行业的内容是鉴于社会冲突的焦点中,律师作为社会冲突问题的调节器应当具备很好的执业道德规范,在此前提下公正合理的适用法律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其次,律师执业道德规范是律师安全执业的有效保障。律师行业内容复杂性预示了律师执业的风险性。作为一名执业律师认真遵守律师执业道德规范,可以保障自己的职业生涯得到律师组织的认可。最后,律师行业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律师执业过程中应处理好与各类人员的关系。律师与客户、法官、检察官等人员关系处理有所不同应当区别对待。律师应当在不损害公共利益的条件下,合理适用法律使当事人的利益依法最大化;律师与与法官、检察官应当彼此相互尊重的'前提下进行工作间的沟通,彼此之间不应存在特殊关系并以此对当事人有所执业之外的承诺。

二、随后的培训是从事多年职业的专业性律师对各专业性法律服务的学习指导。其涉及领域包括:传统民事诉讼业务的办案经验总结、传统刑事业务的办案心得、合同纠纷业务的审查注意问题、经济社会最普遍的劳动争议案件劳资纠纷、医疗纠纷涉及的法律业务及一些非诉讼业务办理。以上的培训内容包括各资深律师对相关法律的理解行政程序中的细节问题、取证的技巧,更为重要的是在每一堂培训课上,各培训律师均细心地将其办理各类专业性案件的多年工作经验对我青年律师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提醒。在传统的案件办理中,律师应当遵循律师业务指引性文件,在此基础上做好律师代理工作,确保律师安全执业的基础上最大化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律师与客户当事人之间利益价值的双赢。保证律师与参与案件各类人员之间的平衡关系,最终实现律师执业环境的良性化发展。 短暂的实习培训即将结束,此次律协组织的集中培训,是律师协会对青年律师的关怀,是各专业领域具有多年经验的资深律师对青年律师的眷顾。对此,作为刚入行不久的实习律师,我会严格遵守律师执业规范,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保证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

律师心得体会 篇4

在历时3个月的实习期间,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在实践中巩固了自己的专业知识,锻炼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专业术语、程序都有了更进一步的掌握。实习不仅使我在专业知识方面受益匪浅,在其他方面也获益良多。比如在为律师整理准备材料时,我学会了如何使用复印机和传真机;在接待寻求法律援助的访客来电时,我学会了礼貌地待人接物;在与同期的实习生一同完成翻译、文件归档的工作时,我学会了团队协作、扬长避短。

总的来说,这次实习让我收获颇丰,既增加了对行业的了解,尤其是工作方法、技巧方面,同时又锻炼了与人沟通的能力。更重要的是,短暂的实习使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时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而实习恰恰使我认识到了一些课程的价值,尤其是那些曾经被自己忽视的课程。

时间过得真快,我还没有“清醒”过来,实习的生活就不得不结束了。由于时间短、专业知识不扎实、经验不足等,使我对这次实习留下了一些遗憾和困惑。可能正因为有这些遗憾和困惑,我以后的日子才会更精彩,我将本着“学高身正、明德睿智、刚正坚卓”的构想和精神前进,打造一片属于自己的空间。

最后,我要衷心感谢**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老师们给了我成长的空间,我的指导律师胥主任教给了我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在今后的学习中我将更加努力,争取成为一名真正的法律从业人员。

律师心得体会 篇5

深圳市20xx年度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岗前教育培训班于8月21日—8月30日在深圳市金盾剧院举办。我是八百多名学员中的一员,故而有幸参加,收获也颇丰。下面我就几个我认为重要的几个问题谈谈我的看法;

一 、 有关“万金油”律师和专业律师的问题

从第一天李会长讲课开始,就有好多律师讲我们律师应走专业化的道路,要一门精,不要样样都懂,样样又都不行。好多律师都好拿英美、香港来举例,证明律师专业化的重要性。直到后来一位律师讲到台湾律师的情况时,说人家台湾的高雄平均每2个半律师就有一个所,且大多律师都是“万金油”律师,专业化程度不高。我就在想,为什么台湾会和英美,香港不一样呢?难道台湾的市场经济不发达吗?显然不是。那是什么呢?突然我恍然大悟了,我明白了,两者区别的最根本原因在于两者处在不同的法系,也就是我们通常讲的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

我们大家都知道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法律适用上要证明问题或者说论证某一观点时的论证方法不同——前者习惯用归纳的形式,后者者习惯用演绎形式。归纳有时叫做归纳逻辑是论证的前提支持结论但不确保结论的推理过程。归纳是从个别性或特殊性知识的前提得出一般性知识的结论的推理。它是一种或然性的推理,即前提真结论未必真。它是从一系列具体事实概括为一般原理的推理方法。透过大量的现象来抓本质,将一定的事实(现象、过程)归入某个范畴,并找到支配的规律性。大陆法系则是演绎法,特征是从一般到个别,也就是从一般的原理为前提去论证个别事物,从而推导出一个新的结论。

这样的论证问题方法的差异表现在立法上就是——英美法系采用的是判例法,大陆法系则是成文法。判例法其基本原理是“遵循先例”,即法院审理案件时,必须将先前法院的判例作为审理和裁决的法律依据;对于本院和上级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所处理过的问题,如果再遇到与其相同或相似的案件,在没有新情况和提不出更充分的理由时,就不得作出与过去的判决相反或不一致的判决。法院的审级越高,其判例适用的范围就越广,所有法院必须考虑本院以前的判例;上诉审法院一般也要受自己判例的约束,最高审级法院判例,对所有下级法院都有约束力。大陆法系则是规则明确、系统。规则之间的逻辑关系构成一个概念体系、制度体系,运用容易。是指从一个大前提出发来得出一个结论。一个大前提,一个小前提,如果大前提包含了小前提,从而得出一个确定的结论。例如大前提,人都会死。小前提,苏格拉底是人。结论,苏格拉底会死。

在实行判例法的国家,由于长期的历史积累,各国的判例浩如烟海,使得这些判例法国家的诉讼越来越职业化,对法律界人士的专业化要求程度也就更高。律师要做的最重要的事也是从卷帙浩瀚的判例汇编中搜觅出自认为最利于自己的当事人的判例,并精巧地运用区别技术。判例法将创制法律的权利交给了法官,法官就成了立法者,可以说法官每天都在创设新的法律,只要他们审理案件,其审理的过程也就是立法的过程。英美国家法官断案遵循“遵从先例”原则,就是从以前判断的先例中抽取其法律原则和精神以作为以后断案的准绳,每个有拘束力的案例大多收编进判例汇编,导致判例汇编浩如烟海,即使是以之作为职业的法官也是棘手难从,没有长期的法学专门训练是根本无法驾驭判例法的。这样形成严重的职业门槛,法律行业成为巨大的产业,全社会在法律的规制下运转,普通人根本就是处于法律人的统治之下。判例浩如烟海,相应的法律也就是浩如烟海了,在这样的国家,要想成为“万金油”律师那是绝对行不通的。单单就一个法学领域的法律就天天有新的,天天需要律师去领会和掌握,律师们那里还会有心思学习其他的呢?律师们想专业化程度不高也不行啊。也就是说在实行判例法的国家,律师想成为“万金油”型的是想都不用想的事,而不是你律师个人愿意不愿意的事。人家英国就单单从律师一开始入职就分工明确,即事务律师与出庭律师。

在实行成文法的国家,相对而言法律不如判例法国家那样浩如烟海,也就是有立法权的机关制定几个重要的部门法,一年也出不了几部法律,即便是加上司法解释一年也不是很多。一年下来我们的法律远远不及判例法国家的法律多,相对而言就好掌握些。在大陆法系国家,律师要做的在于从现存的法律规定中找到适用的法律条款,将其与事实相联系,推论出必然的结果。成文法直接建立在抽象的法律思维与社会经验之上,就是直接将法律原则和精神规定进法律,不需要法官对案例进行归纳整理。即便是没有长期的法学专门训练,只要把为数不多法律条文给搞明白,弄清楚了,就可以说你懂得法律了,法律职业的门槛相对的也就低一些,专业化程度要求也就没那么高了。这样大大减少法官与律师的工作量,律师也就有时间和精力多学几门法律,多涉及几个领域了。这样也就有了个别称叫“万金油”律师。当然伴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所触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多,每个人的精力有限,正真包打所有官司的“万金油”律师将要不存在了,但是在实行成文法的国家里,律师的专业化程度不高确实是个不争的事实。

当然,我不是反对什么我们律师一定要专业化,我只是把我想到问题的写出来,来说明我们大陆律师的专业化程度和英美、香港比起来为什么会不高的原因在哪里。只是在理论上分析一下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源在哪里而已。这些所谓理论的东西没有一位讲课的律师涉及,我就权当给他们做个有益的补充吧。

我个人认为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接触到案子相对简单些,用的法律也就是那几部重要的大法律,做个“万金油”型的律师没什么不好的,也无可厚非。首先要解决自己的生存问题不是吗?而在经济发达的地区适当的追求点专业化,不为过,但不能盲目的为了专业化而专业化,其他的法学领域还是要掌握点的,不是天天在喊培养复合型人才吗?

二、面对律师界存在“二八现象”我们该如何应对的问题

我大学毕业后,先后从事过不少的行业,诸如超市,宾馆,保险业推销员等行业,自己也尝试着做了几年的书店小老板,在成为律师的道路上,也算是历经磨难,走了不少弯路。我先后从事过几个不同行业,所以也就有机会参加了上述几个行业的相关培训、讲座,有幸聆听了各方面所谓“专家“的高见,有趣的是,大家都无一例外的讲自己的行业存在“二八现象”。在律协培训上我又有幸听到律师同行们大讲特讲自己行业存在“二八现象”,这好象还被当作是个十分重大的发现,让我感到颇有点意思。

“二八定律”是商品经济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律师业作为商品经济社会的一部分,出现“二八”现象没什么大不了的。所谓定律也就是规律性的东西,我们是没办法变的啦,既然人家都成规律了,咋地你还想人为的改变规律不成。“二八定律”反应了一种不平衡性,但它却在社会、经济及生活中无处不在。

“二八现象”应解释为“二八法则”,也称帕累托法则,不平衡法则。因为在现实社会中,通常20%的人掌握80%的财产,20%的人集中了80%人的智慧,20%的人完成80%所完成的任务,在我们律师界就是说20%的律师掌握了80%案源, 或者说是20%的律师挣了80%的钱。

在我看来,我们律师界“二八现象”的出现,恰恰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我们国家回复律师制度几十年来,我国律师业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我指的是单单从数量上看,律师业也开始出现僧多粥少了,也开始两极分化了,与此同时律师业也就有机会进行所谓的产业升级换代了。

律师和其他的有些行业比起来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特征,就它是个大小通吃的行业,相对来讲是个纯粹的单人表演的项目,只要你一个人的能力、学识超群,在你的行业领域内,只要有你一个人在,其他的人就该一边歇菜,哪里凉快哪里呆着去,你一个人就足以代表一个行业,一个领域。我们这个行业的这个特征,也就决定了我们行业成功的只能是少数人。我们律师业不象农民工他们盖房子,一定要很多人在一起干活,相互照应才能把房子盖好。我们行业通常状态就是单兵作战,所以就一定要分出个一二三四,三六九等来不可,我想要是没有了竞争我们的行业发展也就成问题了。也就正像美国的游泳运动员菲尔普斯一样,在游泳赛场上只要有他,那么金牌非他莫属,其他的人想分一杯羹是很难很难的事。人家在奥运会上一人独得8枚金牌,相信你也不能有什么别的想法,是啊谁让人家能耐超大呢?游戏的规则如此,谁也没有办法啊。而作为团体运动的篮球就不同了,尽管姚明球技出众,也人高马大的,可中国队照样不行,为何?因为篮球是项集体运动,光单单凭某一个人能力是不可能成大事的,需要其他队员的配合,是要打配合战的'。

就算是退一步讲,人家老律师工作十几、二十来年了,案源多点,钱赚的多点,也很正常的嘛。就算是按工龄计算,人家也应该多拿点。这没什么啊。超市、酒店,商场哪个行业不存在“二八现象”呢?名牌的商品就是贵,这又有什么办法呢?这就是市场法则。我们律师提供的是法律服务,在某种程度上讲提供的就是一种商品,那也就会有知名和不知名的区别,毕竟我们每个人能力、水平、经验不同嘛,针对不同等级的商品服务,消费者给予不同的、有差别的待遇很正常啊。

苦练内功,抓住机遇,力争上游,努力开拓案源,努力挤进那为数不多的20%,才是当下我们实习律师应该干的事,而不是在这里坐井观天,仰天长叹,满腹牢骚,试问这能解决啥子问题嘛。有这样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才能保证我们律师行业整体的健康发展。要是律师们人人都有好饭吃,人人都过得很潇洒,那是典型的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真要是这样我看我们就没什么发展的动力了。

金字塔式样的社会成功模式,也正是推动整个社会各个行业发展的动力。

在我看来,该当律师还是要当律师的,从古今中外的律师职业发展整体状况来看,和其它行业比较而言,律师还是个相当不错的职业。律师职业还真的就是个给你点阳光,你就能灿烂,给你个机会,你就能发达的职业。不是吗?成功对于我们大多数同行来说,需要的也许就只是一个机会而已,可机会总是提供给那些早早做好准备的人的。不是吗?

面对“二八现象”我们不能退缩,你退了,只能说明你底气不足,道行不深,水平不咋地。高考的时候,人家考高分了就说人家是什么高分低能,但不见得每个考高分的都是低能,人家能考高分就证明人家在某一方面比你强,相对的低分高能的就不多见,说你有能耐证明给大家看看嘛,用什么证明还不就是分数吗?我看还是低分低能的居多啊。同样的道理你认为你有能耐,也挤进哪20%证明给大家看看嘛。

毕竟竞争才是当今世界发展的主流。相信自己,也就是给自己一个机会,成功也许就在我们不远的前方。坚定信念,携手前行,一起去努力,去拼搏,相信我们的前方始终是一片的光明。

关于“二八现象”的问题我就写到这里了,我不是说人家老师讲“二八现象”讲的不咋地,只是想说明一个问题,就是在市场充分竞争的前提下,对每个相对成熟的行业来说,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二八现象”,这并非是我们律师界所独有,律师界出现“二八现象”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值得这么大惊小怪的。

律师心得体会 篇6

为期一个月的新手律师训练营落下帷幕,回头细数培训过程中的点点滴滴,感觉自己获得了满满的技能加持,但培训毕竟只停留在理论层面,后期还需要自己在实践中时时回顾所学的知识,把理论知识落地到后续的工作中,以下是我对本次训练营的学习总结。

第一堂课关黎律师主讲了xx律所的文化与制度,让我清晰地了解到律所的发展历程与未来展望。从最早的黄主任、覃主任等几个人,一路招兵买马,扩充队伍,经历了从几人迷你小所到几十人的中型律所,把xx在建设工程领域这块金子招牌越做越大,目前律所已经拥有了“老中青”多个年龄层的人才梯队,作为姗姗来迟的新晋小白,感觉身上多了一分文化传承的责任感。这不仅仅是个人发展的需求,更是融入并传承律所文化与价值观的责任。

陈书记主讲了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列举了他所见所闻的许多负面案例,我感觉对于新入行的实习律师有许多震撼之处。这堂课安排在很靠前的位置,我认为这是老律师执业多年的心得体会的有意安排。律师职业存在许多风险,也存在许多灰色地带的诱惑,听着陈书记分享的案例,我认为律师是一份终身职业,需要的不是谁更聪明,而是谁更有耐心,更能坚持原则,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既是紧箍咒,约束我们不得跨越职业红线,同时又是一个保护伞,庇护我们在各种行业风险与暗礁中行稳致远。这堂课教会我们的不是要做什么,而是不要做什么,坚守信念与原则,往往比实用主义的各项技能影响更深远,这才是我们未来职业生涯长度和高度的天花板。

廖xx律师主讲了如何有效分析民事案件,对于非法本的我来说,这堂课是一把钥匙,打开了我上下求索的大门。说实话作为非法律本科生来说,请求权基础分析方法我是从未接触过,但在日常工作中听到别人提起很多次,得益于这堂课程,我更加清晰地总结了民事案件的分析方法,学会了在纷繁的事实中如何高效精准地提取各种法律关系。这堂课精彩又短暂,我知道短短几个小时的课程是廖律师多年办案经验的凝结,对于新手律师而言只是一个引子,若想习得半成武功,还得靠自己在工作中不断深入研究总结,因此我买了王xx的系列丛书,希望能够在实习期间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阮xx律师主讲了如何有效分析刑事案件,同样帮助我打开了一扇大门,之前在法考学习过程中就听闻四阶层、二阶层理论,但毕竟只是考试,不知道实务中刑辩律师如何去运用这些分析方法。听了阮律师的分享,我发现实务中不同地区、不同年龄层的法律人所运用的一些学说和分析方法都是有所不同的,这其实就是刑法理论的有趣之处,同一个问题如何用不同的角度去分析,这是优秀刑辩律师的专业体现。但让我困惑的是,通过和许多老律师沟通,发现很多人对刑事案件并不感冒,在日常工作中甚至很少接刑事案件,这样泾渭分明的领域划分,我尚未找出其中奥妙,这个问题有待我在日后的工作中深究探寻答案。

覃xx主任主讲了律师职业礼仪,这堂课对我而言也影响很大。毕竟在踏入法律职业大门前,我一直都是处于自由的创业状态,对个人的形象包装没有花费太多心思,然而律师这个职业不同于普通职业,大众对律师的认知是有基本画像的,因此想要成为一名优秀律师,首先必须要看起来非常专业,专业能力的呈现依赖于第一印象的输出,如果不能获得客户的悦纳,专业能力再强也失去了展现的机会。令我印象很深的是覃主任说,北上广深一线城市的律师是从来不穿短袖衬衫的,无论天气多么炎热,大家一定是长袖衬衫。一流的市场需求才能培育出一流的专业服务,律师的个人形象其实是市场对专业服务的规范要求,虽然广西的市场体量远不及一线城市,但这也给了我很多启发,一流的专业服务才能满足一流的市场需求,这是互为因果的关系,所以在执业初期,我们就应当高度重视形象打扮,不管自己到底厉不厉害,首先得让客户看起来感觉很厉害。

覃主任在“律师如何做好市场营销”这门课上分享了律师的专业定位和市场拓展,这个课程的内容我感觉非常有共鸣。我平时也喜欢关注很多关于律师执业定位的讨论,专注做哪个领域的法律业务,自己是办案型律师还是营销型律师,这些方向的选择决定了我们未来走什么样的道路,也决定着我们能走多远,飞多高。我个人认为,律师的本质是一个法律服务提供者,在社会组织的角度来说,就是一个提供虚拟服务的个体,因此决定了律师既是产品的生产者,同时又是渠道的开拓者,既管产又管销,这就对律师个人的综合能力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对律师角色的清晰认识是做好律师职业的前提,很多律师会片面认为,办案能力强就是优秀律师,我认为在法律服务市场供给短缺的时代这个逻辑是成立的,但目前市场竞争愈加激烈,酒再香仍然会怕巷子深,所以市场开拓能力也是非常重要的技能,尤其在竞争白热化的市场中,业务能力的重要性或许并不比专业能力的.重要性低,没有业务何以体现专业。我个人认为,优秀的律师一定是复合型的律师,想要在高手林立的律师行业中立足,必须拥有跨领域的技能,也许是其他领域的专业,也许是出众的业务能力,也许是广阔的人脉关系。因此法律专业知识,只是一个基础,我们的定位应该是“法律+”,这个加号取决于我们个人的资源禀赋,发挥好自己的长处,把法律专业基础夯实的前提上不断提升这个加号,这样才能形成差异化的定位,才能形成个人的比较优势,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关于律师的执业领域,我个人认为首先梳理清晰思路,执业领域聚焦的一定是市场需求,我们更应关注市场在哪些细分领域存在法律需求,从而决定我们选择哪些领域去深耕,而不应坐井观天从自身角度出发,思考我会什么,我喜欢什么。当然,如果自身对某一领域本来就有一定的优势或兴趣,那当然是最好,但对于我这样的非法本背景、在其他领域没有特别突出技能的人来说,关注的焦点更多是从市场需求出发。市场需求和个人发展规划需要有契合之处,比如咱们建开所的金字招牌——建设工程领域,这个领域的确很有市场,标的大收入高。但我认为,这个领域专业知识多,如黄主任所说成为一个专业的建设工程律师需要5-8年时间,人才培养周期长、成本高。同时对青年律师来说并不易获得建设工程领域的渠道资源,因此我更倾向于一些大众需求的领域,比如劳动争议、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等等,通过拓展客户基数来实现业务增长,或许更符合我个人的定位。当然,今天恰好是我入行两个月,视野狭窄,格局未开,以上都是我粗浅的见识和想法,我相信等我拿到执业证的时候,一定会有更加深刻的理解与思考。

最后分享一下我个人的总结与规划,在我实习不长的时间里,我大致总结了一个实习律师在实习期间的目标任务。第一,熟悉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办案流程;第二,提高各类法律文书写作技巧和水平;第三,锻炼提升法庭辩论技巧;第四,提升证据搜集能力与解读能力;第五,建立培养法律思维。这是我总结的大致框架,也是我努力学习的方向,不妥之处希望前辈们点评指正,十分感谢各位前辈的悉心教导,我是非法本背景,更是半路转行进入律师行业,天资愚钝,感谢大家的耐心与包容。

律师心得体会 篇7

深圳市2010年度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岗前教育培训班于8月21日—8月30日在深圳市金盾剧院举办。我是八百多名学员中的一员,故而有幸参加,收获也颇丰。一位同样是实习律师的网友让我写点我的学习心得和体会,好让其学习和参考一下,希望能对他有点帮助。我就随手写了这点东西,对网友也算是有个交代,对自己也算是个提高的过程吧。我的这点学习心得和体会,大多是我在坐公交车时思考和构思的,今天来办公室后才把它整理出来,不足或不到之处,望见谅。

下面我就几个我认为重要的几个问题谈谈我的看法;

一 有关“万金油”律师和专业律师的问题

从时,必须将先前法院的判例作为审理和裁决的法律依据;对于本院和上级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所处理过的问题,如果再遇到与其相同或相似的案件,在没有新情况和提不出更充分的理由时,就不得作出与过去的判决相反或不一致的判决。法院的审级越高,其判例适用的范围就越广,所有法院必须考虑本院以前的判例;上诉审法院一般也要受自己判例的约束,最高审级法院判例,对所有下级法院都有约束力。大陆法系则是规则明确、系统。规则之间的逻辑关系构成一个概念体系、制度体系,运用容易。是指从一个大前提出发来得出一个结论。一个大前提,一个小前提,如果大前提包含了小前提,从而得出一个确定的结论。例如大前提,人都会死。小前提,苏格拉底是人。结论,苏格拉底会死。

在实行判例法的国家,由于长期的历史积累,各国的判例浩如烟海,使得这些判例法国家的诉讼越来越职业化,对法律界人士的专业化要求程度也就更高。律师要做的最重要的事也是从卷帙浩瀚的判例汇编中搜觅出自认为最利于自己的当事人的判例,并精巧地运用区别技术。判例法将创制法律的权利交给了法官,法官就成了立法者,可以说法官每天都在创设新的法律,只要他们审理案件,其审理的过程也就是立法的过程。英美国家法官断案遵循“遵从先例”原则,就是从以前判断的先例中抽取其法律原则和精神以作为以后断案的准绳,每个有拘束力的案例大多收编进判例汇编,导致判例汇编浩如烟海,即使是以之作为职业的法官也是棘手难从,没有长期的法学专门训练是根本无法驾驭判例法的。这样形成严重的职业门槛,法律行业成为巨大的产业,全社会在法律的规制下运转,普通人根本就是处于法律人的统治之下。判例浩如烟海,相应的法律也就是浩如烟海了,在这样的国家,要想成为“万金油”律师那是绝对行不通的。单单就一个法学领域的法律就天天有新的,天天需要律师去领会和掌握,律师们那里还会有心思学习其他的呢?律师们想专业化程度不高也不行啊。也就是说在实行判例法的国家,律师想成为“万金油”型的是想都不用想的.事,而不是你律师个人愿意不愿意的事。人家英国就单单从律师一开始入职就分工明确,即事务律师与出庭律师。

在实行成文法的国家,相对而言法律不如判例法国家那样浩如烟海,也就是有立法权的机关制定几个重要的部门法,一年也出不了几部法律,即便是加上司法解释一年也不是很多。一年下来我们的法律远远不及判例法国家的法律多,

相对而言就好掌握些。在大陆法系国家,律师要做的在于从现存的法律规定中找到适用的法律条款,将其与事实相联系,推论出必然的结果。成文法直接建立在抽象的法律思维与社会经验之上,就是直接将法律原则和精神规定进法律,不需要法官对案例进行归纳整理。即便是没有长期的法学专门训练,只要把为数不多法律条文给搞明白,弄清楚了,就可以说你懂得法律了,法律职业的门槛相对的也就低一些,专业化程度要求也就没那么高了。这样大大减少法官与律师的工作量,律师也就有时间和精力多学几门法律,多涉及几个领域了。这样也就有了个别称叫“万金油”律师。当然伴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所触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多,每个人的精力有限,正真包打所有官司的“万金油”律师将要不存在了,但是在实行成文法的国家里,律师的专业化程度不高确实是个不争的事实。

当然,我不是反对什么我们律师一定要专业化,我只是把我想到问题的写出来,来说明我们大陆律师的专业化程度和英美、香港比起来为什么会不高的原因在哪里。只是在理论上分析一下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源在哪里而已。这些所谓理论的东西没有一位讲课的律师涉及,我权当给他们做个有益的补充吧。

我个人认为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接触到案子相对简单些,用的的法律也就是那几部重要的大法律,做个“万金油”型的律师没什么不好的,也无可厚非。首先要解决自己的生存问题不是吗?而在经济发达的地区适当的追求点专业化,不为过,但不能盲目的为了专业化而专业化,其他的法学领域还是要掌握点的,不是天天在喊培养符合型人才吗?

二、面对律师界存在“二八现象”我们该如何应对的问题

今天我来谈谈我们律师界的所谓“二八现象”,或者叫“二八定律”。这个问题也是从培训一开始就有几位律师一直在谈,反复讲到的问题。下面我来谈谈我个人对此现象的理解和看法。我还是那句老话,一家之言,写的不足或不到之处,望见谅。

我大学毕业后,先后从事过不少的行业,诸如超市,宾馆,保险业推销员等行业,自己也尝试着做了几年的书店小老板,在成为律师的道路上,也算是历经磨难,走了不少弯路。我先后从事过几个不同行业,所以也就有机会参加了上述几个行业的相关培训、讲座,有幸聆听了各方面所谓“专家“的高见,有趣的是,大家都无一例外的讲自己的行业存在“二八现象”。在律协培训上我又有幸听到律师同行们大讲特讲自己行业存在“二八现象”,这好象还被当作是个十分重大的发现,让我感到颇有点意思。

“二八定律”是商品经济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律师业作为商品经济社会的一部分,出现“二八”现象没什么大不了的。所谓定律也就是规律性的东西,我们是没办法变的啦,既然人家都成规律了,咋地你还想人为的改变规律不成。“二八定律”反应了一种不平衡性,但它却在社会、经济及生活中无处不在。

“二八现象”应解释为“二八法则”,也称帕累托法则,不平衡法则。因为在现实社会中,通常20%的人掌握80%的财产,20%的人集中了80%人的智慧,20%的人完成80%所完成的任务,在我们律师界就是说20%的律师掌握了80%案源,或者说是20%的律师挣了80%的钱。

在我看来,我们律师界“二八现象”的出现,恰恰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我们国家回复律师制度几十年来,我国律师业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我指的是单单从数量上看,律师业也开始出现僧多粥少了,也开始两极分化了,与此同时律师业也就有机会进行所谓的产业升级换代了。

律师和其他的有些行业比起来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特征,就它是个大小通吃的行业,相对来讲是个纯粹的单人表演的项目,只要你一个人的能力、学识超群,在你的行业领域内,只要有你一个人在,其他的人就该一边歇菜,哪里凉快哪里呆着去,你一个人就足以代表一个行业,一个领域。我们这个行业的这个特征,也就决定了我们行业成功的只能是少数人。我们律师业不象农民工他们盖房子,一定要很多人在一起干活,相互照应才能把房子盖好。我们行业通常状态就是单兵作战,所以就一定要分出个一二三四,三六九等来不可,我想要是没有了竞争我们的行业发展也就成问题了。也就正像美国的游泳运动员菲尔普斯一样,在游泳赛场上只要有他,那么金牌非他莫属,其他的人想分一杯羹是很难很难的事。人家在奥运会上一人独得8枚金牌,相信你也不能有什么别的想法,是啊谁让人家能耐超大呢?游戏的规则如此,谁也没有办法啊。而作为团体运动的篮球就不同了,尽管姚明球技出众,也人高马大的,可中国队照样不行,为何?因为篮球是项集体运动,光单单凭某一个人能力是不可能成大事的,需要其他队员的配合,是要打配合战的。

就算是退一步讲,人家老律师工作十几、二十来年了,案源多点,钱赚的多点,也很正常的嘛。就算是按工龄计算,人家也应该多拿点。这没什么啊。超市、酒店,商场哪个行业不存在“二八现象”呢?名牌的商品就是贵,这又有什么办法呢?这就是市场法则。我们律师提供的是法律服务,在某种程度上讲提供的就是一种商品,那也就会有知名和不知名的区别,毕竟我们每个人能力、水平、经验不同嘛,针对不同等级的商品服务,消费者给予不同的、有差别的待遇很正常啊。

苦练内功,抓住机遇,力争上游,努力开拓案源,努力挤进那为数不多的20%,才是当下我们实习律师应该干的事,而不是在这里坐井观天。

律师心得体会 篇8

经过一年的实习,我掌握了最基本的案件处理流程,在协助指导律师处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不仅学会如何起草各种法律文书,还学会了如何分析案情。实习期间所遇到的好多案件,不是单纯依靠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能够解决的,法律本身的漏洞和法律制度的弊端,是个人无法克服的,需要整个法律共同体以及整个社会为之倾注心血,才可能改变的。作为一名律师,首先要尊重事实、其次要恰当运用法律,更为重要的是要在事实与法律之间寻求平衡。

知识也许很重要,但比知识更加重要的是应用知识的方法。实习过程中,具体到个案,一开始往往很难找到头绪,于是常常会感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匮乏,但每每经过指导律师的指点后,总会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其实就法律专业而言,并不是案件所涉法律知识的缺乏,而是缺乏以什么样的切入点去应用法律知识的能力,“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律师行业的苦与累。律师,在世人眼中,往往代表着自由、体面、风光,然而,律师行业的酸甜苦辣,只有真正投身于这一行业才能体会到,律师职业的自由,我总认为是对律师职业的一种误解,律师有太多的“不自由”,律师的工作时间往往非律师的意志能决定,法定程序的要求、当事人的需要,都是需要律师围着它们转,而非它们围着律师转的`,律师工作,需要牺牲业余时间,当然,严格意义上,律师是没有业余时间的。律师行业的工作难度之强,比之其他职业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每个案子都必须做通盘考虑,如法律法规查询是否全面,法律分析是否严谨,法律建议是否可行,是否触及政治敏感问题,是否有另外更和谐的解决方法等等,诸如此类的细节不能有一丁点的疏忽,这些细节既关乎当事人的利益,亦关系到律师自身的风险,天堂与地狱只一线之差,在律师行业体现得淋漓尽致。

自从对律师行业回归理性认识之后,我一直问自己,是否要坚持将律师之路进行到底?每当我有这样的念头时,我总会被一位“老”律师的历经深深震撼,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让一位曾经是“反革命分子”的长者,在经历那段让共和国沉思的历史浪涛的摧残之后,仍然对律师职业如此热衷,如此义无反顾地站到律师行列中,为祖国的法治建设不遗余力?我想那是一种信仰的力量,对法律的信仰!律师行业势必薪火相传,我只不过是涛涛历史长河中的一粒细沙,无论今后我是否坚持律师之路,对法律的信仰必将是我终生的信仰。

以上,是本人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心得体会。